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docx(17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园区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提升农业科技园区创新驱动能力,结合近几年园区建设的实际情况,对原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一、总则第一条农业科技园区是指一定区域范围内,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引领、以企业为主体、以产业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或现代农业科技企业密集区。加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对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第二条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简称园区)建设要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社会参与、农民受益”的原则,将园区建成我省农业科技创新与
2、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示范基地、农业科技创业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孵化平台、区域脱贫攻坚和科技助推精准扶贫的阵地、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展示窗口。二、组织管理第三条省科技厅联合省农委、省林业厅成立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协调小组。省科技厅为组长单位,省科技厅厅长任组长。协调小组负责对园区进行宏观指导和综合服务,审定园区发展规划,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和拟定地方配套政策。第四条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政府政策引导,通过科技项目、示范推广项目、政府购买服务、产业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支持园区重点科技项目的实施,鼓励支持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按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区标准建设、提质升级。第五条省科技厅重点支持园区的科学治理、开放型创新
3、、服务体系等提质升级建设。园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在申报产品开发、平台建设、人才培养与引进等科技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第六条省农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湖南省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省级示范园落户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和示范区内,加大对农业科技园区的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力度。第七条省林业厅重点支持园区开展林业及其生态建设、林业产业发展,加大对园区的林业项目的建设力度。第八条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协调小组下设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公室(简称园区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主要职责:(一)组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申报,负责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指导管理等工作;(二)负责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的立项论证和运
4、行绩效评估考核及协调服务等工作;(三)落实省农业科技园区协调小组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协调领导小组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第九条园区管理办公室在协调小组指导下,聘请相关领域知名专家组成园区专家委员会,负责园区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科技咨询和技术指导,并参与论证、评审、考核和评估等工作。第十条各园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体制创新、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灵活高效的原则,成立相应管理机构,建立完善运行机制。三、申报与认定第十一条园区申报条件:(一)园区申报单位原则上是县市(区)及以上的政府机构,园区建设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园区所在地人民政府成立园区建设领导小组,组建具有一定独立行政级别和一
5、定行政职能编制的园区管理委员会,行使园区建设与管理中的行政职能。(二)园区视实际条件,组建或明确具有法人资格的投资管理公司,以市场机制管理园区发展。(三)园区建设要符合全省农业现代化发展规划,并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四)围绕全省县域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按照“各具特色、突出优势”的总体布局,核心区主导产业应以优势特色主导产业为主。(五)申报园区有科学的规划方案、合理的功能分区。通过“核心区一示范区一辐射区”的模式,对本县市(区)形成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核心区要有明确的地理界线,示范区范围要明确,具体到本级行政区域内相对集中的区域或企业,示范区必须与核心区有明确的科技示范联动
6、机制,要明确示范区承接技术的来源、应用以及规模,与主导产业相关的示范区周边地区为辐射区。(六)申报园区应具备一定的规模,核心区面积不少于100O亩,示范区面积不少于5000亩。核心区内有2个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有1个以上的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2个以上的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示范区内有3个以上的市级农业产业化企业和3个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核心区内年均研发经费占园区内生产总值的2.8%以上,开发重点新产品、申请专利、地方标准、行业品牌共10个以上。贫困县申报条件可酌情放宽。(七)申报园区须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有较强的科技开发能力和协同创新能力,有一定数量的科技型农业企业、科技人才(科技特派
