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糟粉生产线建设项目环评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酒糟粉生产线建设项目环评报告.docx(157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本)项目名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80000吨酒糟粉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800吨酒糟粉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11-510521-04-01-324855建设单位联系人顾*联系方式189*建设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玉蟾街道城南街350附*号地理坐标E:105。2346.349”,N:29o7,5.40z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1;非金属废料和碎
2、屑加工处理422(421和422均不含原*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建设性质0新建改建口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泸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川投资备2211-510521-04-01-324855FGQB-0378号总投资(万元)6000环保投资(万元)2294.5环保投资占比()38.2%施工工期2个月用地(用海)面积26350m2是否开工建设0否口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相关要求,对照表1
3、专题评价设置原则,本项目专题评价设置情况见下表所示。表11本项目专题评价设置情况一览表专项评价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是否设置该类别的专项评价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I二嗯英、苯并a花、氟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排放该类污染物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随市政管网进入泸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不涉及废水直排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本项目高浓度有机废水储存量超过临界量是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
4、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设置取水口,供水来自市政给水管网否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 .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l69)附录B、附录C。综上,本项目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相关内容,本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5、中的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C4220);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15、“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导向,属于鼓励类建设项目。本项目已在泸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备案,备案号为:川投资备2211-510521-04-01-324855FGQB-O378号(详见附件)。因此,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二、规划选址符合性分析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玉蟾街道城南街350附1号,租用四川省泸州江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闲置厂房用地红线范围(26350m2),拟使用其中26350
6、n建设80000吨酒糟粉生产线。项目建设单位已与四川省泸州江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租赁协议”(见附件),根据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用地审查意见”,明确项目选址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在中心城区用地布局中规划为工业用地,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综上分析,本项目符合土地利用等相关规划。三、本项目建设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总体要求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川府发(2020)9号)以及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
7、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泸市府发(2021)10号),对项目拟建区域总体管控要求分析如下:表1-2本项目与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类别管控要求本项目是否符合四川省总体管控要求1、优先保护单元中,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照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其中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一般生态空间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原则上不再新建各类开发区和扩大现有工业园区面积,己有的工业开发区要逐步改造成为低能耗、可循环、“零污染”的生态型工业区,鼓励发展“飞地经济
8、2、重点管控单元中,针对环境质量是否达标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对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提出污染物削减比例要求,对环境质量达标区域,提出允许排放量建议指标。3、一般管控单元中,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对其中的永久基本农田实施永久特殊保护,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对其中要素重点管控区提出水和大气污染重点管控要求。本项目位于泸县玉蟾街道城南街350附1号,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根据2022年泸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地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本项目严格落实泸州市空气质量期限达标规划(2018-2025)中相关措施,同时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两倍削减替代。符合川
9、南经济区总体管控要求优化沿江、临城产业布局,明确岸线1公里范围内现有化工等高环境风险企业的管控要求。促进轻工、化工等传统产业提档升级,严控大气污染物排放。对区域发展产业提出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环境准入要求,对白酒产业和页岩气开发提出高水平的环境管控要求。针对内江、自贡等缺水区域,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对高耗水项目提出最严格的环境准入要求本项目位于泸县玉蟾街道城南街350附1号,距离马溪河约30m、獭溪河约75m,长江约23.8km,不位于岸线1公里范围内;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不属于化工、轻工行业;不属于白酒产业和页岩气产业;不属于内江、自贡等缺水区域。符合泸州市总体管控要求1、长江干支流岸
10、线一公里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现有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环境风险较高企业按相关要求逐步搬迁退出;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禁止在赤水河干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垃圾填埋场。本项目距离长江约23.8km,距离长江二级支流源溪河约75m马溪河30m,均不在该管控范围内,且本项目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不属于化工、尾矿库、垃圾填埋场。符合2、坚持绿色发展,严控新建、扩建高耗能、高排放“两高”项目,加快钢铁、电力、建材、造纸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建、扩建能源
