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能传动机械有限公司年产联轴器100万件建设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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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承诺制审批公示稿)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编制单位:浙江海能传动机械有限公司年产联轴器100万件建设项目浙江海能传动机械有限公司浙江至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0年12月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2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10三、环境质量状况19四、评价适用标准21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7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33七、环境影响分析33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59九、结论与建议61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图3、建设项目总平图4、建设项目车间平面布局图5、长兴县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6、长兴县水环境功能

2、区划图7、长兴县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8、工业平台开发边界图(林城)9、长兴县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10、长兴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林城)附件:1、项目备案(附码)信息表2、营业执照3、法人身份证4、土地证5、建设项目准入意见书6、申请书7、生态环境信用承诺书8、环评文件质量保证承诺书9、危废处置承诺书附表: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浙江海能传动机械有限公司年产联轴器100万件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浙江海能传动机械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联系人通讯地址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振兴西路联系电话传真邮编313112建设地点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振兴西路备案机关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代码

3、2011-330522-04-01-148530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其他传动部件制造(3459)建筑面积(平方米)380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50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48环保投资占n0,0总投资比例0%/0评价丝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21年5月1、项目由来和概况浙江海能传动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0月,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拟收购位于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振兴西路的长兴卡能五金有限公司的土地及厂房,购置加工中心、数控车床、钻床等生产及检测设备。项目投产后,具备年产联轴器100万吨生产能力,同时预期达产后可实现销售收入6000万元,年税收300万元。对照环

4、保部令第44号及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于“二十三、通用设备制造业”中的69、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中的“其他(仅组装的除外)y,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中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建设单位可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同时根据其配套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技术单位编制能力建设需包括人员配备、工作实践和条件保障等三个方面。浙江至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人员配备方面已具备一定数量的全职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一定数量的继续教育学时;在工作实践方面具备相应的

5、基础能力、工作业绩及科研能力;在保障条件方面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配备相应的专业软件等;因此浙江至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具备编制本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能力。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贯彻落实环评审批正面清单的函(浙环函(2020)94号)及关于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49号),对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型等民生相关的部分行业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包括工程建设、社会事业和服务业、制造业、畜牧业、交通运输业等多个领域,共涉及17大类44小类行业。本项目属于“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中“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范围”中的“二十三、

6、通用设备制造业,69、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类别中的“其他(仅组装的除外)报告表类别,因此本项目可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浙江海能传动机械有限公司特委托浙江至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年产联轴器100万件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公司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的基础上,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对有关资料的整理分析和计算,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编制依据2.1 相关国家、部门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2015.1.1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

7、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版)(2018.12.29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2018.1.1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2018.10.26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2018.12.29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2020.9.1起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

8、.1起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2017.10.1起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4号太湖流域管理条例(2011.11.1起施行);(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44号及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2018.4.28修正施行);(11)原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201273);(12)原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98号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2012.8.8);(13)原环境保护部环环评2016150号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

9、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2016.10.26);(14)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2号关于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相关工作要求的公告(暂行);(15)国务院国发201625号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2016.11.(24)(16)国务院国发201822号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7.3);(17)国务院国发201674号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2016.12.20印发);(18)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生态环境部,2019.2.26起实施);(19)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2号生态环境

10、部关于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相关工作要求的公告(暂行)(2019.1.19)。(20)生态环境部令第15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修订)(2021.1.1起施行);(21)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201599号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2016.11.(26) o2.2 相关地方法规(1)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0.11.27起施行);(2)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0.11.27起施行);(3)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浙江省固体

11、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6.7.1起施行);(4)浙江省人们政府令第364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2018.3.1起施行);(5)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1538号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2015年本)及设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污染、高环境风险以及严重影响生态的建设项目清单(2015年本)的通知(2015.9.23起施行);(6)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政办发20148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2014710起施行);(7)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

