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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S(区蜥评+环境标准改革)(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福强(湖州)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平方米智能个性化高端定制新型复合绿色家居项且建设单位(盖章):福强(湖州)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_目录、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0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60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75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115六、结论118七、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119附表129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129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状况图附图3建设项目四周环境照片附图4建设项目生态
2、环境管控分区图附图5建设项目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6建设项目所在地规划用地布局图附图7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8湖州市区生态保护红线图附图9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范围图附件:附件1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4不动产权证附件5整治提升验收意见附件6情况说明附件7现有项目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附件8现有项目危废协议附件9UV漆MSDS、检验报告附件10胭醛树脂胶黏剂MSDS、零醛胶成分分析报告附件H危废处置说明附件12纳管说明附件13申请承诺函附件14生态环境信用承诺书附件15涉密事项说明附件16信息公开情况说明附件17专家评审意
3、见、修改清单附件18总量抄告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300万平方米智能个性化高端定制新型复合绿色家居项目建设单位福强(湖州)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代码2110-330503-04-01-870954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湖州市南河经济开发区强园路北侧地理坐标(120度21分16.633秒,30度52分30.669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木地板制造(C2034)胶合板制造(C2021)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七、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033木质制品制造203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以下的,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及以上的;含木片烘干、水煮、染色等工艺
4、的;34人造板制造202其他建设性质2)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S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彻备案)部门(选填)湖州市南潺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理)2110-330503-04-01-870954总投资(万元)13000环保投资(万元)192环保投资占比()1.48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口是:用地遮(平方米)33167.34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专项评价设置判断表专项评价的类别本项目情况是否设置专项评价大气本项目有甲醛废气排放,且周边50Om范围内存在环境空气保护目
5、标是地表水本项目工业废水不直接排放否环境风险本项目涉及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不超过临界量否生态本项目不涉及河道取水否海洋本项目不涉及海洋工程建设否规划情况2017年10月,湖州市南潺经济开发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单位:湖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研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2018年12月19日,湖州市南潺经济开发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审批,审批文号:浙环函2018524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湖州市南沼经济开发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性规划范围:东迁单元规划范围为:东至方丈港,南至长湖申航道,西至迁西路,北至外环北路,总用地面积70
6、6.03公顷。塘北单元规划范围为:北起规划新318国道,南至螟塘,西以方丈港为界,东至江苏省界,总用地面积684.08公顷。江蒋漾单元规划范围为:北至殖塘、南至凤桥港及向阳路、西至白米塘、东至南话大道,总用面积422.77公顷。洋南单元规划范围为:北至凤桥港、南至新荡路、西至白米塘、东至南潺大道,总用面积345.29公顷。塘南单元规划范围为:东至风顺路、南至新荡路、西至南潺大道,北至峨塘,总用地面积约473.86公顷。上述合计规划总面积为2632公顷(26.32平方公里)。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南潺经济开发区强园路北侧,属于湖州市南潺经济开发区核心区为东迁单元。东迁单元发展功能定位:临沪机电及
7、重型装备制造基地、南7寻开发区重要的产业配套服务功能区。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生产木地板及胶合板,属于南丹开发区重要的产业,符合东迁单元发展功能定位,因此,建设项目符合湖州市南7寻经济开发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湖州市南涪经济开发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表12本项目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序号类别主要内容符合性分析1工业区内的规划区块管控要求/比太东迁单元和义桥河以西和京篙富园路以东片、江蒋添单元西片工业区块、洋南单元东m北角以外区块除从小区周边迁入的三类企业之外,严格控制新建三类重污染企业数量和排污总量。所有三类企业污水必须纳管;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严格控制重污染企业布局,逐步提
8、高产业准入条件;对于污染物超标排放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规定限额的污染严重企业,以及生产中使用或排放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必须进行清洁生产审核。本项目生产木地板及胶合板,为二类工业项目,且不涉及重金属、持久性有毒有机污染物排放。本项目为新建(迁建)项目,项目实施将做好清洁生生态空间名称及编号2南涪开发区环境重点准入区0503-VI-0-2生态空间范围示意图产工作。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新建(迁建)项目,项目实施后,水污染物总量在管控限值内。本项目为新建(迁建)项目,项目实施后,大气污染物烟粉尘、VOCs、NOxXSO2总量由当地管理部门调剂。W染排总管限清津污物放量控制单规划期总量t/a环境质量变化趋势
