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留样制度18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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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留样制度18篇第1篇:食品留样制度一、留样食品范围为每日经厨房加工后的所有主副食品,不得缺样。二、餐饮单位须购置与留样食品数量相适应的冷藏设施及留样工具,留样容器要大小适宜,便于盛放与清洗消毒。冷藏设备要贴有明显的“食品留样专用”标识。三、留样主副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放入专用器皿中加盖,并在外面贴上标签,标明编号、留样时间、餐别、餐名、留样量、消毒时间、销毁时间、留样人等,并按早、中、晚餐的顺序分类保存。每种主副食品留样量不少于100g,并分别盛放在己清洗消毒的专用留样容器内。冷藏温度为OTOC,留样时间48小时以上。四、留样的主副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避免污染。

2、七、建立完整的留样记录,由餐饮负责人或留样负责人保管。留样记录至少应保存12个月,以备查验。五、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或根据其它情况需要,卫生部门将依法对留样食品进行卫生学检验。六、留样柜内严禁存放与所留样品无关食品或物品,留样食品不得混入用餐食品中。七、员工餐厅所有出售的板菜、食品,必须在出售前进行采集留样,由专人负责完成采集工作。八、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克,有汤汁的食品,留样时需保留部分汤汁,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样品采集盒中。九、留样食品在冷藏冰箱内保留的时间不少于48小时。食品留样冷藏冰箱,工作温度应控制在摄氏5。C度左右,并保持冷藏柜内外卫生清洁。十、留样采集员要

3、对每餐的留样情况进行记录,并认真填写食品留样记录表,员工餐厅领班要在食品留样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十一、留样冷藏冰箱每周应用消毒液擦拭消毒一次,消毒液的使用按使用说明进行。十二、留样的食品超过保存期限应及时处理,不得二次食用。十三、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十四、餐厅领班和负责食品留样的采集员对食品留样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十五、后勤中心对员工餐厅留样工作负有检查监督责任。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后勤中心对本规定有解释权。第2篇:食品留样制度第一条为保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及时查明食物中毒事故原因,采取有效的救治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

4、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凡属下列情况时,应对每餐次的食品成品留样。(一)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二)超过100人的建筑工地食堂;(三)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四)中央厨房;(五)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六)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第三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守本办法,建立并落实食品留样制度。第四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应设置与生产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检验室,配备与产品检验项目相适应的检验设备和设施、专用留样容器、冷藏设施。检验室应配备经专业培训并

5、考核合格的检验人员。鼓励大型以上餐馆(含大型餐馆)、学校食堂配备相应的检验设备和人员。第五条食品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留样采集和保管、填写食品留样记录。第六条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为标识有食品留样字样的专用冷藏箱。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食品。第七条食品留样要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具。第八条食品留样容器应采用带盖密封容器,每次留样前应进行清洗、消毒。样品应密闭保存在留样容器里。不同食品品种分别用不同容器盛装留样,防止样品之间污染。第九条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加工终止时的食品成品。不得特殊制作。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留样食

6、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留样容器内,以免被污染。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加盖密封好,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留样要正常置放。留样样品,应存放在TO。C的冷藏条件下,保存48小时以上,不得冷冻保存。时间达到48小时后方可倒掉。第十条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留样,要专人负责,上锁保管。第十一条要作好每次留样记录,记录每份样品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第十二条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处理工作;不得有留样样品而不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留样样品,影响或干扰事故

7、的调查处理工作。第十三条市、县、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留样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第十四条本管理办法由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3篇:食品留样制度1、凡属下列情况时,应对食品进行留样。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视察活动;外国政府代表团的访问活动;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大型会议;配送的集体用餐;经贸洽谈会、糖酒会、博览会、运动会等大型活动;婚丧嫁娶及各类集体聚餐等宴会,超过100人者。2、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3、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

8、特殊制作。对于餐饮单位,不同食品品种分别用不同容器盛装留样.防止样品之间污染;留样容器应专用并经消毒确保清洁、样品应密闭保存在留样容器里。对于配餐企业,可以直接在配送好的集体用餐盘(份)中采集,以保证样品的代表性,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最好达到250go4、留样样品,采集完成后应及时存放在5。C左右的冷藏条件下,保存48小时以上.不得冷冻保存。5、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并做好留样记录和样品标记,每份样品必须标注品名、加工时问、加工人员、留样时问(XX月XX日XX时)。其它情况则可根据需要可由卫生监督机构或餐饮单位自行决定留样品种。6、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

