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和竞业限制合同(32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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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密和竞业限制合同(32篇)保密和竞业限制合同(精选32篇)保密和竞业限制合同篇1甲方:上海一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户籍地址:鉴于:1、甲乙双方订立了编号为:【】劳动合同和/或补充协议,依法建立了劳动关系;2、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间,已经接触到和/或将要接触到属于甲方的有关商业秘密;3、乙方理解和承认,其直接或间接地向与甲方有竞争业务的第三方提供或泄漏甲方的保密信息,将严重损害甲方的利益;同时,其直接或者间接地从事与甲方的竞争行为,或者为与甲方有竞争业务的第三方工作或者提供其他服务将不可避免地导致甲方保密信息的披露或者泄露。经甲乙双

2、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离开甲方时以及离开甲方后的保密义务及竞业限制等事项达成一致并缔结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第1条商业秘密的定义、表现形式及范围1.l商业秘密的定义:本合同项下商业秘密是指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向乙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了解到的,或者乙方为履行职务或执行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任务而开发出来的,或者由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向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的而为乙方所了解到的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和/或第三方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或其他信息,包括担不限于商业性、技术性信息等(以下合称“商业秘密”),但通过外界能够

3、公开获取的除外。1.2本合同项下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商业性、技术性信息:(1)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现有以及正在开发或构思中的产品设计、工具模具、制造方法、工艺过程、产品或材料配方、经验公式、实验数据、计算机程序、计算机软件及其算法、设计等方面的信息、材料和图纸,以及模型、样品、源程序、目标程序等物品;(2)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现有以及正在开发或构思中的管理诀窍、质量管理方法、定价方法、价格体系、货源情报、产销策略、销售方法、市场情况、产品情况、各种技术、各项服务、投资情况及其他任何影响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利益的信息和资料;(3)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现有以及正在开发或构思中的服务

4、项目的信息和资料;(4)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计划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和资料;(5)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的业务计划、产品或服务开发计划、内部业务规程以及供应商和客户名单等业务活动信息和资料;(6)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的客户和潜在客户的身份等信息;(7)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的客户和潜在客户所雇佣的关键人员的身份;(8)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获得客户业务的渠道;(9)按照法律或合同,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相关信息和资料;(IO)与乙方的职务开发成果相关的所有信息和资料;(11)符合本条商业秘密定义的其他任何信息以及甲方作出“秘密”等字样标记的任何

5、信息。1.3 本合同项下商业秘密的表现形式为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或其他任何可能的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内部书刊、函件、图纸、报表、磁盘、胶片、幻灯片、照片、录音带、电子邮件以及其他任何可能的信息记录载体。1.4 本合同项下关联公司是指与甲方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着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或者控制关系、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其他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关系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公司、【】公司。1.5 本合同项下的客户是指乙方与甲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一年前已经属于甲方的客户以及乙方离开公司时甲方正在评估、谈判或者准备发展的客户,包括甲方的供应商。

6、1.6 知识产权1.1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者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配合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法律规定由本人享有的身份权利由乙方本人享有。1.2 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与甲方业务有关的,

7、乙方未向甲方申明由其本人享有权利的智力成果,推定为属于本条1款规定的归属于甲方的知识产权。1.3 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间内,乙方承诺将其在甲方任职之前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权利无偿使用于甲方的工作,并保证该权利的使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损害第三方的利益。1.4 乙方承诺,在甲方工作期间,不得擅自使用、实施可能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因乙方侵权行为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主张权利,并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就一切损失向乙方追偿。第3条乙方保密义务1.5 乙方应履行以下保密义务:(1)乙方应严格履行甲方的保密规章或制度,不得将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甲方保密规定不得知悉保密信息的甲方其他员

8、工)提供、泄露或者公开,亦不得用于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利。(2)甲方制定的保密规章或者制度有不明之处的,乙方应本着忠实、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的、合理的措施,维护甲方保密信息的机密性;(3)乙方应妥善保管保密信息;(4)乙方应及时发现并向甲方汇报应列入保密信息而未列入的信息;(5)乙方应在履行工作职责范围内,正确使用保密信息,不得在履行工作职责范围之外使用。1.6 本条规定的泄漏、提供或公开包括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告知等足以使第三方知悉保密信息的一切行为。1.7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或者离开甲方之后(无论何种原因离开甲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保密信息提供、公布或者泄露给其他任何第三方。

