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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浙江杭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年产机电成套设备加工500套,环保设备加工20套,机电工程安装20套及口罩机、工程车辆配件等生产加工项目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浙江杭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2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9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6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0六、结论72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73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交通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所在高新区环评审批改革范围内位置图附图3项目周围环境概况示意图附图4建设项目厂区平面布置
2、示意图(IF)附图5建设项目厂区平面布置示意图(2F)附图6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状况照片附图7德清县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8德清县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件附件1项目备案通知书附件2水性涂料MSDS附件3生态环境信用承诺书附件4VOCS承诺书附件5审批的函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机电成套设备加工500套,环保设备加工20套,机电工程安装20套及口罩机、工程车辆配件等生产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108-330521-07-02-48918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环城北路889号27号楼地理坐标(120度01分15.253秒,30度33分33.930秒)国民经济行业类
3、别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业(C3499)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34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349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刁新建(迁建)U改建Zl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108-330521-07-02-489182总投资(万元)2500.00环保投资(万元)43环保投资占比(%)1.72%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口是:用地面积
4、(m2)2325.8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设置情四I专项评价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需要设置专项评价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花、制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不涉及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本项目不涉及否场和泗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
5、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否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I69)附录B、附录C。由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
6、查意见,环审2017148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环办环评201661号关于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清单式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湖州莫干山高新区作为首批试点园区之一,委托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高质量的规划环评报告,2017年9月18日原环境保护部以环审2017148号文出具了关于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在此基础上,湖州莫干山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编制了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评规划+环境标准清单式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并分别于2016年11月15日和2016年11月16日通过了湖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核同意(湖环发20166号)和德清县
7、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德政函201694号)。2017年,根据浙政办发20175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浙环发201734号关于落实“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切实加强环评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德清县人民政府于2017年12月22日发布了关于印发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发201760号)。对照关于印发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的环评审批负面清单,本项目环评审批符合性分析如表1-1所示。表11环评审批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汇总表清单名称主要内容项目情况是否属于
8、负面清单环评审批负面清单1、环评审批权限在环境保护部的项目;2、需编制报告书的电磁类项目和核技术利用项目;3、有化学合成反应的石化、化工、医药项目;4、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高污染、高环境风险建设项目本项目行业类别为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业,为二类工业项目,不在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内。不属于另外,对照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规划环评结论清单符合性分析见表l-2o表12规划环评结论清单符合性分析汇总表结论清单主要内容项目情况是否符合生态空间清单莫干山高新区工业用地全部位于生产空间内,科创居住片区和行政商贸组团的大片商贸居住用地则位于生活空间内;莫干山高新区工业用地主要位
9、于环境重点准入区和环境优化准入区,居住商贸用地主要位于人居环境保障区,阜溪两岸划为苕溪水源涵养区(生态功能保障区)。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且项目位于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一湖州市德清县高新技术开发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120006)内。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清单规划区域内阜溪、余英溪、龙溪水体水质目标为In类,大气环境质量目标为二级,规划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为三级。规划区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值为:近期CODCr291%、氨氮46t/a;远期采取措施后CoDCr21IUa、氨氮Ht/ao规划区废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值为:近期SO26OtaNoX692.3心、烟粉尘6L4l/a、VOCs2
10、17.7ta;远期SO287.5tasNOX753.8t/a、烟粉尘63.4taVOCs218.6tao高新区应实行总量和效率双控制,以资源环境利用效率为先,在满足德清县总量控制指标和规划区环境质量底线目标的前提下,鼓励资源环境利用效率高、清洁生产水平高、工艺技术先进的高新产业,高新区总量指标可在全县范围内实行动态平衡。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管排放;废气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各种固废均能够得到妥善的处理和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满足德清县总量控制指标和规划区环境质量底线目标。符合资源利用上限清单水资源利用上限:用水总量近期2.2万nWd、远期2.6万mVd,工业用水量近期1.4万nWd、
11、远期1.6万nWd;项目在已规划征用的工业用地内。符合土地资源利用上限:土地资源总量近期2224.79hm2、远期2224.79hm2,建设用地总量近期2051.07hm2.远期2042.76hm2,工业用地近期9992.64hm2远期1104.19hm2o环境准入条件清单1、限制类产业清单限制类产业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符合规划区产业发展导向,但可能含有环境污染隐患的工序,本次规划环评将其中的重污染行业归类为限制发展产业;另一类是不属于规划期主导产业,但现状有个别企业分布,未来也存在产业引进的可能,且属于污染小、能耗低的一类工业,本次规划环评建议对其限制发展。莫干山高新区限制类产业清单见湖州莫
12、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表11.3-8o2、禁止类产业清单禁止类产业以三类工业和重污染的二类工业为主,另有部分为处于产业链低端、附加值低、无发展前景的行业。对禁止类项目,严禁投资新建;对属于禁止类的现有生产能力,要责令其停产关闭或转型升级。莫干山高新区禁止类产业清单见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表11.3-9。3、主导产业环境准入要求为提高规划环评结论清单的可操作性,针对园区规划重点发展的产业,进一步明确环境准入的重点内容和管控要求。报告根据产业园区清单式管理试点工作成果框架要求,对主导产业环境准入要求进行归纳汇总,规划产业禁止及限制准入环境负面清单见
