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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渝安委(2017)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工贸行业企业新一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重庆市工贸行业企业新一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安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2017年4月1日重庆市工贸行业企业新一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专项行动方案近年来,经过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我市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为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巩固扩大成果,推动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重庆
2、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构建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以我市江津区被纳入国家级标准化建设样板示范地区为契机,在万州区、涪陵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渝北区、长寿区、永川区、恭江区8个市级示范地区标准化创建基础上决定在全市工贸行业企业开展为期三年(20172019)的新一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和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为核心,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为主要依据,按照对标达标(分一级、二级、三级)、专业达标
3、和岗位达标三种模式,全面推进我市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打造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彳售板地区,为重庆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提供良好环境。二、实施范围和分类标准工贸行业企业包括全市辖区内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八大行业企业(以下简称工贸企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4754-2011),H贸企业范围应包括制造业28个大类,仓储业1个大类,批发和零售业2个大类,住宿和餐饮业2个大类,即分类表第13-24、28-43、51、52、59、61、62大类共33个大类企业。本方案中“第一类工贸企业”主要包括:规模以上(限额以上)工贸企业及入驻工业园区工贸企业
4、。“第二类工贸企业”主要包括:涉及金属冶炼、涉氨制冷、涉爆粉尘、冶金煤气、高温熔融金属、危险化学品储存及使用、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小、微型工贸企业。“第三类工贸企业”主要包括:除却第一、第二类工贸企业以外的小、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大中小微工贸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执行。三、工作目标(一)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在下达控制指标以内;力争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不发生专项治理领域死亡事故;确保2020年事故总量比2016年下降50%以上。(二)安全标准化实现全面覆盖。2017年,第一类工贸企业全面
5、实现对标达标;2018年,第二类工贸企业全面实现专业达标;2019年,第三类工贸企业全面实现岗位达标。其中,纳入国家标准化样板示范地区一级标准化企业占第一类企业总数2%以上,二级标准化企业占第一类企业总数10%以上;纳入市级标准化样板地区一级标准化企业占第一类企业总数1%以上,二级标准化企业占第一类企业总数8%以上。(三)安全标准化实现全面提质。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健全;标准化技术咨询、服务、考评、管理规范有序;相关部门协同机制健全,工作合力显著增强;企业标准化工作主动性明显增强,安全管理全面夯实,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四、方法步骤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6、全面推进”原则,以“企业必须自主创建达标、中介机构(专家)协助咨询指导为辅、政府组织专家执法检查验收”的方式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20172019年逐步实现工贸企业标准化全面覆盖、全面提质。(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5月底前)。各区县摸清创建底数、制定实施方案、出台激励举措、成立推进小组、分解工作任务、召开启动大会、引导舆论宣传、培训规范标准,推动全社会积极支持、参与、自主创建标准化。(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2019年)。各区县根据辖区实际,按照三年“全覆盖”工作目标要求,三类企业同步推进。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划分阶段达标企业,明确企业创建标准、制定标准培训计划、打造行业
7、示范样板、促进企业自评自建、规范创评管管查分离,打造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同时,按照一级抓巩固、二级抓提升、三级抓规范,以及对标达标和专业达标抓全面、岗位达标抓排查、未创建企业抓执法的要求,规范企业标准化达标晋级。(三)总结表彰阶段(2020年3月)。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对照三年标准化建设目标任务进行验收总结,并将验收总结情况于2020年3月1日前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按照20%以上的比例抽查,同时将对工作中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五、任务分工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安委会统一组
8、织实施;各区县政府安委办负责综合协调;各行业部门负责具体指导推动。具体分工如下:(一)分级原则。市级相关行业部门负责指导、督促、验收全市第一类工贸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标达标工作,指导、帮助区县标准化建设工作;各区县负责指导、督促、验收辖区内第一类工贸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标达标工作,指导、帮助乡镇(街道)标准化建设工作;在区县相关行业部门的统筹领导下,乡镇(街道)负责指导、督促、验收辖区第二类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达标工作,指导、帮助村(居)标准化建设工作;在乡镇(街道)的统筹领导下,村(居)负责宣传、配合、指导、督促、验收辖区第三类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二)“三必须”原则。
9、各级各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帮助职责范围内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1 .政府安委办负责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各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对企业标准化达标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对下级政府、行业部门推动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综合考核。2 .经信、商务、农业、文化、旅游等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本行业领域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3 .安监、经信、人力社保、工商、质监、国资、银监等部门要按照国家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安监总管四(2013)8号)和市安监局、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资委、重庆银监局等七家部