9、1.8 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相关保密信息已经公布或者实际上已经公开之日止。1.9 乙方应于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或者甲方提出要求时,按照甲方要求的方式、程序、时间以及其他要求返还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上述保密信息载体,不得扣留、带出、转让或者擅自销毁。但是,相关保密信息载体为乙方自备的,可以由甲方将保密信息复制,并把原载体上的保密信息清除后,返还给乙方。第4条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4.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反保密义务:(1)将保密信息私自抄录、复制、转发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带出甲方或者提供给第三方阅读、保留、复制、传递等的;(2)将保密信息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

10、者间接地提供给与甲方有竞争业务的第三方的;(3)未经甲方授权,擅自使用、对外公布或提供保密信息的;(4)离开甲方后,以在甲方任职期间获知的保密信息为自己或者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或者牟利的;(5)以其他任何途经或者形式泄漏保密信息的。5. 2违反保密义务的除外情形(1)为履行在甲方的工作职责,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正确合理地使用保密信息的;(2)为履行法定义务而使用或者披露保密信息的。在此情形下,乙方使用或者披露保密信息的范围仅限于为履行法定义务而必须执行的该等法定义务所明确规定的内容,且应在使用或者披露保密信息之前或之后在最短时间内通知甲方。第5条竞业限制5.1 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有效期间内以

11、及自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无论何种理由)之日起【】年内,乙方不得自行从事或到与甲方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第三方从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业务。该等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乙方不得与甲方的客户进行包括提供服务、收取订单以及可能发生直接或者间接转移甲方业务或者对甲方业务产生或将会产生不利影响行为等商业性接触;(2)乙方不得在与甲方有直接或者间接竞争关系的第三方任职或者享受利益;(3)乙方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自行生产、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从事同类业务。5.2 本条规定的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第三方是指在技术、生产、经营、管理等所有可直接或间接取得生产经营优势或经济效益方面与甲方存在利益性冲

12、突的任何第三方。6. 3本条规定的从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业务的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在甲方的客户处任职;(2)自行从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技术、管理、销售、咨询等业务;(3)通过利诱、游说等方式干扰甲方与其他员工的劳动关系;(4)聘用或者促使他人聘用甲方员工.6.1 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前豁免其竞业限制义务,豁免义务通知发出日之后未支付的经济补偿费终止支付,甲方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义务亦终止。6.2 甲方违反本合同,不支付或者无正当理由故意克扣竞业限制补偿费的,乙方竞业限制义务自行终止。第6条竞业限制补偿金6.1 作为乙方离职后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对价,甲方同意在乙方的竞业

13、限制期间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以下简称“补偿金”)o7. 2补偿金按月支付,每月的具体金额由甲方在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中明确告之。甲方保证该补偿金的金额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6.3甲方将在与乙方的劳动合同解除日/终止日后的【】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离职当月的补偿金,以后的补偿金将在每月【】日前向乙方进行支付。4、乙方在收到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后【】日内,以书面的方式向甲方指定支付补偿金的银行账户,甲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补偿金支付到该账户中。如乙方未能及时指定银行账户,导致甲方未能按照前款规定及时支付补偿金的,甲方不构成违约;如乙方指定的账户发生变化,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怠于通知,甲方

14、向原乙方指定的账户进行的支付,视为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了支付补偿的义务。第7条违约责任7.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金额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经乙方书面要求后在10个工作日内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本合同。7.2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1元的违约金。因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导致甲方发生损失,且该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违约金与甲方损失的差额部分。乙方在职期间违反保密义务的,甲方仍然有权依据其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7. 3乙方在职期间违反本合同项下任何一项竞业限制义务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5、1元;该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违约金与甲方损失的差额部分。并且,甲方有权依据其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7. 4乙方在离职后违反本合同项下任何一项竞业限制义务的,应当承担如下所有违约责任:(1)退回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补偿金;(2)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元;(3)对甲方因其违约行为遭受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4)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乙方有义务继续履行本合同。8. 5本条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如果甲方的损失难以计算,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收益。(2)甲