11、化工、白酒等重点发展产业实施严格的资源环境绩效要求,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积极引入高端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产业。本项目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两高”项目,且不属于钢铁、电力、建材、造纸、能源化工、白酒类项目。符合3、加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统筹”,落实排污口和小流域整治要求,确保跨(共)界流域水质稳定达标。沱江流域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本项目产生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物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标准后随市政管网进入泸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符合4、泸州市三区及泸县执行四川省生态环
12、境厅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相关要求。新建涉及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入园区,实行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本项目严格执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相关要求,不涉及VOCS排放。符合5、优化泸州港发展布局,提高港口岸线利用效率,落实煤炭、石油及化工品、LNG、危险化学品等航运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本项目不涉及煤炭、石油、化工等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符合6、严格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重点流域实现常年禁捕;涉及“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区域,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区管理要求,严格管控排放持久性有机物、涉五类重金属废水企业。本项
13、目不涉及“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区域。符合7、进一步提升赤水河流域森林覆盖率,积极开展小水电整治,严格禁渔措施,加大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力度,全面提升赤水河生态功能。加大赤水河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赤水河入长江口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II类标准。本项目位于泸县玉蟾街道城南街350附1号,项目使用自来水,不涉及取水工程;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排入泸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8、加强石漠化等生态脆弱区建设项目精准管控,提高古叙矿区矿井水综合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不涉及石漠化等生态脆弱区。符合泸州市泸县总体管控要求全面落实建
14、筑施工“六个百分百”,加强建筑、道路扬尘、餐饮油烟、机动车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全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相关要求;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新增VoCS排放实行2倍削减量替代。本项目严格执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相关要求;不涉及VOCS排放。符合医药园区化学合成药等产生较大异味的企业应合理选址,靠近泸县城区居住区的园区北侧,禁止引入恶臭异味明显的制药企业。本项目不涉及化学合成药。符合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推进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提高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畜禽粪污(水)综合利用率不低于80%;加强水污染综合治理
15、,加强与内江市、重庆市荣昌区、永川区上下游协调,逐步实现瀚溪河、九曲河、大鹿(陆)溪、漱溪河等跨界小流域水质稳定达标。本项目不涉及畜禽水产养殖。符合沱江流域的水污染物排放严格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按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对潮溪河翘嘴给蒙古鲍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进行管理。本项目位于泸县玉蟾街道城南街350附1号,本项目距离i赖溪河约75m,本项目产生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物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标准后随市政管网进入泸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i赖溪河翘嘴舶蒙古如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造成影响。符合
16、页岩气开发实施废水重复利用,压裂返排液回用率达到85%以上,固体废弃物实现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处置;提高页岩气开采清洁生产水平,落实生态修复措施。本项目不涉及页岩气开发。符合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工业、城镇生活、农田灌溉水资源利用效率。本项目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符合2、环境管控单元(1)项目拟建区域管控单元识别本项目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三线一单数据分析系统分析如下图所示(图中表示项目位置)。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系统识别系统结果,本项目拟建区域共涉及3个管控单元,具体情况见下图。非金泉辰料和碎ISML处理TBGSl四J1
17、1点击生物像4列限公司年产80000雁M生产法Ji设项105.39586129.118167项目四T三至物甘,“有凌公司洋。80000213市”W户泛津深日巨所UE履废科和碎;W加工处理行业,共涉及3个H控维元,若森要这否读投要承,请点击右?出按出,导出管控8?求生行查胃.字号曹姓单元婚码管控IB元名称所Ji戕市所震区县准入清单美型1ZH51052120001泸县中心城区开发边界泸州市泸县环境绢合环幽台tr控里元城点管控里元2YS5105212220001沪县中g区开发边界沪用名三s水环境分区次环壤SE慎生活污重烹审控区3YS5105212340001沪县中心5区开发边界照府由泸县大气环境分区
18、大气环事受体都港堇麻管拄区其他符4性分析(2)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各个管控单元要求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3本项目与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类别对应管控要求项目对应情况介绍符合情况环境综合管控单元城镇重点管控单元ZHOOOl泸县中心城区开发边界普适性清单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城镇重点管控单元内原则上禁止新建工业企业。1、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2、禁止在赤水河干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垃圾填埋场
19、。3、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未纳入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等全国港口规划,以及四川省内河水运发展规划泸州一宜宾一乐山港口群布局规划等省级港口布局规划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4、在长江、沱江设计洪水位线以上100米范围内,不再规划建设新的城乡居民小区(点)。5、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6、禁止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7、严格管控沿江沿河工程建设废弃渣土场的