9、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卫生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处理工作,不得有留样样品而不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留样样品.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第4篇:食品留样制度为切实保障宾客饮食安全,为有效查处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可靠依据,根据食品卫生法、部队餐饮卫生管理规定等法规要求,大型宴会、重要接待或就餐人数在100人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必须食品留样,制定食品留样制度。一、留样工作由专人负责,专人操作,专人记录。留样食品应使用专用器具,留样冷藏柜由专人管理。二、留样食品范围为每日经厨房加工后的所有主副食品,不得缺样。三、餐饮单位须购置与留样食品数量相适应的冷藏设施及留样工具,留样容器要大小适宜,便于

10、盛放与清洗消毒。冷藏设备要贴有明显的“食品留样专用”标识。四、留样主副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放入专用器皿中加盖,并在外面贴上标签,标明编号、留样时间、餐别、餐名、留样量、消毒时间、销毁时间、留样人等,并按早、中、晚餐的顺序分类保存。五、每种主副食品留样量不少于100g,并分别盛放在己清洗消毒的专用留样容器内。冷藏温度为0-10,留样时间48小时以上。六、留样的主副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避免污染。七、建立完整的留样记录,由餐饮负责人或留样负责人保管。留样记录至少应保存12个月,以备查验。八、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或根据其它情况需要,卫生部门将依法对留样食品进

11、行卫生学检验。九、留样柜内严禁存放与所留样品无关食品或物品,留样食品不得混入用餐食品中。第5篇:食品留样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留样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学校食堂、集体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应对食品进行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二、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三、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四、原则上留样

12、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其它情况可根据需要由监管部门或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行决定留样品种。五、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50g。六、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七、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第6篇:食品留样制度1、凡属下列情况时,应对食品进行留样。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视察活动;外国政府代表团

13、的访问活动;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大型会议;配送的集体用餐;经贸洽谈会、糖酒会、博览会、运动会等大型活动;婚丧嫁娶及各类集体聚餐等宴会,超过100人者。2、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3、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对于餐饮单位,不同食品品种分别用不同容器盛装留样.防止样品之间污染;留样容器应专用并经消毒确保清洁、样品应密闭保存在留样容器里。对于配餐企业,可以直接在配送好的集体用餐盘(份)中采集,以保证样品的代表性,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最好达到250go4、留样样品,采集完成后应及时存放在5。

14、C左右的冷藏条件下,保存48小时以上.不得冷冻保存。5、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并做好留样记录和样品标记,每份样品必须标注品名、加工时问、加工人员、留样时问(XX月XX日XX时)。其它情况则可根据需要可由卫生监督机构或餐饮单位自行决定留样品种。6、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卫生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处理工作,不得有留样样品而不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留样样品.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第7篇:食品留样制度为加强员工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体用餐员工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特制定员工餐厅食品留样管理规定。一、员工餐厅所有出售的饭菜、食

15、品,必须在出售前进行采集留样,由专人负责完成采集工作。二、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克,有汤汁的食品,留样时需保留部分汤汁,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样品采集盒中。三、留样食品在冷藏冰箱内保留的时间不少于48小时。食品留样冷藏冰箱,工作温度应控制在摄氏5。C度左右,并保持冷藏柜内外卫生清洁。四、留样采集员要对每餐的留样情况进行记录,并认真填写食品留样记录表,员工餐厅领班要在食品留样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五、留样冷藏冰箱每周应用消毒液擦拭消毒一次,消毒液的使用按使用说明进行。六、留样的食品超过保存期限应及时处理,不得二次食用。七、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八、餐厅领班和负责

16、食品留样的采集员对食品留样工作负有直接责任。九、后勤中心对员工餐厅留样工作负有检查监督责任。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后勤中心对本规定有解释权。第8篇:食品留样制度一、留样食品范围为每日经厨房加工后的所有主副食品,不得缺样。二、餐饮单位须购置与留样食品数量相适应的冷藏设施及留样工具,留样容器要大小适宜,便于盛放与清洗消毒。冷藏设备要贴有明显的“食品留样专用”标识。三、留样主副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放入专用器皿中加盖,并在外面贴上标签,标明编号、留样时间、餐别、餐名、留样量、消毒时间、销毁时间、留样人等,并按早、中、晚餐的顺序分类保存。每种主副食品留样量不少于100g,并分别盛放在己清洗

17、消毒的专用留样容器内。冷藏温度为OTOC,留样时间48小时以上。四、留样的主副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避免污染。七、建立完整的留样记录,由餐饮负责人或留样负责人保管。留样记录至少应保存12个月,以备查验。五、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或根据其它情况需要,卫生部门将依法对留样食品进行卫生学检验。六、留样柜内严禁存放与所留样品无关食品或物品,留样食品不得混入用餐食品中。七、配送的集体用餐及重要接待活动供应的食品成品应予以留样;由留样负责人随机抽取当日所有菜品,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最好达到250g,留存在专用的冰箱中48小时。(每份样品必须标注品名、加工时间、加工人员、留

