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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中央空调、环保设备、空气净化、电机、消防、3C产品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310-371428-89-03-887509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鲁权屯镇郑郝路与宏海路交汇处北300米路西地理坐标(116o2,52.7388h,37。1745.7872”)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464制冷、空调设备制造C3462风机、风扇制造C3812电动机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34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344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346-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三十五、电气机械
2、和器材制造业38电机制造381-其他(其他(仅分害1、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O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武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2310-371428-89-03-887509总投资(万元)20000环保投资(万元)60环保投资占比(%)0.3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13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73200(占地面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见下表。表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
3、专项评价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有毒有害污染本项目废气不涉及有毒有害大气物、二嗯英、苯并花、冢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污染物名录及左侧所列有毒有害污染物,因此本次评价无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不涉及直排废水,因此本次评价无需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为润滑油、液压油、导热油,但未超过临界量,因此本次评价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
4、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直接取水,因此本次评价无需设置生态专项评价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因此本次评价无需设置海洋专项评价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 .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附录C。综上,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根据关于山东海创空调有限公司中央空调、环保设备、
5、空气净化、电机、消防、3C产品生产项目有关情况的说明武城县鲁权屯镇人民政府文件(武鲁政发2023124号),项目所在地目前已开展规划环评工作,项目承诺在符合该规划环评的相关要求后再行开工建设。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在鼓励、限制、淘汰类之内,为允许建设项目,因此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已通过武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备案号为2310-371428-89-03-887509o2、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6月28日印发的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
6、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文以及德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4月7日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2年度更新内容的通知(德环委办字(2023)8号)的有关内容,分析本项目“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具体分析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与一般生态空间管控生态保护红线与一般生态空间管控a.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武城县,区域内生态保护红线区有2处。表2武城县生态保护红线信息表序号编号生态保护红线面积(km2)1YS3714281110030德州四女寺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10.252YS371428II10031山东减河国家湿地自然
7、公园(试点)0.65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鲁权屯镇郑郝路与宏海路交汇处北300米路西,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为德州四女寺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位于该红线区西侧11.6km,本项目不在上述生态红线图范围内。b.一般生态空间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鲁权屯镇郑郝路与宏海路交汇处北300米路西,未包含在一般生态空间范围内。c.大运河山东段核心监控区根据大运河山东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导则可知,原则上除城市建成区(含建制镇)外,大运河具备条件的有水河道两岸河道管理范围外缘线向外扩展IOoO米范围为滨河生态空间,向外扩展2000m范围为核心监控区。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鲁权屯镇郑郝路与
8、宏海路交汇处北300米路西,位于大运河东侧7.3km处(详见附图3),不位于大运河核心监控区,故符合大运河山东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导则。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a.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本项目位于武城县鲁权屯镇,鲁权屯镇属于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本项目属于制冷、空调设备制造项目、风机、风扇制造项目、电动机制造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VOCso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废气浓度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VOCS废气浓度
9、和速率标准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标准要求。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常规污染物PM10PM2.5年评价指标出现超标现象。故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本项目生产中排放的大气污染因子包括颗粒物、VOCs,项目设置封闭式的生产车间,生产废气经有效措施处理后,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并按双倍替代的原则,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的总量控制指标。因此,本项目的建设运行对当地大气环境功能影响相对较小。b.水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本项目位于武城县鲁权
