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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项目名称:年产四千吨非开挖电力电缆用聚丙烯Mrr管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单位:浙江双成电气有限公司(盖章)编制日期:二。一八年十二月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简况7三.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保护目标11四.评价适用标准14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8六、项目主要;亏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19七、环境影响分析23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29九、结论与建议33附图附图一:项目地理位置及大气监测点、水质监测断面分布图附图二:项目卫星定位及噪声监测布点图附图三:项目各层平面布置图附图四:项目所在地周边环境现状图附图五:项目所在地环
2、境功能区划图附件附件1:营业执照附件2: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附件3:租房协议附件4:租赁厂房土地证明附件5:污水入网意见书附件6:检测报告附件7:危废协议附表附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四千吨非开挖电力电缆用聚丙烯MPP管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单位浙江双成电气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联系人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人民东路1433号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312000建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人民东路1433号立项审批部门越城区经信局项目代码2018-330602-29-03-077119-000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口技改口行业类别及代码塑料制品业C292租赁面积
3、(平方米)375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5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49.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9.80%评价经费(万元)1.2预期投产日期2019年2月1.1项目由来浙江双成电气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9月,是一家生产、销售:塑料制品的企业。拟租赁浙江百酷服饰有限公司位于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人民东路1433号的空余厂房进行生产,为此,企业决定投资500万元,采用可降解、循环利用的环保材料经热熔挤出成型的技术和工艺,购置挤出机等国产设备2台,实施年产四千吨非开挖电力电缆用聚丙烯MPP管技术改造项目,产品具有耐压、抗冲击、可降解循环利用的特点,可实现销售收入4000万元,利润400万元
4、,产品可广泛应用于市政、电信等管线工程,城乡非开挖水平定向钻进电力排管工程。为了科学客观地评价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该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受浙江双成电气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的类别划分,项目塑料制品的生产属于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大类中的第47小类“塑料制品制造“,目录上规定: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的;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
5、0吨及以上的为报告书,其他为报告表。由于该项目不涉及人造革、发泡胶等有毒原材料的工艺,不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的,因此判定该项目的环评类别为报告表。1.2编制依据1.2.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2015年1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18年1月I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2016年1月1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1997年3月1日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
6、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2016年11月7日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2016年9月1日起施行);(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四号,2012年7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环发2014197号,2014年12月30日发布);(1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6年修正)(中华人民
7、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号),2016年4月25日起施行);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和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号,2018年4月28日起施行;(1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7年第17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QoIO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产业(2010)第122号,2010年10月13
8、日起施行);(14)排污证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018年1月10日起施行)。1.2.2地方有关法规技术规范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改)(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M号,2018年3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修订)(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7年修正本)(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2017年9月30日起施行);(4)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7年修正)(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4号,2018
9、年1月1日起实施);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修改)(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41号,2015年12月28日起施行);(6)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浙淘汰办(2012)20号,2012年12月28日起施行);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13)54号,2013年11月4日起施行);(8)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12)10号,2012年4月1日起施行);(9)关于发布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201830号,2018年7月20日施行);(10)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打赢