12、发201210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2012.4.1起施行);(8)浙发改规划(2017)250号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2017.3.17);(9)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函2017153号关于印发2017年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函(2017.4.28);(10)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201835号浙江省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9.25);(11)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发展改革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2019.9.11);(12)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湖政办发201913

13、号关于印发湖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通知(2019.3.20);(13)湖州市污染防治攻坚(“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2020年空气质量提升集中专项攻坚方案的通知(湖治气办(2020)6号,2020.2.11);(14)湖州市污染防治攻坚(“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度实施方案湖州市2020年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湖治气办(2020)1号,2020.3.26);(15)长兴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长治气发20202号关于印发长兴县2020年上半年空气质量提升集中专项攻坚方案的通知

14、(2020.3.2)。(16)关于浙江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批复(浙政函202041号,2020.5.15);(17)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207号,2020.5.23);(18)长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0年本);(19)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长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批复(长政函202083号,2020.9.2);(20)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浙江省实施细则的通知(长江办2省921号,2019.7.31);(21)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

15、贯彻落实环评审批正面清单的函(浙环函(2020)94号,2020.4.23);(21)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湖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6.30);(22)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49号,2020.9.23)2.3 相关产业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修正)(2020.1.1起施行);(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政办发20058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全省工业项目新增污染控制意见的通知(2005.10.12起施行);(3)浙江省

16、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浙淘汰办201220号);(4)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5)湖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12年本);(6)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湖州市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规范的通知(2019.11.11);(7)中共长兴县委长委发201832号中共长兴县委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工业平台边界划分的实施意见(2018.5.30);(8)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长政办发2018122号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兴县加强工业平台边界管控实施细则的通知(2018.11.5)。2.4 相关技术规范(1)建设项

17、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大气环境(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表水环境(HJ2.3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声环境(HJ2.4200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下水环境(HJ6102016);(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生态影响(HJI92011);(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土壤环境(HJ9642018);(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9)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1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

18、94);(11)原浙江省环保局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2005年4月);(12)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浙江省空气环境保护功能区划分图集;(13)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浙政函201571号);(14)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2017年)。2.5 项目技术文件(1)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资料;(2)环评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环评技术合同。3、建设内容3.1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振兴西路,收购长兴卡能五金有限公司的土地及厂房3800平方米,购置加工中心、数控车床、钻床等生产及检测设备,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

19、产品规模见表I-Io表1-1本项目产品生产规模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年产量年运行时间1联轴器100万件300d3.2 生产设备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l-2o表1-2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设备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普通车床6150、6263、6180台24粗机加工2加工中心850、1160台14精机加工3数控车床4085、5085、8085、CK61125台164钻床/台145铳床/台66线切割/台167锯床/台88螺杆空气机/台29测试设备/A4检测10硬度计/A211静扭试验台SQ513台412动态试验台SQ514台213金属打包机/台2包装合计/台1143.3 主要原辅材料本项目主要原

20、辅材料消耗见表l-3o表1-3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表序号主要材料名称单位年消耗备注145#圆钢吨600000外购2钢制锻件吨12(XX)(X)外购3五金件螺栓吨1()外购铝合金组装配件4传动配件弹性体吨4外购塑料组装配件5纸箱件1000外购6木箱件2000外购7机油kg5020L/桶、液状、桶装8乳化液kg20025kg桶、液状、桶装9水吨450/10电万kWh77.4Z3.4 生产组织方式及劳动定员本项目职工定员30人,实行一班制工作,工作时间为8:00-12:00,13:00-17:00(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300天。3.5 公用工程(1)给水、排水项目用水由当地水务公司供应,年用

21、水量为450吨。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2)供电项目用电由当地供电局供给,年用电量77.4万度。(3)食堂和宿舍项目不设职工食堂和职工宿舍。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位于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振兴西路,收购长兴卡能五金有限公司的土地及厂房3800平方米组织生产,根据调查,长兴卡能五金有限公司于2019年通过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的审批(审批文号为长环管20197号),审批内容为年加工金属件2000吨建设项目。该厂房原为长兴卡能五金有限公司机加工车间,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金属粉尘,企业采用车间换气通风后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根据现场勘查,目前该