18、样时间、留样人员)。八、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由专人负责,无关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或挪动。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存放样品的专用冷藏箱。九、按每天加工品种数量,每一品种随机抽出样品,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作为留样的食品样品,不得特殊制作。不同食品品种分别用不同容器盛装留样,防止样品之间交叉污染。留样容器应专用并经消毒确保清洁、样品应密闭保存在留样容器里。配餐企业,可以直接在配送好的集体用餐盒(份)中采集,以保证样品的代表性,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最好达到250g。十、设置专用冰箱保存样品,其他食品不允许混放,保持冰箱内清洁卫生,并有“存样专用”标志,上锁管理。十一、留样时必

19、须无菌操作,防止采样时污染食品。十二、留样的容器,取样的工具必须消毒。十三、每日留样食品必须记录,负责人必须在记录表上签字,以备复查待检。十四、任何食品不得与留样食品混放,任何人不得随意取用,翻动留样食品,违者重罚。第9篇:食品留样制度为加强员工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体用餐员工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特制定员工餐厅食品留样管理规定。一、员工餐厅所有出售的饭菜、食品,必须在出售前进行采集留样,由专人负责完成采集工作。二、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克,有汤汁的食品,留样时需保留部分汤汁,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样品采集盒中。三、留样食品在冷藏冰箱内保留的时间不少于48小时。食品

20、留样冷藏冰箱,工作温度应控制在摄氏5。C度左右,并保持冷藏柜内外卫生清洁。四、留样采集员要对每餐的留样情况进行记录,并认真填写食品留样记录表,员工餐厅领班要在食品留样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五、留样冷藏冰箱每周应用消毒液擦拭消毒一次,消毒液的使用按使用说明进行。六、留样的食品超过保存期限应及时处理,不得二次食用。七、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八、餐厅领班和负责食品留样的采集员对食品留样工作负有直接责任。九、后勤中心对员工餐厅留样工作负有检查监督责任。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后勤中心对本规定有解释权。第10篇:食品留样制度为加强员工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体用餐员工饮食安

21、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特制定员工餐厅食品留样管理规定。一、员工餐厅所有出售的板菜、食品,必须在出售前进行采集留样,由专人负责完成采集工作。二、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克,有汤汁的食品,留样时需保留部分汤汁,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样品采集盒中。三、留样食品在冷藏冰箱内保留的时间不少于48小时。食品留样冷藏冰箱,工作温度应控制在摄氏5。C度左右,并保持冷藏柜内外卫生清洁。四、留样采集员要对每餐的留样情况进行记录,并认真填写食品留样记录表,员工餐厅领班要在食品留样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五、留样冷藏冰箱每周应用消毒液擦拭消毒一次,消毒液的使用按使用说明进行。六、留样的食品超过保存期限应及时处理

22、,不得二次食用。七、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八、餐厅领班和负责食品留样的采集员对食品留样工作负有直接责任。九、后勤中心对员工餐厅留样工作负有检查监督责任。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后勤中心对本规定有解释权。第11篇:食品留样制度为规范职工食堂留样工作,保障职工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一、职工食堂应对食品进行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使用。二、留样的采集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三、留样的食品样品

23、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食品样品,不得特殊制作。四、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其它情况可根据需要由监管部门或餐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决定留样品种。五、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取样工具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六、留样食品样品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七、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第12篇:食品留样制度1、食堂提供的2113每样食品,由

24、专人负责留样5261。2、每餐留样的食4102品,按规定留足100克,分1653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3、留样食品取样后,立即存放在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4、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并在其外部贴上标签,标明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5、将贴好标签的留样食品按秩序存放在恒温冰箱内保存。6、做好每餐每样留样食品的记录,包括食品样源、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目测样状等,以备检查。7、留样食品一般保存48小时,进餐者如无异常,即可处理留样的食品;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卫生安全部门查验。8、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9、卫生监督小组及监督管理员不定期

25、检查留样工作,发现未按要求留样,将对责任人进行工作失职处罚。第13篇:食品留样制度一、留样由专人负责,建立食物留样记录。二、留取当餐供应所有菜肴,每份留样不少于200克,有标签标明菜名,留样时间,置放规定位置,保存48小时。三、配备专用留样冷藏柜。温度设置为Oi(rc。四、食品留样盛器采用带盖容器,每次留样前应进行清洗、消毒。五、留样置放、相互间有一定距离,不叠放,避免留样食品相互间受感染。六、对违规行为,追究责任,按有关规定处理。第14篇:食品留样制度一、学校食堂厨房食品留样都必须设专人负责,专人操作,留样前经过专门的培训并考核通过。二、留样操作规范1、留样前需清除超出留样时间的样品,并用洗

