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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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煤肝石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二四年一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煤砰石综合利用项目报告表修改说明序号专家意见修改内容1结合项目特点,核实项目所属行业类别(应为“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核实建设性质(应为“改扩建”);补充该公司现有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结论及排污许可证。结合项目特点,核实了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核实了建设性质,见Pl;补充了该公司现有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结论及排污许可证情况,PI8。2明确本项目与该公司之前批复的仓储项目建设场地的相对位置关系,核实是否新增占地面积。

2、核实公司四至边界及厂界范围,给出明确的四邻关系,核实与周边敏感保护目标(龙宫河等)的距离;补充运输线路图及沿线环境保护目标,完善运输过程环境影响分析及环境保护目标图件内容。明确了本项目与该公司之前批复的仓储项目建设场地的相对位置关系,核实了是否新增占地面积,见Pl9、附图3、附图4;核实了公司四至边界及厂界范围,给出了明确的四邻关系,核实了与周边敏感保护目标(龙宫河等)的距离,见PI6、附图3;补充了运输线路图及沿线环境保护目标,见附图2、附图3;完善了运输过程环境影响分析及环境保护目标图件内容。见P45、附图3。3细化完善工程建设内容组成表。细化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内容。补充依托工程

3、内容(办公区、洗车平台、危废间、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及改扩建前后衔接关系表,并分析依托的可靠性。规范改扩建前后的四邻关系图及厂区总平面布置图,补充必要图例,补充改扩建前后全厂建构筑物清单。明确利用、改造及新增设施内容。细化完善了工程建设内容组成表,细化了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内容,见表2-1。补充了依托工程内容(办公区、洗车平台、危废间、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及改扩建前后衔接关系表,并分析依托的可靠性,见P22。规范改扩建前后的四邻关系图及厂区总平面布置图,补充必要图例,见附图3、附图4;补充了改扩建前后全厂建构筑物清单,明确利用、改造及新增设施内容,见表22。4结合下游产品的需求,补充本项目

4、拟综合利用的煤砰石的粒径要求及质量指标;补充说明产品用于路基材料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核实介绍原料来源、成分及厂内储存方式。细化场地清扫方式、洒水车等设施配置,明确配备的装载机、运输车辆应符合目前非道路移动机械、载重车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结合下游产品的需求,补充了本项目拟综合利用的煤肝石的粒径要求及质量指标,见表2-6;补充说明了产品用于路基材料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见P23-P24;核实介绍了原料来源、成分及厂内储存方式,见P23。细化了场地清扫方式、洒水车等设施配置,见P42、P45;明确了配备的装载机、运输车辆应符合目前非道路移动机械、载重车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见P46。5细化生产工艺及产排污分

5、析,核实装卸、储存、上料、加工(破碎、筛分等)环节的粉尘产排情况。细化集气罩及除尘器配置方案,核实除尘器的台套数及设计技术参数。核实粉尘产排浓度及颗粒物排放总量。核实评价执行标准。补充全厂污染物排放“三本帐”的计算。细化了生产工艺及产排污分析,见P28-P29;核实了装卸、储存、上料、加工(破碎、筛分等)环节的粉尘产排情况,细化了集气罩及除尘器配置方案,核实除尘器的台套数及设计技术参数,核实粉尘产排浓度及颗粒物排放总量,见P41-P45。核实评价执行标准,见P36。补充了全厂污染物排放“三本帐”的计算,见P61。6核实噪声源项源强,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要求,规范噪声

6、源强表。核实噪声影响预测模式及预测结果(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噪声预测值需叠加背景值进行计算),细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核实了噪声源项源强,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贝小声环境(HJ242021)要求,规范了噪声源强表,核实了噪声影响预测模式及预测结果,细化了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见P50P537项目利用现有洗车平台,核实报告中提供的洗车平台平面图是否与实际建设一致,分析共用洗车平台的合理性;环评提出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是否在之前的报告已经批复需作出说明。项目利用现有洗车平台,核实了报告中提供的洗车平台平面图是否与实际建设一致,分析了共用洗车平台的合理性,见P22、P49;环评提出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在现