10、门联合印发的重庆市推进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渝安监发201391号)文件要求,相互协调,积极配合,根据企业标准化达标情况,在工伤保险费率、银行信贷、政府采购、项目建设、执法检查、评先评优等方面细化激励约束机制,给予政策支持,充分调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积极性,支持企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4 .安监部门配合、验收、支持行业部门做好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烟草等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各级安监部门应在审核评定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安监部门公众信息网公布企业达标信息,10个工作日内书面抄告本级政府财政、经信、人力社保、工商
11、、税务、国资、质监、工商联和对口银监、证监、保监等单位。其他行业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促进新一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顺利实施。同时,工商联、商会、个私协会要充分发挥作用,运用多种方式开展非公有制企业、个体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引导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三)创评管分离原则。鼓励企业自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实行创评管分离原则。企业在按照行业标准化考评标准进行创建的过程中,重点强化三项工作:一是针对企业工艺特点、生产经营环境、季节气候变化以及危险源、危险因素、危险作业进行风险分析、危险辨识。二是将行业安全生产标准的企业化、专业化、岗位化,把标准
12、化有效运行于企业,规范企业安全管理。三是开展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包括管理人员、车间班组在内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参与咨询服务的机构和安全专家必须严格按照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对企业开展一对一”服务,帮助企业做好风险分析、危险辨识、标准企业化、全员培训等工作。现场评审时,必须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化考评标准进行现场打分,第一类企业重点对全员培训、风险研判、危险辨识、隐患排查以及标准的企业化、专业化、岗位化等方面进行抽查;第二类企业重点对标准的专业化、岗位化进行抽查;第三类企业重点对标准的岗位化进行抽查。六、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切实加强领导,明
13、确责任,创新方法,有计划、有重点,积极稳妥推进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专项行动。各级政府要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各企业要落实法人代表负责制,实施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全员参与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二)广泛宣传,典型示范。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媒介、会议、培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法律法规、制度规范、标准要求,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抓好示范企业、示范单位、示范地区创建达标工作;并及时总结、推广,推动区域、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整体提升。(三)加强管理,动态
14、监管。各级执法部门要按照企业标准化建设情况建立分类监管工作机制,结合日常监管执法、安全检查、联合检查、安全生产许可等工作,对企业实行分类监管,一、二级创建企业减少检查频次,三级创建、专业创建、岗位创建企业实行随机抽查,将第一、第二类企业中未创建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要实施动态监管,对管理滑坡不再符合达标条件的企业,要及时降低或撤销达标等级;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要依法提请地方政府关闭取缔。(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市政府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督查考核中,将对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新一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一并进行督查、考评、通报、点评,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
15、彰;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展缓慢的地区、行业和单位,采取督办、约谈等手段予以督促告诫。请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于2017年5月25日前将标准化达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工作方案及激励奖惩考核办法报送市政府安委办。2017年6月30日前摸清辖区工贸企业标准化建设底数,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将辖区应达标工贸企业情况统计表(附件1)报送市政府安委办。从2017年起,每年6月25日和12月25日将标准化达标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总结和标准化建设达标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市政府安委办。联系人:仇锐来於凤联系电话:634126566321805667507316(传真)邮箱:cqaj4c附件:L应达标
16、工贸企业情况统计表2.标准化达标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应达标工贸企业情况统计表(201年度)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序号行业领域类别企业类型企业总数应达标数备注1冶金第一类企业第二类企业第三类企业2有色第一类企业第二类企业第三类企业3机械第一类企业第二类企业第三类企业4建材第一类企业第二类企业第三类企业5轻工第一类企业第二类企业第三类企业6纺织第一类企业第二类企业第三类企业7烟草第一类企业第二类企业第三类企业8商贸第一类企业第二类企业第三类企业合计工贸第一类企业第二类企业第三类企业审核人:填报人:联系电话:标准化达标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行业领域类别应创建数达标情况(家)关闭取缔政府购买服务一级二级三级专业达标岗位达标总数(家)(万元)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合计其他相关工作培训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培植典型示范企业(家)开展现场观摩学习交流活动场次人数排查(项)整改(项)整改率(%)整改资金(万元)场次参加人次备注审核人: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时间:年月曰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4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