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搬迁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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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无锡市新远机电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搬迁项目项目代码2310-320213-89-05-358470建设单位联系人王*联系方式139*9080建设地点无锡市梁溪区扬高路2号-3号楼地理坐标(120度19分18.391秒,31度31分19.043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451滚动轴承制造C3311金属结构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34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345中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三十、金属制品业33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331中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

2、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团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无锡梁溪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梁行审投备(2023)197号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2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Ga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用地3940.74(租赁)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市政府关于无锡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扬名-扬名管理单元动态更新审批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审批文号:锡政复【2019】90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3、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无锡市梁溪区扬高路2号-3号楼,属于扬名传感信息园。根据市政府关于无锡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扬名-扬名管理单元动态更新(锡政复【2019】90号),项目所在地规划为生产研发用地。企业主要从事滚动轴承、金属结构的生产、销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区域用地规划要求,其选址是可行的。2、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无锡市梁溪区扬高路2号3号楼,属于扬名传感信息园,扬名传感信息园无相关规划环评。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名传感信息园产业环境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梁政办发201871号),本项目为C3451滚动轴承制造、C3311金属结构

4、制造,不属于扬名传感信息园产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限制类、禁止类项目,为允许类。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于C3451滚动轴承制造、C3311金属结构制造,产品为轴、轴承座、铜连接、铜铝接头、钢活塞,与相关产业政策相符性如下:(1)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2)不属于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8年本)中鼓励类、淘汰类和禁止类项目,不属于无锡市制造业转型发展指导目录(2012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3)不属于无锡市内资禁止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版)中的禁止类项目,为允许类;(4)不属于江苏

5、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苏办发201832号-附件3)中限制类、淘汰类和禁止类项目,为允许类;(5)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的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为允许类:(6)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苏国土资发2013323号)中的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为允许类。(7)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苏发改经改发(2022)419号)中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项目。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2、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对照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6、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如下。(1)与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及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本项目距离最近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无锡端湖国家湿地公园5.8km,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蠡湖风景名胜区2.4km,不在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和生态空间管控区范围内。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要求。(2)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分析大气环境: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为环境空气质量功

7、能二类地区,根据2022年度无锡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大气环境数据,建设项目周边大气环境监测因子中除03外,其余因子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要求,属于不达标区。根据无锡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18-2025),无锡市环境空气质量在2025年实现全面达标。地表水环境:根据2022年度无锡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评价区域内江南运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要求。声环境:根据2022年度无锡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结论,2022年,全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昼间和夜间声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梁溪区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三级(一般)水平。

8、本项目建成后,各项污染物均能经过有效处理处置达标后排放,对外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周围环境质量,故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3)与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分析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仅消耗少量水、电,均由市政管线供给,综合能耗较低,对项目所在地资源利用基本无影响,故符合当地资源利用上线。(4)与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与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名传感信息园产业环境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无锡市梁溪区扬高路2号-3号楼,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名传感信息园产业环境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梁政办发201871号),本项目与其对照分析情况如下:表11扬名传感信息园产业环境准入负面清

9、单表类别行业类别相关细则清单相关性分析限制类食品制造业单纯混合和分装类的本项目为C3451滚动轴承制造、C3311金属结构制造,不涉及表面热处理工艺,不属于扬名传感信息园产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限值类、禁止类所列行业类别。纺织业有水洗工艺的纺织服装、服饰业有水洗工艺的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黑色金属铸造,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铸造,压延加工金属制品业金属制品表面热处理加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等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中限制的相关生产活动禁农副食品加工业全部止无食品制造业方便食品制造;乳制品制造;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盐加工: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制造:营养食

10、品、保健食品、冷冻饮品、食用冰制造及其他食品制造(单纯混合和分装类的除外)酒、饮料制造业全部烟草制品业全部纺织服装、服饰业有湿法印花、染色工艺的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全部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人造板制造:含电镀工序的;含化学处理工艺的;使用油性漆的造纸和纸制品业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造纸(含废纸造纸):有化学处理工艺的纸制品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全部医药制造业全部化学纤维制造业全部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工: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或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的或有电镀或油性漆喷漆工艺的塑料制品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水泥制造:水泥粉磨站;平板

