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遴选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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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遴选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扎实推进全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加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和推广力度,聚焦县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打造先进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平台,遴选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东营市及各县区(功能区)农业农村部门遴选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第二章遴选要求第三条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在全市范围内紧紧围绕粮油、畜禽、水产等农业主导产业或地方优势特色产业,重点向主要粮油作物生产重点片区、集中展示片区倾斜,遴选有一定面积规模、有引领性综合配套技术、有较强科技支撑团队、有可持续运行发展机制的基

2、地,建设农业科技新成果转化示范的先行区域,打造农业优质品种和绿色高效技术的展示窗口,构建农技指导服务和农民教育培训的高效平台,充分发挥基地对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第四条以加快农业农村科技进步为根本出发点,把能否推动先进适用技术快速推广应用、有效支撑区域农业农村现代化作为检验基地成效的根本标准,以基地开展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新模式、新材料集中应用展示,以及交流观摩、技术培训等活动实际效果作为遴选的重要依据。第五条依托现有各级各类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科技示范场、品种示范展示基地、区域试验站、农业科普教育基地等,通过高标准遴选、持续整合资源共建,加大投入完善功能等,建立长期稳定

3、、规范高效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引领示范、辐射带动等功效。第六条强化机制创新,发挥基地建设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推动农业科研院校、农技推广机构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人才、成果、服务等资源优势向基地集聚,建立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推广有机融合的机制,使基地成为科研、推广、经营和社会化服务主体紧密衔接、协同推广的支撑平台。第三章遴选条件第七条基地具备系统示范展示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等功能,体现与新时期农业农村发展相适应的重大引领技术集成熟化与示范展示内涵,突出对区域农业结构调整、绿色发展、农民致富的引领带动作用。第八条基地规划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和农业发展规划要求,并与有

4、关规划相衔接。基地建设与当地产业优势、发展潜力和资源优势相匹配。基地建设主体清晰,可以是农业推广、科研、教学单位,也可是技术力量强、发展潜力大、对农民增收带动大,愿意长期稳定提供科技服务的科技型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第九条种植业基地面积原则上100亩以上,设施农业和生态循环等基地面积不低于50亩,规模化养殖场存栏达到500头以上,家禽类存栏2万羽以上,水产类水面面积50亩以上。第十条基地交通便利,区域代表性强,土地集中连片,沟、渠、路、涵、闸等基础设施较好,灌排方便,具备进行培训、试验、展示的相关条件。根据产业特点,适当配备耕整播栽机械、设施栏舍、绿色生产装备和智能生产等设施设备。基地

5、建设单位自申报之日起应具有不少于5年的基地土地经营权。第十一条围绕基地运行形成稳定的产学研高效协同的科技支撑团队,将产业发展迫切、农民生产急需的新技术、新模式在基地进行集成熟化和示范推广。1个(含)以上农业科研教学单位或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团队与基地紧密对接,年依托基地实施农业科技项目不少于1个,依托基地持续性开展农业科技示范展示活动。第十二条基地建立适应发展要求、规范高效的管理运营机制,制定科学规范的年度试验示范、推广应用、教育培训等工作计划或技术方案,建立以支撑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为主要评价指标的绩效管理和考评考核机制。第十三条近2年组织开展优良品种、高产技术、高效模式、新型产品、设

6、施装备等的展示示范。原则上,以粮油技术为主的基地每年平均示范展示作物新品种2个以上、新技术(模式)1项以上、新产品(设施装备)1项以上;以其它技术为主的基地每年平均示范推广新品种2个以上、新技术(模式)2项以上、新产品(设施装备)2项以上。每年组织承接现场观摩推介、技术培训交流活动3次以上,观摩培训人数达300人次以上,指导带动2个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科学高效发展。第十四条认证为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生产主体的,所生产农产品认证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在满足其他条件的情况下,优先获得遴选资格。第四章遴选程序第十五条组织符合条件的基地建设单位根据自愿原则提交申报材料(

7、包括申报书和证明材料),申报材料由基地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第十六条县级(功能区)农业农村部门采取形式审查、专家评议、组织答辩、现场考察等方式对申报基地进行初筛,在拟推荐基地的申报材料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以推荐函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第十七条市农业农村局将根据各县区(功能区)推荐情况,通过现场核查、综合评定等方式,提出拟认定基地名单,经公示后发布。第五章组织领导第十八条基地遴选推荐工作是新时期加快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推广的重要举措,需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广泛组织各方积极参与。第十九条推动各级农业科技项目、资金、政策、成果、人才等向基地倾斜。鼓励基地参照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准申报、建设国家、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第二十条充分发挥评估的导向作用,建立与基地发展目标相一致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加大动态调整力度,推动基地发挥应有功能,取得切实成效。第二十一条广泛宣传基地示范展示成效,推介基地运行管理典型经验。依托基地举办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推介观摩活动,营造领导重视、群众关注、各界支持、上下联动、齐抓共建的良好氛围。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东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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