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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电力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和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电力行政执法免处罚清单的函(中发改规字(2024)01号、中发改能源(2024)64号)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为规范电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合法合理实施行政处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局制定了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电力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和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电力行政执法免处罚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如遇到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2月23日附件1: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电力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附件2:中山市
2、发展和改革局电力行政执法免处罚清单附件1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电力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违法情节裁量基准1电力建设项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和技术1、电力法第卜四条电力建设项目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和技术。2、未在电力管理部门调查期间停止使用但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者2年内有2次以上相同或同处1万元以下罚款电力法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电力建设项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和技术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没收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类违法行为但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未在电力管理部门调查期间停止使用且造成危害后果,或者2年内有2次以上相
3、同或同类违法行为且造成危害后果,造成经济损失不超过1万元且未造成人员伤亡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未在电力管理部门调查期间停止使用且造成危害后果,或者2年内有2次以上相同或同类违法行为且造成危害后果的,造成损失超过1万元或者造成人员伤亡处3万元以上至5万元罚款2未经许可,从事供电或者变更供电营业区(具体包括:1、未按照规定取得电力业务许可1、电力法第二十五条供电企业在批准的供电营业区内向用户供电。2、电力法在调查期间未改正,但主动缴纳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证,从事电力供应业务的;2、擅自伸入或者跨越供电营业区供电的;3、擅自向外转供电的。)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
4、许可,从事供电或者变更供电营业区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3、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2019修订)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从事电力供应业务的;(二)擅自伸入或者跨越供电营业区供电的;(三)擅自向外转供电的。在调查期间改正,但隐瞒或拒不缴纳违法所得,经查证属实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在调查期间未改正,且隐瞒或拒不缴纳违法所得,经查证属实的处违法所得4倍至5倍罚款3未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
5、超越权限制定电价或者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1、电力法第三十三条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供电企业查电人员和抄表收费人员进入用户,进行用电安全检查或者抄表收费时,应当出示有关证件。2、电力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不得超越电价管理权限制定电价。供电企业不得擅自变更电价。3、电力法第四十四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4、电力法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三在调查期间未返还违法收取费用的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并处违法收取费用1倍至2倍的罚款在调查期间未返还违法收取费用且隐瞒违法收取费用行为
6、、数额的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并处违法收取费用3倍至5倍的罚款。条、第四十四条规定,未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超越权限制定电价或者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由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违法收取费用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4盗窃电能(具体包括:(一)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二)绕越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三)伪造或者开启法定的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用电1、电力法第七十一条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
7、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2、电力供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期间已停止违法行为,依法补缴电费但未足额向供电企业支付窃电违约使用电费处窃电电费1倍罚款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期间已停止违法行为,但既未依法补缴电费也未处窃电电费2倍罚款计量装置封印用电;(四)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五)故意使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计量不准或者失效;(六)采取非法技术手段给电费充值卡充值并使用该充值卡充值后用电;(七)采用其他方法窃电。)应与使用条例第二十一条禁止窃电行为。窃电行为包括:(一)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二)绕越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三)伪造或者开启法定的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