13、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表113-IOo本项目行业类别为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业,为二类工业项目,该项目不属于高新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的限制类、禁止类产业。符合环评审批非豁免清单1、核与辐射项目;2、生活垃圾处置项目、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项目;3、存储使用危险化学品或有潜在环境风险的项目;4、表11.3-8莫干山高新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限制类)中的项目;5、可能引发群体矛盾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丙烷、乙缺等危险化学品暂存,属于3中所述的存储使用危险化学品或有潜在环境风险的项目符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建设项
14、目须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I本项目属于“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3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349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上述改革实施方案及规划环评结论清单,选址于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开发区内且属于环评审批非豁免清单及管理改革负面清单的建设项目环评类型,本项目不满足降级条件,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浙江杭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特委托我公司对其年产机电成套设备加工500套,环保设备加工20套,机电工程安装20套及口罩机、工程车辆配件等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
15、单位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的基础上,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对有关资料的整理分析和计算,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德清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图见附图7。根据德清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项目位于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一湖州市德清县高新技术开发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120006)0本项目与该管控单元准入条件符合性分析见表l-3o表L3本项目与德清县产业集聚类重点管控单元准入条件符合性分析管控单元分类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其他符合性分析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120006)空间布局约束禁止新建三类工业项目,鼓
16、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本项目行业类别为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业,属于二类工业项目,且污染物排放总量符相对较小。有关部门已合在商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新建二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推进工业集聚区”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现有工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本项目为二类工
17、业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三废均能得到有效治理,做到达标排放,总体污染物排放水平能够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符企业实现雨污分流。营T运期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环 境 风 险 防 控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查。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强化工业集聚区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防范重点企业环境风险。推进工业集聚区森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本项目行业类别为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
18、制符造业,不涉及以上项合目。本项目行业类别为其符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1造业,企业不使用煤炭口发i奴率要求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为能源,主要用能为清洁能源电;项目用水主要是生活用水且营运期总用水量相对较小。不属于高能耗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2、与建设项目环境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条例“四性五不批”要表Mo表1-4本胃符合“三线一单”管控措施的要求。呆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要求符合性分析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求,本项目“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具体见下S目“四性五不准”符合性分析汇总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四性建设项目的环境可
19、行性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达标排放、选址规划、生态规划、总量控制原则及环境质量要求等,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在所选场地上实施是基本可行的。符合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本评价类比同类型企业并根据本项目设计产能、原辅材料消耗量等进行废气废水噪声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其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具有可靠性。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本项目为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业,性质较为简单,在营运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成分均不复杂,属常规污染物,对于这些污染物的治理技术目前以比较成熟,因此从技术上分析,只要切实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限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不对外排放,因此环境保护措施是可靠合理
20、的。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项目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开,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评结论是科学的。符合五不批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不对外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很小,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可实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符合环境保护法规法律和相关法定规划。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
21、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满足相应的环境功能要求;环境空气03略有超标,为了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湖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措施优化,同时本项目只要切实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标管理要求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不对外直接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很小,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只要切实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限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不对外直接排放。不属于不
22、予批准的情形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无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情况。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本项目在编制过程中数据真实,内容精简,条例有序,未存在重大缺陷、遗漏。且本项目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开,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四性五不准”要求。3、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及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符合性分析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为了加强太湖流域水资源
23、保护和水污染防治,保障防汛抗旱以及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改善太湖流域生态环境,制定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太湖流域,包括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以下称两省一市)长江以南,钱塘江以北,天目山、茅山流域分水岭以东的区域。该条例部分相关内容如下:1 .禁止在太湖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有毒有害物品仓库以及垃圾场;已经设置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2 .太湖、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实行取水总量控制制度。两省一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2月1日前将上一年度取水总量控制情况和本年度取水计划建议报太湖流域管理机构。太湖流域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取水总量控制指标,结合年度预测来水量,
