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和佳塑胶有限公司年产60万双PVC雨鞋生产线技改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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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浙江金华和佳塑胶有限公司年产60万双PVC雨鞋生产线技改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浙江金华和佳塑胶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制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1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9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5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1六、结论63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64附图:附图1:项目所在地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周围50Om范围内保护目标图附图3:项目周边情况概况图附图4:车间平面布置图附图5:车间分区防渗图附图6: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7:金华市区环境管控分区图附图

2、8:项目所在地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9:金华市婺城区生态保护红线图附件附件1: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不动产权证附件4:租赁协议附件5:现状监测报告附件6:胶粘剂VOCS检验报告附件7:行政处罚公示截图、汇款发票附件8:总量平衡替代意见表附件9:企业承诺、环评确认书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浙江金华和佳塑胶有限公司年产60万双PVC雨鞋生产线技改项目项目代码2212-330702-07-02-812453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西溪街228号地理坐标(119度31分57.856秒,29度06分21.178秒)国民经济行业

3、类别C1953塑料鞋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六、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19;32制鞋业195中的有塑料注塑工艺的建设性质2!新建(迁建)口改建T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金华市婺城区经济商务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212-330702-07-02-812453总投资(万元)400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比(%)7.5施工工期6个月用地(用海)面积(m2)3200(租用)是否开工建设口否2!是:企业建设有一条雨鞋生产线,于2014年8

4、月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该生产项目未经环评审批,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根据金环罚字(2019)39号,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对浙江金华和佳塑胶有限公司行政处罚20万元人民币。浙工金华和佳塑胶有限公司知悉自己违法行为后立即停业整顿,于2020年4月7Fl通过转账汇款缴纳全部罚款。受当时疫情影响企业一直处于停产状态,近期企业计划重新筹备建设项目,依法进行环评审批工作。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Ll专项评价诩匕置情况表专项评价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需要设置专项评价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花、制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m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

5、二嗯英、苯并花、M化物、家气。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纳管排放。否环境有毒有害的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本项目危险物质储否风险储量超过临界值的建设项目。量没有超过临界量。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废水纳管金华市婺城新区污水处理厂,不涉及。否规划情况规划名称:金华市婺城新城区临江单元、郭蓉单元Ol街区(ZX05ZX-12-01)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审查机关:

6、原金华市规划局规划文号:金市规办(2015)85号审查时间:2015年12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金华市婺城新城区临江单元、郭蓉单元Ol街区(ZX-O5、ZX-12-01)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原金华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文件及文号: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金华市婺城新城区临江单元、郭蓉单元Ol街区(ZX-O5、ZX-12-01)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环保意见,金环函(2018)100号审查时间:2018年11月8日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金华市婺城新城区临江单元、郭蓉单元Ol街区(ZX-O5、ZX-12-01)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符合性分析:

7、规划范围:330国道、后童西路以东;杭金衢高速公路、宾虹路以南;金华江、白沙溪以西;金龙路、后童南路以北,总用地面积约为104L53公顷。规划目标及功能定位:将规划区块建设成为五金工具,汽车配件、机械、家电、医药、纺织等综合性的工业园区,同时根据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变化的趋势,为园区长远发展可能的变化预留足够的空间。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西溪街228号,根据该地块的用地规划图(见附图6),本项目用地属于二类工业用地。本项目主要从事PVC雨鞋制造,符合所在控规单元的长远发展需要。综上,本项目与规划相符。规划及规划环W响评价符合性分析金华市婺城新城区临江单元、郭蓉单元Ol街区(ZX

8、-05、ZX-12-01)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环境影响报告书己于2018年11月编制完成,并通过原金华市环境保护局审查(金环函(2018)100号)。根据规划环评中6张清单内容(生态空间清单、现状问题整改措施清单、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环境标准清单)进行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详见表1-2。表12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六张清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环评清单与项目有关的清单内容及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清单一生态空间清单(工业用地、住宅用地、学校用地、商业用地)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环境功能目标实现情况,编制实施重点污染物减排计划,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禁

9、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但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新建二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优化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布局,在居住区和工业功能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隔离带,确保人居环境安全;禁止畜禽养殖;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加大工业点源达标治理力度,推进企业废水治理设施建设,加快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提高企业污水纳管比例:防范重点企业环境风险;最大限度保留原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好河湖湿生境,禁止未经法定许可占用水域;除以防洪、重要航道必须的护岸外,禁止非生态型河湖堤岸改造:建设项目不得影响河道自然形态和河湖水生态(环境)功能。本项目为二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