7、有工程环评报告己经批复。8核实固体废物种类和数量,细化固废堆存方案,落实满足环保要求的具体处置措施和处置去向;核实本项目及全厂危险废物产生情况,调查企业现有危废贮存库能否满足现行环保要求,必要时提出整改和完善方案。核实了固体废物种类和数量,细化了固废堆存方案,落实了满足环保要求的具体处置措施和处置去向,见P54;核实了本项目及全厂危险废物产生情况,P55;调查企业现有危废贮存库建设情况,目前现有工程处于建设期,危废库未建成。9完善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及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规范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规范报告表附图、附件。完善了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及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见P6

8、3、P66。规范了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见P48、P53、P64。规范了报告表附图、附件,见附图及附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煤砰石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代码2310-140981-89-01-935794建设单位联系人张旭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段家堡乡红池村西北62Om处地理坐标经度112度30分49.600秒,纬度38度57分3.420秒行业类别及代码N7723固体废物治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4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其他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0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

9、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原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10-140981-89-01-935794总投资(万元)1190环保投资(万元)29环保投资占比(%)2.44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因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3510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根据环境保护部文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三线一清单中的三线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一清单,就是规划环境准入负面

10、清单。落实“三线一单”根本目的在于协调好发展与底线关系,确保发展不超载、底线不突破,具体如下:1.1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山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可能涉及的区域主要包括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防风固沙区、生物多样性维护区等陆地重要生态功能区,或水土流失敏感区、土地沙化敏感区、石漠化敏感区、高寒生态脆弱区、干旱、半干旱生态脆弱区等陆地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地质公园等禁止开发区。本项目位于忻州市原平市段家堡乡红池村西北,项目所在地不在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旅游区,未发现

11、属于国家级和省级的文物保护单位及名胜古迹。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忻政发202112号),本项目位于的一般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管控要求: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主,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执行国家、省、市相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规定,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忻州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布见附图5。本项目为煤肝石综合利用项目,将煤砰石经破碎筛分后,生产建筑骨料外售。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厂区占地性质为物流仓储用地。本项目的建设不占用耕地,项目运行资源消耗量较少,在区域可承受范围内。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

12、物,采取本次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后,可以达标排放;本项目生产各工序废气采取治理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内道路抑尘洒水,厂区内废水不外排,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违背一般管控单元管控要求。项目与忻州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见下表1-1,与忻州市重点流域普适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表l-2o表1-1忻州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类别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间局束空布约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制定规划,统筹安排,依法逐步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布局不合理的重污染

13、企业实施关停搬迁。2)对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其管控规则应以自然资源部最终出台的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为准。3)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要求。4)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应纳入国家产业规划。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的产业园区。5)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规定范围内新建、扩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6)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监管,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域等重要生态保护地禁采区域内开矿。本项目为煤肝石综合利用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等项

14、目;项目的建设不涉及矿山建设。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落实“十四五”相关目标指标。2)“1+30”区域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3)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要逐步取消自备燃煤锅炉,积极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程。4)新建“两高”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5)国家或地方已出台超低排放要求的“两高”行业建设项目应满足超低排放要求。6)鼓励企业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新材料,改造

15、和提升传统产业,开展废弃物处理及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7)煤炭企业应当按照综合利用和处置煤砰石技术规范要求综合利用和处置煤砰石。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不属于“两高”项目。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排放执行煤炭洗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70-2021)中表1及表2规定的标准。本项目为煤砰石综合利用项目,将煤砰石经破碎筛分后,作为建筑骨料外售,综合利用。符合境险控环风防D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2)危险废物按规范收集、贮存、转运、利用、处置。项目运营过程中,会建立健全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机制;项目危险废物按照规范进行收集、贮存、转运、利用、处

16、置符合源用率三利度1)水资源、土地资源及能源利用上线严格落实“十四五”相关目标指标。能源利用上线严格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要求。2)加快推进岩溶大泉泉源和重点保护区的保护和生态修复3)到2022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为7.9亿立方米。4)忻州市忻府区、原平市、定襄县实现平原地区散煤清零。5)全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022年达到42%以上,城市国土绿化品质有效提升。6)新建矿山必须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到2025年基本完成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恢复治理工作,实现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根本好转。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要求;项目厂址不涉及岩溶大泉泉源和重点保护区;项目生产过程不涉

