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骁麒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智能芯片保护与应用制产品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1122526 上传时间:2024-03-22 格式:DOCX 页数:104 大小:1.25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浙江骁麒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智能芯片保护与应用制产品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4页
浙江骁麒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智能芯片保护与应用制产品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4页
浙江骁麒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智能芯片保护与应用制产品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4页
浙江骁麒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智能芯片保护与应用制产品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4页
浙江骁麒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智能芯片保护与应用制产品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浙江骁麒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智能芯片保护与应用制产品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浙江骁麒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智能芯片保护与应用制产品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docx(10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三(污染影响类)(区蛔评+环境标准”)面曰幺用.浙江骁麒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坝日七利.套智能芯片保护与应用制产品项且建设单位(盖章):逝江骁麒科技有限公司年四 月编制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4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8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8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80六、结论82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83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状况图附图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4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5建设项目监测点位图附图

2、6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优先发展区块)总体规划(2017.2030年)附图7建设项目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8安吉县水环境功能区规划图附图9安吉县生态红线图附件附件1营业执照附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附件3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附件4危废处置承诺书附件5不动产权证附件6厂房定制协议附件7备案申请书附件8生态信用承诺书附件9建设项目准入意见书附件10环评文件质量保证承诺书附件11涉密事项说明附件12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书附件13信息公开说明材料附件14公众参与情况的说明附件15情况说明附件16环境影响登记表(区域环评+环境标准降级)技术评审会专家组意见附件

3、17专家组意见的修改说明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浙江骁麒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智能芯片保护与应用制产品项目项目代码2302-330554-04-01-415455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天子湖镇网驿产业园4幢3号地理坐标(E119度38分17.519秒,N30度48分3.126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C359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3979其他电子器件制造C3525模具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二、专业设备制造业35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建设性质Zl新建(迁建)口改建T

4、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旨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遏真)/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5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出an用地(用海)面积(m2)564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和海洋不开展专项评价,判定依据见表IJ。土壤、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项目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地下水不开展专项评价。表1-1

5、专项评价设置判定情况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项目情况是否设置专项评价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I、二嗯英、苯并花、制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排放废气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a花、氟化物、氯气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废水纳管排放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小于1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从河道取水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

6、建设项目非海洋工程建设项否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规划名称: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优先发展区块)规划情况总体规划(20172030年)审查机关:安吉县人民政府规划环评名称: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优先发展区块)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召集审查机关: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文号及日期:浙江省生态环境

7、厅关于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优先发展区块)总体规划环保意见的函(浙环函2019268号,2019年8月12日)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1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优先发展区块)总体规划20172030年)及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1.Ll与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优先发展区块)总体规划(20172030年)符合性分析1、规划范围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优先发展区块)由天子湖区块和梅溪区块组成,总面积28.2km2.天子湖区块四至范围为东至环东路,南至沙河,西至环西路-高铁大道-建设路-高朋大道-北湖路-枫桥路-高朋大道,北至环北路-创新路,规划面积

8、21.39km2;梅溪区块四至范围为东至疏港大道,南至西苕溪南侧生态涵养区,西至章一路-梅林大道-纬五路-晓南线,北至临港大道,规划面积6.8Ikm2O2、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172030年,近期为20172020年,中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0年。3、产业发展规划结合现有产业基础,提升发展新材料优势产业,同时依托内河航运、通用航空等特色,培育发展现代物流、通用航空、旅游文创等未来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机会产业,同时依托高铁等人才、时空和集聚效应建立科创孵化、商务服务、会议展示、工业设计等多个生产服务平台。打造“1+1+3+N+承接”高能级产业体系。4、产业空间布局结合安

9、吉分区(优先发展区块)的自然空间格局和产业、城镇功能发展基础,总体规划形成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园、转型升级示范园、通用航空产业园、电子信息新材料与临港物流产业园四个集中发展的产业园区,天子湖区块和梅溪区块各形成一个物流产业园区(天子湖现代物流园、梅溪临港物流园)。产业园区规划内容如下:(1)园区范围位于天子湖镇区南部,以天子湖现代工业园为主体,发展空间约8.21平方公里,部分已建成,尚余约260公顷可开发用地。(2)产业定位重点打造转型升级示范园,全面推进“腾笼换鸟”和机械制造、生物医药、化工、纺织、食品等传统产业提升,积极培育新兴产业。依托专用机械、电气机械、金属制品、电子仪器仪表等产业基础,支

