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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爱沐库(苏州)试验设备有限公司迁建高低温三综合箱等产品项目项目代码2305-320585-89-01-419325建设单位联系人陆晓玲联系2号地理坐标(121度2分26.845秒,31度30分14.137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599其他专用设备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359一一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EJ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EJ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
2、审批(核准/备案)部门太仓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太行审投备(2023)254号总投资(万元)520环保投资(万元)5环保投资占比(%)0.96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思M用地(用海)面积(m2)3064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表1,项目不符合专项评价设置原则,因此无需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太仓市双凤镇总体规划(2013-203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太仓市双凤镇工业区(双凤片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太仓市双凤镇工业区(双凤片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
3、查意见、苏环评审查(2020)30052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太仓市双凤镇双凤工业园主要分为双凤镇工业区(双凤片区)和双凤镇工业区(新湖片区),总规划面积约414.97公顷。本项目位于双凤镇工业区(双凤片区),属于工业用地,双凤镇工业区(双凤片区)的规划范围东至204国道、西至昊塘河、南至杨林路、北至袁门浸,总用地面积258.45公顷。产业定位为:重点发展汽车配件、新材料、食品加工业、生物技术与医药、精密机械、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智能制造、增材制造等,其中汽车配件、精密机械、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智能制造不含电镀工序,新材料、生物技术与医药不含化工合成
4、工序。本项目位于太仓市双凤镇中市南路2号,在双凤镇工业区(双凤片区)范围内,本项目主要为专用设备制造,与产业定位相符。表11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审查意见本项目相符性分析实施清单管理,入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准入条件。项目环评落实国家产业政策、规划产业定位、“三线一单”以及法律法规要求,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入区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优先引进生产工艺和设备先进、技术含量高、清洁生产水平高、污染物排放低、资源利用率高的工业项目。本项目生产高低温箱、振动台、高低温步入式、高低温三综合箱,行业类别为C3599其他专用设备制造,位于太仓市双凤镇(双凤片区)内,与太仓市双凤镇工业区(双凤片区)规划相符。相符扎
5、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应采取工艺改造、节水管理等措施控制和减少现有企业的资源消耗水平及污染物排放强度。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有关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要求,明确园区环境质量改善阶段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确保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对园区现有主要VOCS及异味废气排放企业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日常监测、监督管理和预防控制。本项目产生的焊接烟尘和切割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上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37m高DAOOl排放。项目建成投产后并定期对产生的废气进行例行监测,符合要求。相符严格落实污染物
6、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使区内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纳入区域总量指标内,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区域总量控制及污染物削减计划要求,切实维护区域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本项目产生的焊接烟尘和切割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上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37m高DAOOl排放。冷却塔强制排水和生活污水接管至双风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尾水排入杨林塘。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不外排。废水总量纳入双凤污水处理厂总量中0相符完善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园区污水纳管工作,保留并扩建双凤污水处理厂,确保园内所有废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双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入园企业不得自行
7、设置污水外排口。区域内由大仓港协燕发电有限公司集中供热,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园区不设固本项目严守环境质量底线,落实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冷却塔强制排水和生活污水接管至双风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废水达标排放,符合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燃煤,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相符体废物处置场所。鼓励产业园内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促进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开展园区生态环境管理,更好地落实园区边界绿化隔离带要求。本项目原辅材料在获取过程中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采用的生产设备均属先进生产设备,符合国家清洁生产指标中对生产设备先进性的要求。相符入园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制度,做好建设
8、项目环境保护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有效衔接,规范项目管理。本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三同时”制度,产生的各污染物均达标排放,符合要求。相符应按照报告书要求,建立产业园环境风险管理体系。注重园区环境风险源管理,严格控制新增环境风险源。建立园区环境风险监测与监控体系,完善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形成应急联动机制。本项目环境风险小,拟制定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符合要求。相符切实加强环境监管。健全园区环境管理机构,统筹考虑区内污染物排放与监管、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环境管理等事宜。严格监控工业区异味气体排放,定期开展园区及周边环境质量评价。建立有效的环境监测体系,落实园区日常环境