17、及矿山建设。符合表1-2忻州市重点流域普适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类别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严格执行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相关要求。2)汾河流域、源沱河流域划定河源、泉域重点保护区,完成保护区的生态措施,完成流域生态修复的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基本建成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3)汾河、源沱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沿岸禁止新建焦化、化工、农药、有色冶炼、造纸、电镀等高风险项目和危险化学品仓储设施。4)汾河干流河道水岸线以外原则上不小于100米、支流原则上不小于50米,划定生态功能保护线,建设缓冲隔离防护林带和水源涵养林带,改变农防段种植结构,提高汾河流域河流自净能

18、力。5)汾河干流河岸两侧各2公里范围禁止新建炼焦、冶炼、洗煤、选矿、造纸、化工、电镀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已建成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应当限期改造或者搬迁。6)源沱河流域内的建设项目选址应当避让生态保护区、河流源头和岩溶泉域重点保护区,无法避让的,应当采取保护措施,提高防治标准,防止造成生态破坏。7)严格限制地下水开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凿井取水。8)地下水开采按照省人民政府划定的禁采区和限采区实行水量、水位双控制管理。在禁止开采区内,不得新开凿深井;在限制开采区内,不得增加地下水取水总量,并逐年削减地下水取水量;地下水开采区内地下水实际开采量不得超过地下水可开采量,开采

19、强度不得超过地下水补给量。9)禁止在河源、河道保护范围内堆放、倾倒砂、石、土、砰石、尾矿、废渣等废弃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谆沱河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与水环境保护无关的项目,不得从事影响饮用水水源水质的活动。本项目厂址位于忻州市原平市段家堡乡红池村西北62Om处,项目厂址北侧距龙宫河约55m,龙宫河为渡沱河二级支流,项目厂址与龙宫河的距离可以满足渡沱河支流50m范围划定生态功能保护线的要求。本项目所在地不涉及生态保护区、河流源头和岩溶泉域重点保护区。本项目为煤砰石综合利用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等项目;本项目的建设不涉及矿山建设。本项目

20、不开采地下水,不使用地表水。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强化黄河流域及重点区域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2)禁止将含有汞、镉、碑、珞、铅、毓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3)禁止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宜接进入河道。新建集中处理污水设施,应当符合脱氮除磷达标排放要求。禁止农田灌溉退水直接排入水体。4)汾河流域内所有县界城镇入河排污口水质应当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V类及以上标准。5)禁止向汾河流域干流、支流及河滩、岸坡、坑塘、溶洞倾倒垃圾、废渣等固体废物或者堆放其他污染物。6)在汾河流域内从事农副产品加工、规模化畜禽养殖等生产活动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污染。7)在汾河流域农田

21、灌溉水体中,禁止倾倒垃圾、废渣等固体废物;禁止浸泡、清洗、丢弃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与器具;禁止排放油类。8)将节水、节能、资源综合利用、清洁和可再生能源等项目列为源沱河流域重点发展领域。本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内道路抑尘洒水,厂区内废水不外排。本项目为煤砰石综合利用项目,将煤砰石经破碎筛分后,作为建筑骨料外售,综合利用。符合9)到2030水平年渡沱河全部功能区水质达标,并进一步向优良发展。环境风险防控在流域内输送、存贮废水和污水的管道、沟渠、坑塘等,应当采取防渗漏措施。本项目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均采取重点防渗措施

22、符合资源利用效率I)恢复汾河流域水域和湿地,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增强河道及其两侧调蓄水功能,科学利用洪水资源。通过对渡沱河干、支流重点县城河段蓄水以及海沱河干流大堤外侧低洼滩涂、鱼塘、沙坑等进行整修,修建一批能调蓄径流的“珍珠串”状水域,蓄滞洪水。2)渡沱河流域水资源配置应当统筹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和有关地区之间的利益,推进流域内河湖连通,实现多源互补,恢复流域生态功能。水资源应当严格限制使用地下水,合理使用地表水,优先使用中水和再生水,有效涵养和保护地下水。本项目项目厂址北侧距龙宫河约55m,龙宫河为海沱河二级支流,项目厂址与龙宫河的距离可以满足源沱河支流50m范围划定生态功能保护线的要求