10、持现有装备制造企业积极推动“机器换人”、技术改造和产品研发,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培育装备制造细分行业领军企业,重点扶持杭摩、长虹制链、天齐电气等高新技术企业。加快提升纺织产业,鼓励企业向差别化纤维、功能性面料等纺织新材料产业领域突破。(3)产业园区分区布局产业更新提升片区(近期)产业定位:改造提升纺织、食品等传统产业,依托专用机械、电气机械、金属制品、电子仪器仪表等产业基础,利用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技术改造现有生产模式,同时通过注入一站式商业商务配套和研发服务,实现园区转型提升。新兴产业示范片区(远期)产业定位:利用良好的生态环境资源,吸引技术先进、附加值高、带动性强的新兴产业,积极提前布

11、局。电商物流平台产业定位:吸引自动化、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的专业电商物流企业入驻,提供园区企业原材料供应、产成品展示、仓储、配送等综合物流服务。符合性分析:项目拟建地为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中的天子湖区块。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以高端化、规模化、特色化的发展目标,以高标准对企业进行建设,与安吉分区天子湖区块的定位目标是一致的。项目产品为智能芯片保护与应用制产品,符合天子湖区块产业定位,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优先发展区块)总体规划(20172030年)相关要求。1.1.2与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优先发展区块)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

12、(1)生态空间清单表1.12生态空间清单符合性分析区块名称具体内容及要求项目情况结论天子湖环境重点准入区(0523-IV-O-D1、严控三类工业项目数量和排污总量。2、能耗水平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3、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重点实施污染物减排。4、禁止新建工业企业入河排污口,现有的工业企业入河排污口应限期纳管。5、加快污水集中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6、防范重点企业环境风险。7、禁止经营性畜禽养殖。8、合理规划生活区与工业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园、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隔离带,确保人居环境安全和群众身体健康。9、最大限度保留区内原

13、有自然生态系统。I、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2、项目能耗水平能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3、项目涉及总量控制污染物主要为生活污水(CoD、氨氮)无需总量替代、VoCS需要通过地区削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4、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排放至安吉清源污水处理厂。5、根据调查,安吉清源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符合更严的浙江省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2标准。6、本项目将落实各项环境风险措施。7、本项目不涉及畜禽养殖。8、本项目拟建地位于天子湖镇网驿产业园,与周边居住区有一定隔离带。9、本项目拟建地位于天子湖镇网驿产业园,用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等生态红线

14、。符合(2)现有问题整改清单表1.1-3现有问题整改清单符合性分析类别主要问题整改意见项目情况结论产业结构规划区目前存在一些老旧企业以及资源利用率较低的企业,导致规划区整体用地产值、单位用地水耗、能耗等指标落后于国内外先进工业园。对于老旧企业以及资源利用率较低的企业,拟通过本次规划的实施,淘汰落后产能腾笼换鸟,引进高科技、高附加值、低污染排放企业;通过提升改造现有企业生产、环保装备,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涉及该条所列问题。符合空间布局现状区域存在部分二类工业用地企业与居住等敏感区毗邻情况,缺少有效阻隔。建议对居住区周边二类工业用地企业提升改造,临近居住区一侧

15、设置绿化带,尽可能减轻对居民的影响。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与周边敏感点较远且有道路及绿化带隔离,对居民的影响较小。符合水环境质量区域水环境质量超标完善天子湖镇和梅溪镇区域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提高区域生活污水截污纳管能力,将原先未纳管的生活污水以及由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的生活污水均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并对污水厂进行提标改造,执行城镇污水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2标准。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可达标纳管,最终经安吉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环境基础设施污水厂有雨污合流现象要求改造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和雨水管网,杜绝雨污合流现象。厂区实行雨污分

16、流。符合天子湖污水厂处理能力饱和,且进水水质不稳定,有超标现象开发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实施污染源头控制,严格项目准入,限制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入园。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仅排放生活污水,不属于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符合对于高水耗企业,建议优化生产工艺,减少新鲜水耗量;加强中水回用能力,减少废水排放量;淘汰高水耗落后产能。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符合企业污染防治部分企业存在原料、固废(一般固废)露天堆放的情形,下雨天易造成渗滤液随雨水进入地表水环境,从而引发地表水污染。加强对企业的巡查以及管理,加大对固废(尤其是危废)暂存设施的巡查,发现固废暂存库容积不够需立即督查企业进行