11、玻璃制造:玻璃纤维及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陶瓷制品;石棉制品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炼铁、球团、烧结:炼钢;铁合金制造:钛、珞冶炼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含再生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屈合金制造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铅蓄电池生产;太阳能电池片生产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集成电路(含前道酸洗、蚀刻等加工);印刷电路板生产(含前道酸洗、蚀刻等加工)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园区配套的除外环境治理业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辂(园区配套的除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泥)处辂及综合利用(园区配套的除外)公共设施管理业城镇生活垃圾集中处辂;城镇粪便处珞工程研究和试验发展P3、P4生物安全

12、实验室,转基实验室;含医药、化工类等专业中试内容的研发基地社会事业与服务业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狩猎场、赛车场、跑马场、水上运动中心;殡仪馆、陵园、公墓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和仓储业机场: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集装箱专用码头;滚装、客运、工作船、游艇码头;铁路轮渡码头;中心渔港码头;化学品输送管线、油库(不含加油站的油库)、气库(含LNG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项目/不符合梁溪区产业及发展导向的畜牧业,石油加工、炼焦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农业、林

13、业、渔业,海洋工程,核与辐射等太湖流域管埋条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禁止的相关生产活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等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中禁止的相关生产活动排放含氮、磷工业废水的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除外)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排放高盐废水或高浓度有机废水,且难以有效处珞的项目涉及电氧化、化学镀、酸洗、磷化、蚀刻、钝化、电泳等表面处理工艺项目不涉及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工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和有机废气难以有效分类收集与处理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喷涂,不产生有机废气。涉及汞、神、镉、铭、铅重金属的项目不涉及工艺负面清单燃煤、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及直接燃

14、用生物质锅炉的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可能引发环境风险的项目不涉及有持久性有机污染、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排放恶臭气体、有放射性污染及排放属“POPs”清单内有关物质的项目不涉及高环境风险的危险废物收集项目(园区配套项目除外)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禁止的相关工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等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中禁止的相关工艺不涉及本项目无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禁止的相关工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等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中禁止的相关工艺。本项目建设不属于扬名传感信息园产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表中所列限制类

15、、禁止类项目,本项目工艺不涉及工艺负面清单所列工艺。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相符性分析表12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要求相关性分析相符性段#用9岸也IVIlt.,,11务看InilW口布局MI*2OI%2O3O年trB*AM*三M2o止罐设来纳人4itM三W的过长Uit4(目2严格执.禁此在自悠保护区核心区、端神区的*mHU内殁责收簸,”生产SMiH.齐格执h凤NYIttM条例,*止在理*烦和有级同KgdM核。景M的岸线和河段肉侵ftLM,慢Mit密但护尤W的项目。曰*C34S1i动轴长制4LC33llir履储构制培.不Mr码头0目.亦不MF过

16、江靖原项目J川海动Wk道.C33ll金履姑构切班小卜小在上述-常线IM相符相符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在饮用水水源-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投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应当消减排污量。本项目未在上述饮用水水源级或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相

17、符4.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闱海造地或闱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未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涉及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行为。本项目不涉及挖沙、采矿行为,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相符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戈IJ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

18、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未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亦未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相符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依托出租房现有污水接管排放口,不新增排污口,且未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相符7.禁止长江干流、长江口、34个列入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省规定的其它禁渔水域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涉及

19、捕捞。相符8.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本项目选址未在化工园区,且不属于化工项目相符二、区域活动9.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重要湖泊岸线1公里范围内相符10.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本项目满足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要求,不属于禁止类项目相符11.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燃煤发电相符12.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

20、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相符13.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化工相符14.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本项目不在化工企业周边相符15.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尿素、磷钱、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尿素、磷钱、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建设行业相符16.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