24、于每年2月25日前向两省一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年度取水计划。太湖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对太湖、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取水总量控制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对取水总量已经达到或者超过取水总量控制指标的,不得批准建设项目新增取水。3 .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用水定额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用水消耗,提高用水效率,并鼓励回用再生水和综合利用雨水、海水、微咸水。需要取水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在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中按照行业用水定额要求明确节约用水措施,并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节约用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4 .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
25、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在太湖流域新设企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现有的企业尚未达到清洁生产要求的,应当按照清洁生产规划要求进行技术改造,两省一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检查。5 .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万米上溯至5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O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1)新建、扩建化工、医
26、药生产项目;(2)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3)扩大水产养殖规模。6 .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IooO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IooO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I)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2)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3)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4)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5)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6)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已经设置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设施的,当地县级人
27、民政府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部门应当暂停办理两省一市相关行政区域或者主要入太湖河道沿线区域可能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取水许可和排污口设置审查等手续,并通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采取治理措施:(1)未完成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和控制计划,行政区域边界断面、主要入太湖河道控制断面未达到阶段水质目标的;(2)未完成本条例规定的违法设施拆除、关闭任务的;(3)因违法批准新建、扩建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造成供水安全事故等严重后果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环城北路889号27号楼,企业所在地属于太湖流域。企业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预处理
28、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至德清县恒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排入余英溪,最终排放去向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本项目不属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水污染防治中相关条例中的行业。因此本项目其选址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要求。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2022年6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发改地区(2022)959号)。对照该总体方案要求,项目符合性分析见表1-5O由表可知,项目符合总体方案要求。表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符合性分析内容要求项目情况是否符合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29、督促企业依法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严格落实总磷许可排放浓度和许可排放量要求。持续强化涉水行业污染整治,基于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需要,大力推进印染、化工、造纸、钢铁、电镀、食品(啤酒、味精)等重点行业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实施工业园区限值限量管理,全面推进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实施管网混错接改造、管网更新、破损修复改造等,依法推动园区生产废水应纳尽纳。推进化工园区雨污分流改造和初期雨水收集处理,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实施化工企业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测。项目行业类别为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业(C3499),不属于此要求中的重点行业,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
30、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德清县恒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排入余英溪。符合引导产业合理布局推进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园区内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引导工业园区、开发区尤其是耗水量大的企业新建中水回用设施和环保循环设施,推行尾水循环再生利用。开展造纸、印染等高耗水行业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示范,率先在纺织印染、化工材料等工业园区探索建设“行水零直排区”,实施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制度。本项目用水环节为职工办公生活,不属于耗水量大的行业。符合4、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符合性分析本实施
31、细则是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生态环境硬约束机制,实施更严格的管控措施的重要依据,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涉及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经济活动。该条例部分相关内容见表l-6o表16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序号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港口码头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本项目所在地不涉共和国港口法、交通运愉部港口规划管理规定、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的规定。不属于港口。及2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以及项目所在地港口总体规划的港口码头项目
32、。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或交通运输部审批、核准的港口码头项目,军事和渔业港口码头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城市休闲旅游配套码头、陆岛交通码头等涉及民生的港口码头项目,结合城市规划和督导交通专项规划等另行研究执行。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港口。不涉及3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项目。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采石、采砂、采土、砍伐及其他严重改变地形地貌、破坏自然生态、影响自然景观的开发利用行为。禁止在I级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内建设项目。自然保护地由省林业局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风景名胜
33、区核心景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的的岸线和河段范围,不属于I级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不涉及4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项目0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不涉及5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不涉及6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