10、屯镇,隶属于鲁权屯镇控制单元,属于水环境重点管控区,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因此本项目的建设运行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功能影响较小。c.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及分区管控本项目属于建设用地一般管控单元,占地利用现有车间,不新增占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对土壤影响轻微。资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本项目生产上热源由电提供,本项目主要资源消耗为水和电,用电量及用水量较少,不会对当地的资源供应产生明显的影响。生态环境准入要求A. 总则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不属于空间布局约束中禁止开发建设活动,不位于敏感区,不属于限制开发建设活动,不属于限制开
11、发建设的工业项目,满足空间布局约束要求。满足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满足环境风险控制要求,满足资源利用效率要求。B. 单元符合性分析。表3与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单元)符合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7142820002环境管控单元名称鲁权屯镇管控单元分类重点管控单元内容准入清单要求本项目情况空间布局约束L执行全市空间布局约束空间准入要求。2 .在大运河核心监控区进行建设,必须符合大运河山东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导则(试行)要求。3 .区域开发建设应综合考虑滞洪区的影响。4 .禁止制浆造纸、印染、制革、电镀等工业项目建设;限制废水排放量较大的工业项目建设,控制涉VOCS重点行业(包装印刷、工业
12、涂装等)项目建设,控制玻璃钢项目建设,提高管理要求。5 .控制高耗水工业项目建设。符合。1.茶质目满足全市空间布局约束空间准入要求。2 .本项目不在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内。3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利用现有车间进行建设,不进行土建建设,对滞洪区无影响。4 .本项目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不属于左侧所列重点行业,且已取得备案证明,符合准入条件。5 .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耗能工业项目建设。污染物排放管控1 .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包括有分区要求的行业标准)规定的重点控制区标准。2 .严格控制VOCs排放重点行业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单元内涉及
1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行业应严格遵守山东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7/2801)。涉VOCS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工业涂装等涉VOCs重点行业执行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推行源头替代、加强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符合,1 .本质目颗粒物废气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2 .本项目产生的VOCs废气已按双倍替代的原则取得总量控制指标。VOCS废气排放标准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I8)表2中标准要求及表3厂界监控理,加强
14、挥发性有机物(VoCS)废气收集与治理,建设有效的废气收集系统和VOCs处理设施。重点排放源VOCs处理效率达到80%以上。3.执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4部分:海河流域标准。排入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工业企业,所排废水经预处理后须达到集中处理要求。点浓度限值。VOCs厂内车间外Im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标准。本项目固化工序产生的VOCs废气引入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VoCS废气引入1套“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OO5排放,活性炭吸
15、附装置处理效率大于等于80%,满足要求。3.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环境风险防控1 .执行山东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大运河山东省德州段遗产保护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大运河(德州段)遗产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的通知德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具体要求。2 .生产、使用、存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3 .建立各企业危险废物的贮存、申报、经营许可、转移和处置管理制度,并负责对危废相应活动的
16、全程监管和环境安全保障。4 .涉酸、涉重等土壤、地下水高污染风险企业的车间、危废间、污水处理站、储罐等重点管控区进行重点防渗。符合。1.本项目不在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内。本项目不在德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2 .本项目按照要求采取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3 .本项目设置I座危废间,建立危险废物的贮存管理制度,配备定数量的应急物资。4 .本项目设置1座危废间,承诺进行重点防渗处理。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 .现有高耗水行业水资源消耗强度和污染物排放水平应要达到国内同行先进水平,落后工艺限期进行升级改造。2 .推进农业节水,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
17、3 .改进高耗水行业的生产工艺,推行少水、无水新工艺,提高工业用水重免利用率。4 .倡导生活节约用水。推广节水型器具。符合。1 .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行业。2 .本项目不涉及农业灌溉用水。3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水。4 .本项目在生活过程中节约用水。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相关要求,可按程序办理环评审批。4、环保政策的符合性(1)与德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德政发(2021)12号)符合性分析表4与德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表分类文件要求符合性分析快业构整加产结调淘汰落后低效和
18、过剩产能。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制定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明确淘汰设备名单和时间进度要求,加强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符合。本项目不属于落后和过剩产能行业。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项目。严格环境准入。坚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总量控制刚性要求。符合。本项目目前正在办理环评手续,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VOCs废气经有效措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且排放污染物已按规定申请总量控制指标。化源构整深能结调优化能源供给结构。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对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严格执行煤炭减量替代办法。