22、车间处于空置状态,故无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1、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1.1 地理位置长兴县地处浙江省北部,在苏、浙、皖三省交界处,东距湖州约24公里,西与安徽省广德县接界,北面与江苏省相邻。长兴处于长江三角洲中心位置,距上海、杭州、南京、宁波、苏州、无锡、芜湖等大中城市均在150公里左右。由两条国道(北京-ffi州的104国道、上海一拉萨的318国道)、三条高速(杭州一南京的杭宁高速、杭州一长兴的杭长高速、上海一合肥的申苏浙皖高速)、三条铁路(连结陇海线沟通东北与长江三角洲的陆海大通道江苏新沂一浙江

23、长兴铁路、华东第二大通道宣州一杭州铁路、杭州一牛头山铁路)和一条年运量超过2000万吨、有“东方莱茵河”美称的“黄金水道,(长兴湖州上海)构成的水陆交通网,交叉汇聚于长兴。长兴己成为上海的物流副中心,分担上海物流中转的压力。林城镇位于长兴县西南,距雉城镇14公里,北枕方山,南挽龙山,地势稍高,系黄土丘陵。本项目位于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振兴西路,拟收购位于长兴卡能五金有限公司的土地及厂房。东侧为浙江傅氏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北侧为工业空地;东北侧为浙江三为机械有限公司;西侧为长兴精益电炉制造厂;南侧距离本项目最近距离169m为居民点(7户,约21人)。项目所在地周边环境概况见图2-1。图2-1项目

24、周边环境示意图1.2 地形、地质、地貌长兴县东临太湖,西倚天目山,雄踞浙江、江苏、安徽三省要津,地处长江三角洲辐射中心,位于上海经济区“金三角”腹地,交通十分便利,104、318两条国道交汇,有“华东第二通道,的宣杭线,北联陇海的新长线,南接杭州的,杭牛线,杭宁、杭长和申苏浙皖三条高速公路横贯境内,交通极为方便。该区地处浙西北,地形为西高东低,向西山里有山,向东河网密布。在地质构造上,本地是处于钱塘巨型复式向斜北东倾伏部分,构造型迹为一系列北东向复式或单体褶皱,以及北、北东向压松性断裂。地层属红南地层区、西北面母质以侏罗系的晶屑熔凝灰岩为主,东南面的母质主要有志留系(奥陶系的砂岩、泥质页岩、寒

25、武系的沙质灰岩及硅质岩和燕山旋回的浸入岩细晶花岗岩)。13气象本评价区内气候属亚热带南缘季风性气候,夏半年(四九月)主要受温暖湿润的热带海洋气团的影响;冬半年(十次年三月)主要受干燥寒冷的极地大陆气团的影响。总的气候特点:全年季风型气候显著,四季分明,气候温和,空气湿润,雨量充沛,日照较多,无霜期长。由于地处中纬,冬夏季长,春秋季短,夏季炎热高温,冬季寒冷干燥,春秋二季冷暖多变,春季多阴雨,秋季先湿后干。根据长兴县气象站近几年的气象观测资料统计,该评价区域全年平均风速为2.05ms;全年主导风向为NNE,其次为N风,风向频率分别为12.69%和8.45%。全年静风频率为7.41%。从各季气象资

26、料统计结果分析,长兴县冬季(一月)出现最多的风向为NNE和NNW,风向频率分别为17.29%和13.41%。春季(四月)出现最多的风向为NNE和ENE,风向频率分别为13.83%和10.37%;夏季(七月)出现最多的风向为SSE和SW,风向频率分别为9.85%和8.75%;秋季(十月)出现最多的风向为NNE和NNW,风向频率分别为13.06%和11.13%。长兴县全年全方位平均风速为2.05ms;各风向平均风速以NNE、WNW最大,分别为2.44ms和2.40ms;以S和SSW最小,为1.31mso春季(一月)全方位平均风速为2.18m/s;各风向平均风速以ENE、NNE最大,分别为2.64m

