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呼兰区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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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哈尔滨市呼兰区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科学、有效、快速地应对处置呼兰地区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迅速、有序恢复电力供应,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哈尔滨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2、1.3 适用范围(1)本预案适用于呼兰区应对和处置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备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导致的呼兰地区电网大面积停电,对呼兰区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或可能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各类突发事件。(2)本预案用于规范在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下,全区各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指挥机构组成与职责2.1.1 指挥机构区政府成立呼兰区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区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呼兰大项

3、目办(以下简称大项目办),具体负责电网抢修、恢复供电的日常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副总指挥:电业局局长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呼兰大项目办主任办公室主任: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呼兰大项目办主任(兼)成员单位:区安监局、区气象局、区经济发展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管和行政综合执法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广播电视台、呼兰电业局、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呼兰大项目办、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高新分中心。2.1.2 总指挥职责:领导和指挥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2.1.3 副总指挥职责:在总指挥的领导下,协调成员单位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力争将停电造成的

4、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领导和指挥具体的电网抢修、恢复供电日常应急处置等工作。2.1.4 成员单位职责:发生突发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和协调下,协同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力争将停电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区公安分局做好停电后人员的抢险救援、道路交通的疏导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维护等工作。区安监局做好停电后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区经济发展局做好停电后相关的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停电后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停电造成的城市公共交通严重瘫痪,人员大量滞留等恢复和疏导工作。为抢修车辆与人员安排绿色通道。做好停电后供暖的应急处置工作。区教育局

5、做好停电后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人员疏散工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做好停电后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医疗救助及医疗单位内人员的疏散工作。区广播电视台停电后尽快恢复备用电源或备用发电机供电,保证电台、电视台的正常业务。区城管和行政综合执法局做好停电后供水和排水的应急处置工作。2.1.5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作为应急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综合协调应对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2.2 现场指挥部组成与职责2.2.1 现场指挥部: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成立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负责全区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电网抢修、恢复供电等应急处置工作,指挥场所设在国网哈尔滨供电

6、公司呼兰大项目办应急指挥中心。现场指挥部总指挥:大项目办主任现场指挥部副总指挥:大项目办副主任成员:大项目办相关部门2.2.2 现场指挥部职责:负责全区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电网抢修、恢复供电等应急处置工作。2.3 专家组组成及职责2.3.1 专家组:供电公司组建涵盖各专业的应急专家队伍。2.3.2 专家组职责:在应急工作中充分发挥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确保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的科学合理、快速有效,促进应急能力全面提升。3事件分级根据电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口级)、较大(In级)、一般(IV级)四个级别。3.1 特别重大

7、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下列情况为呼兰区特别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工级电网事件):造成呼兰区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者,或者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者。3.2 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下列情况为呼兰区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口级电网事件):造成呼兰区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者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者;3.3 较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为呼兰区较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In级电网事件):(1)造成呼兰区电网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者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者;(2)造成呼兰区150兆瓦以上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或者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者。3.4

8、 一般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3.4.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为呼兰区一般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IV级电网事件):(1)呼兰区电网减供负荷10%以上20%以下,或者15%以上3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者;(2)造成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者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者;(3)造成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下的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或者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者。4预防与预警4.1 风险监测与报告4.1.1 风险监测供电公司负责电网运行风险、自然灾害引发电网安全运行的风险监测工作;负责设备运行风险、自然灾害引发设备事故的风险监测。(1)自然灾害风险监测:自然灾害可能影响电网

9、、设备运行,并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供电公司根据气象、水情、地震、国土、森林等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信息,经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及时发布对气象、洪涝、地震、地质等灾害的预警。(2)设备运行风险:外部运行环境变化、设备异常运行、设备故障均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供电公司应通过日常的设备运行维护、巡视检查、隐患排查和在线监测等手段监测风险,通过常态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设备隐患。(3)电网运行风险:特殊的运行方式、运行人员误操作等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供电公司应加强运行方式的安排,常态化开展电网运行风险评估,加强电网检修等特殊运行方式的风险监测。通过常态电网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治理电网隐患