16、方因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的调查费、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律师费)。第8条通知8.1 甲乙双方基于本合同的任何通知等文件,均应通过当面送交、挂号信或EMS的方式送达对方于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系地址。乙方保证其在本合同上记载的联系地址是甲方可以随时送达通知的地址。该地址发生变更的,乙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变更后的地址。当面送交的,交付当日为送达日,以书面形式寄送的,甲方通过向本合同所列的联系地址或乙方另行书面通知的变更后的地址向乙方邮寄包括通知内容在内的书面函件的,均在邮戳日之7日后视为已经进行了送达。8.2 如乙方未能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地址变更的有关事宜

17、,甲方向其原提供的地址进行送达的,按照前项规定,在邮戳日之7日后视为已经进行了送达。第9条争议的解决9.1 基于本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争议或纠纷,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9.2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决的,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10条其他条款1.1 1本合同的条款是可以分割的。如果任何条款或任何部分被任何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或法院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或其他部分的效力或执行力。1.2 甲乙任何一方不行使或延迟执行本合同中的任何权利,并不代表其放弃这一权利,也不构成懈怠或放弃本合同项下其他权利或对对方

18、当事人义务的豁免。1.3 本合同作为劳动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 本合同使用中文制作,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10.6本合同的内容,如与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有出入,以本合同规定内容为准。保密和竞业限制合同篇2甲方:(总部/分部/加盟店)。乙方:(分部/加盟商/加盟店/员工)。上列双方当事人为了满足特许经营的要求,根据特许经营系统总部()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竞业限制协议:第一条竞业限制本协议所称竞业限制,是指乙方在特许经营合同(或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不得从事与特许系统相竞争

19、的业务,包括以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参与竞争的行为:(一)以投资、参股、合作、承包、租赁、委托经营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有关业务;(二)直接或间接受聘于其他公司或组织参与有关业务;(三)直接或间接地从与总部相竞争的企业获取经济利益。第二条禁止期限竞业限制的期限包括合同履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年内。合同终止时间按照以下规定予以确认:(一)双方协商终止合同的,以协商确定的时间为准;(二)因乙方违约而终止合同的,以仲裁裁决的时间为准,但同时裁决履行债务及其他义务的,从履行完毕之日起计算;(三)因乙方违约终止合同,但未经仲裁裁决的,自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向甲方及清偿债务(货款、违约金等)并履行其他全部义务之日起计算,否

20、则应自合同终止之日起满两年。第三条禁止行业本协议所指与特许经营系统相竞争的业务,应理解为与总部相同和相似的经营领域,包括以下行业:(一)行业,包括;(二)行业,包括;(三)行业,包括.第四条禁止地域乙方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地域范围,包括乙方参与本协议规定的竞业限制行为时,总部特许经营系统实际开展经营活动以及已经签署特许经营合同正在筹备经营的省(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第五条除外情形鉴于乙方长期从事,乙方在合同终止后,可以在行业、地域范围内继续从事原来的业务,但不得开展特许经营及.第六条补偿在合同终止后,乙方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期间,甲方(不)给予乙方补偿,补偿标准为;但因乙方违约而终止合同的,乙方

21、在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同时,无权要求补偿。经总部同意,可以放弃要求乙方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权利,不再给予乙方补偿。在乙方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期间,甲方终止特许经营合同的,由承担补偿义务。第七条支付给予乙方的补偿,应当按月(季)支付,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到甲方财务部门领取补偿。甲方不按时支付的,乙方应当向总部申诉,总部应当在个月内予以解决;超过期限仍未解决的,乙方不再承担竞业限制义务,否则,不得免除乙方承担的竞业限制义务。第八条总部保留权利乙方依照本协议承担的竞业限制义务及其他义务,均视为总部享有相应的权利。在甲方终止与总部的特许经营合同关系后,以及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直接依据本协议向乙方主张权

22、利。当甲方为分部或加盟店时,总部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违约行为,直接行使赔偿请求权,除非乙方已经按照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部履行了赔偿义务。未经总部同意,甲方不得放弃对乙方的赔偿请求权,否则,其行为无效,总部有权依照本协议主张甲方放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第九条监督甲方有权对乙方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配合甲方的监督与检查:(一)每季(年)提供一份其人事档案存档机关出具的证明其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二)每季(年)提供一份证明其任职单位为其交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文件;(三).第十条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竞业限制义务,其所得收入归甲方所有,并应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

