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114610 上传时间:2022-12-18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8.0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办法.docx(8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促进学院校园环境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行业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校园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校园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凡在学院范围内的所有部门和个人,以及驻院服务单位、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加强校容与卫生管理是学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全院各部门都应将校容与卫生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切实加强领导。第四条全院各部门要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做好卫生知识和卫生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师生员工和来院人员

2、的公共卫生道德意识,增强卫生管理的法制观念,广泛发动群众,做到人人动手,人人参与管理,培养师生员工的环境卫生观念,爱护校园的主人翁责任感。第五条校园内各部门和师生员工及外来人员都有做好室内外卫生、维护校园环境的义务。要尊重和支持专业管理人员和校园环卫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第二章管理组织与办法第六条学院爱国卫生委员会是校园卫生管理的领导机构,由分管后勤的副院长担任爱委会主任,后勤处、院力、学生处、院系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各院系分管主任及其他有关人员担任委员,爱卫办设在后勤处,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第七条爱卫办负责编制校园卫生规划和计划,宣传和执行有关卫生工作法规,对校园内各单位卫生包干区的卫生情况具有检查

3、、指导、监督的职能,受理有关校园卫生投诉和举报,查处违反校园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第八条校园卫生实行专业队伍结合师生区域包干管理办法,校园卫生工作实行责任分工:1、校园环路及以内、厕所等公共区域由后勤服务公司负责。休闲广场园林景点、公共绿地由党总支负责,各支部落实义务打扫。2、教室宿舍区由学生处、团委负责制定教室卫生管理条例,各系具体执行落实含教室、宿舍及周边公共走廊、楼梯。3、各部门办公室室内卫生由房屋使用人负责包干,职能处室按爱卫会划分的责任区域打扫办公区附近的区域。4、学院内排污、排水管道、厕所便道疏通、化粪池清理由后勤处负责。5、学院的图书馆、实训室、会议室、体育场馆、活动中心等室内卫生

4、,由场所使用管理部门负责清扫与保洁。6、食堂卫生由各食堂负责人制定管理条例,负责实施。7、超市、浴池由后勤处管理,做好“门前三包”工作。8、工程施工场地的卫生由各施工单位负责清扫和保洁工作,基建处负责管理。第三章校容、卫生管理第九条校容卫生要求:1、校园内建造物、构筑物的建设应与学院校容、校貌、校园环境相协调,建设前,必须由学院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否则不得动工。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如被破损要及时修复。2、校园内无残标、乱写、乱画、乱张贴现象,广告宣传品应在学院指定位置张贴。3、道路两旁的行道树及校园内的花坛、草坪应保持整洁、美观,损坏的应及时修复。道路及绿地无废纸、烟蒂、果皮、杂草、枯枝落叶、

5、废砖块、乱堆杂物。4、校园周边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不得堆放、吊挂有碍校容的物品,道路两旁经批准设立的棚架、遮阳(雨)布、檐、棚等应完好、美观、整洁。5、经批准在校园内设置的广告栏(牌)、宣传栏、画廊、橱窗、标语栏(牌)、招牌、路牌、警示牌、交通标志、果皮箱等,应安全牢固、规范标准、内容健康、外型美观。残破或损坏的由设置部门定期油饰、更换、维修或者拆除。6、室内卫生做到:桌椅及用品摆放整齐,无蜘蛛网,墙壁清洁无乱张贴、无脚印、球印,门窗干净无灰尘,地面清洁无垃圾、无痰迹,厕所、盥洗室清洁无污物积水,走道畅通。7、除晾衣场外,不得在办公区、电线杆、行道树、栏杆上和学生宿舍阳台、窗台上晾挂物品。

6、8、校园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现场均应用硬质材料或围墙遮挡。校内施工现场材料、机具要堆放整齐,渣土及时清运。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和平整全部场地。因施工损坏环境的,应及时复原。第十条校园内各部门和个人(含外来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1、不准在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及树木上涂、刻画和张贴标语、海报。2、不准在电线杆、行道树、栏杆上晒挂物品。3、不准在校内损坏花草、树木或践踏草坪,不准向绿化带、花坛、水域、草坪及进水井、窖井、排水道扔弃废物或倾倒垃圾、废渣。4、不准随地吐痰、便溺。5、不准乱丢烟蒂、纸屑、瓜果皮核以及各类包装等废弃物。6、不准乱倒生活垃圾、渣土、粪便、污水和乱扔动物尸体杂物等。7、不准在道路

