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规范镇、街道社会工作站运营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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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强和规范镇、街道社会工作站运营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畅通和规范社会工作者参与社会治理途径,为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社会工作力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营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社工人才发展环境,形成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工人才队伍,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基层民生服务能力和社会治理水平,整合政府购买服务资源,搭建镇、街道购

2、买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发挥社会工作人才在基层民政服务供给中的积极作用,打通政策落实和为民服务“最后一米(二)总体目标。加大社工人才培养,基本形成“一镇一站点,村(社区)都有社工服务”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工专业人才总量占常驻人口总数比例达到0.5%。及以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更加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更加壮大,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显著提升,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与社会服务能力明显提高,着力解决基层服务人少事多、服务不到位、基层服务专业化和社会化程度低、基层社会工作人才难留和人才不足的问题。(三)基本原则。坚持党建引领,加强社会工作

3、站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服务基层,落实民政政策,链接服务资源,推动民政工作理念和服务方式的转变,提升民政工作社会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坚持改革创新,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力量的服务力度,畅通社会组织参与民政事业转型升级渠道,完善站点建设、政府采购、服务管理、督导评估等系列措施。坚持统筹协调,整合民政购买服务等资源,加强各层级、各部门协调配合,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社会工作站工作。二、职责分工(一)县民政局:制定全县社工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配套工作方案,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具体负责社工站项目的组织实施,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建立日常监测、台账记录、定期

4、考评和第三方评估机制,督促镇、街道为社工站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依法依规与承接机构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加强对承接机构的资金监管和服务监管,监督指导承接机构配齐社工并备案,督促承接机构与驻站社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月发放薪酬并缴纳社会保险、加强人事档案管理。结合实际,针对镇、街道社工站职责任务、运行机制、管理制度等内容进行规范。管理全县社工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二)各镇、街道:作为社工站项目的落地方,应积极为社工站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等一切力所能及的便利。建立由镇、街道民政办主任任站长,同时明确专人支持指导社工站项目实施,进行日常出勤考核、运行情况监管和反馈,在年度末和县民政局共同对

5、社工站进行绩效评价。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和重点服务内容,打造特色服务品牌。未经县民政等批准,不得自行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事项。不得将应当由镇、街道工作人员直接提供的保密事项、行政行为、管理及服务事项委托给社工站;不得因社工站的建立而减少原民政队伍力量,不得抽调驻站社工从事其他工作,驻站社工不得承担民政以外事务。(三)项目承接机构:按照服务协议确定的内容、相关规范标准设置社工站,配备驻站社工。与驻站社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月发放薪酬并缴纳社会保险。建立管理机制,根据服务要求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包括但不局限于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规范运行流程

6、和标准;按照服务协议设立服务站点,组织社工开展专业服务,建立服务对象详细台账;对筛查出的重点民政服务对象给予定期关爱照护;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对驻站社工进行有效的纪律管理,开展专业服务、业务培训和内部督导工作,发挥社工贴近群众的优势,和群众面对面交流,了解群众需求、提供专业服务,不开展无专业内涵的小组工作、社区活动,真正将社工专业服务落在基层、沉到一线,社工站应有年度计划书、需求评估报告。每年完成个案、小组、社区等专业服务案例不少于15个,服务档案参考民政部出台的服务标准进行完整记录。定期使用中国社会工作网,及时记录服务情况和上传工作总结。使用中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和志愿云记录志愿服

7、务活动。定期向县民政局报告项目实施情况,每季度向县民政局提供台账资料。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专业资质、社会服务项目经验、项目基本情况、年度财务报告、动态信息、工作进展等相关信息,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及督导评估机构的监督检查,抓紧落实所反馈存在问题的整改。(四)督导评估:站内社工每年督导的次数需达到28次及以上,督导应有完整记录并提供接受督导的图片。一是内部督导。承接机构须制定内部督导计划,由机构内资深社工对驻站社工开展定期和持续督导,督导人员每月每站开展督导工作不少于2次,每次督导时长不少于1小时,在陪伴驻站社工开展专业服务过程中传授专业服务知识、实务技巧;原则上1名督导人员负责23个社工