21、省产业政策的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不属于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相符17.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不涉及独立焦化项目建设相符产大发展18.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结合上文“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上述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

22、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相符19.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经查,本项目所涉及的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均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不属于高耗能排放项目。相符20.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已按更加严格规定执行相符本项目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中禁止建设的项目。与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锡环委办(2020)40号)相符性分析根据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23、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94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本项目位于无锡市梁溪区扬高路2号-3号楼,属于无锡市重点管控单元,其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3与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类别内容本项目情况是否相符空间布局约束性(1)工业用地内禁止类生产型企业:黑色金属冶炼、冷轧类企业、化工、造纸、印染、电镀、化工仓储、多晶硅原料、荧光粉生产等环境高污染、高风险企业。(2)工业用地内禁止型研发:产生高毒(如肿、汞、氯气)及产生重金属废水、氮、磷及恶臭气体排放的项目。(3)对于达不到进区企业要求的建设项目主要体现为:严重浪费资

24、源能源、能耗物耗高、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及生产落后、低端产品的项目:产生高毒及以水、气污染物为主,特别是产生重金属废水、氮、磷废水及恶臭气体排放的企业入驻。废水中含有难降解的有机物、有毒有害、三致物等物质的项目(如涉及葱酸类、硝基氯苯类、菜系物及茶酚类、卤代燃类以及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米环并带有氯基和氨基的物质等)。对于废水中含酚类、硝基苯类、氯苯类和苯系物等项目。资源利用、能源消耗、环境保护、清洁生产水平等指标达不到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的项目(如进废水处理后水质达不到接管要求的项目)。使用燃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工艺尾气中含有难处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达不到经

25、济规模的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大于等于200米的项目。本项目为C3451滚动轴承制造、C3311金属结构制造,不属于禁止类生产型企业。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无高毒(如神、汞、氯气)及重金属废水、氮、磷及恶臭气体排放。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仅消耗少量水、电,均由市政管线供给,综合能耗较低,对项目所在地资源利用基本无影响。本项目工艺尾气中无难处理的有毒有害物质,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以生产车间边界外延50m的包络线。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环评报告及批复的总量。本项

26、目已严格实施各项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并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因此本项目符合相关规定。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园区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环境安全管理机构,配置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园区危险化学品的登记管理制度。(2)园区不设集中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及设施,在园区基础设施和企业生产项目运营管理中须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3)建议园区工业用地与居住区间的空间防护距离为50米,在空间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建设学校、医院、居住区、科研、行政办公等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建成后,企业将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施,防止突发事故

27、对区域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建立健全各环境要素监控体系。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11类”(较严),具体包括:1、除单台出力大于等于20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本项目不涉及使用燃料为“n类”燃料,因此木项目符合相关规定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锡环委办(2020)40号)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3、太湖流域水环境保护要求相符性分析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221号),本项目属于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1)根

28、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订):第四十三条: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a.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b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C.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d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e.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f.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g围湖造地:h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

29、;1.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除二级保护区规定的禁止行为以外,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还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二)在国家和省规定的养殖范围外从事网围、网箱养殖,利用虾窝、地笼网、机械吸螺、底拖网进行捕捞作业;(三)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四)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水上游乐等开发项目;(五)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可能污染水质的活动。除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依法设置的排污口外,一级保护区内已经设置的排污口应当限期关闭。第四十五条: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

30、排污口;(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本项目为C3451滚动轴承制造、C3311金属结构制造,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城镇污水管网,不直接排入水体,与上述条款相符。(2)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本项目为C3451滚动轴承制造、C3311金属结构制造,不属于上述建设项目,项目无氮、磷生产废水排放,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城镇污水管网,不直接排入水体,

31、与上述条款相符。第二十九条: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万米上溯至5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O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a.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b.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c.扩大水产养殖规模。本项目不在太湖主要入湖河道及其岸线两侧1000米范围内,项目无氮、磷生产废水排放,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城镇污水管网,不直接排入水体,与上述条款相符。第三十条: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100O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

