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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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保监方案(2017)6号签发人:沈雪建关于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的报告水利部:2017年34月,我中心对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现将技术评审意见报部。附件: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2017年4月17日附件: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甘肃省白银市、兰州市境内。项目为双线客运专线,电力牵引,设计速度25()公里/小时。正线起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向南经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靖远县、白银区,兰州市

2、皋兰县、永登县,兰州新区,最终接入既有中川机场线树屏线路所,全长219.67公里。项目建设内容还包括新建白银南站动车走行线1.95公里、兰州新区联络线8.82公里、福利区至兰州西站增建三四线(含兰州西站引入工程)22.20公里。全线共设置车站10座(新建5座、预留1座、既有/在建站4座),动车存车场1处(预留高铁物流基地),线路所2处,牵引变电所4座,分区所5座。全线设隧道52.47公里/29座,桥梁95.10公里/123座,涵洞374道。项目施工需设铺轨基地1处,制存梁场9处,混凝土拌合站22处,填料拌合站6处,道祚存放场4处,长轨条存放场1处,钢梁拼装场1处,双块式无殖轨道预制场1处,材料

3、场5处,施工便道220.0()公里,施工便线5.81公里。项目施工需改移道路共52.34公里,改移沟渠共1.73公里。项目总占地1705.86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007.04公顷,临时占地698.82公顷;土石方挖填总量6370.37万立方米,其中挖方4494.34万立方米,填方1876.03万立方米,需借方496.45万立方米(取自17处取土场),产生弃方3114.76万立方米(弃于100处弃土、渣场)。项目估算总投资293.45亿元;计划于2017年5月开始施工准备,2022年5月完工,总工期60个月。项目区地貌类型属中低山丘陵区;气候类型属中温带干旱和半干旱气候,年降水量176.5319

4、.6毫米,年蒸发量1457.71974.2毫米,年均风速0.924米/秒;土壤类型以黄绵土、灰钙土为主;植被类型主要为温带荒漠植被,沿线林草覆盖率为10%15%;土壤侵蚀以中度水力侵蚀为主,兼具轻度风力侵蚀;项目沿线涉及甘青宁黄土丘陵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和甘肃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2017年3月2931日,我中心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在甘肃省兰州市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评审。参加评审工作的有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黄委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甘肃省水利厅、中卫市水务局、白银市水务局、兰州市水务局的代表以及6名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建设单位银兰客专甘宁铁路公司筹备

5、处和宁夏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主体工程设计单位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的代表到会。与会代表和专家查看了项目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进展情况、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关于工程设计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评议,建议通过技术评审。经我中心主任专题会议研究,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基本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现提出技术评审意见如下:一、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选址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本项目涉及国家级

6、和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提出的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的措施。(二)基本同意对项目占地、土石方平衡、施工工艺与方法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三)基本同意弃土(渣)场设置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结论,弃土(渣)场选址符合水土保持法及水土保持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位置明确,堆置方案可行。后续设计中要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根据渣场地形、堆渣方式、堆渣容量和水文地质条件等,进一步深化弃渣场防护措施设计,确保安全,不造成新的危害。(四)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分析与评价。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基本同意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7

7、05.86公顷。三、水土流失预测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经预测,本项目建设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36.96万吨。路基工程区和弃土(渣)场区是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区域。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目标为:扰动土地整治率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0%,土壤流失控制比0.8,拦渣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2%,林草覆盖率15%。五、防治分区及防治措施体系和总体布局(一)同意将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路基工程区、站场工程区、桥梁工程区、隧道工程区、取土场区、弃土(渣)场区、施工便道(线)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共8个区。(二)基本同

8、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六、分区防治措施布设基本同意分区防治措施布设及各项防治措施的等级与标准。(一)路基工程区基本同意施工期的表土剥离及保护利用措施,主体工程设计提出的路基边坡防护、截排水以及绿化措施。(二)站场工程区基本同意施工期的表土剥离及保护利用措施,主体工程设计提出的边坡防护、截排水以及绿化措施。(三)桥梁工程区基本同意采取表土剥离及保护利用措施、场地临时防护、迹地恢复以及主体工程设计提出的排水及顺接措施。(四)隧道工程区基本同意采取表土剥离及保护利用措施、施工场地平整及恢复措施以及主体工程设计提出的边坡防护及截排水措施。(五)取土场区基本同意采取截排水、边坡防护措施以及场

9、地平整、洒水结皮、迹地恢复等措施。后续设计中应根据取土场地质条件和土质情况,合理确定稳定边坡和开采方案。(六)弃土(渣)场区基本同意采取拦挡、截排水、边坡防护、场地平整、洒水结皮以及迹地恢复措施。后续设计中应根据弃渣场地质条件和堆渣情况,进一步论证渣体及水土保持措施的安全稳定性。(七)施工便道(线)区基本同意施工期的表土剥离及保护利用措施,以及路基排水和迹地恢复措施。(八)施工生产生活区基本同意施工期的表土剥离及保护利用措施,以及场地防护和迹地恢复措施。七、施工组织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和进度安排。八、水土保持监测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本项目主要采用地面监测、调查监测与遥感监测相结合的方法。监测重点区域为路基工程区和弃土(渣)场区。九、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方法和成果。基本同意水土保持补偿费3215.26万元,其中宁夏回族自治区196.46万元,甘肃省3018.80万元。十、水土保持效益分析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建设区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恢复。本技术审查意见仅限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范畴。因之发生的相关赔偿、补偿,由生产建设项目法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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