10、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污染物执行总量控制制度:项目位于工业区内,企业与居住区留有一定距离,废水经处理后纳管排放,对土壤和地下水基本无影响;项目不占用水域,不影响河道自然形态和河湖水生态(环境)功能。符合清单二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存在的环保问题:规划区内已开发区域雨水污水管网均已铺设到位,企业具备接管条件,但部分企业内部雨污分流工作仍滞后。规划区内未开发区域尚没有完善雨水污水管网。金华市婺城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满负荷运行。主要原因:企业环保意识不强,部分企业内部雨污分流工作仍滞后。规划区内未开发区域管网铺设计划暂未实施。一期工程服务范围较大,部分区域雨污管网分流建设不到位,

11、导致雨水大量汇入。解决方案:加快企业内部雨污分流工作。未开发区域加强雨水污水管网等配套基础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全部纳管排放,厂区严格雨污分流,实现“污水零直排.符合三I及规划环W响评价符合性分析设施先行建设,逐步纳管工业企业。加快二期工程设施建设进程;加快规划已开发区域雨污管网分流建设,减少雨水汇入量,提高纳管污水纳管量:规划区块内现有已纳管企业实施技改项目不得新增排水量;规划区块未开发区域纳管时间、雅苏村和联丰村污水纳管时间须与金华市婺城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运行时间同步。清单三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制清单水污染物总量管控限值:CODCr现状排放量76.108ta,总量管控限

12、值97245ta:氨翅现状排放量4104Ua,总量管控限值1.94ta0大气污染物总量管控限值:NOx现状排放量33.3752ta,总量管控限值52.09ta;SOz现状排放量14.1813ta,总量管控限值20.96ta;烟粉尘现状排放量62.3384ta,总量管控限值79.76ta;VOCS现状排放量72.9343ta,总量管控限值95.26ta危险废物管控总量限值:现状排放量O(产生量247l.92ta),总量管控限值O(产生量2892ta)0本项目纳入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VOCs,符合总量控制,不会超过其管控值,各类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最终排放量为0。符合清单四规划优化调整建

13、议清单规划内容:未明确工业用地与公共服务用地、居住用地布局之间的防护影响要求。调整建议:建议紧邻居住区的工业用地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等污染较小的工业用地,工业区与居住区、公共服务区建议设置足够距离的绿化分隔带保证有效分隔,厂区内生产布局远离居住区一侧。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图,本项目用地属于二类工业用地,项目生产车间与居民区设置绿化带保证有效分隔,留有一定的防护距离。符合清单五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禁止准入类产业三类工业项目金华市区环境功能区划三类工业项目:30、火力发电(燃煤);43、炼铁、球团、烧结:44、炼钢;45、铁合金制造;锦、铝冶炼:48、有色金属冶炼(含再生有色金属冶炼):49、有色金属合金制

14、造(全部):51、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电镀工艺的;使用有机涂层的;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58、水泥制造;68、耐火材料及其制品中的石棉制品;69、石墨及其非金属矿物制品中的石墨、碳素:84、原油加工、天然气加工、油母页岩提炼原油、煤制原油、生物制油及其他石油制品;85、基本化学原料制造;肥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食品及饲料添加剂等制造(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86、日用化学品制造(除单纯混合和分装不属于所列的禁止准入的三类工业项目符合三I及规划环W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外的):87、焦化、电石;88

15、、煤炭液化、气化:90、化学药品制造;96、生物质纤维素乙醉生产:112、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造纸(含废纸造纸):115、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工、橡胶制品翻新;116、塑料制品制造(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118、皮革、毛皮、羽毛(绒)制品(制革、毛皮糅制):119、化学纤维制造(除单纯纺丝外的):120、纺织品制造(有染整工段的)等重污染行业项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的高污染高能耗高环境风险的三类工业项目。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中规定的禁止类项目不涉及二类工业项目分类行业清单工艺清单产品清单本项目未列入符合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

16、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涉重金属排放的电镀工艺:酸洗、传统磷化工艺;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项目/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涉重金属排放的电镀工艺;对木材进行化学处理、改性等/家具制造业涉重金属排放的电镀工艺;酸洗、传统磷化工艺医药制造业未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造纸和纸制品制造/有化学处理工艺的/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涉重金属排放的电镀工艺;多组分溶剂型油墨工艺等非水性油墨、UV光固化油三J及规划环W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墨等印刷产品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除单纯混合和分装的/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涉及以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