23、。本项目不开采地下水,不使用地表水。符合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忻州市人民政府忻政发(2021)12号关于印发忻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其附件要求。1.2 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分析根据原平市2022年例行监测数据,SO2年均值为12ugNo2年均值33ug?,PMIo年均值为77ug?,PM25年均值41ugm3,CO95%顺位24h平均浓度LImg11O390%顺位8h平均浓度135ugPMl0、PM25出现超标现象,未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说明该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根据环境空气补充监测资料可知:监测点位红池村TSP

24、日均浓度值范围在167-189gNP之间,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本项目涉及的地表水体为厂址北侧55m处的龙宫河,为阳武河支流。根据山西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DB14/67-2019),阳武河属于源沱河水系小寨至界河铺段,水环境功能为工业用水保护,水质要求为IV类。根据“2022年1-12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的通报“可知,原平市渡沱河界河铺断面水质达到了地表水IV类标准。根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四周昼间监测结果范围为49.9-52.9dB(八),夜间监测结果范围为37.5-39.5dB(八),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

25、008)2类标准的要求。本项目各污染源均采取了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废气、噪声经采取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运行期无废水排放,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建设不会明显增加对区域环境的压力,符合区域环境质量控制的要求。1.3 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分析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等,项目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管理等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控制资源利用。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1.4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煤肝石综合利用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未被列入淘汰类或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

26、业政策。项目运营期在采取完善的污染治理措施后,对区域的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与忻州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表I-Io综上,本项目的建设不违背“三线一单”的控制要求。2与其他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2.1 与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汾河流域治理攻坚战的决定符合性分析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汾河流域治理攻坚战的决定:第十一条在汾河干流河道水岸线以外原则上不小于一百米、支流原则上小于五十米,划定生态功能保护线,建设缓冲隔离防护林带和水源涵养林带,改变农防段种植结构,提高汾河流域河流自净能力。第十六条我省境内桑干河、渡沱河、漳河、沁河、沫水河、大清河上游段(唐河、沙河)等流域的治理工作,参照

27、此决定执行。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厂址位于原平市段家堡乡红池村西北62Om处,公司厂界距离最近地表水体为厂址北侧55m处的龙宫河,为阳武河支流,阳武河属于源沱河一级支流。本项目所在区域水与源沱河水系小寨至界河铺段。本项目厂址与龙宫河的距离可以满足浦沱河支流50m范围划定生态功能保护线的耍求,且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内道路抑尘洒水,厂区内废水不外排,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产生影响。综上分析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汾河流域治理攻坚战的决定的要求。2.2 与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根据山西省河道管理条

28、例中第三章:第十一条汾河、桑干河、渡沱河、漳河、沁河等省内大河的护堤地宽度为:背水坡脚向外水平延伸十米至二十米;其他河流的护堤地宽度为:背水坡脚向外水平延伸五米至十米。第十二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修建厂房、仓库、工业和民用建筑以及其它公共设施;修建阻水的围堤、道路、渠道;种植高杆作物、芦苇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阻碍行洪的物体。在堤防和护堤地,禁止打井、挖窑、葬坟和存放物料。本项目在厂区现有工程储煤库内部建设,不新增建设用地,公司厂界距离最近地表水体为厂址北侧55m处的龙宫河,本项目建设不占用河道,且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洗车废水均经沉淀后全

29、部用于厂内道路抑尘洒水,厂区内废水不外排,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产生影响。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的要求。2.3 与山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2022年3月8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山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晋环发20223号)。本项目与山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见表1-3。表1-3本项目与山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规划要求一、强化协同治理,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加强重点 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焦化、化工、工业涂装、 包装印刷、石化等重点行业建立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控 制体系。开展涉挥发性

30、有机物储罐排查,逐步取消化工、 制药、石化、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企业非必要的挥发 性有机物废气排放系统旁路。推进非道路移动源污染治 理。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管控,鼓励优先使 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除消防、救护等 应急保障外,机场、铁路货场、物流园区等新增或更新 的场内作业车辆和机械基本实现新能源化。全面加强面 源污染防治,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扬 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管控措施。二、力口强“三水”统筹,稳步提升“七河”环境质量。推动 再生水循环利用。强化工业厂区初期雨水收集治理回用, 建设初期雨水收集储蓄水池,推进厂区雨污分流管网改 造。持续推进工业污水治理。加