9、监测计划。本项目产生的焊接烟尘和切割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上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37m高DAOOl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能够符合太仓市双凤镇工业区(双凤片区)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相关内容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221号),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内。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太湖流域二、三级保护区内,在工业集聚区新建、改建、扩建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改建印
10、染项目,以及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现有企业在不增加产能的前提下实施提升环保标准的技术改造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在实现国家和省减排目标的基础上,实施区域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减量替代.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建、扩建项目新增的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应当从本区域通过产业置换、淘汰、关闭等方式获得的指标中取得,且按照不低于该项目新增年排放总量的1.1倍实施减量替代;战略性新兴产业改建项目应当实现项目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减少,印染改建项目应当按照不低于该项目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的二倍实行减量替代;提升环保标准的技术改造项目的磷、氮等重点水污
11、染物年排放总量减少幅度应当不低于该项目原年排放总量的百分之二十。前述减少的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不得用于其他项目。具体减量替代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制定。”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太仓市双凤镇中市南路2号,位于太湖三级保护区,不涉及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禁止的行为。本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故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2、太湖流域相符性分析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4号)中第三十条规定: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1
12、00O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太仓市双凤镇中市南路2号,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221号)文件,本项目位于太湖三级保护区,不属于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酒精、淀粉、冶金等项目,排放的生产废水不含氮、磷。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4号)的要求。3、长江流域相符性分析中华人民共
13、和国长江保护法:“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沿江地区禁止建设各类污染严重的项目。具体名录由省发展与改革、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公布并监督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在饮用水水源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
14、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投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应当消减排污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水利等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8、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一公里按照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一公里执行。9、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
15、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10、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11、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12、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合规园区名录执行。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双凤镇规划范围内,主要为高低温箱、振动台、高低温步入式、高低温三综合箱,行业类别为C3599其他专用设备制造,属于机械加工行业,不属于污染严重的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水
16、污染防治条例禁止投资建设活动,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项目能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相关要求。4、与苏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苏州市政府发布的苏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大VOCs治理力度要求:分类实施原材料绿色化替代。按照国家、省清洁原料替代要求,在技术成熟领域持续推进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
17、油墨、胶粘剂、清洗剂和其他低(无)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提高木制家具、工程机械制造、汽车制造行业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产品使用比例,在技术尚未全部成熟领域开展替代试点,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强化无组织排放管理。对企业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加强管理,有效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按照“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优先采用密闭集气罩收集废气,提高废气收集率。加强非正常工况排放控制,规范化工装置开停工及维检修流程。指导企业制定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规程,按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及时修复泄漏源。深入实施精细化管控。深化
18、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售等重点行业VoCS深度治理和重点集群整治,实施Ve)CS达标区和重点化工企业VOCS达标示范工程,逐步取消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企业非必要废气排放系统旁路。针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工业园区、企业集群、重点管控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措施精准、时限明确、责任到人,适时推进整治成效后评估,到2025年,实现市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整治提升全覆盖。推进工业园区建立健全监测预警监控体系,开展工业园区常态化走航监测、异常因子排查溯源等。推进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建设VOCS“绿岛”项目,统筹规划建设一批集中涂装中心、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溶剂回收中心等,实现VOCS集中