8、机构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四)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五)故意使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计量不准或者失效;(六)采用其他方法窃电。3、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三H一1条规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向供电企业支付窃电违约使用电费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期间既未停止违法行为,也未依法补缴电费、向供电企业支付窃电违约使用电费处窃电电费3倍罚款在电力管理部门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期限前未停止违法行为且拒不配合调查、或者2年内2次以上被查获存在窃电行为、或者协助/介绍他人窃电(超过3人)的处窃电电费4-5倍罚款电费并处应交电费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
9、法追究刑事责任。4、广东省供用电条例第二十七条禁止下列窃电行为:(一)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二)绕越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三)伪造或者开启法定的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四)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五)故意使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计量不准或者失效;(六)采取非法技术手段给电费充值卡充值并使用该充值卡充值后用电;(七)采用其他方法窃电的。供电企业认为存在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采取录像、摄影、现场封存非法用电装置和保存负荷监控、用电信息采集终端及其他监测装置记录等手段保留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电力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处理。对违反本条第一
10、款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和处理。当事人对窃电量有争议的,有关机关可以委托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仲裁检定或者司法鉴定等机构进行认定。5、广东省供用电条例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盗窃电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的(具体包括:1、损坏使用中的杆塔基础的;2、损坏、拆卸、盗窃使用中或备用塔材、导线等电力设施的;3、拆卸、盗窃使用中或备用变压器等电力设备的。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4、
11、在发电、变电设施周围或者架空电力1、电力法第四条电力设施受国家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危害电力设施安全或者非法侵占、使用电能。2、电力法第五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在电力设施周围进行爆破及其他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的,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电力未在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未造成严重后果且为初犯的*本条责令改正是针对同一行为人发生的不同危害行为,若同一行为人因一危害行为被责令整改后再次发生同种危害行为的,视为“多次故意实施危害行为。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未在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造成严重后果且为初犯的处200
12、0元以上4000元以线路导线两侧各三百米的区域内施放风筝、气球等飞行物体或者飞行、滑翔其他空中漂浮物体;5、损坏、擅自占用地下电力电缆通道或者其他电力辅助线路通道铺设管线;6、在海洋、江河、湖泊、水库等水底电缆保护区内抛锚、拖锚、炸鱼、挖沙;7、在三十五千伏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杆、塔、拉线基础外缘(以下称线路的基础外延)向外延伸五米的区域内或者在一百一十千伏、二百二十千伏线路的基础外延向外延伸十米的区域内,或者在五百千伏及以上线路的基础外延向外延伸十二米设施保护的规定,经批准并采取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的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3、电力设施保护条例(2011修订)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危害发电设施
13、、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5、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2011修改)第二卜条下列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o元以上100OO元以下罚款:(一)损坏使用中的杆塔基础的;(二)损下罚款多次故意实施危害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处4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多次故意实施危害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本条“严重后果”包括:(1)损坏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达到30000元人民币(含多次故意实施损害行为,造成财产损失累计达到30000元人民币);(2)损坏发电设施、变电设施
14、和电力线路设施引发电力安全事故;(3)损坏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拒不改正并以处8000元以上至10000%罚款的区域内,取土、堆土、打桩、钻探、开挖或者倾倒酸、碱、盐等有害化学物品;8、扰乱发电、变电、电力调度等场所的生产秩序;9、破坏或者侵入发电、输变电、电力调度信息系统;10、导致导线对地距离不足或者架空线路铁塔基础变位的填埋、铺垫、取土;11、在输电线路杆塔、配电设施上悬挂广告牌或者粘贴广告等;12、其他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坏、拆卸、盗窃使用中或备用塔材、导线等电力设施的;(三)拆卸、盗窃使用中或备用变压器等电力设备的。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5、6、广东省供用电条例第二十条禁止下列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一)在变电设施及其辅助设施周围或者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三百米的区域内施放风筝、气球、孔明灯等空中飘浮物体或者进行未经依法批准的飞行、滑翔活动;(二)擅自攀登架空电力线路的杆、塔等设施,或者在其杆、塔上架设线辱骂、暴力行为抗拒行政部门及电力部门开展调查工作;(4)损坏损坏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造成停电超过2小时或停电区域所涉用电户超过30户;(5)其他严重影响供用电安全及供用电秩序的后果。路、张贴广告、悬挂广告牌及其他物品;(三)损坏、擅自占用地下电力电缆通道或者其他电力辅助线路通道铺设管线;(四)在海洋、江河、湖泊、水库