7、员、“三区”科技人才等)和“星创天地”,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农村农业科技信息化条件和科技服务体系。第十二条园区申报程序(一)园区建设单位经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向所在市(州)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二)园区所在地市(州)科技主管部门对拟申报的省级农业科技园区进行初评、筛选。符合条件者报市(州)人民政府审定后,经市(州)人民政府报送园区管理办公室。第十三条园区申报材料(一)园区所在地市(州)人民政府推荐函;(二)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申报书;(三)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四)其他有关附件材料。第十四条园区论证与审批(一)园区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对申报园区进行论证和评审。
8、(二)园区管理办公室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拟批复的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名单,经省科技厅厅务会审核后报送园区协调小组会议审定。由省科技厅联合省农委、省林业厅联合发文正式认定为“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授予“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匾牌。四、建设与管理第十五条已批复的园区要按照论证通过的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实施方案,总体规划须经园区申报所在地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后,报园区管理办公室备案。第十六条园区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加大对园区建设、产业发展和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园区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大投入,保障园区管委会正常工作的经费,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园区创新发展。第十七条园区要培育一批
9、特色农业产业链条,解决一批影响园区及周边农业发展的重要科技问题,集成组装一批农业高新技术,推广应用一批农业技术成果,培养引进一批优秀农业科技人才,孵化集聚一批具有区域竞争力的科技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第十八条园区要制定优惠招商政策,积极引导优势企业和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入驻园区,大力开展农业先进技术示范推广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强化园区农村信息化手段,促进一、二、三产业集聚融合。第十九条园区要建设成集带动地方特色产业转型升级、技术试验示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型农业企业集聚、农业信息化示范、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星创天地”、科技人才(科技特派员、“三区”科技人才等)创业等功能为一体
10、的区域特色产业创新创业中心,成为加快县域农村经济发展的推进器。第二十条已认定的园区要按照本办法的第十一条要求,尽快完成园区功能分区、产业结构的调整。第二十一条园区实行年度报告制度。各园区在每年12月底前将园区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所在市(州)科技局,并由市(州)科技局统一报送园区管理办公室。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园区建设的总体进展、效益情况、经验与问题和下年度工作重点等。第二十二条园区管理办公室原则上每三年对园区进行一次绩效评估,实行扶优扶强、可上可下的动态管理,评估工作采取专家组与评估机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第二十三条园区评估指标主要包括:建设进度、创新转化、创业服务、产业带动、综合效益、组织管理等六大
11、方面。第二十四条评估结论为优秀、达标和不达标。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园区,继续保留园区资格,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农业科技园或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区。评估结果为达标的园区,继续保留园区资格。评估结论为不达标的园区,要求进行一年期的整改;经整改后再次评估,达标的继续保留园区资格,不达标的取消园区资格。连续两次绩效评估为不达标的园区,取消省级农业科技园区资格,收回“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匾牌,5年内不得申报同类省级科技园区。五、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湖南省各类农业科技园区的申报、认定、建设和管理。未经本办法认定的其它各类农业科技园区不得挂牌。附件:1、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申报书格式2、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总体
12、规划格式3、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编号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申报书园区名称:申报单位:所在市州: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公室编制年月曰填写说明1、按要求准确、如实填写。2、封面“申报单位”指园区承担单位。3、本申报书中有关项目页面不够时,可加附页。4、本申报书按A4纸双面打印,内文用4号仿宋字体,封面为附件的第1页,左侧装订,勿用塑料封面和各种夹子。5、本申报书一式10份,同时报电子文档(Word格式)。6、申报地点:湖南省科技厅农村处。园区名称园区建设地点园区建设时间原批准单位园区承担单位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园区网址http:/园区负责人职称/职务出生年月传真办公电话手
13、机E-mail园区联系人职称/职务出生年月传真办公电话手机E-mail一、申报园区的代表性与必要性(限100o字以内)二、申报园区产业特色与发展基础(限1500字以内)(包括:主导产业及其发展现状;已有企业开发情况;已产生的示范带动作用等)三、申报园区条件(限100O字以内)(包括:现有基础设施;研发设备与条件;园区土地利用状况;园区投融资情况;园区研发、推广与科技特派员等队伍情况)四、申报园区的管理与政策(限500字以内)(包括:园区管理机构设置;园区出台的相关扶持发展政策等)五、园区建设单位申报意见负责人:(单位公章)年月日六、园区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意见负责人:(单位公章)年月日七、市