9、水污染物总量管控限值CODcr现状排放量344.501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基本维持现状水平总量管控限值868.7增减量524.199氨氮现状排放量34.848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基本维持现状水平总量管控限值增减量86.87+52.022大气污染物总量管控限值SO2现状排放量139.066随着规划实施逐步改善总量管控限值7.81增减量-103.036NOx现状排放量267.948随着规划实施逐步改善总量管控限值73.97增减量-106.098烟粉尘现状排放量245.238随着规划实施逐步改善总量管控限值34.723增减量-210.515项目做好危废处置工作,相关危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符合性分析本项目
10、被列入木业行业整治名单内并搬迁入园、且均使用环境友好型涂料,故符合环境准入条件清单。VOCs现状排放量142.409随着规划实施逐步改善总量管控限值121.13增减量-21.279危险废物管控总量限值现状排放量0.06可得到妥善处置总量管控限值0.2113增减量+0.156境入件单环准条清区块分类业单行清工艺清单产品清单制定依据南涪开发区环境重点准入区禁止准入类产业六、纺织业20、纺织品制造禁止新建、扩建有染整工段的环境功能区划八、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造业22、皮革、毛皮、羽毛(绒)制品禁止新建、扩建制革、毛皮糅制环境功能区划十一、造纸和纸制品业28、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造纸(
11、含废纸造纸)禁建建环境功能区划十五、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禁止新建、扩建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环境功能区划十六、医药制造业新犍药士止扩学四禁毒化品环境功能区划十七、化学纤维制造业44、化学纤维制造禁止新建、扩建除单纯纺丝外的环境功能区划卜八、橡胶和46、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工、禁止新建、扩环境功塑料制品业橡胶制品翻新建能区划47、塑料制品制造禁止新建、扩建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48、水泥制造M扩禁建建环境功能区划二十、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58、炼铁、球团、烧结;59、炼钢;62、铁合金制造;锦、铭冶炼:*禁建建环境功能区划60、黑色金属铸造禁止使用无
12、芯工频感应电炉设备的项目清洁生产要求二十一、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63、有色金属冶炼(含再生有色金属冶炼);64、有色金属合金制近:lt三扩禁建建环境功能区划二十二、金属制品业68、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禁止新建、扩建:有电镀工艺的;使用有机涂层的(喷粉、喷塑和电泳除外);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环境功能区划二十三、通用设备制造业;二十四、专用设备制造业:二十五、汽车制造业;二十六、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二十八、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禁止直接排放含氮含磷污染物的项目功h流理境KJ湖管环能太域4二十九、仪器仪表制造业要求本项目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标准,符合要求。本项
13、目行业准入标准达到相二十七、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禁止铅酸蓄电池制造项目限制准入产业九、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十、家具制造业友涂用低境型使例50环好料比于江发机染方浙挥有污治省性物整知二十五、汽车制造业;二十六、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二十七、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二十八、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二十九、仪器仪表制造业。友涂例于境型使比环好料用低50江发机染方浙挥有污治省性物整照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气印染、电镀等重污染项目与工业锅炉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具体包括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电镀污染物排
14、放标准(GB21900-2008)、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废水印染、电镀等企业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4287-2012)、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无行业标准的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固废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执行危险废
15、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厂内暂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行业装备制造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1号)、入准准标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工信部2013年第26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工信部令39号)、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工信部2012年第47号)、汽车产业发展政策(2009年修订)(工信部、国家发改委2009年第10号令)、浙江省电镀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浙环发201612号)、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
16、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浙环函2015402号)应标准,符合要求。现代木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1号)、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浙环函2015402号)、湖州市木业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规范(试行)(湖环发201626号)电子产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1号)、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浙环函2015402号)、多晶硅产业准入条件(工联电子(2010)137其他行业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工信部公告2017年第37
17、号)、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试行)等15个环境准入指导意见(浙环发201612号)、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1号)、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浙环函2015402号)符合性分析:对照湖州市南涪经济开发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规划环评提出的生态空间清单、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环境准入条件清单以及环境标准清单等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湖州市南话经济开发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结论。3、湖州市南河经济开发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查意见符合性分