17、原材料的;涉及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的电镀工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玻璃及玻璃制品、陶瓷制品/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黑色金属铸造:涉重金属排放的/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涉重金属排放的/农林类畜禽养殖符合限制准入产业1)废水排放量大的项目,如表面清洗工段耗水量巨大的项目等;2)可能造成区域恶臭污染、三废治理难度较大项目;3)国家、省、市及地方规定限制的产业、工艺装备和产品。本项目三废产生量少,治理难度不大,且项目基本无恶臭影响,不属于国家、省、市及地方规定限制的产业、工艺装备和产品。清单六环境标准清单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环境大气常规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新污

18、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标准;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I46-2018);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15-2016)中表1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规定的无组织排放限值;供热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项目投料拌料粉尘、注塑废气、破碎粉尘、粘合废气排放均能满足浙江省地方标准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中表1标准;PVC注塑废气中的HCl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

19、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符合三I及规划环W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值;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及前苏联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CH24571)“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限值;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限值;饮食业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X)1)相关标准等。准;废水纳管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

20、值(DB33/887-2013);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一般固废贮存过程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其中“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不适用本标准,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水环境纳管标准:工业污水纳管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执行其行业标准,除浙江耐司康药业有限公司厂区废水纳管执行与金华市婺城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协议”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21、GB8978J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工业企业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居民生活污水的氨氮和总磷排放执行污水排放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污水厂终排标准:污水处理厂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金华标准。声环境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I2523-2OU):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X)8)2类、3类、4类标准。固废一般固废贮存、处置过程执行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国家

22、环保部(2013)第36号关于该标准的修改单;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国家环保部(2013)第36号关于该标准修的改单。环境质量标准大气环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一次值标准;前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CH245-71)最大一次值标准等。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M2)二级标准,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HI类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D类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2

23、008)3类标准;土壤环境符合水环境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n类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E4848-2017)HI类标准。声环境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3类、4a类、4b类标准。土壤环境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三J及规划环W响评价符合性分析(GB36600-2018)相关要求;农用地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二级标准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及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标准行

24、业准入标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H年本)(2016年修正版)、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浙江省印刷和包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金华市金华市涂装(五金)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浙江省化学原料药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修订)、浙江省医药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等行业准入标准。符合根据关于金华市婺城新城区临江单元、郭蓉单元Ol街区(ZX-05、ZX-12-01)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环保意见及其审查意见(金环函(2018)100号),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3本

25、项目与规划环评批复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序号规划环评批复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1(一)进一步加强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和协调,使本规划的实施和建设符合区域发展的要求。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符合2(二)进一步优化规划用地布局,工业区块与居住区块、学校用地设置合理的空间分隔和隔离带,确保各项目产污车间或作业场所与周边敏感区边界之间满足防护距离要求。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图,本项目用地属于二类工业用地,项目生产车间与居民区设置绿化带保证有效分隔,留有一定的防护距离。符合3(三)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加快婺城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和区域污水管网敷

26、设,确保区域项目废水纳管集中处理。不涉及/4(四)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规划区应严格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须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建立完善的废气处理设施,保证废气达标排放,积极推行废物减量化,区域内危险固废安全处置率需达100%。本项目各类污染物均采取了针对性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标排放,各类固废处置率达符合三J及规划环W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00%o5(五)加强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结合规划区内环境承载能力,严格控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执行总量控制制度,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通过区域削减替代,不新增区域污染物总量。符合6(六)加强环境

27、风险防范。规划区应建立和建设事故环境凤险管控和应急救援管理系统,杜绝和降低环境风险。要求企业运行后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风险管控制度,将环境风险降至最低。符合7(七)严格执行区域内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度,按照生态空间清单和环境准入条件清单要求对入区企业严格把关。本项目符合区域的生态空间清单、环境准入条件清单要求,符合园区准入要求。符合8(八)建立环境质量的跟踪监测与评价系统,维护区域的环境功能区质量:按规范要求及时进行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不涉及/9近期建改项目必须关注区域基础设施支撑和资源供给制约等因素,根据负面清单和环境制约因素严格控制入区建设项目的规模、结构、布局和产业发展方向。近期建