32、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Iooo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a.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b.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c.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d.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e.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f.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已经设置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设施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本项目不在太湖主要入湖河道及其岸线两侧1000米范围内,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城镇污水管网,不直接排入水体,与上述条款相符。3)根据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2021年修订):第二十四条: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应当实行集中处理。

33、按照规定需要对产生的污水进行预处理的,排污单位应当进行预处理,达到规定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管网。工程泥浆水、井点降水、工地清洗水应当按照规定处理,禁止直接排入水体、排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城镇污水管网,与上述条款相符。4、与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相符性分析根据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水基清洗剂VOCs含量限值要求限值要求为S50gLo本项目使用的清洗剂为水基清洗剂,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碱性清洗剂的MSDS及其VOCs检测报告,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与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限值(GB/T3

34、85O8-2O2O)相符。5、与关于在环境审批阶段开展、源头管控行动”的工作意见(锡环办2021142号)相符性分析表14与锡环办2021142号相符性分析一览表类别内容相符性分析相符性析生产工艺、装备、原料、四替代用国际国内先进工艺、装备、低挥发水性溶剂等环境友好型原材料、先进高效的污染治理设施替代传统工艺、普通装备、高挥发性原料、落后的污染治理设施,从场址选取、厂区布局、厂房设计、设备选型等方面充分考虑环境保护的需求,从源头控制无组织排放、初期雨水收集、环境风险防范等问题。本项目位于无锡市梁溪区扬高路2号3号楼,采用先进设备,并配有相应的污染治理设施。打磨房产生的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

35、经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相符生产工艺选用的各种涂料、厂房建筑用涂料、工业设备防护涂料等,除有特殊要求外,必须选用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b38597-2O2O)标准的产品。对“两高”项目(当前按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界定)要严格环境准入,满足总量控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规划环评及行业建设环境准入条件。本项目不使用涂料。本项目为C3451滚动轴承制造、C331I金属结构制造,不属于“两高”项目。相符生产过程中水回用、物料回收强化项目的节水设计,提高项目中水回用率,新建、改建项目的中水回用水平必须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本项目无

36、生产废水排放。相符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非战略性新兴产业,不得新增含磷、氮的生产废水。用水量较大的印染、电子等行业必须大幅提高中水回用率。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相符冷却水强排水、反渗透(RO)尾水等“清净下水”必须按照生产废水接管,不得接入雨水口排放。本项目无冷却强排水、反渗透(Ro)尾水排放。相符强化生产过程中的物料回收利用,鼓励有条件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如印刷、包装类企业)通过冷凝、吸附、吸收等技术实现物料回用本项目各物料回收困难且效益较低,因此不对其进行回收利用。相符强化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配套的回收利用设施必须达到主生产装置同样

37、的设计水平和环保要求,提升回收效率,需外送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在本市应具有稳定可靠的承接单位本项目产生的般固废均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可实现固废“零”排放。相符污施高、高率治设提标准提皴项目审批阶段必须征求水、气、固体等要素部门意见,审核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已达到目前上级要求的最先进水平,未达最严标准、最新要求的一律不得审批。要按照所属行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选择采用可行性技术,提高治污设施的标准和要求,对于未采用污染防治可行技术的项目不予受理;鼓励采用具备应用案例或真实数据等条件的新型污染防治技术。本项目为C3451滚动轴承制造、C3311金属

38、结构制造,目前尚未制定此行业排污许可技术规范。打磨房产生的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属于可行性技术。相符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必须严格落实国家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要求,对挥发性有机物要有效收集、提高效率,鼓励采用吸附、吸收、生物净化、催化燃烧、蓄热燃烧等多种治理技术联合应用的工艺路线,确保稔定达标并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对于无组织排放点多、难以有效收集的情况,要整体建设负压车间,对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废气进行全收集和治理。对涉水、涉气重点项目,必须要求安装用电工况和自幼在线监控设备设施并联网。新建天然气锅炉必须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工