10、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有通知(浙政发201835号,2018年9月25日起施行);(三)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2017年修正)(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4号,2018年1月1日起实施);(12)绍兴市强制淘汰落后产能目录(2011年本)(绍政办发(2011)135号);绍兴市提升发展“八大产业重点领域导向目录(工信类)(2015-2020年)(绍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11月25日发布并实施);(14)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号,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15)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绍兴市第七
11、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16)绍兴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2010-2011年)(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绍政办发(2010)36号,2013年11月4日起施行)2010.3.15;(17)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绍政办发201836号,2018年6月27日发布并实施)。123有关技术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总纲(HJ2l201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3号,2017年1月1日起实施);(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大气环境(HJ222
1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24号,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面水环境(HJ2.3-93)(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财年4月1日起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下水(HJ610-201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1号,2016年1月7日起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声环境(HJ2.4-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72号,2010年4月1日起实施);(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生态影响(HJ19-20U)(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28号,2011年9月1日起实施);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
13、术导则HJf169-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发2004174号,2004年12月21日起实施);(8)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44号,2017年10月1日实施);(9)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57号,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HJ664-2013)(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57号,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三)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局,2005年5月1日起实施)。1.2.4区域相
14、关资料及其他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年版)(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函(2071号,2015年6月29日起实施);绍兴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分方案(1997年版)(绍兴市环境保护局);绍兴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2003.8;(4)绍兴市环境功能区划2016年7月。1.3工程内容及规模1.3.1 项目名称、地点及建设性质项目名称:年产四千吨非开挖电力电缆用聚丙烯MPP管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单位:浙江双成电气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人民东路1433号建设性质:新建总投资:500万元1.3.2 项目规模及产品方案本项目租赁位于浙江百酷服饰有限公司位于绍兴市越城
15、区皋埠镇人民东路1433号的空余厂房内,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租用面积3750平方米,该项目平面位置详见附图三。项目实施后形成年产四千吨非开挖电力电缆用聚丙烯MPP管技术改造项目,实现销售收入4000万元,利润400万元。1.3.3 项目生产主要设备表I项目生产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台/套)I挤出机SLPP-315A12挤出机SJ90-3313冷水系统/14破碎机!11.3.4项目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表12项目原辅材料消耗情况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消耗量1PP原料/t/a40002水/t/a4003电/万kwh/a151.3.5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需员工25人,昼间单班制生产,每班
16、工作8小时,年工作天数为300天,项目不设食堂、无住宿。1.3.6 公用工程给水、供电:项目的给水、供电接自越城区皋埠镇给水干管、供电电缆。排水: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场区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道;项目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汇集排入银州路城市排污管网,最终经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排放。1.4与本项目有关的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租赁浙江百酷服饰有限公司位于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人民东路1433号的闲置厂房,所租厂房目前为闲置,因此无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简况2.1 自然环境简况(地