10、,通过电网安全稳定实时预警与协调防御系统监测电网安全稳定运行。(4)外力破坏风险:外部环境复杂,外力破坏风险不断增加。供电公司应加强外部隐患管理,通过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加强电网设备的外力破坏风险监测。(5)供需平衡破坏风险:电网供需平衡被破坏可能直接导致大面积停电事件。供电公司应加强调度计划管理、电网负荷平衡的调度计划管理、对发电厂电煤燃料等供应以及水电厂水情的监测,及时掌握电能生产供应情况。4.1.2 报告程序供电公司发现、获得各类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的风险信息后,立即向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4.2 预警级别及发布4.2.1 预警分级根据可能导致的电网大面积停电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将电网大面积

11、停电预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一级为最高级别。4.2.2 预警分级标准4.2.2.1 一级预警根据电网大面积停电风险监测综合分析,可能发生特别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者。4.2.2.2 二级预警根据电网大面积停电风险监测综合分析,可能发生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者。4.2.23三级预警根据电网大面积停电风险监测综合分析,可能发生较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者。4.2.2.4四级预警根据电网大面积停电风险监测综合分析,可能发生一般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者。4.2.3预警信息发布一级预警信息由省政府批准发布。二级预警信息由省政府批准发布。三级预警信息由市政府批准发布。四级

12、预警信息由区县(市)政府批准发布。预警服务平台建在市气象台,作为全市统一发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支持系统。4.3预警预防行动区政府各部门(单位)接到气象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上岗到位,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地区、本部门(单位)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如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立即进行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将损失降至最低。5应急响应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分为I级、11级、In级、IV级共四个级别。5.1.1 启动条件发生特别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5.1.2 响应措施5.1.

13、2.1 事件报告发生特别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指挥部应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向区政府报告,区政府向市政府报告,并请求支援。5.1.2.2 事件通告(1)发生特别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后,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向有关部门(单位)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通报,使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客观认识和了解。在特别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通报信息。(2)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宣传工作,各级政府要积极组织力量,发动群众,坚决打击造谣惑众、散布谣言、哄抬物价、偷盗抢劫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减少公众恐慌情绪,

14、维护社会稳定。5.2II级响应521启动条件发生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5.2.2响应措施5.2.2.1 事件报告发生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指挥部宣布启动II级应急响应,同时向区政府报告情况,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进行应急处置工作。5.2.2.2 事件通告(1)发生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后,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向有关部门(单位)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通报,使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客观认识和了解。在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通报信息。(2)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宣传工作,各级政府要积极组织力量,发动群众,坚决打击

15、造谣惑众、散布谣言、哄抬物价、偷盗抢劫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减少公众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5.311I级响应5.3.1 启动条件发生较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5.3.2 响应措施区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启动相应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区政府有关单位派出工作组给予指导。5.4IV级响应5.4.1 启动条件发生一般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5.4.2 响应措施供电公司应急指挥机构启动相应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区政府有关单位派出工作组给予指导。6应急处置6.1 信息报告6.1.1 信息报告程序(1)发生电网In级、IV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区县(市)级政府及有关单位要在事件发生后3小时内向市

16、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信息。(2)发生电网I级、11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区县(市)级政府及有关单位要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信息。6.1.2 信息报告内容事件信息来源、时间、地点、基本经过、影响范围、已造成后果、初步原因和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拟采取措施以及信息报告人员的联系方式等。6.2 先期处置事件发生单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电网设备设施抢修和设备恢复,尽量缩小和减轻事件影响。全面收集事件信息,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如超出本单位应急处置能力范围,向上级部门提出支援请求。6.3 电网与供电恢复电力调度机构和有关电力企业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在电网恢复过程中,

17、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协调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留有必要裕度。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点地区、重要区域、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在电网恢复过程中,各发电厂严格按照电力调度命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出力。在供电恢复过程中,各电力用户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恢复用电。遵循属地为主原则,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以电力企业为主、有关部门(单位)参与的应急救援指挥协调机制。在区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受影响或受波及地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类电力用户要按职责分工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1)公安、武警等部门在停电地区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