39、业炉窑达到深度治理要求。本项目不产生挥发性有机物,不属于涉水、涉气重点项目,不使用锅炉、工业炉窑。相符综上,本项目与关于在环境审批阶段开展“源头管控行动”的工作意见(锡环办2021142号)相符。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项目由来无锡市新远机电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原址位于无锡市梁溪区扬名高新技术产业园飞宏路58号-3,租用江苏五星实业集团公司闲置厂房进行办公生产。一期项目无锡市新远机电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年产铜排7500件、轴8000根、轴承座600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5年10月29日通过无锡市南长区环保局审批,二期项目无锡市.新远机电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

40、告表于2018年1月8FI通过了无锡市梁溪区行政审批局审批,全厂形成年产铜排1万件、轴8000根、轴承座600只、底脚板1万件的生产能力。现因租赁房屋到期,企业拟投资I(M)O万元搬迁至无锡市梁溪区扬高路2号-3号楼,租用江苏新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闲置厂房3940.74平方米建设本项目,并对现有产品结构进行调整,增加清洗工艺。建成后,预计年产铜连接15000件、铜铝接头20000件、轴20000件、轴承座2000件、钢活塞50000件。建设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有关规定,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国家经

41、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项目属于C3451滚动轴承制造、C3311金属结构制造。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类别为“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34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345中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及三十、金属制品业33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331中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吨以下的除外)”类,环评类别为“报告表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项目组人员对项目所在地进行了现场踏勘,调查、收集了有关该项目的资料,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环保法规和标准

42、及有关技术导则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2、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无锡市新远机电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搬迁项目;建设单位:无锡市新远机电精密制造有限公司;项目性质:迁建;投资总额: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建设规模:年产铜连接1500()件、铜铝接头20000件、轴2000()件、轴承座设Oo件、钢活塞50000件;建设地点:无锡市梁溪区扬高路2号3号楼;工作制度:年工作300天,一班制(白班),每班8小时,公司不设食堂、浴室与宿舍,员工就餐外送解决;职工人数:本项目员工共65人。3、工程内容及生产规模本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见表2-Io表2-1产品方案及主体工程(技改项目)工程名称产品名称年设计

43、生产能力(件)年运行时数(ha)搬迁前搬迁后增减量生产车间铜排100000-100002400轴承座6002000+1400轴800020000+12000底脚板100000-10000铜连接015000+15000铜铝接头0200002(XXX)钢活塞050000+500004、公用工程本项目利用现有的公用及辅助设施;给水由梁溪区市政水管网统一供给:供电由梁溪区供电管网统一供给;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接管至芦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公用及辅助工程具体见表22。表2-2公用及辅助工程工程分类建设名称设计能力辐贮运工程原料区约2OOm2存放各种原辅材料成品区约5m2存放成品给水982.26t

44、a市政自来水管网公用工程排水生活污水877.5ta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供电20万度/年市政电网环保工程废水雨、污水收集管网雨、污水收集管网化粪池+接管化粪池2m3接管芦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气脉冲布袋除尘器风量8000m,h,1套打磨房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Ol排放固废一般固废堆场15m2固废分类堆放,无渗漏危废仓库IOm2设置“三防”场所,防渗漏防腐生活垃圾桶若干带盖的收集桶噪声基础减振、消声、墙体隔声隔声量20dB(八)边界达标振动防振垫减振、距离衰减隔声量R5dB(八)边界达标5、主要生产设备企业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3o表2-3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台)备注搬迁前搬迁后增减量1数控车床CK614OHCKD6151/VS-45OV1127+16国产、外购2普通车床CS6250B/C6140CS/6251C46+2国产、外购3仪表车床CJ0630330依托现有4磨床M1332B34+1国产、外购5剪板机Ql1-6.3X1300/Q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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