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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保监方案(2016)40号签发人:姜德文关于渝鄂直流背靠背联网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的报告水利部:2016年56月,我中心对渝鄂直流背靠背联网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现将技术审查意见报部。附件:渝鄂直流背靠背联网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2016年6月16日附件:渝鄂直流背靠背联网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渝鄂直流背靠背联网工程位于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恩施州咸丰县境内,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北通道换流站、南通道换流站、配套输电线路工程及龙泉500千伏换流站间隔扩建工程。北通道换流站位于夷陵区龙泉镇龙泉换流
2、站西南侧、南通道换流站位于咸丰县高乐山镇杉树园村,换流站均采用平坡式竖向布置,新建500千伏交流出线4回。配套输电线路工程包括将500千伏九盘龙泉I、11回线路兀进拟建的北通道换流站,新建四条500千伏交流单回输电线路长2.01公里;将500千伏张家坝恩施I、H回线路兀进拟建的南通道换流站,新建两条500千伏交流同塔双回线路长10.1公里;全线共设铁塔42基。龙泉500千伏换流站间隔扩建工程包括在现有龙泉换流站内预留间隔安装电气设备。工程施工设施工生产生活区2处、牵张场6处、跨越施工场地12处,新修施工简易道路L21公里、人抬道路2.42公里。工程总占地39.99公顷,其中永久占地25.80公
3、顷、临时占地14.19公顷;土石方挖填总量266.27万立方米,其中挖方14747万立方米、填方118.80万立方米,产生弃方28.67万立方米(其中28.00万立方米弃于1处弃渣场、0.67万方在各区就地平整)。工程估算总投资64.66亿元;计划于2016年9月开工,2018年8月完工,总工期24个月。项目区地貌类型属中低山;气候类型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年降水量106LO1450.3毫米,年蒸发量1020.012390毫米,年均风速2.22.3米/秒;土壤类型主要为黄壤、黄棕壤、水稻土;植被类型属针叶林、阔叶林及针阔混交林,林草覆盖率约为57484.3%;土壤侵蚀以中度水力侵蚀为主,涉及三
4、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武陵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2016年6月12日,我中心在内业初审的基础上,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在湖北省宜昌市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参加审查的有湖北省水利厅、宜昌市水利水电局、恩施州水土保持监督监测站等单位的代表以及6名水利部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建设单位国家电网公司、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国网北京经济技术研究院、国网宜昌供电公司,主体工程设计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和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的代表到会。与会代表和专家查看了项目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进展情
5、况、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关于项目概况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形成了技术评审意见。之后,建设单位组织编制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修改。经审查,我中心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现就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关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相关内容提出主要技术审查意见如下:一、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选址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鉴于项目位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重点预防区,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提出的优化施工工艺、提高防治标准、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的措施。(二)基本同意对项目占地、土石方平衡、施工工艺与方
6、法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三)基本同意本项目弃渣场选址方案。下阶段要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根据弃渣容量和查明的地质条件,进一步深化弃渣场防护措施设计,确保工程安全。(四)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分析与评价。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9.99公顷。三、水土流失预测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经预测,本工程建设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1.26万吨。换流站站区、弃渣场区是本工程建设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区域。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鉴于项目区位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重点预防区,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
7、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确定为:扰动土地整治率97%,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拦渣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9%,林草覆盖率27%。五、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一)同意将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北通道换流站区、南通道换流站区和输电线路工程区3个一级区,在此基础上,北通道换流站区划分为站区、弃渣场区、进站道路区、供排水管线区、施工生产生活区、站用电源区、施工力能区、专项设施迁建区8个二级区,南通道换流站划分为站区、进站道路区、供排水管线区、施工生产生活区、站用电源区、施工力能区、专项设施迁建区7个二级区,输电线路区划分为塔基区、牵张场区、施工便道区、跨越施工场地区4个二级区。(二)基本
8、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六、分区防治措施布设(一)北通道换流站区1 .站区基本同意施工期的表土剥离保护利用、临时堆土防护措施,以及主体工程设计提出的场地排水和绿化方案、边坡防护措施、配电设备区铺压碎石方案。2 .弃渣场区基本同意施工期的表土剥离保护利用、临时堆土防护、周边排水措施,以及弃渣结束后的复耕措施。3 .进站道路区基本同意施工期的表土剥离保护利用、临时堆土防护措施,主体设计中提出的道路两侧排水、边坡防护措施,以及施工结束后道路两侧的土地整治和绿化方案。4 .供排水管线区基本同意施工期的表土剥离保护利用、临时堆土防护、排水措施,以及施工结束后的土地整治、绿化或复耕方案。5 .
9、施工生产生活区基本同意施工期的表土剥离保护利用、临时堆土防护、场内临时排水沉沙措施,以及施工结束后的土地整治、绿化或复耕方案。6 .站用电源区基本同意施工期的临时堆土防护措施,以及施工结束后的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措施。7 .施工力能区基本同意施工期的临时堆土防护措施,以及施工结束后的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措施。8 .专项设施迁建区基本同意施工期的临时堆土防护措施,以及施工结束后的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措施。(二)南通道换流站区1 .站区基本同意施工期的表土剥离保护利用、临时堆土防护措施,以及主体工程设计提出的场地排水和绿化方案、边坡防护措施、配电设备区铺压碎石方案。2 .进站道路区基本同意施工期的表土剥
10、离保护利用、临时堆土防护措施,主体设计中提出的道路两侧排水、边坡防护措施,以及施工结束后道路两侧的土地整治和绿化方案。3 .供排水管线区基本同意施工期的表土剥离保护利用、临时堆土防护、排水措施,以及施工结束后的土地整治、绿化或复耕方案。4 .施工生产生活区基本同意施工期的表土剥离保护利用、临时堆土防护、场内临时排水沉沙措施,以及施工结束后的土地整治、绿化或复耕方案。5 .站用电源区基本同意施工期的临时堆土防护措施,以及施工结束后的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措施。6 ,施工力能区基本同意施工期的临时堆土防护措施,以及施工结束后的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措施。7 .专项设施迁建区基本同意施工期的临时堆土防护措施
11、,以及施工结束后的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措施。(三)输电线路区1.塔基区基本同意施工期的表土剥离保护利用、临时堆土防护措施,主体设计中提出的排水、边坡防护措施,以及施工结束后的土地整治、植被恢复或复耕方案。2 .牵张场区基本同意主体设计中提出的地表铺设棕垫防护方案,以及施工结束后的土地整治、植被恢复或复耕方案。3 .施工便道区基本同意施工期道路两侧临时排水措施,以及施工结束后的土地整治、植被恢复或复耕方案。4 .跨越施工场地区基本同意主体设计中提出的地表铺设棕垫防护方案,以及施工结束后的土地整治、植被恢复或复耕方案。七、水土保持监测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本项目主要采用定位观测、遥感、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监测。监测重点区域为换流站站区和弃渣场区。八、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方法和成果。基本同意水土保持补偿费为79.98万元。九、水土保持效益分析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建设区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恢复。本技术审查意见仅限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范畴。因之发生的相关赔偿、补偿,由生产建设项目法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