27、s和2.57ms;以S最小,为1.08mSo夏季(七月)全方位平均风速为1.86ms;各风向平均风速以SE、ENE最大,分别为2.52ms和2.43ms;以WNW最小,为1.46ms秋季(十月)全方位平均风速为1.83ms;各风向平均风速以NE、NNE最大,分别为2.38ms和2.22ms;以S最小,为0.77ms冬季(一月)全方位平均风速为2.15ms;各风向平均风速以WNW、SE最大,分别为2.78ms和2.57ms;以E最小,为1.73ms,1.4 水文水系长兴县的水系主要有西苕溪、泗安溪、箸溪和乌溪,除西苕溪、泗安溪为跨省、县河流以外,其余皆在县境内。境内干流由北向南,共分北南两大水系

28、,水系网路由溪涧、河湖及大湖凌港组成。北部水系有合溪港、长兴港、泗安塘等31条涧港,全长417.4公里,流域面积约为1735平方公里;南部水系有西苕溪等5条港,全长59公里,流域面积2275平方公里。境内有通水浸港20条,有盛家洋等湖泊20个,面积约6平方公里(不含太湖)。全县多年平均年降水量为1309毫米,多年平均年径流深为500-700毫米,多年平面年降水总量为18.75亿立方米,多年平均年径流总量为7.28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6.52亿平方米,地下水0.76亿平方米。境内河流的水文特征,主要受季节雨量分布不均的影响,洪枯期分明。林城镇大部分系平原水网地区,县内主要水系泗安塘从西到东横贯境

29、区,泗安塘发源于安徽广德县的新杭乡,泗安塘流域在长兴县的中部,东西横贯全县,从山区、丘陵向平原河网延伸,沿途流经泗安、林城、红星桥、李家巷和洪桥等五个建制镇,除红星桥外,其余四个建制镇的取水口均在泗安塘水系各河流上。1.5 生态环境长兴属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北部亚热地带,青冈、苦桶、栽培植被区(中国植被)。除农作物外,主要有次生草本植物、竹类植物、木本植物及人工栽培的用材林、经济林和四旁树木等。植被覆盖面70%左右。全县分低山丘陵竹、木、灌、草复合林区、(土斗)区平原栽培植被区和滩地、水面植被区三个植被区。长兴县森林植物有300余种,其中被列为国家一级保护植物有水杉,二级保护的有银杏、金钱松、鹅

30、掌楸,三级保护的有厚朴、黄连木、南天竺。主要用材林有毛竹、松、杉、金钱松、泡桐、檬树。主要经济林有桑、茶、油茶、油桐、青梅、白果、板栗、杨梅、葡萄。绿化观赏树种有香樟、冬青、黄杨、雪松、圆柏、桂花、棕桐、白玉兰、五针松等。2、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2.1 长兴县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第一轮的长兴县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已由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现将规划情况介绍如下:1、城市发展方向为“北延、东扩、南进、西控依托旧城,向北拉开城市框架,建设龙山新区;向东扩展浙江省长兴经济开发区;向南发展与经济开发区配套的雉城新区;向西控制发展,仅建一部分一类居

31、住用地。城市远景向南发展并整合邻近城镇建设用地。2、产业发展:经济开发区应努力营造后发优势,构筑开放型经济载体和平台,并以精细化工、生物制药、机械电子、新型纺织为为产业发展重点;雉城新区应以特色机电(蓄电池)、农产品深加工、新型纺织为产业发展重点,并结合城南物流基地建设,向西南发展,规划为一、二类工业为主。3、建设重点:引导工业企业向经济开发区和雉城新区集聚,形成规模化、高效化、生态型的现代化工业园区;加快城市化进程,新区建设与旧城改造并举,降低旧城的建筑密度,逐步完善基础建设。加快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完善道路网建设,优化路网结构,完善水、电、燃气等市政配套设施建设。4、给水规划:长兴县供水规划

