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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概述11.1 项目由来11.2 建设项目特点21.3 工作过程概述3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4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211.6 报告书主要结论212总则222.1 编制依据222.2 评价目的及工作原则252.3 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选择262.4 评价执行标准272.5 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312.6 评价内容、评价重点和评价时段362.7 环境保护目标372.8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393现有工程回顾性评价403.1 现有项目概述403.2 现有项目工程分析423.3 现有项目污染源及治理措施473.4 现有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533.5 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533.6
2、 现状厂区存在主要环境问题及以新带老措施544建设项目工程分析554.1 项目基本情况554.2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554.3 公用及贮运工程594.4 总平面布置594.5 主要生产设备604.6 主要原辅材料和能源消耗604.7 生产工艺流程604.8 物料平衡、元素平衡和水平衡错误!未定义书签。4.9 污染源分析604.10 污染源汇总错误!未定义书签。4.11 清洁生产分析615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645.1 地理位置与交通645.2 自然环境概况645.3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676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796.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796.2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797环境风险
3、评价1017.1 风险调查1027.2 环境风险潜势初判1027.3 环境风险识别1047.4 风险事故情形分析1057.5 风险管理事故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1077.6 结论与建议1268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278.1 废气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1278.2 废水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1298.3 噪声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1318.4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1328.5 地下水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1378.6 土壤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1408.7 项目环保投资1419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429.1 项目经济效益分析1429.2 项目社会效益分析1429.3 环境影响经济
4、损益分析14210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4310.1 污染物排放管理要求14310.2 营运期环境管理制度14410.3 环境监测计划14710.4 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要求14810.5 排污口规范化设置15010.6 社会公开管理要求151H结论及建议15211.1 建设项目概况结论15211.2 环境质量现状结论15211.3 污染物排放结论15311.4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15411.5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15511.6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5611.7 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15611.8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57附图附图一: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二:项目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及
5、评价范围图附图三:总平面布置图附图四:项目环境现状监测点位图附图五:南昌市望城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附图六:园区污水管网图附图七:项目周边企业分布图附图八:新建区生态红线图附图九:项目周边水功能区划图附图十: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十一:项目所在区域水文地质图附图十二:项目所在区域等水位线图附图十三:望城新区土地利用现状图附图十四:项目分区防渗图附图十五:厂区雨污管网图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承诺书附件3:项目备案文件附件4:项目土地证附件5:一期环评批复附件6:验收意见附件7:污水处理意向协议附件8:产品标准附件9:危废处置合同附件10:排污许可证附件11.1: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
6、报告附件11.2:跟踪评价监测报告(地表水引用)附件11.3:企业日常监测报告附件11.4:补充监测报告附件12:节能备案通知附件13:规划环评批复附件14:总量申请确认书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2: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3:建设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附表5: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1概述1.l项目由来医药原料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16年,经过前期的建设安装和产品研发,于2018年12月开始正式投入生产运行;公司生产的意及仁油(供注射用),是国内首家采用超临界二氧化碳萃取工
7、艺,从意或仁中提取意松仁甘油三酯精制而成的产品。己获得国家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是康莱特注射液和康莱特软胶囊产品的活性物质,在国内和国际中药工业现代化应用中处于领先地位。所用超临界萃取专利技术具有:无污染、无溶剂残留、有效成分纯度更高、质量更稳定、绿色、天然、环保的技术优势。随着医药行业的快速发展,企业得到了壮大,目前企业把握江西医药发展良机,为了促进新建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扩大生产规模,增强企业实力,为社会提供更多优质药品,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同时增加社会就业,促进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为此,拟在现有厂区建筑内投资2500万元对超临界设备进行技术改造,通过新增一套超临界萃取设备和挖掘现有
8、前处理、精炼设备产能,从而提升意及仁油(供注射用)的产能,计划达到新增意及仁油(供注射用)的产能80吨/年。经调查,医药原料有限公司历年的环评审批、竣工环保验收等情况如下:1、医药原料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委托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医药原料有限公司年产loo吨注射用意诙:仁油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8年1月取得原南昌市环境保护局(现南昌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洪环审批(2018)19号),于2018年11月通过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取得医药原料有限公司年产100吨注射用意灰仁油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医药原料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9、,在全国排污许可系统申报了排污许可证,并于2019年8月首次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为2MA35JNFQ1F001V(有效期限:2019-0830至20220829),2022年8月通过延续申请(有效期延续至2027-08-29)0医药原料有限公司取得排污许可证之后,按照其要求开展了自行监测,并定期将监测结果公示于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同时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提交执行报告。本项目拟在“年产100吨注射用意松仁油生产项目”基础上进行改扩建,总投资2500万元,全部位于现有厂区内(现有项目占地面积为66.634亩),不新增用地,主要是对现有生产车间部分工艺和设施进行改造。项目具体改扩建