28、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涉及区城环境概况,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等方面可适当简化,但需重点关注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和环保措施的可行性论证,强化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推进环境目标与发展目标同步实现。本环评按照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均有效可行。符合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还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具体分析如下: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

29、于金华市婺城区西溪街228号,根据企业提供的不动产权证(见附件3),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金华市婺城区生态保护红线图(见附图9),项目不在当地饮用水源、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不涉及浙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浙政发(2018)30号)、金华市区生态红线划定文本等相关文件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因此,项目选址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4X)2)In类标准;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目标

30、为到2020年,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较2013年下降10%以上,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92%以上,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94%以上,到203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95%以上。本项目对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均采取了规范的处理、处置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采取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网。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

31、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主要生产PVC雨鞋,对照金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工业项目分类表,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中:57、制鞋业制造(使用有机溶剂的)。对照金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位于金华市婺城新区工业重点管空区,单元编码:ZH33070240008,其具体管控要求以及符合性分析如下表。表L4“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一览表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空间 布局 约束根据产业集聚区块的功能定位,建 立

32、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严 格控制重要水系源头地区和重要 生态功能区三类工业项目准入。优 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 局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 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合理规 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在居住区 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 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本项目从事PVC雨鞋制造,根 据金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方案(金环发(2020) 39号),本项目为二类工业项 目。由企业提供的不动产权证, 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所 在地属于工业区,满足新建二 类工业项目的要求。项目厂界 与居住区之间设有围墙、绿化 带等隔离带。本项目用地性质 为工业用地,不占用耕地。符合污染物

33、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 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 染物排放总量。新建二类、三类工 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 行业国内先进水平。加快落实污水 处理厂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推进 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 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 流。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 修复。本项目严格执行污染物总量控 制制度,并按污染物总量控制 制度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项 目实施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 入厂区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 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金华 市婺城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 理,本项目设备冷却水循环使 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符合环境 风险 防控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 业

34、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强化工 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 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 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 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 设。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预处 理达标后排入金华市婺城新区 污水处理厂,不直接排入周边 环境。项目废气经治理后能达 标排放。项目固废均能实现妥 善处理和处置。项目设有完善 的环保规章制度、环保档案、 运行管理台账等。因此本项目 环境风险较小,基本不会对周 边区域造成影响。符合源发率求资开效要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 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 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 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

35、源能项目生产使用电、水等清洁能 源,并且注重节能减耗,从源 头上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符合源利用效率。综上,项目建设符合金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2、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省政府令第388号)审批原则相符性分析(1)建设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的符合性分析通过对空间布局引导、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分析结果表明,本项目能满足金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金华市“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金华市婺城新区工业重点管空区ZH33070240008)要求。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

36、(2)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经采取措施后“三废”均能达标排放。项目投料拌料粉尘、注塑废气、破碎粉尘、粘合废气排放均能满足浙江省地方标准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中表1标准;PVC注塑废气中的Hcl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生活污水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厂界噪声排放满足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37、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一般固废贮存、处置过程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规定,其中“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不适用本标准,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过程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23)。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十四五”期间浙江省纳入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污染物:CODcrNHs-N.SO2、NOx烟(粉)尘

38、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本项目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足补充,不外排,外排废水全部为生活污水,因此CODcr和NH3-N无需进行区域削减替代。根据关于印发V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21)10号)中规定: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实行等量削减;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实行2倍量削减,直至达标后的下一年再恢复等量削减。本项目所在区域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域,因此,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实行等量削减(1:1)。在此基础上,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总量控制要求。(3)建设项目与

39、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西溪街228号,根据企业提供的不动产权证,项目土地利用性质为工业用地,所在地属于工业区,因此,项目选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经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未列入其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该项目已通过金华市婺城区经济商务局备案,项目代码:2212-330702-07-02-812453,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3、相关行业整治规范符合性分析(1)参照台州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本项目与该整治规范的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5本项目与台州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符合性分析内容符号判

40、断依据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源头控制措施1鼓励采用低VOCs或无VOCs的胶水、清洁剂、处理剂、环保油墨、环保油漆等原辅材料;使用的胶粘剂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鞋和箱包用胶粘剂(GB19340-2003)标准要求及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胶粘剂(HJ2541-2005)中关于鞋用胶粘剂规定。本项目使用低VOCs的胶水,使用的胶粘剂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标准要求及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胶粘剂(HJ2541-2016)中关于鞋用胶粘剂规定。是工艺装备要2规范溶剂储存。企业应减少使用小型桶装溶剂,尽可能使用大桶装。单班同一种溶剂型原辅材料使用量大于3桶(2I0L)