17、整改,整改期间需搭建挡雨棚或遮盖篷布,不允许露天堆放。企业设置危废仓库及一般固废仓库,满足储存要求。符合部分企业危废未及时处置,在厂区内暂存。要求企业及时处置危废,厂区内储存期不得超过1年。设置危废仓库,危险废物储存期不超过1年。2部分涉VOCs企业处理装置落后,VOCs处理效率较低。管委会已委托浙江大学编制安吉分区涉VOCs企业整治方案,通过优VOCs处理方式、提升处理装置,减少区域VOCS排放量。VOCs经密闭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部分企业实际排放水量超出环评审批量。建议规划区内企业安装排放口流量在线监控装置,特别是排水量大的造纸、印染等企业,实时统计

18、企业废水排放量,对超排企业强制执行中水回用或控制规模等措施,确保企业废水排放量合法。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且不属于造纸、印染等排水量大的企业。符合风险防范规划区尚未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未成立环境风险应急小组。加强企业风险防范措施,生态环境局督促风险企业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保障设立合适容量的风险事故应急池。要求企业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符合环境管规划范围内规上企业均执行环评,但部分企业未执行“三同时”要求安吉县环保主管部门进行全面清查,对于环保手续不全的企业予以处罚并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要求企业落实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符合理验收;部分规下企业均未执行环评和“三同时“验收。强制关停

19、。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资源利用目前规划区整体单位能耗、单位水耗较高,规划区整体土地利用效率较低,与国内外先进工业园区存在一定的差距。目前规划区整体单位能耗、单位水耗较高,规划区整体土地利用效率较低,与国内外先进工业园区存在一定的差距。本项目不属于单位能耗和单位水耗较高的企业。符合(3)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企业仅排放员工生活污水;VOCS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CODcoNHrN可不进行削减替代,VoCS按照1:1比例进行倍量替换,不会导致区域污染物排放量突破总量管控限值。(4)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本项目不新增用地

20、,在已建厂房内进行建设,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且位于集中的工业区内,距离居民点较远;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收集后纳入市政管网送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的建设不涉及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相关内容。(5)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表1.1-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产业区名称环境功能区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行业清单项目情况结论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优先发展区块)天子湖环境重点准入区(0523-IV-O-1)於止准入类产业黑色金属炼铁、球团、烧结;炼钢;铁合金制造;钵、铝冶炼不属于禁止准入类产业符合有色金属有色金属冶炼(含再生有色金属冶炼)符合非金属矿采选业及制品制造水泥制造符合石化、化

21、工原油加工、天然气加工、油母页岩提炼原油、煤制原油、生物制油及其他石油制品;农药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焦化、电石;煤炭液化、气化符合轻工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工、橡胶制品翻新。符合(6)环境标准清单表环境标准清单符合性分析序号区域主要内容项目情况结论1天子湖环境重点准入区(0523-IV-O-1)管控要求:1、严控三类工业项目数量和排污总量:2、加快园区生态化改造,区域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水平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3、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重点实施污染物减排。4、禁止新建工业企业入河排污口,现有的工业企业入河排污口应限期纳管。5、加快污水集中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达到城镇污水

22、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6、防范重点企业环境风险。7、禁止经营性畜禽养殖。8、合理规划生活区与工业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园、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隔离带,确保人居环境安全和群众身体健康。9、最大限度保留区内原有自然生态系统。1、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2、本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项目。3、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CODcr.氨氮无需总量替代,VOCS通过地区削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4、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安吉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5、安吉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染物排放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2限值和城镇污水处理厂

23、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限值。6、企业将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7、本项目不属于经营性畜禽养殖。8、本项目位于湖州市安吉县天子湖镇网驿产业园,周边敏感点较远且有道路及绿化带隔离。9、本项目利用已建厂房实施,不会破坏原有自然生态系统。符合2禁止(限制)准入类产业:炼铁、球团、烧结;炼钢;铁合金制造;钵、辂冶炼;有色金属冶炼(含再生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制造;原油加工、天然气加工、油母页岩提炼原油、煤制原油、生物制油及其他石油制品;农药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焦化、电石;煤炭液化、气化;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工、橡胶制品翻新。不属于该条所列禁止(限制)