10、内容如下:1、超临界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新增一套超临界萃取设备和挖掘现有前处理、精炼设备产能增加意及仁油(供注射用)产能80吨:其他工艺不发生变化。2、废气措施:更换冷凝器,新增的冷凝器增加冷凝面积。3、其他辅助设备如环保设备、公辅工程均利用现有,不新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二十四、医药制造业27”中“48中成药生产274”,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阐明项目环境影响情况和环境影响控制措施,并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作
11、出结论。因此,医药原料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委托江西晨航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本次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我公司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该项目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初步的工程分析,并进行实地考察,调研,收集核实有关资料后,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之后在环评工作期间对项目进行污染源分析,并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评价,在资料调研、环保措施论证等工作的基础上分析预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根据建设项目可能引起的环境问题,按照“总量控制、循环经济”等要求,提出控制污染的对策措施,最后,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松仁油供注射用超临界设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次环评工作
12、得到了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南昌市新建生态环境局、江西新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指导与帮助,同时得到了南昌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及建设单位的积极支持和密切配合,保证了环评工作的顺利完成,谨在此一并表示感谢!1.2 建设项目特点改扩建项目位于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望城新区宁远大街1186号1/0栋医药原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为改扩建性质。项目营运期间,主要会产生:工艺废气(主要包括粉尘、有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等)、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固体废物和噪声等。改扩建项目废水经现有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九龙湖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排至瀛上河,最终经六孔闸进入赣江,项目最终受纳水体为赣江,对
13、项目所在地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废气经相配套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各类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固体废物均能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地下水重点防治单元采取防腐防渗等措施后,对土壤与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经分析,全厂环境风险潜势为I,环境风险等级为简单分析,经采用本评价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措施进行控制,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属于可接受水平。改扩建项目所在地属于新建区望城新区,项目用地符合园区规划,且本次改扩建项目的实施有助于行业快速发展,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提高灵活性,也可为当地提供就业岗位和增加税收。1.3 工作过程概述我司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首先研究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14、及规划,确定评价文件类型。其次开展初步的现场调查及资料收集,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确定评价重点,制定工作方案,安排进一步环境现状调查和环境现状监测,在资料收集完成后,进行各专题分析,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并进行技术经济论证,最终形成环评报告。本次评价技术路线见图1.3-1o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1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2进行初步工程分析3开展初步环境现状调查1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2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3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建设项目 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1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笫二
15、阶段1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2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3给出建设项H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图1.31本项目评价工作程序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4.1 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改扩建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修订版)第一类鼓励类项目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开发和生产,天然药物开发和生产”,且改扩建项目于2023年6月在南昌市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办理了备案手续,统一项目代码为:2306-360112-07-02-896531o因此,改扩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规定。1.4.2 选址可行性分析1、选址所在地环境敏感程度分析改扩建项目
16、位于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望城新区宁远大街1186号I/O栋医药原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42,25.67,北纬283815.68)。项目所在区域无名胜古迹、文物和自然保护区,周围无机场、通讯设施、军事设施等,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地质条件良好;不处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环境敏感区,周边环境敏感程度一般。2、用地符合性分析根据企业提供的土地证(详见附件4),同时,建设单位已取得根据南昌市新建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地出具的规划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号:第1号),明确本项目用地现状属于工业用地。故项目建设符合南昌市新建区望城
17、新区土地利用规划要求。3、环境容量项目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符合功能区划要求,地表水水质现状符合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区域声环境现状符合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区域环境容量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4、与周边企业相容性分析据现场调查来看,项目周边主要分布有中南高科南昌新建数字化智造产业园、爱环仕智能酒店设备科技产业园。现有项目已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以综合生产车间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精炼车间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污水处理站设置Ioom卫生防护距离设置,同时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内无现状及规划建设的环境敏感点,项目厂址周边无对环境质量要求高的企业,项目与周边企业环境相容性较好。综上所述,