31、强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 理设施建设,新增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应科学合理制定 污水处理规划与工艺方案,按规定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 施。新增化工园区废水全收集全处理,循环回用不外排。三、推进系统防治,保护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防范工矿 企业用地新增土壤污染。严格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 价制度,提出并落实防腐蚀、防渗漏、防遗撒等土壤污 染防治措施。推进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强化工业集聚 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地下水污染风 险管控。本项建设情况本项目不涉及挥发性有机 物料存储、运输、工艺过程。 本项目厂内非道路移动机 械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 新能源或清洁能源非道路 移动机械。本项目施工期严格控制

32、施 工范围,不扰动厂区外区 域,并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 个百分之百”管控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产 生,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 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沉 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内道路 抑尘洒水,厂区内废水不外 排。厂内设初期雨水收集 池,并建立雨污分流管网。 本项目厂区严格落实分区 防渗措施,对容易造成土壤 和地下水污染的危废暂存库 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沉淀 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生产车 间等采取一般防渗措施,其 他区域采取简单防渗措施。符合性符合符合符合四、坚持“三化”原则,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推进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建设。健全危险废物收运体系,鼓励工业园区(开发区、工业集聚区)和产生量大于50

33、00吨/年的企业配套建设利用处置设施,降低危险废物转移的环境风险。做好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违法严惩的监管体系。强化一般工业固废环境整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跨省利用备案制度本项目运营期做好危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危废管理制度。本项目运营期如存在跨省运输固废,须提前备案,不得违法运输。符合根据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山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的要求。2.4与山西省深入推进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符合性分析2022年4月12日,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山西省深入推进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案(晋环委办函(2022)4号)。本项目与山西省深入推进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符合

34、性分析见表14。表1-4本项目与山西省深入推进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相符性分析规划要求本项建设情况符合性(一)深入开展城市保洁清洗行动。针对近期我省持续出现沙尘过境,为切实有效遏制沙尘过后造成二次污染,各市县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利用一周时间集中对城市建成区范围环线、城市道路、人行道、单位庭院、楼宇建筑、居民小区、公共场所、设施等,进行全面彻底保洁清洗。充分发挥机械化作业效能,增加冲洗、洒水和雾炮拦尘作业频率,确保道路、树木、绿化带清洗见本色,路面无浮土、无积泥、无积水,达到护栏净、路面净、便道净、墙根树根电杆板净,桥体、桥墩、桥栏无尘土附着的效果。对企事业单位等各类庭院、楼顶、居民小区院落、楼顶依

35、据产权落实精细化清扫保洁,确保屋顶上无垃圾、无杂物、无明显尘土积存;院内道路清洗见本色,无积存垃圾、尘土;绿化冲洗见本色,绿地内无垃圾。此后形成长效机制,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保洁清洗,巩固和保持清洗效果。本项目不涉及。符合(二)深入开展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开展钢铁、水泥、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应当密闭储存,运输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密闭运输方式。厂区料场路面应实施硬化,出入口应配

36、备车轮、车身清洗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控制措施。装卸过程中,应配备除尘设施,同时采取洒水喷淋措施。物料储存应采用入棚、入仓储存,并设有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措施进行抑尘。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上料系统应密闭运行,生产设备、废气收集、除尘收集系统应同步运行,确保废气有效收集,车间不可有可见烟尘外逸。上料系统、生产设备、废气收集系统或者污染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者检修时,应停止运转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本项目物料运输均采用篷布封闭或厢式货车运输,物料全部储存在全封闭生产车间内,不得露天堆放。原料区及成品区设置卷盖全区域的自动喷雾洒水装置,装卸点作业设置雾炮机进行喷雾洒水抑尘。生产过程物料输

