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渚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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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良渚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刻汲取南京“223”居民楼重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良渚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方案。一、整治目标通过源头建设、分类治理、综合施策和长效管控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实现电动自行车火灾大幅降低、亡人火灾有效遏制。二、整治对象主要针对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含居住出租房)、工业企业等单位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三、整治措施(一)合理布局充停场所。全面排摸整改现有充电桩损坏点,加大日常维护管理力度,不断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管理。对

2、于建成小区、老旧小区及无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管理的居住楼院、快递点、外卖点等区域以及居住出租房集中区域,分区域统一规划选址,集中建设规范充停场所;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工业园区或一定规模的企业和场所同步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住宅小区以外居住人员较为集中的集体宿舍、公寓等场所应当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充停场所,倡导“家里不充厂区充、智能管理安全充“,切实解决群众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等安全需求。(二)规范充停场所建设。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要采用不燃材料搭建,并采用不燃材料进行防火分隔。当独立设置时,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当设置在敞开式架空层

3、内,应采取防火措施防止烟气进入安全出口、楼梯间或内天井区域。当与建筑贴邻或背靠设置时,贴邻或背靠区域一侧的墙体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隔墙分隔;当附设在建筑内部时,与其他区域之间应采取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隔墙分隔,确需在隔墙上设置门窗的,必须采用甲级防火门窗;当设置在居住出租房建筑内时,除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外,与其他区域之间应采取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隔墙分隔,以满足防火需求。(三)强化防火单元设置。新建、改建的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应符合国家消防救援局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七项措施(消防办(2023)126号)及杭州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建设导则(试行)(杭建设发(2022)198号)要求,鼓励

4、既有充停场所增设防火单元及防火分隔措施,设置防火单元时,应采用防火隔墙、防火卷帘等进行分隔,防火隔墙上如需开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每个防火单元疏散门数量不应少于2个;充电车位应分组设置,每组充停数量不宜超过20辆,组与组之间应设置一定的防火间距或设置防火隔墙分隔,车棚应使用不燃、难燃材料。(四)强化消防技防措施。当集中充停场所附设在建筑内(含敞开式架空层)时,参照原有建筑已设自动消防设施的情形,设置相应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淋、室内消火栓、防排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系统,并配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设置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的充电设施,安装电气线路保护装置,火灾报警控制柜应能实现火灾发生时反馈

5、常开式防火门自动关闭信号功能;加强智能充电桩建设,在集中充停场所设置可视监控系统,推广智慧用电系统、梯阻系统、小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场景建设,提高技防和智防水平。(五)严格充停安全管理。各村、社区要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开展经常性检查。组织发动基层网格力量、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管理,落实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发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全面清理门厅、楼梯间和楼道内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问题,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法行为,坚决执行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三个决不能“要求,即决不能进楼入户

6、,决不能违规充电,决不能停放在楼梯间。试点推广“杭州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强化电动自行车充停管理。(六)加强宣传提醒曝光。坚决把宣传触角延伸到居民住宅、出租房屋和快递行业等电动自行车使用和停放集中区域,面对面、手把手和心贴心的向人民群众讲危害、谈影响、教方法、传知识。针对隐患突出、整改消极和危害巨大的场所,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曝光行动,用好新闻媒体的监督力促进隐患整改的执行力,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曝光回头看活动,确保曝光、监督、整改形成有效闭合。四、整治步骤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6月中旬前完成,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排摸起底阶段(3月20日前)。根据良渚街道安全委员会统一

7、部署,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责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对照全省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点,组织基层力量开展一轮排查业务的培训,掌握排查重点、整治标准和工作要求;进行全面宣传发动,在各小区、单位张贴通告等形式,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声势。各村、社区要对各场所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分单位、分区域整理花名册,按时上报排摸起底数据。(二)动态清零阶段(4月20日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要对照整治方案,组织村(居)、网格清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火灾隐患,根据检查出的问题分类处置,挂账销号,一抓到底。严格落实“三个一

8、律:即电动自行车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室内场所充电,一律采取责令搬离,并对管理单位予以依法处罚;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或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一律予以处罚;对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一律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倒逼落实主体责任。对存在重大隐患问题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并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各类违法行为,相关职能部门要跟进执法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并对违法人的违法行为予以曝光。综合信息指挥室要做好消防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城建管理办公室(城建线)要支持有条件的已建住宅小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按照消防安全要求,分批次增建、改建电动自行车充停

9、场所;并引导建设单位按照功能布局和工程建设标准,在新建工程项目配建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监督相关建设单位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要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人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涉及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城建管理办公室(规划线)要指导落实将非机动车停车场指标纳入街道(15分钟生活圈)设施服务配置范围。城建管理办公室(规划线)要督促指导落实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措施。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联合执法或推动行业领域社会单位加快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三)攻坚整治阶段(5月20日前)。要结合辖区实际,将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纳入市政公共设施建设范围,综合信息指挥室、平安法制办公室(综合执法

10、线)、城建管理办公室(城建、规划线)等部门要科学选址,集中建设和规范充停场所,保障群众充停场所需求。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规范现有智能充电桩设施及充停场所;重点核查前期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是否整改到位、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严防出现隐患“回潮”现象。鼓励按照杭州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建设导则(试行)(杭建设发(2022)198号)要求,对既有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增设防火分隔措施,强化火灾防控,5月20日前,各镇街要完成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防火单元和分组设置改造试点不少于3家(其中居住建筑不得少于1家、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各不少于1家),并结合辖区实际进一

11、步推广应用。(四)巩固提升阶段(6月10前)。各村、社区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总结推广专项整治行动的有效经验,固化整治成果,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开展;各相关部门要持续加强源头治理,要按照职责,各司其职,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筑牢群防群治防线。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整治作为防范群死群伤亡人火灾的重要抓手之一,要清醒认识到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定期分析研判,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

12、展专项整治行动。(二)落实工作责任。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切实将工作任务和职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健全完善并用好物业维修资金“绿色通道”等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要结合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要求,加快应急消防管理站和区域性微型消防救援站建设,强化基层消防力量常态化群防群治。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每月12日、27日要将良渚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报表(附件)良渚街道安委办(联系人:蔡雨晴,电话:15990120700)。(三)严格督导问责。街道安委办将定期“晾晒”各村、社区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和“杭

13、州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试点推广情况,对工作滞后、推进缓慢、问题突出的地区,将予以通报。附件:良渚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报表附件良渚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报表镇街公共建筑电动车充停场所居住建筑充停场所工业建筑充停场所新建智能充电桩数(套)办理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处罚案件(件)电火范次展车防(开动灾曝光电动自行车火灾案例、违法行为(次)排查数(家)已建(处)新建(处)改建(处)排查数(家)隐患数(处)已建(处)新建(处)改建(处)排查数(家)己建(处)新建(处)改建(处)隐患数(处)地上地下地上地下隐患数()地上地下注:1.表中“己建”指的是现有建筑己经建设的电动车充停场所,“改建”指的是在已建的基础上进行改造提升符合要求的电动车充停场所;2.此表上报时间为每月12日、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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