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希智能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新能源新材料(第三代储能)产业链研发智造基地年产4 GWh锂离子电池单体、模块及储能系统项目环评报告.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1154502 上传时间:2024-03-24 格式:DOCX 页数:139 大小:1.82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海希智能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新能源新材料(第三代储能)产业链研发智造基地年产4 GWh锂离子电池单体、模块及储能系统项目环评报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9页
海希智能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新能源新材料(第三代储能)产业链研发智造基地年产4 GWh锂离子电池单体、模块及储能系统项目环评报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9页
海希智能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新能源新材料(第三代储能)产业链研发智造基地年产4 GWh锂离子电池单体、模块及储能系统项目环评报告.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9页
海希智能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新能源新材料(第三代储能)产业链研发智造基地年产4 GWh锂离子电池单体、模块及储能系统项目环评报告.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9页
海希智能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新能源新材料(第三代储能)产业链研发智造基地年产4 GWh锂离子电池单体、模块及储能系统项目环评报告.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海希智能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新能源新材料(第三代储能)产业链研发智造基地年产4 GWh锂离子电池单体、模块及储能系统项目环评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海希智能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新能源新材料(第三代储能)产业链研发智造基地年产4 GWh锂离子电池单体、模块及储能系统项目环评报告.docx(139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2023年12月项目名称:新能源新材料(第三代储能)产业链研发智造基地年产4GWh锂离子电池单体、模块及储能系统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海希智能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1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47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58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95六、结论99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100专项评价:环境风险评价102附件1.海希智能科技(浙江)有限公司营业执照附件2.康山大道西侧S306北侧地块(一期)规划红线图附件3.浙江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

2、表附件4.法人身份证附件5.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附件6.康山大道西侧S306北侧地块(一期)预勘设设计条件附件7.NMP的MSDS附件8.NMP回收流程说明附件9.天然气组分气质分析报告附件10AB胶的MSDS图附件IL亚太制动有限公司空气检测附件12.SBR的MSDS图附件13.开发区入园意见附件14.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认定说明附件15.承诺函附件16.审核意见、咨询报告及修改清单附件17.申请报告附件18.承诺附件19.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书附件20.生态环境信用承诺书附件2L信息公开说明材料附件22.公众参与情况说明附件23.删除涉密事项说明附件24依托污水处理设

3、施情况说明及城北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流量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位置示意图及大气常规监测点位图附图2.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附图31.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32建设项目雨污管网分布图附图4.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功能区划及水质监测断面示意图附图5.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6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安吉县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位置示意图附图7.防渗分区图附图8.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红线图附图9.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10.主要产噪设施、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分布图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新能源新材料(第三代储能)产业链研发智造基地年产4GWh锂离子电池单体、模块及储能系统项目项目代码2305-330523

4、-07-01-964707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安吉县经济开发区康山大道西侧S306北侧地理坐标(东经119度36分38.950秒,北纬30度39分28.4分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电池制造384,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填)安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05-3305

5、23-07-01-964707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15(X)环保投资占比(%)施工工期2024.1-2025.2是否开工建设O否口是:用地(用海)(m2)104163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境风险需开展专项评价,判定依据见表1-表1/专项评彳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环1.介设置原则表项价类引专评的另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否置项价是设专评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嗯英、苯并花、凯化物、氯气且厂界5(X)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废气不涉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的污染物二嗯英、苯并葩、就化物及氯气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

6、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废水经过厂内处理达到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开发区工业生产废水管网。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涉及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I69)附录B中的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的存在量超过临界量,需开展专项评价是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物类建设项目本项目未从河道取水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非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否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 .环

7、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 .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安吉经济开发区重点区总体规划(2018-2030年)审批机关:安吉县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划境响价况规环影评情规划环评文件名称:安吉经济开发区重点区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安吉经济开发区重点区规划(20182030)环评结论清单调整报告(成果稿)审查机关: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安吉经济开发区重点区总体规划(20182030)环保意见的函(浙环函(