18、析2018年12月19日,湖州市南滑经济开发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浙环函2018524号。本项目与该审查意见符合性见下表1-3。表1.3与“浙环函2018524号”环保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湖州市南潺经济开发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查意见本项目情况否合是符湖州市南涪经济开发区核心区位于南潺城区北部和西南部。开发区核心区规划范围北至规划318国道,南至新荡路,西至迁西路-颇塘-南林路-风顺路,规划面积约26.32平方公里。规划区总共分为五个单元,分别为东迁单元、塘北单元、江蒋漾单元、洋南单元、塘南单元,其中东迁单元规划功能定位为临沪机电及重型装
19、备制造基地、南河开发区重要的产业配套服务功能区;塘北单元以现代木业、先进机电制造等为主导的特色产业园区;江蒋漾单元兼具居住、休闲、生产于一体的综合功能组团;洋南单元重点发展电子、光伏产业为主导的高新产业;塘南单元以居住为主导,兼具商业及教育的城市综合功能区。本项目位于湖州市南涪经济开发区强园路北侧,属于湖州市南涪经济开发区核心区为东迁单元。本项目生产木地板及胶合板,属于南涪开发区重要的产业,符合东迁单元发展功能定位。符合(一)优化功能布局和产业结构。开发区规划应加强与湖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太湖保护、古运河塘保护、南涪古镇等相关规划的衔接,调整局部区块规划用地类型,特别是调整部分
20、有条件建设区和一般农业发展区的用地类型,做到与上层规划相协调,并根据环境功能区划管控及环境综合整治的相关要求,进行统筹协调和优化发展,在用地性质未转换、上位规划未调整及规划修编未获批前,仍按原相关要求进行开发管理。严格控制现状及规划居住用地、文教用地附近的用地类型,尤其是开发区部分规划保留居住区与二类工业用地紧邻,建议规划实施中进一步优化功能布局,合理设置隔离带或缓冲区,并提出有效的污染防治对策,以减轻工业企业对周围区域的环境影响。同时,开发区在后续规划实施过程中应结合湖州市、南涪区产业提升需求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统筹协调并实施差异化发展,严格控制区域内污染物排放总量,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进行高
21、新技术改造,提高入区企业的规模和质量。本项目为新建(迁建)项目,位于湖州市南涪经济开发区核心区为东迁单元。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南洛经济开发区相关规划。项目实施将做好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符合(二)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区污水现状依托南沼振沼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应进一步完善雨污分流和区域污水管网建设,提高废水收集率,加快振涛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和纳污水体可行性的综合论证,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逐步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开发区应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加快清洁燃料改造工程,逐步实现全区域集中供热,鼓励采用清洁能源。同时,开发区应根据需求,统筹协调区域内危
22、废处置项目建设,确保危废处置率达到10()%。本项目所在区域已接通管网,项目废水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可进入南涪振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符合(三)加强重点污染物的排放管控。开发区应对重点污染物进行严格管控,入区项目应与现有行业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相结合,通过源头控制、末端治理与布局优化等措施积极推进现有企业废气综合治理,有效控制各类废气的排放总量。开发区内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依法进行申报登记,并按相关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实施全过程监管。本项目实施,将做好污染物管控要求,从源头、末端治理等方面做好防控措施,减少各项污染物的排放。符合(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度。开发区地处太湖
23、流域,区域环境较为敏感,应结合相应基础设施实施进度,优化区块的开发时序、定位、规模、布局,并按环境准入条件清单、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等要求严把企业准入关,进步提高建设项目环保准入门槛。开发区应对重污染企业提出进一步提升工艺技术与装备水平的清洁化改造要求,并对高能耗、高水耗、废气排放企业进行严格管控,鼓励引进节水型企业,加大中水回用力度,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水排放总量,逐步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由上表1-2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园区相关清单的要求。本项目非重污染企业,但本项目实施仍将做好工艺技术与装备水平的清洁化,加强企业节能、节水,减少污染物排放等。符合(五)完善开发区日常环境管理制度。
24、开发区应全面排查梳理区域内现有企业存在的环保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同时,开发区应建立事故环境风险管控和应急救援管理系统,编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响应的区域联动机制,并定期开展演练,杜绝和降低环境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开发区应建立环境监管体系,设立污染物达标排放在线监测,对区域内的水环境、大气环境等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踪监测,确保区域内环境功能区质量。本项目实施将做好风险管控等相关工作,做好相关管理体系、检测工作等。符合综上,本项目实施符合湖州市南潺经济开发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查意见要求。4、“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南潺经济开发区强园路北侧,根据浙江南潺经济开发区
25、“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潺政函201847号),该区域属于南涪开发区环境重点准入区0503-Vl0-2。表14规划环评环境标准清单主要内容东迁单元和义桥河以西和富园路以东片、江蒋漾单元西片工业区块、洋南单元东生态空间清单生态空间名称及编号管控要求现状用地类型南滔开发区环境重点准入区0503-VI-0-2除从小区周边迁入的三类企业之外,严格控制新建三类重污染企业数量和排污总量。所有三类企业污水必须纳管;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严格控制重污染企业布局,逐步提高产业准入条件;对于污染居住用地、工业用地、村庄建设用地物超标排放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规定限额的污染严重企业,以及生产中使用或排放有
26、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必须进行清洁生产审核。环境准入条件清单分类行业清单工艺清单产品清单依据禁止六、纺织业20、纺织品制造禁止新建、扩环境功能区划北角以外区块准入产业建有染整工段的八、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造业22、皮革、毛皮、羽毛(绒)制品禁止新建、扩建制革、毛皮糅制环境功能区划十一、造纸和纸制品业28、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造纸(含废纸造纸)禁止新建、扩建环境功能区划十五、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禁止新建、扩建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环境功能区划十六、医药制造业40、化学药品制造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环境功能区划十七、化学纤维制造业44、化学纤维制造禁止新建、扩建除单纯纺丝外的环境功能区划