18、本项目污染物在经过预防治理措施后能够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对周边敏感点产生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选址可行。1.4.3 与规划相符性分析江西新建长垓工业园区于1991年筹备组建,1997年11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12年被认定为全省首批18个重点省级工业园区之一,2016年6月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升格为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园区区域范围1272.32公顷,形成了“一区三园”一长凌工业园、望城新区、龙头岗新区的空间布局。作为南昌市“西进”战略的主阵地,全省的产城融合示范区和南昌市重点打造的“四大新城”之一,园区已形成了以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及新代电子信息技术、智能装备制造、食品、材料制造
19、、现代服务业的产业发展格局。江西新建长竣工业园属于国家经济开发区,2019年6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同意将江西新建长坡工业园现更名为江西新建经济开发区。根据南昌望城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5.06)及江西新建长坡工业园区扩区和调整区位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15.1.21),调入区块望城新区分成两个区块,西部区块为农村地区,现状主要以民居、林地和旱地为主,东部区块为已建成工业园区。望城新区产业定位以装备制造(汽车及汽车零部件)、食品加工、印刷包装产业为主,生物医药产业为辅,本项目性质为工业用地,用地分类为医药制造业(行业代码27),南昌市长陵工业园积极发展食品医药绿色产业,本项目属医药清洁产业,
20、符合园区规划。改扩建项目位于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望城新区宁远大街1186号1-10栋医药原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为医药原料有限公司现有项目提质扩能,属于新建区望城新区东部区内,符合新建区望城新区东部区中生物医药产业为辅的功能定位要求。1.4.4 与江西新建长陵工业园区扩区和调整区位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经查阅江西新建长竣工业园区扩区和调整区位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江西新建长垓工业园区扩区和调整区位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赣环评函2015)82号),园区禁止和限制入驻项目如下所示:表1.4.4-1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禁止和限制入住项目清单执行情况符
21、合性望城新区不宜引入化工、冶金、电镀、造纸等企业:禁止引进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2021年修订版)中淘汰类项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明令禁止的项目、污染量大、污染控制难度大和环保投资高的项目和达不到行业准入条件的项目。项目位于新建区望城新区宁远大街1186号1-10栋医药原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为中成药生产,不属于化工、冶金、电镀、造纸等企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2021年修订版),项目属于鼓励类。符合禁止和限制入住项目清单执行情况符合性园区限制引进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2021年修订版)中限制类项
22、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限制引入的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202】年修订版),项目属于鼓励类。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1.4.5 与江西新建经济开发区(原江西新建长陵工业园区)扩区和调整区位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1)项目准入执行情况禁止入驻项目:是指国家现行产业政策明令禁止或淘汰的产业及工艺,以及排污量较大、污染控制难度大,不符合园区水污染及大气污染总量控制原则的入驻项目。对于这一类项目,工业园或生态环境部门应严格把关,不予审批。禁止入驻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a、国家产业政策
23、明令禁止或淘汰的项目相关的产业政策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中淘汰类项目;-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明令禁止的项目;b、污染量大、污染控制难度大和环保投资高的项目;c、达不到行业准入条件的项目。原有起步区不得引入上述企业,望城新区不宜引入化工、冶金、电镀、造纸等企业。限制入驻项目:是指国家现行产业政策未禁止或淘汰的,生产能力过剩、工艺技术落后(已有先进、成熟工艺技术替代),不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法律、法规规定限制投资的项目。对于这一类项目,审批过程中视具体情况有条件地引入,但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同时根据园区环境容量,把好总量控制关
24、。限制入驻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的项目相关的产业政策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中限制类项目;-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限制引入的项目;与园区主导产业密切相关或园区产业链条上不可或缺的污染型项目。鼓励入驻项目:主要指园区循环经济链条上的必备项目,以及低能耗、低水耗、低污染、高效益、高科技的环保型项目,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等。园区在环保方面应坚持高起点、高标准要求,鼓励入驻项目审批时应遵循以下五项原则:有助于园区循环经济链条的形成,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有利于节约资源和改善环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有较大的市场需求,发展前景广阔
25、,有利于开拓国内市场;有较高的技术含量,有利于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产业技术进步,提高竞争力;国内存在从研究开发到实现产业化的技术基础,有利于技术创新,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供给能力相对滞后,提高其供给能力,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的合理化,保持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鼓励入驻项目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中鼓励类项目;-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鼓励引入的项目;江西省工业重点产业“十二五”专项规划中重点产业和重点发展项目;污水处理厂、集中供热、园林绿化等市政环保设施项目,中水回用等环保产业项目。实施情况:起步区及望城新区入园企业均符合产业结
26、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2013年修订)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19年修正),外商投资企业均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或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并符合各时段江西省相关环境保护准入门槛。(2)入园企业产业相符性调查分析本次评价对园区内现有企业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园区目前主导产业以装备制造(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产业、食品加工产业、印刷包装产业为主,此外有少量机械制造、生物医药、服装制造等行业。根据调查结果可知,园区主导产业为装备制造(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产业、食品加工产业、印刷包装产业。现有生产型企业的产业类型基本符合园区原规划中产业定位