34、内:(一)禁止挖沙、采矿;禁止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四)禁止截断湿地水源;(五)禁止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六)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徊游通道,禁止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七)禁止引入外来物种;(八)禁止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九)禁止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本项目所在地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涉及7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本项目所在地不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不涉及8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
35、、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条例中禁止事项。不涉及9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禁止在长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扩建除外。本项目为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业(C3499),不涉及条例中禁止设置的行业。不涉及10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
36、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为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业(C3499),不涉及条例中禁止设置的行业。不涉及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本项目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不涉及12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
37、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部门、机构禁止办理相关的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本项目不涉及。不涉及13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条例中禁止设置的行业。不涉及14禁止在水库和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堆放物料,倾倒土、石、矿渣、垃圾等物质。本项目不涉及。不涉及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管控措施的要求。5、浙江省金属表面处理(电镀除外)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规范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涉及喷砂表面处理,对照浙江省金属表面处理(电镀除夕卜)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规范进行符合性分析,具体见表l-70表1-7浙江省金属表面处理(
38、电镀除外)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规范符合性分析汇总表类别内容序号判断依据备注是否符合相关政策相关手续1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验收制度企业目前正处于环评编制阶段,企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未经环评审批不得开工建设,待正式投产后,执行“三同时”验收制度符合2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依法进行排污许可证登记,依法、及时、足额缴纳环境税企业正式投产前,要求企业依法进行排污许可证登记,持证排污符合工艺装备/生产现场工名装备水平3淘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明确的落后工艺与设备本项目不涉及淘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明确的落后工艺与设备符合4鼓励使用先进的或环保的表面处理工艺技术和新设备,减少酸、碱
39、等原料用量本项目仅进行密闭干式喷砂表面处理,无酸碱原料的使用符合5鼓励酸洗设备采用自动化、封闭性较强的设计本项目不涉及不涉及清洁生产6酸洗磷化鼓励采取多级回收、逆流漂洗等节水型清洗工艺本项目不涉及不涉及7禁止采用单级漂洗或直接冲洗等落后工艺本项目不涉及不涉及8鼓励采取工业污水回用、多级回收、逆流漂洗等节水型清洁生产工艺本项目不涉及不涉及9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本项目不涉及不涉及生产现场10生产现场环境清洁、整洁、管理有序;危险品有明显标识项目正式投产后,要求生产现场环境清洁、整洁、管理有序;危险品有明显标识符合Il生产过程中无跑冒滴漏现象项目正式投产后,保证生产过程中无跑冒滴漏现象符合12车间
40、应优化布局,严格落实防腐、防渗、防混措施本项目仅进行密闭干式喷砂表面处理,无酸碱原料的使用,厂房地面落实防腐、防渗、防混措施符合13车间实施干湿区分离,湿区地面应敷设网格板,湿件加工作业必须在湿区进行本项目干式喷砂,不涉及湿加工作业不涉及14建筑物和构筑物进出水管应有防腐蚀、防沉降、防折断措施本项目不涉及工艺废水不涉及15酸洗槽必须设置在地本项目不涉及工艺废水不涉及面上,新建、搬迁、整体改造企业须执行酸洗槽架空改造16酸洗等处理槽须采取有效的防腐防渗措施本项目不涉及工艺废水不涉及17废水管线采取明管套明沟(渠)或架空敷设,废水管道(沟、渠)应满足防腐、防渗漏要求;废水收集池附近设立观测井本项目
41、不涉及工艺废水不涉及18废水收集和排放系统等各类废水管网设置清晰,有流向、污染物种类等标示本项目不涉及工艺废水不涉及污染治理废水处理19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水分质分流,建有与生产能力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本项目仅产生生活污水,不涉及生产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经园区雨水管网排入附近河道,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符合20含第一类污染物的废水须单独处理达标后方可并入其他废水处理本项目不涉及工艺废水不涉及21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及污水回用管道需安装流量计本项目不涉及工艺废水不涉及22设置标准化、规范化排污口本项目不涉及工艺废水不涉及23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本
42、项目不涉及工艺废水不涉及废气处理24酸雾工段有专门的收集系统和处理设施,设施运行正常,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不涉及酸雾不涉及25废气处理设施安装独立电表,定期维护,正常稳定运行企业正式投产后,废气处理设施要求安装独立电表,并安排专人负责,定期维护符合26锅炉按照要求进行清洁化改造,污染物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不涉及锅炉不涉及固废处27危险废物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正式投产后,企业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储存,设置危险废物仓库符合程车辆配件等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置(GB18597-2001)要求。危险废物贮
43、存场所必须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中的规定设置警告标志,危险废物运输应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技术要求28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相关情况正式投产后,企业建立工业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各类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台账记录情况均有专人负责,如实记录符合29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如实申报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正式投产后,各类危险废物进行申报登记符合30危险废物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正式投产后,各类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安
44、全处置符合环境监管水平环境应急管理31切实落实雨、污排放口设置应急阀门企业雨水纳入园区管网排放,不涉及生产废水产排,无事故应急池设置要求不涉及32建有规模合适的事故应急池,应急事故水池的容积应符合相关要求且能确保事故废水能自流导入不涉及33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具备可操作性并及时更新完善不涉及34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与设备不涉及35定期进行环境事故应急演练环境监测36制定监测计划并开展排污口、雨水排放口及周边环境的监督性监测企业雨水纳入园区管网排放,不涉及生产废水产排,仅排放生活污水,正式投产后,要求企业按照监测计划进行定期监测符合内部管理37配备专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环境管理和“三废”处理
45、正式投产后,要求配备专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环境管理和“三废”处理符合38建立完善的环保组织正式投产后,要求企业健全符合档案体系、健全的环保规章制度相关环保规章制度,落实了负责人,配备专职环保人员负责日常环保管理39完善相关台帐制度,记录每天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加药、电耗、维修情况;污染物监测台帐规范完备;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及处置情况正式投产后,要求相关档案齐全,每日的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电耗及维修记录、污染物监测台账规范完备符合由上表可知,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金属表面处理(电镀除外)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规范要求。6、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