24、准入类产业。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优先发展区块)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六张清单要求。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S分析1.L3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优先发展区块)总体规划环保意见的函(浙环函(2019)268号)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优先发展区块)总体规划环保意见的函(浙环函(2019)268号),本项目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I6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序号审查意见具体内容项目情况结论(一)优化功能布局和产业结构。示范区规划应加强与安吉县域总体规划、

25、安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吉县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衔接,并根据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综合整治的相关要求,进行统筹协调和优化发展。部分规划居住用地与二类工业用地相邻,委应在规划实施中进一步优化功能定位,通过调整车间布局,合理设置隔离带或缓冲区,提出有效的污染防治对策,以进-步减轻企业产生的环境影响。示范区在后续规划实施过程中应结合湖州市、安吉县的产业提升需求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统筹协调并实施差异化发展,严格控制区域内污染物排放总量,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进行高新技术改造,提高区域内企业的规模和质量。项目产品为智能芯片保护与应用制产品,属于二类工业项目,厂界与周边将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措施,并通过采用高

26、水平的设备、工艺、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并加工高附加值产品。符合(二)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示范区污水依托天子湖污水处理厂、梅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应进一步完善雨污分流和区域污水管网建设,并提高废水收集率。在污水处理能力无法满足的情况下,应限制引进高耗水项目。示范区供热依托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和安吉临港热电有限公司,应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加快区城供热管网敷设,尽快实现全区域集中供热。示范区应根据需求,统筹协调区域内危废处置项目建设,确保区域内危废处置率达到100%。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安吉清源污水处理厂;危废将与有资质的公司签订危废协议。符合(三)加强重点污染物的排放管控。示

27、范区应对重点污染物进行严格管控,通过源头控制末端治理与布局优化等措施积极推进现有企业废气综合治理,有效控制各类废气的排放总量。产业园内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依法进行申报登记,并按相关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实施全过程监管。项目注塑过程中产生的VOCs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危废将与有资质的公司签订危废协议,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依法进行申报登记,并按相关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实施全过程监管。符合(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度。示范区应结合相应基础设施实施进度,优化区块的开发时序、定位、规模、布局,并按环境准入条件清单、污染物排放总

28、量管控限值清单等要求严把企业准入关,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环保准入门槛。示范区应对现有污染较重的行业形成重污染企业、重污染工艺退出机制,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进一步提升工艺技术与装备水平的清洁化改造要求,对高能耗、高水耗、废气排放企业进行严格管控。鼓励引进节水型企业,加大中水回用力度,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水排放总量,逐步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水排放总量。符合(五)完善园区日常环境管理制度。示范区应全面排查梳理区域内现有企业存在的环保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同时,应建立环境事故风险管控和应急救援体系,编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响应的区域联

29、动机制,并定期开展演练,杜绝和降低环境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应建立环境监管体系,设立污染物达标排放在线监测,对区域内的水环境、大气环境等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踪监测,确保区域内环境功能区质量。本项目投产后按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完善环境监测体系并做好相应风险防控措施。符合(六)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示范区内所包含的近期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应遵循报告书主要结论和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需特别注意环境基础设施支撑、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及与环境功能区相符性等问题,强化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等措施的落实。对符合规划环评结论清单的建设项目,可结合环境管理的要求,简化项目环评内容。本企业将遵

30、循报告书主要结论和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符合综上,本项目符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优先发展区块)总体规划环保意见的函(浙环函(2019)268)中的各项要求。1.2“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所属区域为湖州市安吉县天子湖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320007),根据安吉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分方案以及现场勘查,项目周边无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红线区,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因此,项目选址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图L2-1安吉县生态红线图(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属于达标区;声环境质量和地表

31、水环境质量均达标。本项目只排放生活污水,新增VOCS排放总量按照1:1进行区域削减替代,由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予以区域平衡。综上所述,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区域环境质量等级的改变,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影响。(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气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本项目位于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天子湖天子湖区块网驿产业园,属于湖州市安吉县天子湖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320

32、007),其单元管控空间属性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见表1.2-1。表1.21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符合性分析表,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结论空间布局约束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不属于重污染、高环境风险行业三类工业项目。符合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项目位于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天子湖区块网驿产业园,与居民住区有绿地隔离带。符合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本项目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符合污染排放管