14、州科技局推荐意见负责人:(公章)年月日八、地市州人民政府意见负责人:(公章)年月日附件2编号: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园区名称:申报单位:所在市州:一、编写内容(一)总体规划提要对园区建设内容及规划作简要说明。(二)园区概况1、园区建设现状园区基本情况、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成效、示范带动作用等。2、园区建设的有利条件从自然资源条件、经济与产业基础、科技服务条件和能力、承担单位实力等方面进行分析。(三)园区建设的必要性从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农村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发展现代农业新兴产业、带动区域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等方面进行分析。(
15、四)园区建设的总体思路与总体目标园区规划的总体思路、总体目标等。(五)园区的布局与功能规划园区内各功能区的布局、主要产业发展规划、农业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规划等。(六)园区建设的主要任务与预期考核目标建设期内,各功能区建设(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农村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星创天地”、发展现代农业新兴产业、农村农业信息化与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带动区域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主要任务和预期考核指标等。(七)园区组织管理与运行机制园区组织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具体管理形式,项目建设单位与技术依托单位的关系,园区的经营管理机制、技术承包机制、技
16、术推广机制等园区运行机制。(八)园区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与效益分析园区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投资、资金来源、经营收入、运行成本以及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应附必要表格)。(九)园区配套政策与保障措施(十)园区建设进度与安排(十一)有关附件(园区规划图、表及文件等)二、编写说明1、按要求准确、如实编写。2、编号由园区办公室统一填写。3、总目录中所列项目为基本编写内容,具体编写时可适当把握。4、本规划随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申报书单独成册一同上报。5、本规划按A4纸双面打印,内文用4号仿宋字体,封面为附件的第1页,书脊从上到下为“园区名称、市州、县市(区)”,左侧装订,勿用塑料封面和各种夹子。6、本规划
17、文本一式10份,同时报电子文档(Word格式)。附件3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评估指标体系一设计思路1、评估指标要突出对农业科技园区的基本功能要求,能够引导园区规范发展。2、评估指标要突出不同地区及不同类型园区共性指标和相对性指标评价,便于园区间相互比较。3、评估指标要涵义清晰、相对独立,并尽可能定量评价。4、评估指标能够准确定义、易于量化,所需数据便于采集。二、评估指标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评估指标由六大方面19个具体指标组成。1、建设进展总体评估指标1:园区建设发展总体情况。以园区规划实施方案为基础,重点对科技研发、技术培训、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等是否达到园区建设基本要求进行定性评价。2、科技创新
18、转化能力指标2:技术研发投入。园区各种来源的技术研究开发(R&D)投入水平及其增长情况。指标3:技术研发平台。入驻园区内各级(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各类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等数量。指标4:技术研发成果。园区建设期间取得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及专利、标准等。指标5:科技项目聚集度。进入园区的国家、省部科技项目数量及完成质量。指标6: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园区引进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等实际推广应用状况。3、科技创业服务能力指标7:园区科技培训。园区建设以来年均举办各种技术培训和技术讲座的次数、培训人数,以及园区接待参观考察的人次数等。指标8:园区科技创业。园区创业服务中心
19、(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规模、“星创天地”建设情况、孵化企业数量及开发产品。指标9:园区科技人才。园区科技特派员和“三区”人才的数量、管理机制与发挥效果等。指标10:园区信息服务水平。园区信息服务平台的网络建设水平、信息种类与数量、信息服务范围与效果。4、带动产业发展能力指标11:园区内部企业聚集度。园区企业聚集度=入园涉农企业总数/园区所在地涉农企业总数XloO%;园区企业增长率二建园以来涉农企业增加数量/建园年限100%O指标12:园区企业发展能力。园区企业发展潜力=园区企业产值增长率/园区所在地企业平均产值增长率;园区企业融资能力=园区企业金融资本/企业总投入资本XloO%。指标13:园区
20、三次产业的融合度。园区第一、二、三产业的产值比例变化情况。5、综合效益指标14:示范区增产增效水平。示范区主导产业年人均产值/核心区主导产业年人均产值比值XlOO%;辐射区主导产业年人均产值/核心区主导产业年人均产值XlOO%。指标15:土地产出率。核心区年产总产值/核心区建设面积;示范区年度总产值/示范区建设面积;园区核心区(示范区)地产出率/园区所在地土地产出率。指标16:园区农民增收情况。(园区核心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所在地农民人均纯收入)/所在地农民人均纯收入义100%;(示范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所在地农民人均纯收入)/所在地农民人均纯收入XIO0%。指标17:园区投入产出效益。园区核心区总产值与投入总资金的比值,反映园区投入资金规模及其总体产出情况。核心区净利润与投入资金的比值,反映园区投资赢利能力状况。6、管理机制与政策创新指标18:园区管理机制。重点评价园区管委会是否是专设机构及其编制、管委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等。园区在投融资机制、人才引进机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等方面独特做法和政策等定性评价。指标19:园区政策扶持。园区所在地政府对园区建设在土地、税收、财政补贴等的优惠政策制定和落实情况,地方各级财政对园区发展的专项资金支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