17、形、地貌、地质、气候、水文等)2.1.1 地理位置本项目租赁浙江百酷服饰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位于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人民东路1433号的空余厂房内,东面为河流,南面为人民东路,西面为绍兴群英纺织有限公司,北面为空地。项目租赁厂区所在地东面为浙江百酷服饰有限公司5#厂房;南面为浙江百酷服饰有限公司4#厂房;西面为绍兴群英纺织有限公司;北面为浙江百酷服饰有限公司8#厂房。具体位置见附图一、附图二。2.1.2 气象气候项目所在地区域属于北半球中纬度亚热带北缘,是东亚季风盛行的地区,气候温和湿润,四季分明,冬夏长,春秋短,春季温凉多雨,夏季炎热湿润,秋季先温后干,冬季寒冷干燥。根据绍兴市气象局专业气象台近几
18、年统计的资料,绍兴市的主要气象参数如下:年平均气温16.5极端最高气温42.5极端最低气温-10.2平均最热月(7月)气温28.8平均最冷月(1月)气温4.2年平均水气压17.2hPa平均气压1016.04hPa年平均降水量1475.7毫米年最大降雨量1601.3毫米年最小降雨量1269.3毫米区域内全年主、次导风向NNW/ENE年平均风速2.1ms年最大风速18ms2.1.3水文概况绍兴市地处绍虞平原水网地带,河网纵横,河湖相连,水位变化缓慢,测得正常控制水位为3.8m,历史最高水位5.3m(1962年),历史最低水位1.73m(1967年),水源补给主要是地表径流和降水,其水文特征受天然降
19、水过程影响,又受沿海堰闸调节控制,内河在新三江闸、马山闸等排海闸的控制下,基本为一封闭水域,水流自西南流向东北,流量甚小。曹娥江是浙江省八大水系之一,发源于天台山脉,流经新昌、竦州、上虞,至柯桥区新三江闸后,汇入钱塘江,全长193km,其中流经绍兴境内的河段长度为30km1.1.4 地形地貌绍兴市境内地形特点为南高北低,由西南向东北倾斜,境内自南而北呈现低山丘陵一平原一海岸梯阶式地貌。绍兴市、县境西南部为低山丘陵河谷区,有崎岖低山、丘陵、河谷地构成,面积757.70kn,区内群山连绵,山势险要,山体抬升强烈,地形深切、破碎,水系源短流急。一般海拔在300Ma)m之间。东北部为滨海平原区,属于淤
20、涨型滩涂,地势平坦,人工水系纵横交错,海拔5m左右,区域总面积162.65km2.项目所在地地形以平原水网为主,地势低平,平均黄海高程4.74.8米,是滨海河湖综合作用而成的冲积平原,它既有一般冲积平原平坦而低缓的特征,又有人为长期围垦改造的痕迹,河网分布较杂乱,宽处成湖,窄处成河。1.1.5 土壤、地质项目所在区沉积、火山岩交替分布,地貌复杂多样,主要有下古生代碎屑岩和碳酸盐岩,中生代的火山岩、侵入岩、江层岩以及第四系的松散岩类。土壤类型为酸性黄壤和红壤。但由于第四纪河泥堆积,平原水网土壤类型复杂,土种繁多,主要以青紫泥、腐心青紫泥为代表的富肥缺气型土壤及黄化青紫泥、小粉泥、粉泥为代表的肥气
21、协调型土壤为主。项目厂区工程地质属粘土,地质情况良好,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2.2 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概况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位于绍兴市柯桥滨海工业区内,东临曹娥江,北近钱塘江,距绍兴市区约20公里,占地1800亩。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由绍兴市水务集团和绍兴柯桥水务集团共同投资组成,主要承担越城区、柯桥区(除滨海印染产业集聚区)范围内生产、生活污水集中治理,及配套工程项目建设的任务。公司总投资26.25亿元,拥有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处理系统和尾水排放系统等“三大系统”,最大污水处理能力为90万吨/日O2015年,污水分质提标和印染废水集中预处理工程建成(包括30万吨/日生活污水处理系
22、统改造工程、60万吨/日工业废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其中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采用“两段A/O”工艺,60万吨/日工业废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采用“芬顿氧化加气浮组合工艺技术。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目前已完成提标改造,改造后30万t/d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60万t/d工业废水处理系统作为工业废水处理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中的直接排放标准。2.3 绍兴市功能区划根据绍兴市环境功能区划,项目地属于绍兴市生态产业园优化准入区0602-V-0-2o基本概况总
23、面积4.34平方公里。位置:绍兴生态产业园,主要位于皋埠镇。主导功能及目标主导功能与保护目标:提供安全、环保、绿色的产业发展环境。环境质量目标:地表水达到III类或水环境功能区要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土壤环境质量达到相应评价标准。管控措施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但鼓励对现有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环境功能目标实现情况,编制实施重点污染物减排计划,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对已建部分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进行改造。禁止畜禽养殖。优化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布局,在
24、居住区和工业功能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隔离带,确保人居环境安全。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最大限度保留区内原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好河湖湿地生境,禁止未经法定许可占用水域;除防洪、重要航道必须的护岸外,禁止非生态型河湖堤岸改造;建设项目不得影响河道自然形态和河湖水生态(环境)功能。建设生态工业园区的绿地系统,形成林带和景观绿色廊道。沿人民东路延伸段、104国道等主要道路建设15-30米绿化带,沿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建设卫生防护带;建设主要河道的景观绿化廊道,宽30米以下河道两侧各控制10米绿带,宽30米以上河道两侧各控制15米左右绿带。负面清单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具体名录见附件Io允许
25、新建扩建二类工业项目,但凡属国家、省、市、县落后产能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一律不得准入,现存企业应限期整改或关停。项目为塑料制品生产(非开挖用塑料管材),属于新型塑料建材,为二类工业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该区产业及环保准入条件,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绍兴市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三、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保护目标3.1 环境质量现状3.1.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绍兴市2017年环境状况公报,绍兴市及各区、县(市)环境空气质量除新昌县外不能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越城区(按国控三站点计)各项污染物年均浓度见表3-1。表31越城区各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单位:gm3站位名称时间SO2NO2PMi0PM25
26、COO3越城区(按国控三站点计)2017年年均123571450.9103日均达标率100%98.9%94.8%88.2%100%86.3%二级年均标准60407035/综合评定不达标区项目所在地越城区(按国控三站点计)属于不达标区。3.1.2 水环境本环评水环境质量现状引用绍兴市三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于2018年5月17日对项目地附近水域监测断面的监测结果。监测断面位置见附图一,监测结果见表3-2o表3-2地表水常规监测断面监测结果统计值单位:mg/L(除PH外)监测断面采样日期PH值氨氮高镒酸盐指数总磷溶解氧BOD5石油类独树大桥下2018.5.178:177.340.8015.40.