20、设置,禁止违法占用河道。8、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9、严格船舶拆解管理,规范拆解行为,禁止冲滩拆解。10、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随着泸县周边白酒产业的发展,伴随大量酒糟废弃物,本项目为泸县白酒产业酒糟资源综合利用配套服务行业,其项目选址受酒糟原料运输半径限制;根据关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0吨酒糟粉生产线建设项目不入园请示,由于企业投资强度达不到泸州市产业园区入园标注,主管部门同意项目不入园建设;由于城市开发边界外原则上不再新增工业用地,本项目只能在城市开发边界内;顾项目选址
21、位于泸县玉蟾街道城南街350附1号,根据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用地审查意见”,不违背属冶炼、焦化、化工、铅蓄电池制造等行业企业。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现有工业企业技改、扩建,污染物排放实行区域等量或倍量替代。2、严格控制在城镇空间范围内新布局工业园区,新布局工业园区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工业园区设置要求,充分论证选址的环境合理性。3、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重点管控岸线:严禁非法采砂。严格落实禁采区、可采区、保留区和禁采期管理措施,加强对非法采砂行为的监督执法。4、严控在长江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涉磷、造纸、印染、制革等项目。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1、加快城
22、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2、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重点管控岸线:岸线1公里范围内不准新增化工园区,依法淘汰取缔违法违规工业园区。3、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Ikm范围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化工企业,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依法关闭,鼓励企业搬入合规园区。4、加强沿江突出问题整治。清理整顿非法采砂、非法码头,全面清除不合规码头。5、对在长江、沱江设计洪水位线以下的原有存量居民小区(点),积极稳妥推进生态移民;在设计洪水位线以上100米范围内,且无城市排污管网系统覆盖的,按照“缩减存量、只减不增”原则,通过整合棚户区改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和农村危(旧)房改造等政策,引导有序退出。其他空间布局约
23、束要求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重点管控岸线:加强滨水岸线管控,以生态保护为主基调,加快推进生态修复工作进程。明确项目选址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在中心城区用地布局中规划为工业用地,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租用四川省泸州江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已建设的闲置厂房,根据该地块土地证可明确本项目用地工业用地;项目在江阳钢铁已建工业厂房进行项目建设,项目主要为周边白酒企业酒糟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不涉及新增工业用地,且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距离马溪河约30m、;赖溪河约75m,长江约23.8km,不位于岸线1公里范围内;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不属于上述禁止、限制开发及要求退出的项目。污染物排
24、放管控允许排放量要求(1)以PM2.5底线目标为约束,泸州市2025年大气污染物允许排放量为二氧化硫9822吨年、氮氧化物16579吨年、一次细颗粒物9766吨年、挥本项目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本项目产生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符合发性有机物21083吨年;2035年大气污染物允许排放量为二氧化硫8957吨年、氮氧化物15618吨年、一次细颗粒物8881吨年、挥发性有机物19181吨年。(2)为保证2025、2035年区域地表水断面达标,城镇重点管控单元2025年水污染物允许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27034.42吨年、氨氮2598.29吨年、总磷366.32吨年;2035年水污染物允许排放量
25、分别为化学需氧量29530.87吨年、氨氮2810.31吨年、总磷395.93吨年。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四川省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方案四川省总河长办公室关于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集中专项行动的通知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求,进行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排污入河整治。从事机动车修理、印刷、服装干洗、研发等排放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生产作业,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综合治理。推广机动车维修企业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涂料,喷涂和补漆工序须在密闭喷漆室内进行,禁止露天和敞开式喷漆作业;包装
26、印刷业必须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油墨;餐饮服务业油烟必须经处理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推进建筑装饰行业VOCS综合治理,倡导绿色装修,推广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建筑涂料、木器涂料、胶黏剂等产品。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上一年度水环境质量未完成目标的,新建排放水污染的建设项目按照总量管控要求进行倍量削减替代。上一年度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建设项目新增相关污染物按照总量管控要求进行倍量削减替代。水质超标的水功能区,应当实施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要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物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标准后随市政管网进入泸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涉及废水直排。本项目建设2
27、台回转筒干燥炉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SNCR),+旋风除尘(除尘效率为60%)+两级喷淋除尘(除尘效率为93%)处理后引入1根3Om高排气筒排放;粉碎包装粉尘采用旋风除尘+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简排放;自建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负压抽风后进入生物滴滤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Oo3)达标排放;食堂油烟通过排风扇排至室外;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相关要求,同时执行两倍削减替代,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需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涉及沱江流域的污水处理厂尾水必须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城镇污水
28、处理厂标准。到2023年底,县级及以上城市设施能力基本满足生活污水处理需求,所有建制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城市市政雨污管网混错接改造更新及建制镇污水支线管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生活污水收集效能明显提升。机动车船大气污染物管控要求: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100%”。2025年年底前,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不低于95%。到2025年,全市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建设城市扬尘视频监控平台,在市区主要施工工地出口、起重机、料堆等位置安装监控监测设施,实现精细化管理。建材行业原料破碎、生产、运输、装卸等各环节严格落实抑尘措施,有效控制粉尘无组织排放。木质家具制造行业水性、紫外