26、洁精将留样盒(杯)内外刷洗干净,再用清水洗两遍;2、将留样盒放在蒸箱内,高温消毒30分钟以上或用1:250的84消毒液浸泡10分钟;3、留样前用肥皂流动水洗手;用专用匙勺取样(专用匙勺不得接触不洁物品);不得用手接触留样盒的内壁及食品;在食品出售前取样,如带包装食品应整包或整瓶留样,不得拆包(瓶)零取(牛奶、饮料);4、留样重量: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g,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留样盒中。5、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日期、品名、餐次、留样人。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三、每餐必须做好留样记录:留样时间、食品名称,便于检查。四、留样食品必

27、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后方可倒掉。五、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第15篇:食品留样制度1、重要接待活动和大型餐饮聚餐超过100人(或食堂)供应的食品成品实行留样,并由专人负责。2、每餐、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Io0g,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医I学教I育网搜集整理,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3、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OTO摄氏度专用冰箱内,并标明留样时间、餐次,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4、留样食品按期限要求保留,食品样源(餐厅、食堂、摊点等)进餐者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

28、安全检测部门查验。5、食品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6、重要接待活动留样冰箱要上锁。第16篇:食品留样制度为切实保障宾客饮食安全,为有效查处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可靠依据,根据食品卫生法、部队餐饮卫生管理规定等法规要求,大型宴会、重要接待或就餐人数在100人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必须食品留样,制定食品留样制度。一、留样工作由专人负责,专人操作,专人记录。留样食品应使用专用器具,留样冷藏柜由专人管理。二、留样食品范围为每日经厨房加工后的所有主副食品,不得缺样。三、餐饮单位须购置与留样食品数量相适应的冷藏设施及留样工具,留样容器要大小适宜,便于盛放与清洗消毒。冷藏设备要贴有明显的

29、“食品留样专用”标识。四、留样主副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放入专用器皿中加盖,并在外面贴上标签,标明编号、留样时间、餐别、餐名、留样量、消毒时间、销毁时间、留样人等,并按早、中、晚餐的顺序分类保存。五、每种主副食品留样量不少于100g,并分别盛放在己清洗消毒的专用留样容器内。冷藏温度为0-10,留样时间48小时以上。六、留样的主副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避免污染。七、建立完整的留样记录,由餐饮负责人或留样负责人保管。留样记录至少应保存12个月,以备查验。八、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或根据其它情况需要,卫生部门将依法对留样食品进行卫生学检验。九、留样柜内严禁存放与

30、所留样品无关食品或物品,留样食品不得混入用餐食品中。第17篇:食品留样制度一、留样食品范围为每日经厨房加工后的所有主副食品,不得缺样。二、餐饮单位须购置与留样食品数量相适应的冷藏设施及留样工具,留样容器要大小适宜,便于盛放与清洗消毒。冷藏设备要贴有明显的“食品留样专用”标识。三、留样主副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放入专用器皿中加盖,并在外面贴上标签,标明编号、留样时间、餐别、餐名、留样量、消毒时间、销毁时间、留样人等,并按早、中、晚餐的顺序分类保存。每种主副食品留样量不少于100g,并分别盛放在己清洗消毒的专用留样容器内。冷藏温度为OTOC,留样时间48小时以上。四、留样的主副食品取样后

31、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避免污染。七、建立完整的留样记录,由餐饮负责人或留样负责人保管。留样记录至少应保存12个月,以备查验。五、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或根据其它情况需要,卫生部门将依法对留样食品进行卫生学检验。六、留样柜内严禁存放与所留样品无关食品或物品,留样食品不得混入用餐食品中。第18篇:食品留样制度1、凡属下列情况时,应对食品进行留样。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视察活动;外国政府代表团的访问活动;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大型会议;配送的集体用餐;经贸洽谈会、糖酒会、博览会、运动会等大型活动;婚丧嫁娶及各类集体聚餐等宴会,超过100人者。2、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

32、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3、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对于餐饮单位,不同食品品种分别用不同容器盛装留样.防止样品之间污染;留样容器应专用并经消毒确保清洁、样品应密闭保存在留样容器里。对于配餐企业,可以直接在配送好的集体用餐盘(份)中采集,以保证样品的代表性,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Io0g,最好达到250go4、留样样品,采集完成后应及时存放在5。C左右的冷藏条件下,保存48小时以上.不得冷冻保存。5、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并做好留样记录和样品标记,每份样品必须标注品名、加工时问、加工人员、留样时问(XX月XX日XX时)。其它情况则可根据需要可由卫生监督机构或餐饮单位自行决定留样品种。6、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卫生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处理工作,不得有留样样品而不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留样样品.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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