27、要求。根据上文,该规划环评跟踪评价中,对园区准入清单、负面清单等均与原环评一致,本项目为生物医药产业,符合原规划环评和跟踪评价的准入清单、负面清单。1.4.6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符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要求:“国家对长江流域河湖岸线实施特殊管制。国家长江流域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国务院自然资源、水行政、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林业和草原等部门和长江流域省级人民政府划定河湖岸线保护范围,制定河湖岸线保护规划,严格控制岸线开发建设,促进岸线合理高效利用。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
28、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属于化工园区、化工项目和尾矿库项目,且不在长江干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规定的要求。147与江西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相符性分析江西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赣长江办2022)7号文的形式印发了江西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本项目与该文件相符性分析见表1.4.6-1。表1.4.61与赣长江办(2022)7号相符性分析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格线段
29、控严岸河管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类项目,不属于过长江通道项目。符合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开展以下行为:(一)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机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二)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三)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设施。本项目不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
30、和河段范围内开。符合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开展下列行为: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符合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一)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二)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内。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开展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二)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
31、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河)造田(地)等投资建设项目。单位和个人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水生生物资源调查、科学研窕、教学实习、参观游览、影视拍摄等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保护区管理制度,不得损害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生存环境。本项目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除国家规定的外,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进行建设。符合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
32、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本项目不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符合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符合格域控严区管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IZIo本项目污水最终排往九龙湖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禁止在长江干流江西段、鄱
33、阳湖和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中的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流江西段、鄱阳湖和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中的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符合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涉及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宫库。符合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项目。符合格业入严产准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属于产业结
34、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2021修订版)中鼓励类,符合产业规划。符合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和限制类有关规定,禁止开展投资建设属于淘汰类的项目及其相关活动,禁止开展投资新建、扩建属于限制类的项目及其相关活动。对于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严禁以改造为名扩大产能。本项目不属于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符合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钢铁、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船舶等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严格执
35、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各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新增产能片;本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符合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对确有必要建设的,必须严格执行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实施减量或等量置换,依法依规办理有关手续。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格执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33号),加强项目审查论证,落实等量、减量替代要求,规范项目行政审批。本项目不属F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1.4.8 与江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江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赣环大气(20
36、19)21号文)的分析结果详见表147-1。表I.4.7-1与江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序号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新建涉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入开发区,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加大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分行业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工业炉窑。对热效率低下、敞开未封闭,装备简易落后、自幼化程度低,无组织排放突出,以及无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工艺落后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炉窑,依法责令停业关闭本项目位于新建区望城新区,项目使用天然气锅炉,天然气为清洁能源,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
