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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年终绩效分配实施细则根据大学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和大学教师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通过建立体现劳动价值、激励先进的制度,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补强科研短板,增强学院可持续发展能力,创建重公平、促活力、强学科的学院。二、基本原则注重绩效、兼顾公平;体现多劳多得;坚持量入为出,构建和谐的年终绩效分配体系。三、实施范围我院全体教职员工。四、差异性绩效(一)学院集体活动考勤1、学院将年终工作奖励性绩效的500元作为集体活动满勤奖。2、考勤的集体活动包括学院办公室正式通知的学院工作布置、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等全院教职工大会,学院办公室正式
2、通知特定对象参加学校和学院的公开课、讲座、报告会等业务交流活动,以及运动会开、闭幕式等。考勤集体活动原则上除学校正式上课、正规参会、公务出差等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请假。3、学院考勤集体活动缺勤一次,将扣发缺勤者满勤奖50元,直至扣完为止,并将集体活动考勤情况纳入当事人的年度思想政治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对缺勤严重并屡教不改的教职员工,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有关人事规定进行处理。4、学院严格执行考勤签到制度。5、工作日外出必须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提交书面的请假条,院长签字批准。否则按照学校规章制度,日常考勤记录为“缺勤”并上报人事处。(二)参加学校年度田径运动会等体育赛事1、参赛鼓励奖,学院教职员工参
3、加1项田径运动会比赛项目,奖励20元,具体以运动会实际参赛检录为准。2、参赛成绩奖,学院教职员工参加学校田径运动会获得名次积分,按1个积分20元标准进行奖励,以校工会最终公布的学院成绩积分核算。其他工会组织的赛事按照校工会或校体育部公布的成绩为准,可参照运动会的名次积分计算成绩奖励(前8名,依次按9、7、6、5、4、3、2、1计算积分)。3、具体核算由学院办公室和学院工会委员会共同负责。(三)班主任工作绩效1、班主任工作考核依据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进行,由学院学工办具体实施。2、对考核结果“合格”的班主任,按照60元/月的标准给予班主任工作补贴。3、依据考核成绩,每年评定3-5名“优秀班主任”予
4、以表彰,并给予每名优秀班主任500元的绩效奖励,担任班主任的院领导不参与“优秀班主任”评选。4、依据考核成绩和工作失误、差错等实际情况,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班主任按照学校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进行处理,并扣发当年500元的个人年终绩效。(四)教学工作绩效1、教师教学工作考核依据大学教师考核办法(试行)进行,由学院教学委员会组织实施。2、原则上在学院年终考核“教学优”教师中,综合教学工作量、校(院)督导组听课情况、学生评教结果、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讲课比赛获奖、教改(成果奖)、质量工程工作等实际情况,每年评定3-5名“优秀教学工作者”予以表彰,并给予每名优秀教学工作者500元的绩效奖励,院领导不
5、参与“优秀教学工作者”评选。3、对年度教学考核“不合格”或出现教学差错、事故的教师,按照大学教师考核办法(试行)和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修订版)进行处理,并扣发当年500元的个人年终绩效。(五)管理人员工作绩效1、参加考核的管理人员包括系(室)正副主任、教工和学生党支部书记、团委书记、办公室主任和秘书、工会等,具体考核工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组织实施。2、对考核“合格”的管理人员,依据大学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发放管理人员工作补贴。3、依据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工作业绩,每年评定3-5名“优秀管理工作者”予以表彰,并给予每名优秀管理工作者500元的绩效奖励。4、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出
6、现工作差错、事故的管理人员,按照大学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和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修订版)进行处理,并扣发当年500元的个人年终绩效。(六)科研工作绩效1、科研工作考核依据学院科研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进行,由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实施。2、每年评定3-5名“优秀科研工作者”予以表彰,并给予每名优秀科研工作者500元的绩效奖励,院领导不参与“优秀科研工作者”评选。(七)导师补贴依据学院新教师培养管理办法(暂行),按照指导一名新教师补贴1000元的标准发放。五、基础性绩效人均基础性绩效二(学校下发教学科研管理总绩效金额一差异性绩效总额)/学院教职员工数。说明:当年新入职教师以实际参加工作时间分配基础性绩效,如5月份入职教师,以0.8核算教职员工数,并以此数据分配基础性绩效。六、本规定由院教代会通过,自2022年年终绩效分配开始实施。七、本规定的未尽事项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