19、新建生物质锅炉不得掺烧煤炭、重油、渣油等化石燃料。符合。本项目固化工序热源由电提供,不建设锅炉,不使用煤炭。由上表可见,本项目符合德州市十四五,发(2021)12号)的要求。(2)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表5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德政析符合性一览表序号文件要求工程情况1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碑、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已经建设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符合。本项目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不涉及左侧所列行业。2新建、改建、新
20、建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木质后为新建项目,目前尚未建设,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3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符合。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颗粒物、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其污染排放不得超过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木项目目前正在办理环评手续,拟采取污染物治理措施,经预测分析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且排放污染物己按规定申请总量控制指标。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
21、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符合。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武城县鲁权屯镇,所在区域属于工业园区。由上表可知,本项目能够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要求。(3)与德州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符合情况分析及6与德州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L2023年)符合性分析表分类文件要求项目符合性分析二、深入调整产业结构,低后三汰落能1淘效产根据省部署要求,依据安全、环保、技术、能耗、效益标准,以钢铁、地炼、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鼓励支持钢铁企业实施短流程改造,到2025年,钢铁企业完成短流
22、程改造,长流程钢铁产能原则上转移至沿海钢铁基地因国家产业政策调整无法实施的,视情况报省政府同意后作相应调整。到2022年,除特种水泥熟料和化工配套水泥熟料生产线外,2500吨/日以下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全部整合退出。到2022年,直径3.2米及以下水泥磨机全部整合退出。逾期未完成产能置换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和水泥磨机,直接关停退出。到2022年,淘汰不能实现密闭式自动投料轮胎企业的炼胶机及不能实现充氮工艺的子午胎行业硫化设备。符合本项目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为新建项目,还未建设,目前正在办理环评手续,不属于左侧所列行业;不涉及左侧淘汰设备;不属于“散乱污企业。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23、,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实施分类整治。各县(市、区)要制定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再生橡胶、废旧塑料再生、砖瓦、石灰、石膏等行业,对生产工艺装备进行筛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推动低效落后产能退出。(四)严控重点行业新增产能重大项目建设,必须首先满足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总量控制刚性要求。符合本项目不属于重大项目,已按双倍替代原则取得当地总量控制指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按照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深入实施“四上四压”,坚持“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符合。本项目不属于左侧所低上整压散,对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
24、、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严格执行产能置换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煤化工、铁合金等行业产能控制或产能置换办法。列行业;不属于“两高”项目。“两高”项目建设做到产能减量、能耗减量、煤炭减量、碳排放减量和常规污染物减量等“五个减量”,新建项目要按照规定实施减量替代,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要坚决拿下来。严禁新增水泥熟料、粉磨产能,严禁省外水泥熟料、粉磨、焦化产能转入我市。绿环改五动循碳1推色低造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制定碳达峰目标,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推动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工作,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符合。本项目不属于左侧所列重点行业。将“三线一单”作为综合决策的前提条件,加强在政策
25、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作为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和审批的重要依据。符合。本项目符合当地“三线一单”要求。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各县(市、区)组织对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布局情况进行摸底,制定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工作计划。已经明确退城的企业,按计划退出城市建成区;未明确退城的企业,分批实施污染深度治理改造,实现“有组织排放稳定达标、无组织排放全流程收集处理、物料运输清洁化”。符合。本项目为新建项目,还未建设,目前正在办理环评手续,已按双倍替代原则取得当地总量控制指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生产过程中做到“有组织
26、排放稳定达标、无组织排放全流程收集处理、物料运输清洁化三、深入调整能源结构(七)严控化石能源消费严控能源消费总量,在满足全社会能源需求的前提下,持续推进煤炭消费压减,增加清洁能源供给,加大清洁能源替代力度,进一步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实现新增能源需求主要由清洁能源供给。符合。本项目不使用煤炭。(八)持续压减煤炭使用持续淘汰落后燃煤机组,在确保电力、热力接续稳定供应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单机容量20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关停整合,严格按照减容量“上大压小”政策规划建设清洁高效煤电机组。2021年年底完成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今后不再批建。由上表可见,本项目符合德州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