8、2020)38号)、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安吉经济开发区重点区规划(20182030)环评结论清单调整报告的复函。划规环影评符性析规及划境响价合分1、安吉经济开发区重点区总体规划(20182030年)符合性分析(1)产业结构:整合安吉开发区现有产业资源,规划打造三大产业平台,推动安吉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家居产业园西部分区,推动传统产业向“时尚产业”转型。建设椅艺小镇:首先争创浙江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继而使椅艺小镇建设取得显著进展,最终培育时尚品牌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园东部分区,从制造到智造,打造高新硅谷、药谷、智谷。四大产业:电子信息、健康医药、高端装备、港口物流,并引入未来具有发展

9、前景产业的企业。教科文新区一中部分区,打造教科文一体的产城综合体。培育现代服务业+教科文:协调好产业与人、城市、生态的关系;引入平台经济(以大型企业为依托的国际科创小镇)、分享经济(以山水共享、城市共享、教育共享为代表)、创意经济(以文化创意为代表的影视产业综合体)、体验经济(以生态、教育为重点的5A级景区联合体与大学联合体)。(2)布局功能结构:建设“一带、一路、一廊”的工字型结构。一带(绕城东线一绕城北线)高新智带沿绕城东线一绕城北线打造安吉开发区高新智造发展走廊,由南向北串联高新区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三大产业板块,推动安吉开发区产业向工业4.0迈进。重点打造银湾科技岛,引进未来制

10、造产业。一路(康山大道)椅业大道沿康山大道打造椅业特色形象走廊。在走廊沿线区域,通过植入文化、设计,增加会展、贸易等功能,组织起安吉开发区时尚元素。一廊(阳光大道)科技走廊依托龙头企业,沿阳光大道打造城市创新研发的科技大走廊。通过城市更新,植入研发创意园、孵化器、职业教育等科创平台,植入车库咖啡、人才公寓等非正式交流场所,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符合性分析:根据安吉经济开发区重点区总体规划(2018-2030年),本项目拟建地位于安吉经济开发区,属于“绿色家居产业园、本项目拟实施锂离子电池制造,属于二类工业项目,不属于国家、省、市、县落后产能的限制类、淘汰类二类工业项目,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因此项

11、目符合安吉经济开发区重点区总体规划(2018-2030年)相关要求。2、与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拟建地位于安吉经济开发区康山大道西侧S306北侧,根据安吉经济开发区重点区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安吉重点区规划环评结论清单调整报告成果稿,属于“产业集聚重点单元AJ-3-1”区块,该区块生态空间清单管控要求详见表l-2o表12项目所在区块生态空间清单开发区内的规划区块所在三线一单及编号生态空间范围示意图管控要求现用类状地型本项目情况产业集聚重点单元AJ-3-1产业湖州市安吉集聚县中心城区重点产业集聚重单元点管控单元AJ-3ZH3305232-10005注:上表

12、图中打“”为本项目所在地。区块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但鼓励对现有三类工业项目进本项目锂行淘汰或提升改造。离子电池允许新建、扩建、改Txllz制造,属于建二类工业项目,属JLzIjlmuh二类工业国家、省、市、县落用地AL-4-*项目,不属后产能的限制类、淘为主于限制类、汰类二类工业项目,淘汰类工一律不得准入,现存业项目此类工业项目应进行淘汰或提升改造。分类行业清单工艺清单产品清单制订依据六、纺织业有染整工段的:禁止新建、扩建三线一单八、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制品含制革、毛皮糅制:禁止新建、扩建三线一单九、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十、家具制造业使

13、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黏剂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湖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十一、造纸和纸制品业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造纸(含废纸造纸)禁止新建、r三三线一单十四、石油加工、炼焦业禁止新建、rt三线一单十五、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水处理剂等制造;除单纯混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禁止新建、扩建肥料制造、日用化学品制造除单纯混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禁止新建、扩建生产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黏剂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二线一单.州市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

14、划十六、医药制造业化学药品制造:禁止新建、扩建三线一单十七、化学纤维制造业除单纯纺丝外:禁止新建、扩建三线一单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工、橡胶制品翻新轮胎制造、硫化、炼化工艺的:禁止新建、扩建三线一单塑料制品制造涉及仃库原材料的、有电镀工艺的:禁止新建、扩建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水泥制造;石棉制品制造:仅含焙烧的石黑、碳素制造、采用浮法生产工艺外的玻璃及玻璃制品中的平板玻璃制造:禁止新建、扩建三线一单二十、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炼铁、球团、烧结;炼钢;铁合金制造:钵、络冶炼禁止新建、扩建三线一单:清洁生产要求黑色金属铸造;压延加工禁止使用无芯工频感应电炉设备的项目二