33、控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项目涉及总量控制污染物主要为COD、氨氮(生活污水),无需总量替代、新增VOCS排放量通过地区削减平衡。符合推进工业集聚区“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现有工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项目拟建地已实现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至安吉清源污水处理厂。符合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项目不属于以上行业。符合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

34、、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企业将定期评估厂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符合强化工业集聚区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防范重点企业环境风险。企业将强化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防范企业环境风险。符合重点行业企业新、改、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有关建设用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企业。符合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严格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和流转审批。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项目生产工艺较为成热,不涉及燃煤等工艺,耗能较低,符合相关清洁生产以及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35、。符合综上,项目符合安吉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关要求。1.3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符合性分析表1.31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符合性分析对照表序号具体内容项目情况1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详见上文1.2.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2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1 .项目废水、废气等污染物经治理后均可达到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固体废物均能得到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置。2 .项目废气污染物

36、VoCS按照1:1比例进行倍量替换,由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予以区域平衡,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3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1 .项目位于湖州市安吉县天子湖镇网驿产业园,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2 .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修订版)等,不属于产业政策中的限制、禁止或淘汰类,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综上,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1.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项目“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见下表141。表1.4

37、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重点要求(“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四性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项目位于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天子湖区块网驿产业园,项目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选址可行: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150号)中“三线一单”要求。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项目环境影响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要求进行分析预测评估,是可靠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本项目污染物均有较为成熟的技术进行处理,为科兴技术。从技术上分析,只要切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废气、废水、噪声可做到达标

38、排放,固废可得到妥善处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评结论是科学的。五不批(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项目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只要切实落实环评报告有限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不对外直接排放,对环所在地

39、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项目为新建项目。(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真实可靠,内容不存在缺陷、遗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由表141可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

40、)中“四性五不批”的要求。15关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长江三角洲地区,落实长江经济带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沿江地区进一步严格石化、化工、印染、造纸等项目环境准入,对干流两岸一定范围内新建相关重污染项目不予环境准入,推进石化化工企业向尚有一定环境容量的沿海地区集中、绿色发展。对太湖流域新建原料化工、燃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不予环境准入;实施江、湖一体的氮、磷污染控制,防范和治理江、湖富营养化。严格沿江港口码头项目环境准入,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符合性分析:项

41、目位于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中的天子湖区块网驿产业园,属于长江三角洲地区。项目产品为智能芯片保护与应用制产品,属于C3599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3979其他电子器件制造;C3525模具制造,不属于原料化工、燃料、颜料等行业。项目外排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综上,项目的建设符合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1.6 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04号)已经于2011年11月1日开始实施。该条例是“为了加强太湖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保障防汛抗旱以及生活、生产和

42、生态用水安全,改善太湖流域生态环境”而制定的。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防汛抗旱、水域和岸线保护以及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等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布局,严格限制高耗水和高污染的建设项目。符合性分析:对照太湖流域管理条例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见表表1.6/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表序号太湖流域管理条例要求项目情况结论1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不属于以上项目。符合2在太湖流域新设企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项目实施将符合清洁生

43、产要求。符合3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万m上溯至5万m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Om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项目不属于化工、医药生产、水产;未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非水产养殖项目。符合4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Om范围内,淀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Om范围内,太浦河、新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m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不属于以上项目

44、。符合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5)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要求。1.7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符合性分析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22959号)经国务院同意,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于2022年6月23日发布,项目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2-6。表.7l国家发

45、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节选)符合性分析要求项目情况结论严禁落地国家和本地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工艺、装备、产品与项目,依法推动污染企业退出。本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修订版)等,不属于产业政策中的限制、禁止或淘汰类,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中负面清单名录,且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符合继续推进城市建成区内造纸、印染、化工等污染较重企业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推动环太湖生态环境敏感区内不符合产业发展证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不具备整治条件的企业依法关闭或搬迁至合规工业源。本项目为新建,不属于造纸、印染、化工等污染较重企业。符合推进太湖流域等重要饮用水水源地300米范围内重点排污企业逐步退出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天子湖镇网驿产业园区,周围300米内无重要饮用水源,且不属于重点排污企业。符合除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外,太湖流域原则上不再审批其他生产性新增氮磷污染物的工业类建设项目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管排放,无生产废水外排,不属于新增氮磷污染物的工业类建设项目。符合1.8 与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