32、主要分六个大区域:雉城区、林城区、泗安区、小浦水口区、和平区、煤山区。水源:作为水厂水源的水库有泗安水库、二界岭水库、和平水库、林城周吴水库、合溪水库;作为水厂取水水源的湖泊河港有包漾河、合溪塘、合溪北涧、金沙涧。水厂:长兴县城自来水厂一厂、二厂设计规模9万吨,能保证目前供水,还稍有余地,但不能满足区域供水需要,规划对一厂进行扩建至12万Ud,分两期实施,每期6万td,规划预留用地,二厂由6万Ud扩建至12万Ud0泗安水厂、和平水厂、林城水厂近期扩建至1万td,其它各小水厂因供水区域较小,规划将不扩大规模。管网:各大水厂区域供水规划以供水一级干管至各乡镇原来水厂的水池或泵站,然后由各乡镇向农村

33、加压加水。5、排水规划:除老城区的合流制系统改造为截流式合流制系统外,新建城区均采用雨污分流。(1)规划目标:加快污水系统工程建设,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城镇雨污水收集、输送、处理和排放系统;近期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5%,远期达100%。工业企业内的污水应予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方可排入城镇污水管网;实施水污染物总量控制。(2)污水处理系统:规划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集中排入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后排放;有毒、有害工业废水需经企业自行处理达到入管标准后排入。根据排水规划,长兴县城采用分区集中处理,设置区域污水处理厂。规划符合性:本项目位于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振兴西路,所占地为

34、工业用地,符合长兴县用地规划条件,本项目属于其他传动部件制造(3459),产生的废水达标纳入园区污水管网,符合长兴县城市发展总体规划要求。2.2 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概况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是治理区域水体污染、改善区域环境而兴建的一座污水处理厂。该工程规模为1万nWd,目前已建成运行。污水处理工艺采用一级强化+活性污泥法+混凝过滤工艺。服务范围包括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内企业的生活、生产废水以及林城镇生活污水,废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具体处理工艺见图2-2。出水图2-2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本环评引用浙

35、江省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223.4.64.201:8080/eap/hb/cxfxcsjcx/dtcx/qyxx.jsp?id=6954480035377&sheng=330000&model=l)的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的日常监测数据,具体见下表。表2-1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日常监测数据单位:除PH外为mg/L序号监测时间监测指标监测结果达标情况分析12020年11月24日PH(无量纲)6.35达标2化学需氧量(mg/L)21.96达标3氨氮(mg/L)0.0132达标4总氮(mg/L)6.269达标5总磷(mg/L)0.02达标62020年5月6日生化

36、需氧量(mg/L)4.6达标7总格(mg/L)0.03达标8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0.05达标9总汞(mg/L)0.00004达标10六价铭(mg/L)0.004达标11石油类(mg/L)0.07达标12烷基汞(mg/L)0.00001达标13粪大肠杆菌群(个/L)20达标14悬浮物(mg/L)5达标15总镉(mg/L)0.00105达标16色度(色度单位)3达标17总铅(mg/L)0.00443达标18总神(mg/L)0.0003达标19动植物油(mg/L)0.12达标由上表可知,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现状出水水质能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

37、A标准。本项目所在地位于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属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服务范围。根据现场调查,所在地污水管网已接通,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实际平均处理水量为0.75万m3d,余量0.25万m3d,本项目纳管量(生活污水)为1.2m3d,占比余量为0.048%,纳管浓度为:Ce)DCr30Omg/L、NH3-N30mgL,达到相应纳管标准,可接入该污水厂处理。由于本项目生活污水水质能达标纳管,且纳管量占比较低,因此不存在对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的影响。同时,长兴林益中水回用有限责任公司日处理1万吨中水回用工程建设项目已正式投入运行,主要针对林城镇区域范围内的喷水织机企业