15、十一、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冶炼(含再生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禁止新建、扩建三线一单二十二、金属制品业有电镀工艺的: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禁止新建、扩建三线一单二十三、通用设备制造业;二十四、专用设备制造业:二十五、汽车制造业;二十六、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二十八、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二十九、仪器仪表制造业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黏剂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湖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二十七、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禁止铅酸蓄电池制造项目限制准入产业全部行业限制新建涉VOCs规模以下企业湖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卜二、印

16、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限制新建、扩建湖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根据规划环评准入条件清单(详见表1-3),本项目属于安吉经济开发区重点区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产业集聚重点单元AJ-31,根据规划环评准入条件清单(详见表1-3),属于二十七、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本项目生产的产品为锂离子电池单体、模块及储能系统制造,不属于产品清单中禁止的铅酸蓄电池制造项目,不涉及涂料,不属于禁止新建、扩建的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粘剂的项目,企业为规模以上企业,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所在区块生态空间清单和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符合安吉经济开发区重点区总体规划(

17、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安吉重点区规划环评结论清单调整报告成果稿相关要求。对照“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安吉经济开发区重点区总体规划(2018-2030年)环保意见的函”,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见表l-4o表14环保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序号审查意见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一)优化空间布局。规划应加强与“三线一单”“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做好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1生产、生活空间的隔离和管控,合理设求,厂区四周设置绿化带,企业布置隔离带或缓冲区,切实改善和保障人局合理。居环境质量符合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18、)三级标准(其中,总磷、氨氮应达/一、士j4,%、北甘工山”出田3,3ep.z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上沈髓黑鬻饕筌/鬻接排放限值(DB33/887.2OI3)中吃烹;就城Ei水颦蹙鬻工业企业排放限值)及安吉净源污1釐髯9慧晶.舞馨芸水处理有限公司安吉城北污水处理内:蓝:Y:;雅、暨物厂纳管标准后纳管排放;生产废水0扎营曹攵驾匕界,然鲁鬻经厂区污水站处理达到电池工业咚定鬻鬻;盘儒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要求,士:*翳瞥譬琥工二工氨氮等指标同时也需满足安吉净源%鬻热吃1?第一翳椭泰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安吉城北污水处;蜜袋鳖髓Y?譬柒Y理厂的纳管标准后纳管至市政污水督现全匚域集中。,取励使用清花管

19、网排放到安吉净源污水处理有限肥源公司安吉城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使用能源主要为电,目前区域内无集中供热管网,锅炉燃料使用天然气,为清洁能源,待集中供热后采用集中供热方式。符合3(三)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度。开发区重点区应结合相应基础设施建设进度,优化开发时序和规模,并按环境准入条件清单、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等要求严把企业准入关,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环保准入门槛本项目符合环境准入条件清单,项目涉及污染物总量控制主要为COD0、氨氮、总磷、So2、NoX、颗粒物和VOCs,需要通过区域替代削减,具体相关总量替代平衡方案根据当地环保部门要求办理。符合4(四)加强重点污染物的排放管控。开

20、发区重点区应对高能耗、高水耗、废气排放企业进行严格管控,提出进一步提升工艺技术与装备水平的清洁化改造要求,通过源头控制、末端治理与布局优化等措施积极推进现有企业综合治理,逐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开发区重点区内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依法进行申报登记,并按相关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实施全过程监管。统筹协调区域内危废处置项目建设,确保区域内危废处置率达到100%。本项目不是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废气采用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治理,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总磷、氨氮应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

21、013)中工业企业排放限值)及安吉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安吉城北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纳管排放,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处理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要求,氨氮等指标同时也需满足安吉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安吉城北污水处理厂的纳管标准后纳管至市政污水管网排放到安吉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安吉城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危废自建危废仓库暂存,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依法进行申报登记,委托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处置率达到100%。符合5(五)完善开发区重点区日常环境管理制度。开发区重点区应全面排查梳理区域内现有企业存在的环保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同时,开发区重点区应建立环境事故风险管控和应急救援体系,编制