8、站的督导工作。二是外部督导。建立督导工作机制,按照“项目编制有目标、项目执行有监控、项目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运用”的要求,对社工站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抓好督促整改。县民政局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完善督导服务,推动全县社工站项目规范发展。三、服务内容社工站是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基层平台,利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和技巧,结合基层实际需要,提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事务、城乡社区治理等领域的服务,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和重点服务内容,每站至少打造一个特色服务品牌。应当由镇(街道)政府工作人员直接提供的保密事项、行政行为、管理及服务事项等不得列入社工站服务内容。聚焦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

9、人员、临时救助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三留守”人员、困境老年人(含镇、街道敬老院、农村幸福院老人)、残疾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等各类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在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中发挥专业作用。在城镇社区,主要着眼于镇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城镇居民小区党建工作,引导社工对社区工作者、社区居民赋能,着力培养骨干社区志愿者,培育发展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志愿服务类、居民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挖掘、链接社区公益慈善资源,增强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促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格局。在农村社区,主要着眼于乡村振兴和基层民政能力建设,发挥社工桥梁纽带作用,

10、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使用方向确定的其他民政服务对象提供关爱服务,注重解决特困群体个案问题,培育发展文体类、生产服务类、互助类、志愿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着力推广积分管理,激发乡村活力,为兜底保障、乡村治理提供重要支持力量。(一)社会救助领域。主要是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服务性工作。(二)养老服务领域。主要是对特困供养老年人(含机构供养和分散供养)、留守老人等困难老年群体开展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区参与、权益保障等服务

11、。统筹链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等资源,开展为老助老服务。(三)儿童福利领域。主要是对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家庭进行政策宣传、法制宣传、监护评估、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以及其他救助保护、社会关爱等服务工作。(四)社会事务领域。主要是开展残疾人康复、技能培训和社会融入等助残关爱服务工作;提供婚俗改革、婚姻家庭辅导、法律咨询、情感调适等家庭增能服务工作;为逝者家庭提供心理慰藉和心理疏导等支持服务工作。(五)志愿服务领域。主要是协助开展培育社区志愿服务组织、搭建志愿服务平台等工作,推行志愿服务积分兑换,开展邻里互助、居民融入、纠纷调解、平安创建、扶老助残等志愿服务活

12、动。(六)其他民政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是在城乡社区支持和培育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志愿服务类、居民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推动建立“五社联动”机制,促进基层慈善事业发展,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和职业特点,有效推动基层建立慈善捐赠、慈善资源、志愿服务供需对接机制,促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格局。以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为带动,落实民政政策,聚焦民政主责主业,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关注特殊群体,建立需求支持体系,回应社会群体差异化需求,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发挥社会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四、运营评估标准(一)硬件设置。社工站要配备必需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原则上办公用房和活

13、动用房不少于20m2,配备桌椅、电话、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办公用品等(使用社工站项目专项资金购买的有关设施设备产权属于购买主体);社工站要根据服务内容和居民需求,设置个案工作室、小组工作室、多功能活动室、档案室等功能室。小组工作室、多功能活动室、档案室可通过与公共资源共享的方式解决。(二)制度建设。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有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文书档案管理、服务对象数据管理和工作反馈制度等制度;有服务承诺、服务对象满意度反馈等机制。社工站服务制度、社工站组织架构上墙公示或装订成册。制作所在镇(街道)服务对象清单、问题及资源清单上墙

14、公示或装订成册。(三)人员配备。根据协议及时、足额配备驻站社工,项目承接机构要确保每个站点配备专职社工不少于2人,且驻站社工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具备社会工作学历背景或已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后上岗,需为项目承接机构正式聘用的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服务到期后采购人要对服务情况进行评估。专职社工需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积极吸引高校毕业生到社工站实习,优先吸纳本地户籍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就业。驻站社工每年参加各类社工培训时长需达到45小时及以上。培训应有完整记录并提供接受培训的图片。驻站社工围绕服务内容和服务清单,摸清所在镇、街道服务对

15、象情况,结合实际开展服务。项目承接机构按规范、标准完成站点设置、驻站社工配备,组织社工开展需求调研,制定服务计划,提供专业服务。(四)统一标识。落实“1+N”模式,采用户外挂牌和室内挂牌两种形式,在显著位置挂设社工站标识和社工联系方式。社会工作站标牌,标牌样式:“中国社会工作标识+XX县XX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村(社区)标牌样式:“中国社会工作标识+XX镇(街道)XX村(社区)社会工作室”。(五)满意度调查。对25名以上服务对象,12名以上县民政局、镇(街道)党委政府、村(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督导等相关人员进行电话访谈或面对面访谈,将其对社工站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服务质量、需求满