18、共安全的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社会巡逻防范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2)消防部门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应急准备工作,及时扑灭大面积停电期间发生的各类火灾。(3)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力量,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缓解交通堵塞,避免出现交通混乱,保障各项应急工作正常进行。(4)物资供应部门要迅速组织有关应急物资的加工、生产、运输和销售,保证居民停电期间基本生活资料的供给。(5)停电地区各类电力用户要及时启动相应预案,有效防止各种次生灾害的发生,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交通运输、商场、影剧院等人员高聚集场所的电力用户,停电后应迅速启动应急照明,有秩序地组织人员集中或疏

19、散。(6)电力企业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抢险救灾,修复被损电力设施,恢复电力供应。6.5 信息发布供电公司应及时与区委宣传部联系并汇报相关情况,与主流新闻媒体联系沟通,做好新闻发布相关准备工作,由区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审批,向社会统一发布。6.6 应急处置终止或解除电网大面积停电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由应急响应启动机构宣布终止或解除应急响应,转入后期处置。7后期处置7.1善后处置(1)坚持“考虑全局、突出重点的原则,对善后处理、恢复重建工作进行规划和部署,制定抢修恢复方案。(2)认真开展设备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避免次生事件的发生,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3)

20、整理受损电网设施、设备资料,做好相关设备记录和图纸的更新,加快抢修恢复速度,提高抢修恢复质量,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4)做好对停电重要用户的回访。(5)妥善处理好向媒体后续信息的披露工作。7.2 保险理赔及时核实、统计设备设施损失情况,按保险公司相关保险条款进行索赔。73事件调查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按照国务院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国家能源局有关规定,由东北能源监管局负责事故调查。相关电力企业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工作日志、工作票、操作票等相关材料,及时保存故障录波图、电力调度数据、发电机组运行数据和输变电设备运行数据等相关资料,并在事故调查组成立后将相关材料、资料移

21、交调查组。事件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件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件损失、事故责任等,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7.4 总结评估7.4.1 开展评估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结束后,相关电力企业应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专家对整个应急处置过程进行调查评估,找出不足并明确改进方向,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将调查评估情况报告区政府相关部门。7.4.2 评估内容分别从应急预警、应急响应启动、应急处置、指挥协调、电网抢修恢复、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资源调配、供电服务、信息汇集与报告、信息披露及舆情检测引导、后勤保障、与政府和社会应急联动、后续处置等环节是

22、否及时、有效、得当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8应急保障8.1 队伍保障各级政府要积极开展社会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能力。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平战结合、反应快速、协调联动的原则,建立健全应急队伍体系。规范应急队伍管理,加强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做到专业齐全、人员精干、装备精良、反应快速,建立企业内、外部协调联动机制,持续提高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能力。8.2 应急物资保障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建立健全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确保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投入必要的资金,配备应急处置所

23、需的抢修工器具、通信、交通等各类装备和电力抢险物资。8.3 应急电源保障供电公司加强应急电源系统建设,根据自身情况配备各种类型、各种容量应急电源车、应急发电机等;并加强应急电源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应急电源可以立即投入使用。区政府有关部门督促高危企业、停电造成较大影响的重要用户、商场、影剧院、电气化交通等高密人口聚集场所,按照国家及国家有关部门要求,配置符合标准的应急电源,做好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在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中及时发挥作用,减少停电的次生影响。8.4 通信与信息保障供电公司持续完善电力专用和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公用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充分利用卫

24、星电话,确保应急处置过程中通信畅通。建立有效的通讯联络机制,完善政府相关应急机构、社会救援组织、重要用户群体等的联络方式,保证信息流转的上下内外互通。8.5 技术保障(1)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水平。加强电网建设和改造,优化电网结构,提高电网安全运行水平。开展电网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统筹考虑电网恢复方案和恢复策略。(2)加强电力应急理论和技术研究,提高电网大面积停电监测与预防能力,进一步提高电网企业的应急管理水平。8.6 其他保障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做好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社会治安、医疗卫生、通信保障等工作。9预案管理9.1 预案培训各级政府、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开展包括负责人、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的上岗前培训、常规性培训,并通过与专业人员的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业务知识水平。9.2 预案演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并对演练频次、范围、内容、组织进行评估。本预案应每3年至少举行1次演练。9.3 预案更新根据应急工作相关法律及管理体制的变化,对本预案进行补充、修订。9.4 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0附则本预案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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