19、高效处理。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项目使用的胶水据企业提供的MSDS报告和配比情况,VoC含量为16gkg,符合苏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5、“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距离项目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为太仓金仓湖省级湿地公园(位于本项目东侧5km)。项目不在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范围内,符合此规划相关要求。对照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距离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为杨林塘(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位于本项目南侧l.lkm)o项目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符合此规划相关要求。对照太仓市2021年度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优化调整方
20、案,距离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为杨林塘(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位于本项目南侧l.lkm)o项目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符合此规划相关要求。另外对照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苏环办字(2020)313号),项目位于太仓市生物医药产业园,属于江苏省重点管控单元范围内,项目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2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相符性一览表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长江流域)加强生态空间保护,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
21、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项目不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IB范围内相符空间布局约束(太湖流域)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卜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项目无含氮、含磷废水排放相符由表可见,本项目建设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管控区域,不会导致辖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生态服务功能下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22、规划。(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项目纳污水体为老杨林塘,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项目所在地的环境功能质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区域环保基础设施较为完善,项目生产中主要为用电和用水,由市政供电、给水管网接入,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项目采取了如下节能减排措施:优先选用低能耗设备;项目三废治理采取处理效率和技术可靠性高
23、的处理工艺,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上述措施尽可能降低项目能耗与物耗,项目建设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与资源利用上线相符。(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照下表内容进行分析,项目能够符合生态环境准入要求。表13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一览表类别准入条件本项目情况相符性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准入要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项目不屈于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事项,不在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范围内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13年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和禁止用地项目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项
24、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和淘汰类项目产业导向杨林塘及其两岸各100米范围:南水北调工程尊褥太霸火污染曲治茶苗)聊打苏.中,、什讦可耻的活动.区内3333公木衣田柱,开发时扉,ffMhe占金土地件FBMM(M*MI俨叠IK国务院令第257号苏省基本农Sftrft阳等相关要求说行伙护.禁止开发.不得占用。汽车配件、精密机械、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智能制造业: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含电镀工序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有关规定中未经许可禁止的活动项目不涉及项目不含电镀工序符合准入要求符合准入要求符合准入要求新材料、生物技术与医药: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含化工合成工序的项目。项目不涉及化工合成工序符合准入要求其
25、他: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Ih城陋河水中处H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战略性新瞟产业改建印染项目、现有企业在不增加产能的前提下实施提升环保标准的技术改造项目除外)。项目不涉及符合准入要求基础配套设施水质经预处理不能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的项目。新建、改建、扩建污水不能接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项目和经营项目。项目不涉及符合准入要求采用落后装卸工艺和装卸设备、无可靠的物料泄露自动监控装置的液体化学品仓储项目。项目不涉及符合准入要求原辅使用“三致”物质或使用剧毒物质为主要生产原项目不涉及符合准使料用料且无可靠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的
26、项目。入要求原料未使用低VOCS量的机械设备制造等项目。胶水中VoCS含量为16gkg,属于低VoCS量符合准入要求物耗能耗局水耗、商物耗、鬲能耗的项目。项目不涉及符合准入要求工艺废气中有难处理的、恶臭、有毒有害物质且无法做到达标排放的项目。项目不涉及符合准入要求染排污物放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重点重金属(铅、汞、锅、铭、类金属碑水污染物)的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提升安全环保方面的改造工程除外。项目不涉及符合准入要求Is清洁生产水平不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项目。项目不涉及符合准入要求总量控制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量且无总量指标来源等不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项目。项目不涉及符合准入要
27、求环境保护不能满足环评测算出的环境防护距离,或环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难以落实到位的项目。项目不涉及符合准入要求对生态红线保护区域产生明显不良环境和生态影响的项目。项目不涉及符合准入要求对照上表所列内容,项目生产行为不在太仓市双凤镇工业区(双凤片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范围内,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中所列禁止、限制和淘汰类项目,同时项目所属行业未设置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同时建设项目生产设备对照工信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二、三批)、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
