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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源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为深入贯彻实施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计划),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8”具
2、体安排,以贯彻实施实施计划为抓手,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二)工作目标。到2024年底,我市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升,行政执法信息化、数字化水平显著提高,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切实强化;2025年底,实施计划部署的各项重点任务全面落实,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大幅上升。二、重点任务(一)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1 .着力提高政治能力。各级各部门要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基层行政执法单位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政治素
3、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快推进行政执法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市司法局、市各行政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江东新区、河源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以下任务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江东新区、河源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逐项列出2 .全面提高业务能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化制度化培训机制,开展分类分级分层培训。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业务培训登记卡制度,如实记录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接受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情况,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未明确具体学时的教育培训按45分钟为1个
4、学时计算),原则上于2024年6月前完成对本级本部门行政执法队伍的全员轮训。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上级业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业务部门培训工作的指导。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由县级司法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下放的县级行政执法事项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由相关的县级职能部门负责培训,鼓励跨部门联合开展培训。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行政执法培训的指导和监督。(市司法局、市各行政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 .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依托广东省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系统将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及其执法人员纳入数字化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取得行政执
5、法证件后方可上岗执法,严禁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独立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行政执法人员离开执法岗位的,要依法及时收回并注销行政执法证件。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制度。(市司法局、市各行政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4 .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各级各部门要围绕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聚焦是否存在违反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等制度,是否给执法人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是否将罚没收入与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奖金、补贴收入直接或者变相挂钩等行政执法不规
6、范行为,梳理本级本系统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治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等,对照问题清单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形成专项整治台账。市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专项整治台账和专项整治情况要于2024年6月底前报送市司法局备案汇总。市司法局要适时组织对全市专项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并将专项监督情况向市政府报告。(市司法局、市各行政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5,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确保在2024年底前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制定本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执法事项的行政裁量权基准,以及汇总整理上级行政
7、执法部门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对同一行政执法事项上级行政执法部门已有行政裁量权基准的,下级行政执法部门原则上应直接适用;上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确实不能满足本地方实际需要,或者上级行政执法部门没有制定的,可以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部门在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时,要加强与上级行政执法部门的对口联系,与上级行政执法部门在裁量因素、基准格式等方面保持一致。同一行政执法事项涉及本级多个行政执法部门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联合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也可以分别制定。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强化本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的指导、监督以及执法培
8、训。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对上级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的标准、条件、种类、幅度、方式、时限予以合理细化量化。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修改、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市司法局、市各行政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6 .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确保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信息依法公示率达到100%,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达到100%,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以及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的要求,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
9、管和一体化在线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的特殊行业、重点领域进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综合运用多种方式督促引导受处罚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及时整改违法问题,探索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依法降低行政执法对企业的负面影响。畅通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市司法局、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各行政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7 .实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10、制度。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法治协调职责,督促指导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结合政府权责清单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工作,推进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制定和管理,确保行政执法事项与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协调统一。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在事项名称、基本编码、设定依据、事项类型、行业部门、行使层级等方面要保持一致,可以“一单两用工属于本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事项,实施部门应按要求及时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进行编制注册。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在2024年6月底前,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完成本部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
11、强制、行政检查等权责清单事项认领并对外公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动态调整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开展行政执法事项的清理工作。(市司法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各行政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8做好乡镇(街道)赋权工作。赋予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事项应当在省政府编制的全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内,指导目录以外的事项原则上不得下放给乡镇(街道)实施,之前已经下放的按程序公告收回。在指导目录内确定具体赋予乡镇(街道)行使的行政执法事项,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并应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原则上由县级政府或者乡镇(街
12、道)提出,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各县(区)政府研究提出赋权事项,应充分听取乡镇(街道)意见,基层普遍反对承接的事项不予下放。下放执法事项的县级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督,为乡镇(街道)提供检验、检测、鉴定、认定等技术支撑和专业指导。市级相关业务部门要编制本领域办案指南,提高乡镇(街道)执法水平。2024年底前对已经下放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事项至少进行一次评估,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行政执法事项及时予以调整。统筹推进扩权强县与强县扩权改革、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防止县级执法空心化。市司法局要牵头指导各县(区)政府组织
13、开展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市司法局、市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9 .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协作。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机制,在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改革中,相关部门要健全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防止相互脱节。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县级行政执法部门或者乡镇(街道)在办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尚未配备符合条件的法制审核人员的,由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协助进行法制审核。完善行政执法管辖机制,行政执法部门在工作中发现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将线索等移送相关部门,相关部门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落实法律适用争议协调机制,依法协调解决行政执法争议。完
14、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工作对接和协同联动,完善案件移送、双向咨询、情况通报、信息共享、检验鉴定结果互认等机制。(市司法局、公安局,市各行政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10 .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构,充实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能力建设,依照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进一步规范本级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监督职责、内容、方式、程序等内容。继续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工作。(市司法局、市各行政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11 .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
15、制。强化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按照省政府关于建成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部署要求,由司法所协助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执法举报投诉线索核查等工作。县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要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周密制定本地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加强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的机构,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和重大行政执法案事件的统筹协调、日常监督和业务指导。(市司法局、市各行政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12 .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政府督查、行
16、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协作联动,及时移送行政执法领域问题线索,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通畅,构建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高效的监督工作体系。完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专项监督调查处理机制,积极推进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按上级部署推行“扫码入企”制度,进一步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密切关注各类新闻媒体、网络平台曝光的行政执法事件,做到早发现、早监督、早处理。(市司法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各行政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健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科技保障体系13 .深化市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普及应用。完善和优化河源市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以下称“河源粤执法”)应用功能,提高“河源粤执法”上线办
17、案率。推动“河源粤执法”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社会综合治理等平台业务联动,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实现快速响应、精准执法。按上级部署推行行政执法案件“一案一码”制度,在每份行政执法决定书后生成案件专属二维码,记载行政执法基本流程、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行政执法决定等信息,更好保障知情权和监督权。(市司法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各行政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14 .推进行政执法数据共享互认。推进“河源粤执法”与国家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等数据标准的相互兼容,加快建设行政执法数据主题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数据归集共享机制,持续深化数据赋能,推动
18、数字政府和法治政府深度融合。深化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的运用,提高行政执法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市司法局、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各行政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六)持续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15 .加强队伍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合理配备行政执法力量,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编制重点用于执法一线,着力解决基层行政执法力量薄弱、梯队不合理等问题。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配齐配强专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市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行政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16 .强化权益
19、保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尽职免予问责机制,细化追责、免予问责情形和容错纠错程序。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心理咨询服务和危机干预机制,保障执法人员心理健康。(市各行政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17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按照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将行政执法工作经费、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费用纳入本级预算,切实保障行政执法工作需要。(市司法局、财政局,市各行政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市司法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及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参加的工作会商机制,加强对本方案落实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
20、,及时研究解决落实过程中的共性问题。市司法局牵头负责工作会商机制日常工作。其他参加单位要按职能抓好工作落实,形成协同推进行政执法质量提升的合力。各县(区)人民政府,江东新区、河源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要参照建立工作会商机制,并将组织实施本方案情况向本级党委报告。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在本部门、本系统按时落地落实,并将组织实施情况及时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二)强化督促落实。各级各部门要细化任务分工,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力有效落实到位。市司法局要建立工作台账,会同各有关部门加强对本方案实施情况的指导监督和跟踪分析,组织开展实施情况评估,并按程序将贯彻落实本方案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法治河源建设考评和市级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法治建设部分)。(三)加大宣传交流。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本级本部门组织实施本方案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和先进人物事迹的宣传报道和互学互鉴,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社会舆情正确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