16、足情况等方面的满意度进行记录,建立纸质、音频、视频等档案。(六)志愿服务。推动民政领域志愿服务品牌建设;配合镇(街道)做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志愿服务站点建设,按照有场地设施、有文化氛围、有管理制度、有服务队伍、有服务项目、有服务记录的“六有”标准打造建设,同时应用中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或志愿云记录志愿服务活动,确保每个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均有服务记录,9月底完成并进行检查验收。(七)宣传推广。以社工站名义开设美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网络平台且发布动态不少于15次。年度内积极争取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报刊、杂志、电视、广播、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报道、市级及以上部门领导参观视察、在市级及以上会议作

17、典型发言、市级及以上社会工作荣誉奖励。五、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一)制定实施方案。2023年7月底,印发全县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场所建设规模、措施办法及时间节点。(二)落实保障措施。鼓励镇、街道通过多种方式从符合条件的各类资金统筹安排社工站建设资金。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等与社工站相同的项目,以及相关部门在镇、街道范围内实施的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原则上应依托社工站实施,发挥集聚效益、提升服务水平。(三)实施政府采购。2023年7月,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公开购买社工站项目信息,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要求、购买方式、承接机构条件等事项。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统

18、筹考虑项目费用、服务能力和工作质量等因素,组织实施购买服务,择优确定承接机构,不能仅以“价低者得”为原则。与中标(成交)的承接机构依法签订书面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服务协议)。服务购买以一年为一个周期,以保证服务的延续性和成效。服务协议应当依法予以公告。(四)开展驻站服务。项目承接机构在服务协议签订后安排驻站社工到镇、街道,并组织社工按规范、标准完成站点设置、驻站社工配备,组织社工开展需求调研,制定服务计划,提供专业服务,做好痕迹资料归档、动态推送、进度简报、经验总结等工作,并按时向县民政局提交月度工作简报、中期工作报告和末期工作报告。(五)实施全过程监管。2023年8月起,县民政局建立健全监督

19、管理制度,全程跟踪项目进展情况,重点围绕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对象满意度反馈、财务管理等内容,有序开展执行监控,发现偏离合同目标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完善督导服务,推动项目规范发展。六、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深刻认识实施社工站项目的重要意义,把实施社工站项目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推动。县民政局成立社会工作站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社会工作职能科室组织实施,有关业务股室分工协作,共同研究解决社工站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实施。各镇、街道充分调动积极性,成立

20、相应的社会工作站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基层民政工作中面临的各种现实问题,健全基层民政工作机制,形成镇、街道和社会工站同频共振工作格局。(二)明确职责分工。社会工作站的建设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民政部门牵头,加强多部门协同合作,努力构建整合优化民政、残联、妇联、教育等领域服务一体化联动机制,最大限度发挥社会工作服务站的效能。要深入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社会工作服务站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解读,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三)规范服务标准。县民政局要指导项目承接机构加强社工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工作制度,完善操作规程和考核办法,对负责人、驻站社工、志愿者的基本行为规范、考勤、培

21、训、考评、奖惩、工作流程及规范、职业伦理以及服务对象分级分类开展相对应服务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规范社工站行业服务标准。(四)强化资金支持。将社会工作服务列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目录,合理确定资金规模,规范购买程序。积极拓宽社会筹资渠道,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以服务项目和设立专项基金等方式支持社会工作发展。(五)加大宣传力度。要积极宣传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的相关政策,大力普及社会工作知识,宣传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和作用。要结合实际,总结提炼社工人才建设和社工站服务经验,讲好社工故事,打造特色品牌。要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的作用,通过开展社会工作宣传周、社会工作论坛等活动,展示社会工作丰富的职业内涵、社会价值及广大社会工作者的职业风采,提升全社会对社会工作的知晓度、认同度和美誉度,着力营造重视社会工作发展、尊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良好氛围。(六)加强监督评估。项目承接机构要注意收集、分析相关信息,做好工作痕迹、台账资料归档、动态信息推送、工作进度报告、经验总结提炼。政府购买要公开透明、规范有效。社会工作站服务项目资金为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承接机构要针对镇社工站服务项目资金设立独立会计账目,保留原始财务凭证,定期将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县民政局,自觉接受县民政局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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