37、送转载采用全封闭皮带走廊;振动给料、破碎、筛分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达标后经20m高排气简排放。在厂区进出口设洗车平台,车辆进出厂区前对车辆轮胎及车身进行清洗。符合(三)深入开展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六个百分之百“,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纳入工程造价,规模以上施工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接入当地监管平台。各类土石方开挖施工,必须采取有效抑尘措施,确保不产生扬尘污染。暂时不能开工的裸露空置建设用地和因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违法建筑拆除等产生的裸露空置地块要及时全部进行覆盖或者绿化。遇有大风或重污染天气,应按规定停止土方开挖、回填、拆除等可能产生扬尘的作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

38、应扬尘防治差异化管控措施。施工现场渣土、垃圾应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遮盖密闭式防尘网。扎实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做好进出施工现场信息登记,严禁未经信息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充分发挥大型施工企业、重点项目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适时组织观摩,以点带面,提高扬尘污染防治水平。项目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不扰动厂区外区域,并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管控措施,并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纳入工程造价。符合(四)深入开展物料运输扬尘污染治理。强化散装物料运输源头监管。督促货运源头单位采取密闭或其他措施防止出场(厂)车辆发生遗撒。严禁未采取有效封闭措施货车出场(厂)。运输渣土、土方、

39、砂石、垃圾、灰浆、煤炭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措施,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在运输过程中不得遗撒、泄漏物料。加强对重点区域(路段)、重点时段、重点对象的执法检查,严查未有效密闭运输车辆,依法重处违法装载行为。依法严查渣土运输车辆未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沿途抛洒、随意倾倒等行为。严格执行案件抄告、移送制度,实现违法行为闭环治理。本项目物料运输均采用篷布封闭或厢式货车运输,限制车速,限制超载。并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在运输过程中不得遗撒、泄漏物料。符合(五)深入开展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对城市建成区主次干道及人行道、慢行道,高速公路和国、省、市、县、乡级公

40、路积土积尘进行全面清理清洗,并实行定期保洁、机械化清扫、定时洒水制度,部分路段辅以人工清扫,综合使用冲、刷、吸、扫等工艺,有条件的地方要使用道路抑尘剂,及时清理清洗积尘路面,路面范围内达到路见本色、基本无浮土。加大巡查力度,强化对市政道路、背街小巷等地段的砂堆、渣堆、煤堆、土堆、垃圾堆等“五堆”清理。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根据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增加抑尘或者降尘措施实施频次。本项目对厂区与场外运输路面进行硬化,路面及时清扫并洒水抑尘,保持路面相对湿度,防治运输扬尘的污染。符合(六)深入开展各类露天堆场扬尘污染整治。工业企业堆场料场要建立防止扬尘的责任制度和记录台帐。粉末状的物料全部存入封闭式料库或料

41、仓;颗粒状的物料全部入棚,暂时无法入棚的必须规范堆放,进行全覆盖,并采取洒水或者防风抑尘网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块状的物料全部覆盖,暂时无法覆盖的必须规范堆放,并采取洒水或者防风抑尘网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露天矿山、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消纳场等应采取苫盖、喷淋、道路硬化等防治扬尘污染措施,设置车辆清洗设施。物料全部储存在全封闭生产车间内,不得露天堆放。原料区及成品区设置覆盖全区域的自动喷雾洒水装置,装卸点作业设置雾炮机进行喷雾洒水抑尘。在厂区进出口设洗车平台,车辆进出厂区前对车辆轮胎及车身进行清洗。符合3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4年4月11日,山西省政府发布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将山西省国土空间

42、细分为: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农产品主产区)、限制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禁止开发区域四类区域,并赋予其不同的发展功能定位。到2020年,山西省计划在全省15.67万kn?土地面积上着力构建:“一核一圈三群”城镇化战略格局、六大河谷盆地为主的农业发展战略格局、“一带三屏”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点状开发”生态友好型能矿资源开发格局等四大战略格局。山西省主体功能区划分图附图6。本项目与源沱河河谷盆地农产品主产区相对位置关系附图7o由图可知,本项目厂址所在区域属于省级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中的“源沱河河谷盆地农产品主产区”,该区域位于浦沱河两岸,包括忻定盆地和五台山与恒山之间的山间盆