7、上或公共场地乱停车辆和冲洗车辆。8、不准在校园内饲养各种禽畜。9、不准在校园内摆摊设点,严禁闲杂人员在校园内叫卖、大声喧哗。10、不准在马路上冲洗石料,在施工现场外堆放渣土、垃圾等废物和建筑材料。11、不准将交通运输车辆产生的废弃物向道路两旁倾倒、抛散。第十一条废弃物收运与管理1、学院校园内定点设立及垃圾箱,人人应自觉将垃圾、废弃物投入垃圾箱,严禁乱倒垃圾;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自行设置垃圾、废弃物堆放点或接收场地。2、校园垃圾清运由后勤服务公司负责,做到日产日清,保持垃圾箱周围清洁,无露天垃圾。3、各院系清运责任区内垃圾桶中的垃圾入楼外垃圾箱。4、禁止在校园内焚烧垃圾(包括枯枝落叶),严禁将火源

8、带入垃圾箱内。5、教学、科研、生产等产生的含有放射性、病菌、病毒、易燃易爆和其它有害物质的固(液)体垃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和清运,不得任意遗弃和排放,不得作普通垃圾倒入垃圾箱内。6、对校区内的商业网点(摊点)所产生的垃圾和废弃物,学院实行有偿服务收运管理;各网点单位(或个人),应当与学院后勤服务公司签订“企业、商业单位生产经营垃圾有偿收运合同”,并由后勤服务公司定时收运处理。7、工程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堆放在指定地点,并由施工单位负责做好清运工作。8、在校区内运输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废弃物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措施,不得洒落和泄漏,如洒落和泄漏,由清运者及时

9、清扫。9、学院倡导并鼓励实行垃圾分类收集,逐步推广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第四章食品卫生、卫生防疫管理第十二条学院医务室组织开展全院卫生健康教育,预防传染病流行工作,努力提高全院师生的卫生素质和健康水平。第十三条坚持不懈地开展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螳螂的爱国卫生活动,各部门和广大师生应自觉执行和密切配合除“四害”工作。第十四条对学院商业网点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经营餐饮、副食、理发、接待等行业从业人员必须到市卫生防疫部门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第十五条对未办理商业网点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流动摊点由保卫部门予以取缔,制止校园内乱叫乱卖的现象。第十六条各经营单位不得向师生出售伪劣、过期和“三无”商品

10、,以保证消费者身体健康。第五章检查评比第十七条环境卫生评分标准1、学生宿舍、教室、办公室、实训室、图书馆走廊、楼梯、草坪卫生评分标准由学生处、团委宿管中心负责制定。2、食堂卫生评分标准由后勤处制定。第十八条检查评比打分1、学生宿舍卫生、学生教室卫生由学生处、团委组织各系有关人员每周进行检查评比;办公室、实训室、图书馆及各部门责任区域等卫生由爱卫办每天检查公布,院爱卫会每周检查一次。2、根据清扫和保洁情况,6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上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第十九条各检查评比部门要将每次检查情况建立检查档案。第六章罚则第二十条院爱卫会每周对校园卫生检查一次,检查时间为每周四上午(有重大活动时另

11、行通知),检查结果通过OA发布。每周检查结果后三名的爱卫会对其提出口头批评,检查结果连续两次位于后三名的由爱卫会上报到纪检监察室,记工作失误一次,检查结果连续三次位于后三名的由爱卫会发文通报批评并上报院党委书记对其部门负责人诫勉谈话;第二十一条凡破坏、损坏校内各类公用环境卫生设施的,除责令其恢复原状外,并处一定的罚款。第二十二条阻挠环境卫生工作人员作业,侮辱殴打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依照学院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十三条坚决实行爱卫工作“一票否决权”。学院各单位卫生责任区达标情况计入本部门学期考核常规目标。本办法规定的部门和个人,学院将取消其当年评比先进的资格。第二十四条对严重违反本办法规定、屡教不改的建筑施工、生产和商业网点(摊点)单位或个人,取消其在学院施工、生产、商业活动资格。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职业技术学院爱国卫生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