27、156.283.20.0116:027.300.6915.80.146.333.40.01In类标准6-91.060.2540.05单项水质类别IIIIHIIIIIIIII综合水质类别In类从评价结果看,项目所在地附近独树大桥下监测断面水环境质量为In类水,满足In类水功能要求。3.1.3 声环境绍兴市三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对项目地周边的昼夜间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点位置见附图二,监测结果见表3-3。表33项目四周噪声现状监测结果汇总表测点编号检测点检测日期昼间LeqdB(八)夜间LeqdB(八)测量时间测量值标准测量时间测量值标准1#东2018.8.2110:00-10:0
28、157.56522:20-22:2147.8540.05声环境据绍兴市噪声环境功能区划分,项目所在地四周厂界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2008)中3类标准,即昼间65dB,夜间W55dB0废水污水经适当处理后排入城市截污管网,最终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污水排放指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废水经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后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具体标准见表4-3。表43污水排放标准单位:mgL(pH值除外)污染物PH值CODcrNH3-NSSGB4287-2012一级A标准6950510
29、GB8978-1996三级标准50035400:污水进管中N%-N浓度限值参照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o废气序号污染物项目适用的合成树脂类型排放限值 (mgm3)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1非甲烷总嫌所有合成树脂60车间或生产设施排 气筒2颗粒物20单位产品总挥发性有机 物排放量(kgt产品)所有合成树脂 (有机硅树脂除外)0.3表4-4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序号污染物项目浓度限值(mgn)1非甲烷总嫌4.02颗粒物1.0表4-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项目挤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总挥发性有机物和破碎时产生的粉尘(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
30、B31572-2015)表5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新建企业边界任何1小时大气污染物平均浓度执行表9中规定的限值,具体标准值见表4-4、表4-5。污染物排放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还同时规定:合成树脂企业产生大气污染物的生产工艺和装置需设立局部或整体气体收集系统和净化处理装置,达标排放。排气筒高度应按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确定,且至少不低于15m。噪声厂界噪声项目所在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即昼间065dB,夜间W55dB.生产车间及作业场所噪声限制值执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GB
31、Z2.2-2007)中工人每天连续接触8小时的生产车间其噪声限制值为85dBo固废固体废物处置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5085.7-2007)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来鉴别一般工业废物和危险废物。根据固废的类别,一般固废在项目地内暂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在项目地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处理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
32、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总 量 控 制 指 标总 量 控 制 指1、总量控制原则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是执行环保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本环评结合环保管理要求,对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进行总量控制分析,根据环评有关规范、环保管理部门要求,本项目实施后,纳入总量控制指标确定为废水量、CODcr.NH3-N,粉尘和VoCs。2、总量控制建议值(1)环评建议以废水量1.06td(318.75ta)、CoDer量0.096t/a、NH3-N量0.01ItZa作为项目实施后企业水污染物纳入绍兴
33、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控制建议值。(2)环评建议以废水量1.06td(318.75ta)、CODcrS0.016ta.NH3-N量0.002ta作为项目实施后企业水污染物经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后排入环境的总量控制建议值。(3)环评建议以VOCs量0.266ta粉尘0.024ta作为项目大气污染物排入环境的总量控制建议值。3、总量控制实施方案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中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且排放的水主要污染物仅源自厂区内独立生活区域所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项目为新建,需新增员工,新增员工排
34、放的水污染物量属净增量,仅产生生活污水,因此,本项目水污染物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依据浙江省工业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总量替代制度,VOCs等新增总量指标实施减量替代,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等环杭州湾地区重点控制区及温州、台州、金华和衢州等设区市,迁扩建项目涉及粉尘、VOCS排放的,实行区域内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舟山和丽水实行1.5倍削减量替代。”项目实施后粉尘量为0.004ta、VOCS量为0.266ta0则VoCS需削减替代量为0.532tao项目属新建项目,VOCS污染物量有所增加,具体排污容量由建设单位向绍兴市环境保护局越城区(高新区)分局提出申请,经绍兴市环
35、境保护局越城区(高新区)分局批准后,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5项目生产工艺流程生产工艺流程图聚丙烯MPP管生产工艺流程及说明废气、噪声1破碎I噪声废气、噪声I11JI聚丙烯原料TTNI-加热IfI挤出成型IT冷却|一4包装入库、1II废包装材料废塑料废品图5-1聚丙烯MPP管生产工艺流程图工艺流程图说明将聚丙烯原料均匀混合后加入到挤出机内,通过加热融化后(电加热),定量挤出成型,经冷却检验合格后即为成品。产生的废品经粉碎后回用于生产。5.2营运期污染源强分析5.2.1 废水生活废水项目需员工25人,单班制生产,年工作300天,项目不设食堂,无宿舍,生活用水量按每人每
36、天50L计,废水量按用水量的85%计,则产生的生活废水1.06td(318.75ta),CODcr产生浓度300mgL,NH3-N产生浓度为35mgL,则CODCr产生量为0.096ta,氨氮产生量为0.01ItZa。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后排入城市截污管网,最终经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一级A标准后排入环境,则CODCr排放量为O016ta(50mgL),氨氮排放量为0.002ta(5mgL)。冷却水项目挤出需进行冷却,冷却水经收集通过冷却系统冷却后全部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损耗水为25.0ta5.2.2 废气项目不设食堂,因此项目无油烟废气产生和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过程中的有机废气(以总挥发性有机物计)和破碎时的粉尘。有机废气(以总挥发性有机物计)项目在塑料制品生产过程中有少量TVoC(以总挥发性有机物计)产生,根据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工业污染源调查与研究第二辑(美国国家环保局)中推荐的废气排放系数,项目总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污系数为0.35kgt原料。项目原料用量为4000吨/年,则项目总挥发性有机物(即TVOC)产生量为1.4ta0根据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