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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远市关于引育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助力产业转移升级的激励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实施“百千万工程”和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关工作部署,落实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持计划(“启航计划”)行动方案(粤委人才(2023)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助力清远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清委人才发2024)1号)精神,加快引育一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服务“制造业当家“,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激励措施。一、支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集聚创新主体发展激励对象为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高级经营管理团队成员。二、申报条件申报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我市新认定
2、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企业上年度产值须达到5亿元以上;企业高级经营管理团队成员已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三、激励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团队成员给予一次性激励补助100万元,激励补助由企业自主分配给高级经营管理团队成O四、申报流程(一)组织申报。申报工作由市、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原则上每年申报1次,具体时间以申报通知为准。申报对象需提交如下资料(一式三份):清远市引育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激励补助申报表(附表1);申报企业的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激励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参与分配激励补助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参
3、与分配激励补助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佐证材料(复印件);参与分配激励补助人员与所依托的申报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申报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获得新认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其他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需盖章。)(二)县级初审。申报企业所在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出具初审意见,连同企业的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定。(三)市级审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四)公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
4、不少于5个工作日。(五)激励兑现。公示无误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相关程序向市委人才办报请落实激励补助,后续向申报单位(企业)拨付资金(不含税)。五、附则本措施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具体申报通知另行制定发布,所涉及的激励补助以及我市既往的其它同类的激励补助,按同一项目“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兑现。有关措施如与上级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相关措施所需资金纳入市人才专项发展资金保障。本措施由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适时进行优化调整。附表1清远市引育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激励补助申报表申请单位(盖章):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主营业务法人代
5、表企业经济性质口国有口民营口集体口外商投资口其他上年度产值(万元)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企业传真联系人邮箱支持项目口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口新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新认定的文件名称及文号认定通过时间支持激励补助金额(万元)企业开户银行户名银行信息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申报单位意见本企业填报的内容和所提交的佐证材料,均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我单位承诺将激励补助金按规定分配给以上参与分配人员。如违反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申请单位盖章)日期: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园区主管部门意见(单位盖章)日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意见(单位盖章)日期:注:申请表及佐证材料一起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双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