22、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响应的区域联动机制,并定期开展演练,杜绝和降低环境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开发区重点区应建立环境监管体系,设立污染物达标排放在线监测,对区域内的水环境、大气环境等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踪监测,确保区域内环境质量。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存在原有环保问题;项目投产前要求企业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要求企业按照自行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符合1.l“三线一单”符合性本项目位于湖州市安吉县中心城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320005),根据安吉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分方案以及现场勘查,项目周边无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红线区,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安吉“三线一单”

23、图见附图6),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的二级,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n类标准。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结论: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均能够满足二类功能区的要求;地表水质量现状总体评价为In类水质,能够满足m类功能区的要求。本项目对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等采取了规范的处理、处置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

24、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本项目的水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照安吉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位于湖州市安吉县中心城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单元编码:ZH33052320005,其具体管控要求以及符合性分析如下表。表1-5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项目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空间布局约束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但鼓励对现有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或提升改造。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不属于三类工业项目。符合空间布局约束要求允许新建、扩建、改建二类

25、工业项目,属国家、省、市、县落后产能的限制类、淘汰类二类工业项目,一律不得准入,现存此类工业项目应进行淘汰或提升改造。本项目为C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业,属于二类工业项目,不属国家、省、市、县落后产能的限制类、淘汰类二类工业项目,符合准入要求。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本项目布局合理,最近一处敏感点为距离本项目南侧约68m处的新康家园小区居民点。本项目四周均设有绿化带。项目南侧隔绕城西路,路两侧均已设置绿化带。合理布局工业项目,减少对周边居住区、学校等敏感点的恶臭、噪声等环境影响。本项目布局合理,最近一处敏感点为距离本项目南侧约68m处的新康家园小区居民点。

26、本项目主机设备系引进国内先进水平设备,设备在运转时摩擦振动产生的噪声相对较低,并采取减振、室内吸声等措施,对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建立良好隔声效果的站房,安装隔音窗,加装吸声材料,避免露天布置。在厂区周围设置绿化带,利用乔、灌、草结合的形式建立立体声屏障。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气体的构筑物(厌氧池、缺氧池、污泥池和脱水机房)采用加盖密闭、生物除臭的方式减少恶臭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本项目涉及污染物总量控制

27、主要为CODcr氨氮、总磷、SO2、NOx颗粒物和VOCs,需要通过区域替代削减,具体相关总量替代平衡方案根据当地环保部门要求办理。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现有工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本项目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总磷、氨氮应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工业企业排放限值)及安吉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安吉城北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纳管排放;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

28、理处理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要求,氨氮等指标同时也需满足安吉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安吉城北污水处理厂的纳管标准后纳管至市政污水管网排放到安吉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安吉城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可以达到“污水零直排”。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本项目为C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业,不属于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要求严格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和流转审批,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调查、评估、治理与修复等活动。本项目所在地不属

29、于污染地块。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强化工业集聚区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防范重点企业环境风险。企业应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源发率求资开效要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生产工艺较为成熟,不涉及燃煤等工艺,耗能较低,符合相关清洁生产以及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图1,环境管控单元图本项目拟建地位于安吉县经济开发区康山大道西侧S306北侧,根据安吉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项目所属区

30、域为“湖州市安吉县中心城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320005),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为C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属于二类工业项目,项目四周设有绿化隔离带,符合该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厂区内雨污分流,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总磷、氨氮应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工业企业排放限值)及安吉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安吉城北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纳管排放;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处理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要求,氨氮等指标同时也需满足安吉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安吉城北污

31、水处理厂的纳管标准后纳管至市政污水管网排放到安吉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安吉城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符合该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同时本项目能够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因此项目建设与安吉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1.2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浙长江办(2022)6号,2022年3月31日)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详见表l-6o表16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序号具体要求相符性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全国内

32、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以及项目所在地港口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港口码头项目。符合。本项目属于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业,不属于港口码头建设项目。2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项目。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采石、采砂、采土、砍伐及其他严重改变地形地貌、破坏自然生态、影响自然景观的开发利用行为。禁止在I级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内建设项目。自然保护地由省林业局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符合。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地。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