28、目录(2010版)工信部工产业2010122号)等文件,均不属于淘汰、落后设备。符合太仓市双凤镇工业区项目准入要求。(5)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项目位于生物医药产业园规划范围内,位于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范围内,相关内容详见下表。表14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一、长江流域空间布局约束始终把长江生态修复放在首位,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引导长江流域产业转型升级和布局优化调整,实现科学发展、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加强生
29、态空间保护,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本项目不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符合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或扩建化学工业园区,禁止新建或扩建以大宗进11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危化品码头本项目不涉及符合强化港口布局优化,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11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
30、35年)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江干线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该范围付口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根据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本项目不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何口全面加强和规范长江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加快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环生风龄防控密阻利用效率要求防范沿江环境风险。深化沿江石化、化工、医药、纺织、g化纤、虹化修和4油类化储、涉重金和危险废构处置等重点企业环境风屿防控IlINk用A。液保护优化水保护区划定,推动饮用到2020年长江干支流自然岸线保有
31、率达到国家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符合二、太湖流域空间布局约束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本项目不新增含氮、磷工业废水排放符合在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禁止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水上游乐等开发项目以及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本项目不属于该范围符合在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禁止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本项目不
32、属于该范围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城镇污水处理厂、纺织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钢铁工业、电镀工业和食品工业的污水处理设施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环境风险防控运输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船舶不得进入太湖-禁止向太湖流域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本项目不向水体内排放或倾倒上述类别废液、废水、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符合加强太湖流域生态环境风险应急管控,着力提高防控太湖蓝藻水华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资源利用效率要求太湖流域加强水资源配置与调度,优先满足居民生活用水,兼顾生产、生态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
33、-2020年底前,太湖流域所有省级以上开发区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6)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印发V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环办字2020313号),项目位于生物医药产业园规划范围内,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相关内容详见下表。表15苏州市重点保护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区域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其他产业园区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引进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及能耗限额淘汰类的产业;禁止引进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禁止类的产业项目不属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中淘汰类项目相
34、符禁止引进不符合园区产业准入的项目项目符合园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中提出的空间布局和产业准入要求相符严格执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分级保护要求,禁止引进不符合条例要求的项目项目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相符严格执行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相关管控要求项目不涉及相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关要求相符禁止引进列入上级生态环境负面清单的项目项目不在上级生态环境负面清单范围内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园区内企业污染物排放应满足相关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项目排放的污染物能够满足相关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相符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
35、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项目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目标相符环境风险防控涉及环境风险源的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与区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实现联动,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in类”(严格),具体包括:1、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肝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3、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4、国家规定的其他高污染燃料
