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赣州至深圳客运专线(江西段)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技术评审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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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沙棘方案(2021)16号签发人:赵东晓关于新建赣州至深圳客运专线(江西段)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的报告水利部:新建赣州至深圳客运专线位于江西省、广东省境内,正线长436.40公里,其中江西段正线长134.52公里。2016年11月,水利部以水保函(2016)424号文对新建赣州至深圳客运专线水土保持方案予以批复。在后续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由于线路方案调整、征地困难等原因,江西段39处弃土(渣)场涉及变更,均已取得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设单位组织编报了新建赣州至深圳客运专线(江西段)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2021年7月,我中心对报告书进行

2、了技术评审,基本同意该报告书,现将技术评审意见报部。水利部沙棘开发管理中心(水利部水土保持植物开发管理中心)2021年7月26日新建赣州至深圳客运专线(江西段)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新建赣州至深圳客运专线位于江西省、广东省境内,正线长436.40公里,其中江西段线路起于昌赣客专赣州西站(既有),途经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蓉江新区、南康区、赣县区、信丰县、全南县、龙南市、定南县,止于赣粤省界,正线长134.52公里。2016年11月,水利部以水保函2016)424号文对新建赣州至深圳客运专线水土保持方案予以批复。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中江西段共设置弃土(渣)场104处,弃

3、土(渣)总量1627.21万立方米。在后续设计及施工过程中,项目实际产生余方1483.73万立方米,其中512.17万立方米地方综合利用,315.65万立方米本项目碎石加工等利用,655.91万立方米运至弃土(渣)场。由于线路方案调整、征地困难等原因,江西段实际设置弃土(渣)场49处,其中10处与原批复水土保持方案位置一致且弃土(渣)量增加未超过20%,2处与原批复水土保持方案位置一致但弃土(渣)量增加超过20%,37处为新设弃土(渣)场。项目已于2017年10月开工,计划于2021年12月完工。2021年7月14日,我中心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在江西省赣州市对该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参加评审工作

4、的有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江西省水利厅,赣州市水土保持中心,赣州蓉江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南康区水土保持中心、赣县区水土保持中心、信丰县水利局、全南县水土保持中心、龙南市水土保持中心、定南县水土保持中心,建设单位昌九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设计和方案编制单位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弃渣场稳定性评估单位武汉长意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以及4名评审专家组成的专家组。代表和专家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和弃土(渣)场变更情况、主体设计单位关于项目设计概况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质询交流与专家评审,专家组建议通过技术评审。经我中心主任专题办公会研究,该报告书基本

5、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基本同意该报告书,现提出技术评审意见如下:一、基本同意涉及变更的弃土(渣)场选址和弃土(渣)场设置方案。变更后项目设置弃土(渣)场49处,弃土(渣)量655.91万立方米,占地面积126.17公顷。本次涉及变更弃土(渣)场39处,弃土(渣)量574.99万立方米,占地面积99.95公顷。变更弃土(渣)场选址均已取得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各弃土(渣)场基本按设计堆渣和防护,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对31处弃土(渣)场开展了稳定性评估,结论均为稳定;1处弃土场在实施房屋拆迁措施后选址基本可行。建设单位应按期实施房屋拆迁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二、基本同意

6、报告书确定的各弃土(渣)场等级、水土保持措施体系及措施的等级标准,主要防治措施包括表土剥离及保护利用、拦挡、边坡防护、截排水、消能、沉沙、排水顺接、土地整治、复耕、植被恢复等。下阶段,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本方案落实好各项措施,确保弃土(渣)场安全,不产生新的危害。三、基本同意弃土(渣)场水土保持投资编制依据、方法和成果。基本同意弃土(渣)场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6754.68万元,其中工程措施4174.44万元,植物措施1430.21万元,临时措施1150.03万元。四、建设单位应加强弃土(渣)场运行管理、安全监测,运渣道路水土保持措施落实,并制定防灾预案。本技术评审意见仅限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范畴。因之发生的相关赔偿、补偿,由生产建设项目法人负责。水利部沙棘开发1理中心(水利部水土保持植物开发1理中心)ZEl年7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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