27、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要求。(4)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符合性分析表7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H9)符合性分析表分类文件要求符合性分析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VOCS物料储罐应密封良好。VOCs物料储库、料仓应满足对密闭空间的要求。符合。本项目涉VoCS物料为塑粉、水性漆,其中塑粉常温下为固体
28、,盛放于包装袋,水性漆均为液态,盛放于包装桶内,不露天存放,取用时均通过密闭容器,不使用时为封闭状态。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液态VOCS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采用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液态VOCs物料时,应采用密闭容器、罐车。符合。本项目使用的塑粉为固态,不挥发,水性漆均储存于密闭包装桶内,转移时保持管道密闭/桶盖盖严状态,在封闭式车间内开启使用。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含VOCS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C)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29、。符合。本项目固化、喷漆、晾干工序位于相对封闭式操作间内,固化工序产生的Ve)CS废气引入I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Oo3排放。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VOCs废气引入1套“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简DAoo5排放。其他相关要求企业应建立台账,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和含VOCs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通风生产设备、操作工位、车间厂房等应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行业作业规程与标准、工业建筑及洁净厂房通风设计规范等的要求,采用合理的通风量。载有VOCs物料的设备及
30、其管道在开停工(车)、检维修和清洗时,应在退料阶段将残存物料退净,并用密闭容器盛装,退料过程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清洗及吹扫过程排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工艺过程产生的含符合。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尚未建设,正在办理环评手续,企业承诺严格按照此要求进行操作。VOCS废料应要求进行储存、转移和输送。盛装过VOCS物料的废包装容器应加盖密闭。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1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
31、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符合。本项目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遇到故障,项目产VOCS工序要能够做到随停。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罩)的设置应符合GB/T16758的规定。采用外部排风罩的,应按GB/TI6758.AQ/T4274-2016规定的方法测量控制风速,测量点应选取在离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应低于0.3ms(行业相关规范有具体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本项目废气收集系统集气罩按照GB/T16758的规定设置。废气收集系统
32、的输送管道应密闭。废气收集系统应在负压下运行,若处于正压状态,应对输送管道组件的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泄漏检测值不应超过500molmol,亦不应有感官可察觉泄漏。泄漏检测频次、修复与记录的要求按照第8章规定执行。符合。本项目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密闭,废气收集系统在负压状态下运行,无需对输送管道组件的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16297或相关行业排放标准的规定。符合。本项目VOCS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浓度及速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标准要求的规定。收集的废气
33、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叁3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对于重点地区,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工2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符合。本项目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不足2kgh,但企业配套设置了VOCS收集处理设施。由上表可见,本项目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要求。(5)与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表8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分类文件要求项目符合性分析(一)推进源头替代通过
34、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符合。本项目涉VOCs物料为塑粉、水性漆,其中塑粉常温下为固体,盛放于包装袋,水性漆均为液态,盛放于包装桶内,不露天存放,取用时均通过密闭容器,不使用时为封闭状态。项目涉VOCs工序均在密闭车间进行,并配备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二)加强过程控制1.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m(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
35、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2.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含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含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皤车等。高VOCs含量废水(废水液面上方100亳米处VOCs检测浓度超过200ppm,其中重点区域超过100ppm,以碳计)的收集运输、储存和处理过程,应加盖密闭。含VOCs物料生产和使用过程,应采取有效收集措施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3.
36、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通过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优先采用底部装载方式。符合。本项目固化、喷漆、晾干工序位于相对封闭式操作间内,固化工序产生的VoCS废气引入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VOCs废气引入1套“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OO5排放。4.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措施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配风量。采用
37、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符合。本项目承诺废气收集系统集气装置的设置满足左列所列相关要求。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集气罩的设计、安装应符合机械安全局部排气通风系统安全要求(GB/T35077),通风管路设计应符合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T141)等相关规范要求,VC)CS废气管路不得与其他废气管路合并。5.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符合。本项