16、等水底电缆保护区内抛锚、拖锚、炸鱼、挖沙;(五)在三十五千伏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杆、塔、拉线基础外缘(以下称线路的基础外延)向外延伸五米的区域内或者在一百一十千伏、二百二十千伏线路的基础外延向外延伸十米的区域内,或者在五百千伏及以上线路的基础外延向外延伸十二米的区域内,取土、堆土、打桩、钻探、开挖或者倾倒酸、碱、盐等有害化学物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危害电力线路设施行为。7、广东省供用电条例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H一条规定,实施破坏供电设施的保护标志、安全标志,或者危害变电设施及其辅助设施、电力线路设施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
17、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8、中山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I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一)扰乱发电、变电、电力调度等场所的生产秩序;(二)破坏或者侵入发电、输变电、电力调度信息系统;(三)导致导线对地距离不足或者架空线路铁塔基础变位的填埋、铺垫、取;(四)在发电、变电设施周围或者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三百米的区域内施放风筝、气球等飞行物体或者飞行、滑翔其他空中漂浮物体;(五)在输电线路杆塔、配电设施上悬挂广告牌或者粘贴广告等;(六)其他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9、中山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实施危害电力设施行为的,由市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18、;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6危害供电设施及其保护标志、安全标志1、广东省供用电条例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供电设施及其保护标志、安全标志。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供电设施的保护工作。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应当建立供电设施保护机实施损坏供电设施及其保护标志、安全标志的行为,未在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未造成严重后果且为初犯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实施损坏供电设施及其保护标志、安全标志的行为,未在电力管理部处2000元以上4000元以制,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危害供电设施的行为。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造成严重后果且为初犯的下罚款门应当设立
19、供电设施保多次故意实施损坏供电护标志,并在下列地点设施及其保护标志、安处4000设置安全标志:(一)全标志的行为,不在电元以上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的人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的8000元以口密集地段、人员活动期限内改正、未造成严下罚款频繁的地区;(二)车重后果辆、机械频繁穿越架空多次故意实施损坏供电电力线路的地段;设施及其保护标志、安(三)电力线路上的变全标志的行为,不在电压器平台或者围栏,以及变电站、开关站、换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造成严重流站、串补站等的围墙或者围栏;(四)法处8000后果*本条“严重后果”以上至包括:(1)损坏供电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地10000c设施及其保护标志、安点。供
20、电企业应当加全标志造成的直接财产罚款强对供电设施及其保护损失达到100oo元人标志、安全标志的保护工作,采取适当措施,民币(含多次故意实施损害行为,造成财产损制止危害供电设施及其失累计达到IoOOO元保护标志、安全标志的行为。2、广东省供用电条例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d一条规定,实施破坏供电设施的保护标志、安全标志,或者危害变电设施及其辅助设施、电力线路设施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3、中山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卜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三款规定,涂改、毁损或者擅自移动、拆除电力设施安全标志的,由市电
21、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人民币);(2)损坏供电设施及其保护标志、安全标志引发电力安全事故;(3)损坏供电设施及其保护标志、安全标志拒不改正并以辱骂、暴力行为抗拒行政部门及电力部门开展调查工作;(4)其他严重影响供用电安全及供用电秩序的后果。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7危害变电站、开关站、换流站、串补站等变电设施及其辅助设施1、广东省供用电条例第十九条禁止下列危害变电站、开关站、换流站、串补站等变电设施及其辅助设施的行为:(一)破坏、哄抢、盗窃变电设施的器材或者损坏其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扰乱其运行秩序;(二)擅自攀登、拆卸变压器及其附属设施;(三)利实施危害行为,未在电力管理部门责令
22、改正的期限内改正、未造成严重后果且为初犯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实施危害行为,未在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造成严重后果且为初犯的处2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罚款多次故意实施危害行为,不在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未造成严重后果处4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用变电设施的围墙搭建多次故意实施危害行铁皮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挖掘沟渠危害其安全;(四)损坏、封堵变电设施的进站、检修道路,或者在其附近堆放、焚烧谷物、草料、稻草等物品;(五)法律、法规规定为,不在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造成严重后果*本条“严重后果”包括:(1)损坏变电站、开关站、换流站、串