41、,宜采用储罐集中存放;储罐应配备呼吸阀、防雷、防静电和本项目胶粘剂使用量较少,单班胶粘剂使用量V3桶(210L),无需采用储罐集中存放。是其他符合性分析求降温设施,尾气应收集处理,并按相关规范落实防火间距。3规范溶剂调配、转运与使用。大宗即用状态的溶剂鼓励采用压力泵、管道输送。各种溶剂采用密封罐调配,密封效果良好。所有盛装溶剂型胶水的容器在调配、转用过程尽量保持密闭。本项目不涉及大宗商品,胶粘剂采用密封罐调配,密封效果良好。所有盛装溶剂型胶水的容器在调配、转用过程保持密闭。是4鼓励使用先进设备和技术。积极推进制鞋自动化技术运用,鼓励采用热熔胶机、自动上胶机等生产设备,自动调节出胶,智能控制出胶

42、厚薄、涂胶位置,减少人工操作,削减胶水材料使用。本项目使用先进设备和技术,注塑采用半自动注塑机;本项目胶水使用量很少,仅贴标工序使用,操作便利,无大范围鞋底粘胶,无需自动上胶机等设备。是废气收集措施5产生废气工段采用密闭、半密闭技术或分区密封生产工艺线,提高废气收集效率。本项目注塑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较高。是6油性溶剂、胶水等仓库储存呼吸废气、调漆车间废气、夹包废气、刷胶及定型废气、清洁及热定型废气、鞋底处理废气、注塑废气、印刷及烘干废气、以及喷漆废气等应收集处理,做到应收尽收。本项目注塑废气、粘合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处理。是7烘干废气应单独收集。废气中漆雾及颗粒物进入收集系统前应先进行

43、除尘处理。本项目胶水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注塑废气一起进入“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项目无喷漆工序,不涉及漆雾及颗粒物排放。是8废气收集可采用上吸罩、生产线整体密闭换风或车间整体密闭换风三种方式收集,根据不同生产工况合理选择废气收集方式,最大限度收集废气。本项目注塑废气、粘合废气采用上吸罩收集。是9采用上吸罩收集,排风罩设计必须满足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T16758-2008)要求,除满足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要求外,控制集气罩口断面平均风速不低于0.6ms,确保废气收集效率。本项目废气采用上吸罩收集,排风罩设计满足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T16758-2008

44、)要求,控制集气罩口断面平均风速不低于0.6ms是10采用生产线整体密闭,密闭区域内换风次数原则上不少于20次/小时;采用车间整体密闭换风,车间换风次数原则上不少于8次J、时。本项目采用集气罩收集,不涉及生产线整体密闭。是IlVOCs污染气体的收集和输送应满足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要求,管路应有明显的颜色区分及走向标示。VOCs污染气体的收集和输送满足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要求,管路有明显的颜色区分及走向标示。是其他符合性分析废气治理措施12排放量大、有一定回收利用价值的溶剂应优先采用活性炭吸附冷凝回收处理工艺。本项目不涉及。是13大型制

45、鞋企业可采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法;在污染物总量规模不大且浓度低、周边环境不敏感的情况下可联合采用活性炭吸附、低温等离子、光催化等废气处理集成技术。采用活性炭吸附法产生的废活性炭的再生及处置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本项目有机废气采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属于高效治理措施。产生废活性炭的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是14烘干废气与其他废气混合处理时,混合前应进行冷凝处理,并符合混合废气处理设施的废气温度要求。烘干废气单独处理时,VoCS处理效率不低于90%烘干废气与其他废气混合处理时,VoCS处理效率不低于75%。本项目粘合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注塑废气进入“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VOCs处理效率可达87.3%。是15密闭排气系统、污染控制设备应与工艺设施同步运转,废气收集装置和治理装置必须按照规范参数条件运行本项目密闭排气系统、污染控制设备与集工装艺置设和施治同步运转;废气收集装置和治理装置按照规范参数条件运行。是16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及环评相关要求。本项目废气排放满足相关要求。是环境管理要求17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包括环保设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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