38、目固化、喷漆、晾干工序位于相对封闭式操作间内,固化工序产生的VOCs废气引入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VOCs废气引入1套“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定期检查环保设备运行情况,确保处理效率达到要求。6.治污设施的设计与安装应充分考虑安全性、经济性及适用性。具有黏连性、积聚自燃性、高沸点、与碳发生化学反应的有机废气,不宜采用活性炭吸附、光催化氧化、低温等离子等治污设施。含有酸性物质的有机废气,应充分考虑对治污设施的腐蚀等影响因索。含有颗粒物的废气,为保障VOCs治污设施运行的稳定性,宜进行预处理
39、降低颗粒物浓度。含卤素的有机废气,在使用直接燃烧、蓄热式燃烧等处理工艺时,宜采用急冷等方式减少二嗯英的产生。使用臭氧发生器等基于臭氧发生原理的治污设施,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臭氧逸散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采用吸附处理工艺的,应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要求。采用催化燃烧工艺的,应满足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7)要求。采用蓄热燃烧等工艺的,应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设计。符合。本项目固化、喷漆、晾干工序位于相对封闭式操作间内,固化工序产生的VOCs废气引入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VOCs废气引入I
40、套“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定期检查环保设备运行情况,确保处理效率达到要求。()加强末端管控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2千克/小时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稔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VOCs去除率应不低于80%o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本项目AO2#车间和A03#车间产生的VOCs初始排放速率均小于2千克/小时,固化工序产生的VoCS废气引入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喷漆、晾干
41、工序产生的VOCs废气引入1套“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I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四)表面涂装行业(1)鼓励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符合O本项目使用的涂料为塑粉和水性漆,均为低VoCS含量的涂料。(2)涂料、稀释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应密闭存储,调配、使用、回收等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等输送,废气宜采用下吸风方式进行有效收集。符合。本项目使用的水性漆为液态,盛放于包装桶内,不露天存放,取用时均通过密闭容器,不使用时为封闭状态。项目涉VOCs工
42、序均在密闭车间进行,并配备废气收集处理系统。(3)涂装、小件修补等工段宜采用上进风、下吸风方式对废气进行收集。符合O喷漆、晾干工序采用上进风、下吸风方式对废气进行收集。(4)使用油性漆的企业,各工艺环节产生的废气宜在喷淋+干式过滤后采用浓缩结合燃烧法等工艺进行处理,符合。本项目使用水性漆,采用“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上表可知,本项目能够符合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相关要求。3、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鲁权屯镇郑郝路与宏海路交汇处北300米路西,具体选址合理性分析如下。表9项目地址选择合理性分析一览表项目分析结论土地利用符合性本项目厂址位于山
43、东省德州市武城县鲁权屯镇郑郝路与宏海路交汇处北300米路西,根据武城县鲁权屯镇城镇总体规划图(附图4),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武城县鲁权屯镇城镇总体规划。供水、供电、排水本项目生产上不用水,生活用水来自武城县市政供水管网,供电设施齐全。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交通运输本项目厂界东侧120m为宏海路,交通便利。外界环境对项目影响本项目周围主要为其他公司厂房,周围企业经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较小;本项目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对外界环境要求不高.因此,周围环境对项目影响不大。项目对外界环境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处理后均达标排放。本
44、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建筑隔声、距离衰减以及风机安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能实现厂界达标排放。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固废全部得到资源化、合理化、无害化处理,做到零排放。本项目排放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对风景名胜区的影响本项目周围2km范围内无风景名胜区。环境敏感点木项目排放污染物采取合理治理措施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距离项目最近敏感目标为西侧240m的漳南湖花园小区,距离较远。本项目的建设运行对周围敏感点环境影响较小。由以上分析可知,本项目选址较为合理。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项目概况山东海创空调有限公司拟投资200
45、00万元建设中央空调、环保设备、空气净化、电机、消防、3C产品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鲁权屯镇郑郝路与宏海路交汇处北300米路西,项目所在车间北侧为山东海创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厂房,东侧为德州倍力风机有限公司,西侧为海易普方中央空调生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南侧为农用地。(本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利用厂区内现有4座车间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总占地面积73200r2,总建筑面积为61600m2,车间分布自北向南、自西向东分别为Ao4#车间、A03#车间、Ao2#车间、A01#车间,各个车间根据功能需求将生产车间划分为原料区、成品区、
46、生产区、办公区等,购置主机生产线、风机生产线、电机板生产线、上盖板生产线、引水槽生产线、全自动纸箱包装流水线等共计117台(套),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中央空调100万台(套)主要产品为:土、风机盘管、空调器、热泵机组、直膨机、风机、风阀及中央空调配件(蝶阀、止建设内容回阀、球阀、过滤一体阀、集水头、铜弯头、水箱、冷却塔)、环保设备200万台(套)(主要产品为:布袋除尘器)、空气净化设备20万台(套)(主要产品为:空气净化器)、电机20万台(套)(主要产品为:空调设备用电机)、消防设备10万台(套)(主要产品为:消防阀门)、3C产品10万台(套)(主要产品为:空调器、电动机压缩机、室内加热器、防爆空调、通风设备、电风扇)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订)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应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34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344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346.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