29、光固化等低挥发性涂料替代比例达到60%以上,水性胶粘剂替代比例达到100%,工程机械制造行业高固体分、粉末涂料替代比例达到30%以上,钢结构制造行业高固体分涂料替代比例达到50%以上,包装印刷企业低VOCS含量绿色原辅材料替代比例达到60%以上。到2022年,攀枝花、泸州、绵阳、遂宁市中心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到202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县级城市、乡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显著提高。加快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建设,鼓励区域统筹规划建设厨余垃圾处置中心,力争2022年实现地级及以上城市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全覆盖。到202
30、3年底,力争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60%以上,地级以地方环保部门管理要求核实后进行总量控制管理。本项目灰渣及收集的干燥滚筒粉尘外售肥料厂综合利用;收集的干燥粉尘、收集的粉碎包装粉尘直接包装作为产品;废编织袋外售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餐厨垃圾、食堂隔油池油污交由有餐厨垃圾收运资质和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沉淀池污泥板框压滤机中脱水,然后交由具有相应合规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废脱硫剂由设备厂家进行定期更换回收。固体废物均实现合理处置。上城市具备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能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城市和7个区域中心城市基本建成分类处理系统;县城生活垃
31、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95%以上,乡镇及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信息化监管水平明显提升。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和资源化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力争地级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92%、县级城市达85%。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无害化处置率100%。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严格落实关于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企业环境风险管控要求:现有涉及铅、汞、镉、铭、碑五类重金属排放的重点行业企业,必须符合重金属总量控制要求,达不到总量控制要求的,限时整治或搬迁。用地环境风险管控要求
32、:工业企业退出用地,须经评估、修复满足相应用地功能后,方可改变用途。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本项目灰渣及收集的干燥滚筒粉尘污泥外售给肥料厂综合利用;废编织袋外售废品回收站;收集的干燥粉尘、粉碎包装粉尘直接包装作为产品;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餐厨垃圾、食堂隔油池油污交由有餐厨垃圾收运资质和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沉淀池交由具有相应合规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废脱硫剂由设备厂家进行定期更换回收;成品检验废液、废机油、在线监测废液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及时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合理处置;固体废物均实现合理处置,不符合
33、涉及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不涉及固体废物直接排入外环境。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泸州市2030年用水控制总量为15.1亿m设市城市和县城再生水利用率力争达到15%。地下水开采要求泸州市2030年地下水开采控制量为0.74亿?以内。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到2025年,泸州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600万吨以内,同时符合“双控”要求。禁燃区要求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新建燃气锅炉一律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严格按照泸州市及各区县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方案执行。其他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暂无本项目
34、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用水量少不会突破总量;项目不涉及焚烧秸秆、燃煤锅炉。符合单元级清单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该区域内现有园区外企业原则上限制发展,技改、扩建污染物排放实行区域等量或倍量替代,并进一步加强日常环保监管;如无合法手续,或污染物排放超标、环境风险不可控的企业,限期进行整改提升,通过环保、安全、工艺装备升级等落实整改措施并达到相关标准实现合法生产,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属地政府应按相关要求责令关停并退出其他要求同泸州市城镇重点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日与泸县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建立合作关系,统一在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玉蟾街道江阳钢铁厂闲置厂房建设本项目;
35、本项目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不属于水泥厂、危废焚烧、砖瓦厂、陶瓷厂等以大气污染为主的企业;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有色等高污染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同泸州市城镇重点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详见表1-3中普适性清单管控要求一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环境风险防控同泸州市城镇重点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详见表1-3中普适性清单管控要求一环境风险防控符合性分析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同泸州市城镇重点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详见表1-3中普适性清单管控要求一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YS220001泸县中心城区开发边界普适性清单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暂无/污染物排放管控暂无/环境风险防控暂无/资源开发效率要
36、求暂无/单元级清单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暂无/污染物城镇污水污染控制措施要求本项目产生废水经自建污符合排放管控加快实施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全面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加快推进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提高运行负荷,强化污水截流、收集,加快合流制排水系统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加快建成区污水收集管网全覆盖,做到场镇、行政村生活污水应收尽收,达标排放。加强污水管网运营维护和错接、漏接整改,进一步完善城中村、老旧城区、农村和重点河流周边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推进截污纳管全覆盖。沱江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按要求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