36、项目不使用销售使用“in类”(严格)燃料相符6、其他政策相符性分析项目与其他环保方面政策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6环保政策相符性一览表文件名称相关内容本项目情况一相符性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对于含低浓度VOCs的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标排放:不宜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体技术或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恶臭气体污染源可采用生物技术、等离子体技术、吸附技术、吸收技术、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或组合技术等进行净化。净化后的恶臭气体除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外,还应采取高空排放等措施,避免产生扰民问题对于不能再生的过
37、滤材料、吸附剂及催化剂等净化材料,应按照国家固体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处根据项目胶水VOC检测报告,VOC含量为16gkg,上胶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37m高DAOOl排放。符合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控制指南所有产生有机废气污染的企业,应优先采用环保型原辅料、生产工艺和装备,对相应生产单元或设施进行密闭,从源头控制VOCs的产生,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对于100OPPm以下的低浓度VOCs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宜采用吸附技术回收处理,无回收价值时优先采用吸附浓缩一高温燃烧、微生物处理、填料塔吸收等技术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含恶臭类的气体可采用微生物净化技术、低温等离子技术、吸附或吸
38、收技术、热力焚烧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同时不对周边敏感保护目标产生影响根据项目胶水VC)C检测报告,VoC含量为16g,上胶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37m高DAOOl排放。不对周边敏感保护目标产生影响。符合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应当按照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要求设计、安装和有效运行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或者净化设施;固体废物、废水、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气应当收集和处理;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物料应当密闭储存、运输、装卸,禁止敞口和露天放置。无法在密闭空间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挥发性
39、有机物排放量根据项目胶水VoC检测报告,VOC含量为16gkg,上胶废气经集气甲.+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37m高DAOOl排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规定了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设备与管线组件VoCS泄漏控制要求、敞开液面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以及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企业厂区内及周边污染监控要求。根据项目胶水VOC检测报告,VOC含量为16gkg符合关于加快推进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的通知(太大气办20216号)禁止建设生产和使
40、用高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黏剂等项目。2021年起,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纺织、电子、木材加工等行业以及涂料、油墨等生产企业新(改、扩)建项目需满足低(无)VOCS含量限值要求。加大市场上流通的涂料、胶黏剂、清洗剂等产品质量抽检,确保符合VoCS限值要求。源头替代具体要求:(五)其他企业。各地可根据本地产业特色,将其他行业企业涉VoCS工序纳入清洁原料替代清单。其他行业企业涉VOCs相关工序,要使用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38597-2020)规定的粉末、水性、无溶剂、辐射固化涂料产品: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120)规定的水基、半水
41、基清洗剂产品: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l133372-2020)规定的水基型、本体型胶粘剂产品。若确实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应提供相应的论证说明项目使用的胶水中VOC含量为16gkg,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1133372-2020)中规定的装配业本体型聚氨酯类胶粘剂产品限量值为50gkg。故符合要求。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水基型胶粘剂VOC含量限量应符合表3本体型胶粘剂VOC含量限量的规定项目使用的胶水中VOC含量为16gkg,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l133372-2020)中规定的装配业-本体型聚第酯类胶粘剂产品限量值为50gkg故
42、符合要求。综上所述,项目能够符合太湖流域相关规定要求,能够符合长江流域相关规定要求,能够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能够满足环保方面的有关政策要求,符合环境准入条件。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项目由来:爱泳库(苏州)试验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由于企业未建设且租赁厂房已到期,企业由太仓市双凤镇凤北路2号搬迁至太仓市双凤镇瓯江路10-7号5#厂房、7#厂进行生产,租赁苏州晟尔佳机电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租赁建筑面积为4000,本项目已取得太仓市行政审批局通过的备案文件(备案证号:太行审投备2020216号),本项目备案产能为年产高低温箱70台、振动台60台、高低温步入式50台、高低温三综合箱2
43、()台e现因厂房到期等原因,企业由太仓市双凤镇瓯江路10-7号搬迁至太仓市双凤镇中市南路2号厂房进行生产,租赁太仓高滕复合材料有限公司6#厂房进行生产,租赁建筑面积为3064m2o该厂厂区基础配套设施完善,城市供电、给水、排水管网已铺设完备,企业搬迁后将依托厂区内现有基础配套设施。企业搬迁前后生产产品的种类与搬迁前一致,产能未发生变化,企业搬迁后年产高低温箱70台、振动台60台、高低温步入式50台、高低温三综合箱20台。建设内容本项目已取得太仓市行政审批局通过的备案文件(备案证号:太行审投备(2023)254号),本项目备案产能为年产高低温箱70台、振动台60台、高低温步入式50台、高低温三综
44、合箱20台。现有项目履行环保手续情况见表2-1o表21现有项目履行环保手续情况项目名称批复产品批复产能验收产能环评审批文号竣工环保验收高低温箱70台/新建项目振动台60台/太环建(2017)78号未投产高低温步入式50台/高低温三综合箱20台/高低温箱70台/迁建高低温箱等产品项目振动台60台/苏行审环评(2021)已自主验收高低温步50台30211号入式/高低温三综合箱20台/2、项目规模:迁建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和产品方案见表2-2。表22迁建项目产品方案表一览表工程内容产品名称年设计生产能力年运行时数生产车间高低温箱70台2400h振动台60台高低温步入式50台高低温三综合箱20台迁建项目
45、主要原辅材料见下表。2-3迁建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材料名称主要成分年用量优最大储储存规格来源及运输搬迁前搬迁后增减量钢板钢材I(X)I(X)01()散装,原料区汽运、外购不锈钢板钢材100100010散装,原料区汽运、外购型材钢材505005散装,原料区汽运、外购焊条铜0.50.500.1散装,原料区汽运、外购焊丝铜151500.1散装,原料区汽运、外购电器材料交流接触器、固态继电器、中间继电器、变压器、保护继电器、电热元件等Iooo套I(XX)套0100套散装,原料区汽运、外购制冷材料压缩机、蒸发器、冷凝器、m,板式换热器、膨胀阀等IO(X)套I(XX)套0100套散装,原料区汽运、外购装配材料钢管、接头等10套1000套0100套散装,原料区汽运、外购气缸、气动配件接头等I(XX)套I(XX)套0100套散装,原料区汽运、外购冷冻油饱和的环烷烧与链烷烧混合物;250kg桶0.50.500.1散装,原料区汽运、外购胶水聚氨酯丙烯酸酯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