27、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46、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工、橡胶制品翻新禁止新建、扩建环境功能区划47、塑料制品制造禁止新建、扩建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48、水泥制造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环境功能区划二十、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58、炼铁、球团、烧结;59、炼钢:62、铁合金制造;钵、辂冶炼;禁止新建、扩建环境功能区划60、黑色金属铸造禁止使用无芯工频感应电炉设备的清洁生产要求项目二-I-一、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63、有色金属冶炼(含再生有色金属冶炼);64、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禁止新建、扩建环境功能区划二十二、金属制品业68、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禁止新
28、建、扩建:有电镀工艺的:使用有机涂层的(喷粉、喷塑和电泳除外):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环境功能区划二十三、通用设备制造业;二十四、专用设备制造业;二十五、汽车制造业;二十六、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二十八、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二十九、仪器仪表制造业禁止直接排放含氮含磷污染物的项目。太湖流域管理要求;不符合区域定位二十七、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禁止铅酸蓄电池制造项目限制准入产业九、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十、家具制造业环境友好型涂料使用比例低于50%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二十五、汽车制造业;二十六、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二十七、电
29、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二十八、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二十九、仪器仪表制造业。环境友好型涂料使用比例低于50%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本项目生产木地板及胶合板,被列入木业行业整治名单内并搬迁入园、且均使月清单,符合浙江南潺经济开发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习环境友好型涂料,故符合环境准入条件1、“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据土地文件,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南潺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项目不属于湖州市人民政府湖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类项目。项目不在当地饮用水源、风景区、自然保
30、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不涉及南沼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功能区要求。他合分斤其符性析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结论:根据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提供的监测数据,目前建设项目所在地SO2、NO2、PM10PM25CO、O3均能达到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限值;特征污染因子
31、非甲烷总烧、TSP.甲醛浓度均满足相关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属于达标区。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质量现状总体评价为山类水质,能满足In类功能区的要求;声环境质量现状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要求。本项目对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采取了规范的处理、处置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气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环
32、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南温经济开发区强园路北侧,根据南话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环境管控单元名称为:湖州市南沼区南潺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编码:ZH33050320006,管控单元类别: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面积47.52平方公里。该区管控要求见下表1-5。表15涉及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空间布局约束除从管控单元周边迁入的三类企业外,严格控制新建其他三类重污染企业数量和排污总量。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肉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
33、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1、本项目生产木地板及胶合板,为二类项目;2、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离周边居住区较远:3、本项目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新建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推进工业集聚区“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现有工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1、本项目实施后,将做好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各污染防治措施将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2、项目厂区内进行雨污分流,项目废水预处理后纳管排入湖州南涪振月污
34、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符合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强化工业集聚区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防范重点企业环境风险。严格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和流转审批,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调查、评估、治理与修复等活动。本项目实施的同时将切实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
35、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实施的同时,将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符合综上,项目实施符合南沼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关要求。由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2、“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表1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重点要求(“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本项目位于南沿经济开发区强园路北侧,项目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选址可行;本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要求。符合四性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预测方法、预测组合均按照环境影响评价