37、。工业废水污染控制措施要求突出沿江企业、园区环境风险防范农业面源水污染控制措施要求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提升畜禽养殖废物资源化利用率船舶港口水污染控制措施要求积极治理船舶污染,严格执行国家船舶及其设施、设备和修造的相关环境保护标准;依法报废超使用年限的船舶;规范船舶拆解行为,禁止冲滩拆解。强化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强化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处理处置饮用水水源和其它特殊水体保护要求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物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标准后随市政管网进入泸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因此,本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区域地表水环境现状。环境风险防控防
38、范污水处理厂、加油站、其他物料堆存场所泄露风险,建立健全防泄漏设施,完善应急体系。项目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控。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大气环境受体敏感普适性清单管空间布局约束暂无/重点管控区YS340001泸县中心城区开发边界控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暂无/环境风险防控暂无/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暂无/单元级清单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大气环境质量执行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区域大气污染物削减/替代要求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时,需附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削减量来源说明,并严格落实原环境保护部印发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
39、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实施新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替代。燃煤和其他能源大气污染控制要求工业废气污染控制要求机动车船大气污染控制要求扬尘污染控制要求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大气污染控制要求重点行业企业专项治理要求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本项目SO2、NOX、颗粒物总量控制指标执行两倍削减替代,根据地方环保部门管理要求核实后进行总量控制管理。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综上所述,本次项目能够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约束要求。四、与四川省、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符合性分析根据四川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
40、小组办公室文件川长江办202217号关于印发四川省、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项目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4四川省、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符合性分析序号负面清单项目对应情况介绍是否符合1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不符合全国港口布局规划,以及四川省内河水运发展规划泸州一宜宾一乐山港口群布局规划重庆港总体规划(2035年)等省级港口布局规划及市级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符合2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2020-2035年)的过长江通道项目(含桥梁、隧道),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过长江通道线
41、位调整的除外。本项目不属于长江通道项目。符合3管控方式为明确列出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类别,依法管控,确保涉及长江的一切投资建设活动都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本项目不属于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类别。符合4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自然保护区的内部未分区的,依照核心区和缓冲区的规定管控。本项目选址不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内。符合5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选址不涉及风景名胜保护区。符合6禁止在饮用水水
42、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本项目选址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符合的建设项目,禁止改建增加排污量的建设项目。7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除遵守准保护区规定外,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对水体有污染的水产养殖等活动。本项目选址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符合8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除遵守二级保护区规定外,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选址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O符合9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湖造地或挖
43、沙采石等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不属于新建围湖造田、围湖造地或挖沙采石等投资建设项目。符合IO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截断湿地水源,挖沙、采矿,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从事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涧游通道。本项目选址不位于国家湿地公园保护范围内。符合11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岸线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
44、、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本项目距离长江约23.8km,不位于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符合12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选址不涉及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符合13禁止在长江流域江河、湖泊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口,经有管辖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的除外。本项目距离马溪河约30m、漱溪河约75m,长江约23.8km,不设置污水排放口,本项目产生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物排放标准(GB8978-1
45、996)中表4的三级标准后随市政管网进入泸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符合14禁止在长江干流、大渡河、岷江、赤水河、沱江、嘉陵江、乌江、汉江和51个(四川省45个、重庆市6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涉及生产性捕捞。符合15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距离马溪河约30m、漱溪河约75m,长江约23.8km,且不涉及尾矿库、冶炼渣库、磷石膏库。符合16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选址建设尾矿库、冶炼渣库、磷石膏库。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符合17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一)严格控制新增炼油产能,未列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修订版)的新增炼油产能一律不得建设。(二)新建煤制烯烧、煤制芳煌项目必须列入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必须符合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要求。本项目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