37、标准要求,项目不涉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工业炉窑。相符2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坚持“以气定改、先立后破原则”,在确保气源落实的前提下,“先签订供用气合同、后改造工业炉窑”,有序开展工业炉窑改用天然气燃料。玻璃行业全面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本项目位于新建区望城新区,项目使用天然气锅炉。相符3焦化、有色冶炼、建材、石化、机械制造、化工、轻工等重点行业严格按照国家方案附件4明确的大气污染治理要求,加大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力度,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不属于焦化、有色冶炼、建材、石化、机械制造、化工、轻工等重点行业。
38、相符4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采取密闭、封闭或设置集气罩等措施。煤粉、粉煤灰、石灰、除尘灰、脱硫灰等粉状物料应密闭或封闭储存,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方式输送。粒状、块状物料应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储存,粒状物料采用密闭、封闭等方式输送。物料输送过程中产尘点应采取有效抑尘措施本项目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运行过程中全程密闭,且粉尘采取管道收集;同时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粒状、块状物料应采用袋装或箱装等方式进行储存,粒状物料采用密闭方式输送;控制各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相符1.4.9 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
39、目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33号)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33号)中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范围暂定为石化、化工、煤化工、钢铁、焦化、建材、有色、煤电8个行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等价值)及以上的项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以下行业领域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石油炼制,石油化工,现代煤化工,焦化(含兰炭),煤电,长流程钢铁,独立烧结、球团,铁合金,合成氨,铜、铝、铅、锌、硅等冶炼行业,水泥、玻璃、陶瓷、石灰、耐火材料、保温材料、砖瓦等建材行业,制药、农药等行业;(2)其他行业涉煤及煤制品、石油焦、渣油
40、、重油等高污染燃料使用工业炉窑、锅炉的项目。本项目为中成药生产,依据项目能评报告及节能报告备案的通知(新科工信字202320号),综合能耗为865.01吨标准煤(等价值),且项目不属于有色行业中有色金属冶炼以及石化、化工、煤化工、钢铁、焦化、建材、煤电8个行业,不涉及使用煤及煤制品、石油焦、渣油、重油等高污染燃料;故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1.4.10与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号相符性分析表1491与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相符性分析项目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一、大力推进源头替代,有效减少VoCS产生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
41、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项目使用原料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符合二、全面落实标准要求,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储存环节应采用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装卸、转移和输送环节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生产和使用环节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并有效收集废气,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非取用状态时容器应密闭。处置环节应将盛装过VoCS物料的包装容器、含VOCS废料(渣、液)、废吸附剂等通过加盖、封装等方式密闭,妥善存放,不得随意丢弃。本项目含VOCS物料暂存、转运过程均采取密闭措施,有机废气集中收集处理,盛装过
42、VOCs物料的包装容器、含VOCS废料(渣、液)等通过加盖、封装等方式密闭,妥善存放,不存在随意丢弃符合三、聚焦治污设施“三率”,提升综合治理效率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升废气收集率。项目采取有效收集措施,废气收集效率不低于90%符合1.4.11 与江西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赣环大气(2019)20号)相符性分析表1.4.10-1与江西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相性分析项目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一)大力推进源头控制有机化工行业要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加快对芳香烧、含卤素有机化合物的绿色替代。到2020年底,表面涂装企业低VOCS原辅料替代
43、应达到20%以上,有机化工企业低VOCS原辅料替代应达到10%以上,各地根据减排情况,进一步增加低VOCs原辅料替代减排的有机化工和表面涂装企业数量,扩大示范作用。各行业在满足VOCS排放标准前提下,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处理效率等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企业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本项目不属于有机化工行业、表面涂装企业。本项目不使用涂料、油果、胶粘剂等符合(二)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
44、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到2020年底前,涉及VOCs排放企业在保证安全、正常生产的前提下,收集设备覆盖率达100%,以物料衡算等方法计VOCS收集率不低于75%。有机化工企业应对进出料、物料输送、搅拌、固液分离、干燥、灌装等过程,采取密闭化措施:推进使用低(无)泄漏的泵、压缩机、过滤机、离心机、干燥设备等,推广密闭式循环水冷却系统等:加快淘汰敞II式、明流式设施:严格控制储存和装卸过程VoCS排放,鼓励采用
45、压力罐、浮顶罐等替代固定顶罐。高VOCS含量(废水液面上方100亳米处VOCs检测浓度超过200ppm,以碳计)以及有明显恶臭气味的废水集输、储存和处理过程,应加盖密闭或采用等效处理,确保废气达标排放。项目含VoCS物料均储存于密闭容器,含VoCS的物料转移和输送采用密闭管道。项目含VOCS物料生产和使用过程,采取了有效收集措施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本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先进,生产过程基本实现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可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本项目不属于有机化工企业。本项目不涉及高VOCS含量以及有明显恶臭气味的废水。符合(三)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推进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现有治污设施改造,对生
46、产过程中通过排气筒所排放的有组织VOCs废气,应根据生产废气的产生量、污染物的组分和性质、温度、压力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后选择适宜的工艺路线进行治理。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的前提下,要求治理设备必须同时设置前置采样II和后置采样口,企业不得以未设置采样为由逃避监测。有机化工行业优先选用冷凝、冷凝+吸附/脱附再生、吸附再生等回收技术;难以回收的,宜选用燃烧、吸附浓缩+燃烧等高效治理技术;水溶性、酸碱VoCS废气宜采用多级化学吸收等处理技术。本项目采用的有机废气处理选择的技术路线适宜,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治理设备按要求设置前置采样口和后置采样口。本项目不属于有机化工行业。符合(四)实施企业精细化管控督促企业将VoCS的削减叮监控纳入日常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基础数据与过程管理的动态档案、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w.监测和治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制定突发性VOCS泄漏防范和处置措施,纳入企业应急预案体系;对正常工况、非正常工况分别建立监测体系,制定非正常排放(停工检修等)报告与备案的环保管理规程。有机化工行业应加强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控制。退料、吹扫、清洗等过程应加强含VOCs物料回收工作,产生的VOCs废气要加大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