38、,为截污区内约2600台喷水织机提供中水回用,届时将大大减轻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压力。根据关于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标准技术改造的指导意见的相关意见,我县范围内污水处理厂均在进行或准备进行提标改造工程,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目前已委托相关资质单位编制提标改造工程相关文件,待提标改造工程取得主管部门批复后即可投入建设,预计提标改造工程完成后,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所排废水中的污染物浓度将进一步下降。23长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

39、17号)要求,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制定长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作为区域内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乡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根据区域发展战略定位,聚焦生态环境、资源能源、产业发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优先保护、重点管控、般管控的优先顺序,结合城镇开发边界和环境功能区划成果,以生态、大气、水等环境要素边界为主,衔接乡镇行政边界、环境功能区划分区边界,建立功能明确、边界清晰的环境管控单元,实施分类管理。全县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26个,具体如下:1 .优先保护单元10个,总面积为484.15平方公里,占县域面积的33.83%。

40、主要包括长兴地质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扬子鳄省级自然保护区、长兴县东西苕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仙山湖国家级湿地公园、桃花界省级森林公园、八都界古银杏省级森林公园、合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漾河饮用水源保护区、顾渚山县级自然保护区,以及其他生态功能较重要的地区。2 .重点管控单元15个,总面积为272.05平方公里,占县域面积的19.01%。其中,产业集聚类重点管控单元10个,面积188.19平方公里,占县域面积的13.15%,主要为工业发展集中区域;城镇生活类重点管控单元5个,面积83.86平方公里,占县域面积的5.86%,主要为城镇建设集中区域。3 .一般管控区1个,总面积675.0

41、0平方公里,占县域面积的47.16%,为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根据长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本项目所在地块位于湖州市长兴县林城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09),属重点管控单元。单元面积13.85平方公里,主要行政区划包括林城镇。管控单元分类: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表2-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表环境功能区划内容本项目否合空间布局约束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本项目属于其他传动部件制造(3459),为新建二类工业项目。符合区域内的人口聚集区内禁止新建二类三类工业,禁止扩建三类工业。在居住区和

42、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本项目位于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振兴西路,不在人口聚集区内。符合符合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本项目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项目大气污染物按照1:2的比例进行替代削减。符合新建二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调整和优化工业产业结构,逐步提高产业准入条件,对区内纺织装备制造行业和纺织业进行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本项目属于新建二类工业项目,预计污染物排放水平能够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符合

43、推进工业集聚区“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现有工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符合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强化工业集聚区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对区内重点污染企业进行实时监控,建立污染源数据库,开展环境风险评估,消除潜在污染风险。项目实施后严格控制环境风险,建议企业定期评估环境及健康风险,并落实防

44、控措施。预期符合资源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本项目主要能源为电,不涉及符合S要求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燃料使用,实施清洁生产。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湖州市长兴县林城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9)管控措施,满足长兴县“三线一单”要求。3、长兴县工业平台边界划分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推进各类生产要素集约利用、工业经济集聚发展,促进我县生产力布局优化,根据中共长兴县委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工业平台边界划分的实施意见长委发(2018)32号,

45、明确长兴县工业平台边界划分,分为六大平台(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长兴分区、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长兴分区、长兴新能源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和平镇)和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制造产业园(煤山镇)和其他乡镇工业平台(夹浦镇、洪桥镇、虹星桥镇、林城镇、小浦镇)。其中林城镇将林城工业集中区已建成区域(简称北部区块)和省际示范区林城区块2个区块纳入开发边界控制范围,面积分别为1.68平方公里、0.78平方公里,总空间规模2.46平方公里。本项目选址在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振兴西路,在林城镇工业平台开发边界内,详见附图。4、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2016年12月28日,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水利部共同印发:关于落实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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