23、补站等变电设施及其辅助设施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的其他危害变电设施及达到30000元人民币处8000其辅助设施行为。2、(含多次故意实施损害以上至广东省供用电条例行为,造成财产损失累100Oo元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实施破坏供电设施的保护标志、安全标志,或者危害变电设施及其辅助设施、电力线路设施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计达到30000元人民币);(2)损坏变电站、开关站、换流站、串补站等变电设施及其辅助设施引发电力安全事故;(3)损坏变电站、开关站、换流站、串补站等变电设施及其辅助设施拒不改正并以辱骂、暴力行为抗拒行罚款正;拒不改
24、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政部门及电力部门开展调查工作;(4)损坏变电站、开关站、换流站、串补站等变电设施及其辅助设施造成停电超过2小时或停电区域所涉用电户超过30户;(5)其他严重影响供用电安全及供用电秩序的后果。8敷设其他管道与电力电缆沟交叉通过未采取安全措施,危害电力设施安全1、中山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三条禁止在电力电缆沟内同时敷设其他管道。敷设其他管道应当避免与电力电缆沟交叉通过。确需交叉通过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取得设施在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拒不改正但未造成实质性损害结果的处5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款在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拒不改正,造成轻微损害结果的处6
25、000元以上8000以下罚款所在地电力管理部门的批准,并提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电力企业,与电力企业协商一致,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在已建设综合管廊的区域,供电设施应当按照规定纳入综合管廊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电力企业应当按照综合管廊的管理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2、中山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敷设其他管道与电力电缆沟交叉通过未采取安全措施,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由市电力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在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拒不改正,造成严重损害结果的*本条“轻微损害结果”是指损坏电力电缆造成的直接损失未超过100oO元人民币、未造成超
26、过30分钟以上的停电、未造成超过30户以上的用电户停电;若损坏电力电缆造成的直接损失超过100oO元人民币,或者造成超过30分钟以上的停电,或者造成超过30户以上的用电户停电,则视为“造成严重损害结果”。处8000元以上至100OO元罚款下的罚款。说明:裁量表中“以上”均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附件2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电力行政执法免处罚清单序号事项名称设定依据适用情形免处罚依据配套监管措施1电力建设项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和技术的阻力法第十四条、二十六条在电力管理部门调查期间停止使用的,违法行为轻微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指导约谈、及时复查整改情况、加强行政检查等2
27、未经许可,从事供电或者变更供电营业区(具体包括:1、未按照规定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从事电力供应业务的;2、擅自伸入或者跨越供电营业区供电的;3、擅自向外转供电的)的电力法第二十五条、六十三条、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2019修订)第三十八条在调查期间改正且主动缴纳违法所得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加强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及时复查整改情况、加强行政检查等方式3拒绝供电或者中断供电的电力法第二十六、二十九、六十四条在责令改正期内改正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指导约谈、及时复查整改情况等方式4未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超越权限电力法第三十三、四十三、四十四、六十三条在调
28、查期间主动返还违法收取费用的行政处罚法指导约谈、及时复查整改情况等方制定电价或者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第:十三条式5减少农业和农村用电指标的电力法第四十九、六十七条在调查期间改正的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指导约谈、及时复查整改情况等方式6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的1.电力法第四、五十:条2.电力设施保护条例(2011修订)二十七条3.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2011修改)二十条4.广东省供用电条例二十条、四十六条5.中山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十二条、二十二条在电力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本条责令整改是针对同一施工单位发生的不同危害行为,若施工单位因一危害行为被责令整改后再次发生同种
29、危害行为的,视为“多次故意实施危害行为”。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加强教育、责令改正并及时复查、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7盗窃电能的1.电力法第七十一条2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一条3.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四十一条4.广东省供用电条例第二十七条、四十七条在调查期间停止违法行为,依法补缴电费并向供电企业支付窃电违约使用电费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加强教育、责令改正并及时复查、警示告诫等8危害供电设施及其保护标志、安全标志广东省供用电条例第十八条、四十六条在电力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加强教育、责令改正并及时复查、警示告诫、加强行政检查等9危害变电站、开关站、换流站、串补站等变电设施及其辅助设施广东省供川电条例第十九条、四十六条实施危害行为,在电力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加强教育、责令改正并及时复查、警示告诫、加强行政检查等10敷设其他管道与电力电缆沟交叉通过未采取安全措施,危害电力设施安全中山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三条、二十三条在电力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且未造成危害后果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加强教育、责令改正并及时复查、警示告诫、加强行政检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