36、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进行,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是可靠的:噪声根据HJ2.4-202I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的技术要求对噪声进行预测评价,噪声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是可靠的。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项目营运产生的各类污染物成份不复杂,属常规污染物,对于这些污染物的治理技术目前已比较成熟,因此从技术上分析,主要切实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不对外直接排放,其环境保护措施是可靠合理的。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评结论是科学的。符合
37、(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本项目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基本符合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原则,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很小,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五不批(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湖州市南沼区2020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数据进行现状评价,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
38、根据调查分析,项目纳污水体旗塘各项水质指标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n类标准。项目厂界声环境质量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基本符合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原则,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很小,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不属不予批准的情形(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
39、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不属于不本项目属于搬迁扩建项目,现有项目已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环保措施基本到位,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情形(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不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真实可靠,于不内容不存在缺陷、遗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予批合理。准的情形综上,本项目符合“四性五不批”要求。3、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04号)已经于2011年11月1日开始实施。该条例是“为了加强太湖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保障防
40、汛抗旱以及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改善太湖流域生态环境”而制定的。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防汛抗旱、水域和岸线保护以及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等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布局,严格限制高耗水和高污染的建设项目。符合性分析:对照太湖流域管理条例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见表l-7o表17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序号太湖流域管理条例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准入条件1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以上项目。符合2在太湖流域新设企业应当
41、符合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本项目实施将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符合3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ITJm上溯至5万m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Om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项目距离太湖沿线约7500m,且本项目不属于化工、医药生产、水产养殖项目;项目不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符合4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m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m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IOoOm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
42、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m项目距离太湖沿线约7500m,且本项目不属于上述禁止类项目。符合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4、实制施细表1-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要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后细则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则中相关要求对比分析,具体见下表l-8o8长江经济带
43、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序号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否合是符1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本项目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符合2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本项目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
44、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本项目不属于外资项目,不属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项目。符合3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属于生产木地板及胶合板,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相关要求。5、关于落实V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长江三角洲地区,落实长江经济带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沿江地区进一步严格石化、化工、印染、造纸等项目环境准入,对干流两岸一定范围内新建相关重污染项目不予环境准入,推进石化化工企业向尚有一定环境容量的沿海地区集中、绿色发展。对太湖流域新建原料化工、燃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不予环境准入;实施江、湖一体的氮、磷污染控制,防范和治理江、湖富营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