43、地,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比较丰富,地形由五台山、云中山、系舟山山前洪积平原、渡沱河冲积平原和黄土丘陵及台地组成,地势比较平坦,土壤较肥沃,有较好的灌溉条件。该区发展方向为:重点发展以加工专用、粮饲兼用和特种玉米为主的粮食生产、油料作物生产和养殖业生产。推广优势农产品生产、优质杂粮生产、优质水果种植以及特色农产品生产。适度推进条件较好县城的城镇化进程,完善服务功能,引导人口集中和产业集聚。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和盐碱化耕地综合治理力度,进一步提升耕地质量,逐步退出陡坡耕地。保护五台山、云中山等地的森林植被,禁止毁林毁草开垦,控制以煤炭资源为主的能矿资源开采无序蔓延,加大矿山修复治理力度。本项目为煤肝石综

44、合利用项目,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厂区用地性质为物流仓储用地。本项目运营期各污染源均采取了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废气、噪声经采取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运行期无废水排放,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基本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影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违背区域主体功能的定位和发展方向。4原平市生态经济与功能区划4.1 生态功能区划根据原平市生态功能区划报告,原平市生态功能区划分为9个生态小区,本项目位于11I小区,即阳武河上游及源头区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小区。原平市生态功能区划见附图8o该区包括段家堡乡的西部、轩岗镇的东北部、大牛店镇的北部、峥阳镇的西部,总面积273.7km%该区主要生态服务功能为水土保持。该区保

45、护目标:灌草丛:沙棘灌丛、荆条、虎榛子、沙棘、黄刺玫灌丛、蒿类草丛;森林植被:油松林,侧柏林,山杨林;阳武河水资源。该区保护措施与发展方向:对于水土流失现象相对较重的区域,实施小流域治理和植树造林等生态恢复工程,注重效果,对已完成的工程要加大管护力度;对现有林地和草地进行补植补造,在植被覆盖度低的区域,种草、发展灌木林,并加强管护进行合理的采伐和放牧;河岸两侧的耕地尽快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施药工程,合理的使用化肥和农药;科学实施种植养殖业:秸秆机械粉碎后还田:经生物菌腐化秸秆后,江制有机肥;秸秆青贮,氨化后发展无粮饲料,利用畜牧业粪便生产、发展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产业;加紧对目前煤炭开采区的矿

46、山生态恢复,对未开采的矿区,要引进科学先进的开采技术和管理经验,实施绿色开采和积极开展矿山的生态恢复;对未来矿业的开发要制定开发与保护规划,指导区域矿业可持续开发。本项目为煤砰石综合利用项目,主要将煤砰石经破碎筛分后,作为建筑骨料外售,不涉及矿山开采与开发。项目用地性质为采矿用地,本项目建成后对厂区进行绿化,可以恢复厂内生态环境。因此,本项目不违背原平市生态功能区划要求。4.2 生态经济区划根据原平市生态经济区划,原平市生态经济区划分为I禁止开发区、H限制开发区、In重点开发区和IV优化开发区4个一级区,14个生态经济小区,本项目厂址位于1V2原平市西北部工业经济区。原平市生态经济区划见附图9

47、o该区位于段家堡乡的西部、轩岗镇、梁沟镇、嶂阳镇西部、中部,面积657k该区主要生态服务功能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对于水土流失相对较重的区域,实施小流域治理和植树造林等生态恢复工程,注重效果,对已完成的工程要加大管护力度;该区内的工业主要以煤炭开采与加工为主,在实施煤炭资源整合的基础上,实施清洁生产、延产业链、发展循环经济;加紧对目前煤炭开采区的矿山生态恢复和煤肝石的综合利用或卫生填埋,对未开采的矿区,要引进科学先进的开采技术和管理经验,实施绿色开采和积极开展矿山的生态恢复;目前该区域环境容量资源并不富裕应根据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实施分散式布局,科学利用其他区域剩余的环境容量,并且要在优化工业经济布局的同时,搞好产业的选择与结构的调整;矿产资源开采所需的一切污染防治设施,必须高标准要求、高标准设计与高质量施工,投用后必须保证正常稳定运行。发展方向:鼓励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提质、增量、增效,发展生态型、清洁型循环工业。限制:限制新的有严重污染隐患的工业项目在该区内建设;限制对生态环境破坏较大的煤炭资源的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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