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服务承诺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乡镇服务承诺制度.docx(2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乡镇服务承诺制度为进一步强化机关效能,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办事效率,树立基层党委、政府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规范和提高干部职工的服务职能,为全乡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研究,特制定本制度。一、乡政府承诺:将服务内容、程序、标准、依据、监督办法等对社会进行公开承诺,并严格按照承诺办事。二、乡辖各单位实行承诺服务要做到:(一)首问服务。收到服务要求的第一位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即首问责任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要热情接待,并负责帮其将拟办事项办理到底,确保行政管理相对人拟办事项有满意结果。(二)即时服务。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
2、作人员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拟办事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随到随办,当场办理。(三)限时服务。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拟办事项实行限时办理。(四)全程服务。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拟办事项进行全程跟踪服务,保证服务收到实效。(五)规范服务。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提供规范有序的服务。(六)高效服务。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主动服务,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力争为行政管理相对人多办实事。(七)文明服务。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举止端庄,谈吐文明,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待人礼貌,服务周到。(A)廉洁服务。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依法行政,廉洁奉公,不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三、服务监督。乡党委、乡机关效能领导小组每年将定期不定期地对各单位服务事项、服务人员、服务过程、服务结果进行监督;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纠错查误,自我完善,自我提高,自觉接受行政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四、违诺处理。对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犯服务承诺,查证属实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行政处分等相应处理;对违反党纪国法或严重违反本乡各种制度者,乡党委将严肃查处,并追究单位主要责任人的责任。五、本制度由乡机关效能领导小组讨论制定,实行中将不断完善、充实。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