33、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项目。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符合。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地。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符合。本项目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5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一)禁止挖沙、采矿;(二)禁止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符合。本项目不涉及国家湿地公园。的投资建设项目;(三)禁止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四)禁止截断湿地水源:(五)禁止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六)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

34、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涧游通道,禁止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七)禁止引入外来物种;(八)禁止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九)禁止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6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符合。本项目不涉及。7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符合。本项目不涉及。8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符合。本项目不涉及。9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符合

35、。本项目不涉及。10禁止在长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符合。本项目为工业建设项目,并非化工园区和化工建设项目。11禁止在长江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扩建除外。符合。本项目不涉及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12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符合。本项目为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并非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13禁止新建、扩建不

36、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符合。本项目为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14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符合。本项目为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并非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和过剩产能行业。15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符合。本项目为3841锂离子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部门、机构禁止办

37、理相关的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电池制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并非过剩产能行业。16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本项目为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17禁止在水库和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堆放物料,倾倒土、石、矿渣、垃圾等物质。符合。本项目不在水库和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18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1.3项目与太湖流域相关文件的符合性分析(1)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符合性分表1.7项目与太湖流域管至析如下表所示。E条例符合性分析

38、汇总表序号判断依据项目情况是否符合1第二十五条太湖流域实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本项目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总磷、氨氮应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O13)中工业企业排放限值)及安吉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安吉城北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纳管排放;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处理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要求,氨氮等指标同时也需满足安吉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安吉城北污水处理厂的纳管标准后纳管至市政污水管网排放到安吉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安吉城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

39、遵循总量控制制度。符合2第二十八条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本项目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总磷、氨氮应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工业企业排放限值)及安吉净

40、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安吉城北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纳管排放;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符合依法关闭。在太湖流域新设企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现有的企业尚未达到清洁生产要求的,应当按照清洁生产规划要求进行技术改造,两省一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准浓度限值要求和安吉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安吉城北污水处理厂的纳管标准后,纳管至市政污水管网排放到安吉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安吉城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要求企业按规定设置规范化的排污口,并悬挂标志牌。本项目不属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行业。要求本项目达到相关清洁生产要求。3第二十九条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

41、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万米上溯至5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污口:(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本项目不在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万米上溯至5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Io(X)米范围内。符合4第三十条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I(X)O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

42、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本项目不在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O米范围内符合(2)与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于2022年6月23日印发,发改地区2

43、022959号),选取与本项目相关的条款进行符合性分析,具体见下表1-8。表18项目与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符合性分析汇总表内容项目情况是否符合严禁落地国家和本地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工艺、装备、产品与项目,依法推动污染企业退出。本项目属于C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本项目不属于目录中的限制类及淘汰类工艺、装备、产品;符合继续推进城市建成区内造纸、印染、化本项目不属于造纸、印染、化工污染符合_工等污染较重企业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推动环太湖生态环境敏感区内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不具备整治条件的企

44、业依法关闭或搬迁至合规工业园。较重企业。推进太湖流域等重要饮用水水源地300米范围内重点排污企业逐步退出。项目位于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绿色家居产业园,不属于太湖流域等重要饮用水水源地300米范围内重点排污企业;废水将纳管至安吉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安吉城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除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外,太湖流域原则上不再审批其他生产性新增氮磷污染物的工业类建设项目。本项目需新增生产性氮磷污染物。本项目为C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业,产品为锂离子电池单体、模块及储能,对照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项目属于“L2.3高储能和关键电子材料制造”中的“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下重点产品和

45、服务中“锂离子电池单体、模块及系统”,因此项目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符合本项目落地太湖流域,需新增生产性氮磷污染物。由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属于战略新兴产业,符合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窠相关内容要求。(3)与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的符合性分析项目拟落地太湖流域,且涉及排放含氮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与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中“太湖流域新建原料化工、燃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湘关规定间的协调性有一定的冲突,因2022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等六部门印发的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中“第六章推动流域高质量发展,第一节引导产业合理布局.除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外,太湖流域原则上不再审批其他生产性新增氮磷污染物的工业类建设项目对照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