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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加强XX街道限额以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现就进一步厘清限额以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结合XX街道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一、工作目标通过厘清建设工程的监管职责,进一步落实限额以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全面压实各方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和工作要求,规范安全管理行为,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减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二、适用范围限额以下建设工程是指
2、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不含1000平方米)的在建房屋、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三、限额以下建设工程管理要求1.建设单位管理要求1.1 落实限额以下建设工程登记。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应主动到街道城建办办理限额以下建设工程登记。1.2 落实工程管理基本要求。建设单位(或法人)应将限额以下建设工程委托给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或有经验的建筑工匠进行施工,并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明确双方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安全生产费用开支要求,依法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等内容。1.3 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建设单位作为工程管理第一责任人,应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备
3、必要的工程建设管理人员,建设过程中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督促施工方落实整改。2.施工单位管理要求2.1 落实信息公示制度。施工单位应将项目相关信息在施工现场醒目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为减少隐患给作业人员造成伤害,施工单位应将施工中存在的危险源内容包括危险源名称、可能出现的时段、涉及的危险因素、责任人员等信息在施工现场入口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告。2.2 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施工单位应对现场作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作业交底,并及时做好教育交底记录,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充分了解施工作业中的各类安全风险、注意事项、禁止行为和应急措施
4、。涉及电焊施工、高处作业、临时用电、吊装作业、有限空间施工作业等有一定风险隐患的作业,应加强现场管理,并安排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从事相关特种作业。2.3 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施工作业方案,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安全设施必须齐全且有效,安全防护用品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专职人员加强现场的安全管理,每天作业前对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施工安全检查记录须放置于施工现场醒目处,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四、职责分工各负有建设行为的职能部门要按照“谁负责谁监管”原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发展服务办公室:负责落实企业系统实施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含改建、扩建)的
5、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和上报街道城建办办理限额以下建设工程登记工作。2、社会事业办公室:负责落实医院、卫生院、学校、幼儿园、文化站口系统实施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含改建、扩建)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和上报街道城建办办理限额以下建设工程登记工作。3、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落实建设系统实施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和上报街道城建办办理限额以下建设工程登记工作。4、农业农村办公室(含新农办):负责落实农业口系统(水利、造田、村内工程等)实施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和上报街道城建办办理限额以下建设工程登记工作。4、行政村(社区):负责落实本村(社区)内实施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含装修)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和上报街道城建办办理限额以下建设工程登记工作。5、基站、银行:负责落实本部门实施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含装修)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和上报街道城建办办理限额以下建设工程登记工作。6、宁南新城管理中心:负责落实本部门实施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含装修)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和上报街道城建办办理限额以下建设工程登记工作。7、涉及有限额以下在建工程的其他办线:负责落实本部门办线口实施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含装修)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和上报街道城建办办理限额以下建设工程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