23、数额,为乙方所参与的业务在违约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及特许经营系统在违约期间所受到的损失,包括为制止、调查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在违约期间所得利益,或者在违约期间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根据违约行为的情节给予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赔偿。乙方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停止给予乙方补偿。乙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且无权要求甲方继续给予补偿。第十一条协议文本本协议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文本,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其内容无效,仍应按原协议文本的内容执行。本协议一式份,由甲方、乙方及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24、法定代表人:年一月日年月日保密和竞业限制合同篇3合同编号:合同签订地: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身份证号:风险提示:竞业限制合同只能适用于居于单位比较重要岗位、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而不是企业所有员工,针对企业所有员工而适应的;竞业限制;条款是无效的。鉴于乙方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保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下列条款,以资信守:一、竞业限制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甲方或其关联企业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二、竞业限制的期限竞业限制期限为员工与公司任何一方与对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

25、的一个月内,员工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风险提示:虽然竞业限制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但并不意味着这个约定的时限可以随心所欲不受限制。竞业限制期限的约定可根据商业秘密的价值、竞争优势的持续时间以及员工掌握秘密的程度协商确定,但应注意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竞业限制的区域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四、乙方的义务1、与公司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务、收取订单、直接或间接转移公司的业务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对公司的业务产生或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不论是否获得利益。2、直接或间接引诱、要求、劝说、雇用或鼓励公司的其他员工离职

26、,或试图引诱、要求、劝说、雇用、鼓励或带走公司的其他员工,不论何种理由或有无理由,不论是否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组织的利益。不得以其个人名义或以任何第三方名义怂恿或诱使公司的任何员工在其他单位任职。3、向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直接或间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服务、合作或劳务。4、不论员工因何种原因离开公司,员工均应在进入新用人单位就职前向公司书面说明新的用人单位的名称、性质和主营业务。五、义务的履行和解除1、在离开公司时即承担竞业限制义务,但公司可在员工离职前或离职后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员工的竞业限制义务;本协议所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时公司将不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2、在

27、员工完全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下,公司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超过三个月的,员工可以依法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如因竞业限制补偿金发生争议的,在争议解决期间,员工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六、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不论在任何情况下与公司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在竞业限制期间内,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有关竞业限制的规定,公司则向员工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风险提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竞业限制的合同,用人单位则要支付相应的费用,这也是公平合理原则的具体体现。若双方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相应补偿金或是没有如期支付补偿金,则员工可依据先履行抗辩权,不履行同业竞业限制的义务。用人单位在

28、约定竞业禁止补偿金时,补偿应当与员工的收入情况相一致,还应综合考虑到这一商业秘密带给用人单位的利益,竞业禁止的时间长短,区域范围的大小等情况。七、违约责任风险提示: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应当在竞业禁止协议里约定违约金。如果劳动者违约了,则可要求其按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合同中可直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也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公式。具体数额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在约定违约金时不宜过高,以避免员工以违约金过高而请求法院降低违约金,增加麻烦。1、员工违反本协议约定,公司将停止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有权利要求员工纠正违约行为。2、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如违反本协议,应当一次性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

29、不足弥补公司实际损失的,公司还有权要求员工按照实际损失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3、员工依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赔偿损失和其他民事责任后,公司仍保留提请司法途径追究员工刑事及行政责任的权利。七、其他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月日乙方:月日保密和竞业限制合同篇4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合同条例和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

30、项达成如下协议:(一)保密内容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2 .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3 .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4 .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二)保密范围1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2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

31、专利技术;3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4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5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经营、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6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和撰写论文向第三者公布;7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8 .双方协定竞业限止期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

32、在竞业限止期内乙方不得到生产同类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9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10 甲方安排乙方任职涉密岗位,并给予乙方保密津贴。(四)保密期限1.劳动合同期内;11 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五)脱密期限1 .因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2 .劳动合同终止双方无意续签的,提出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月通知对方,提前期即为脱

33、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该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3 .劳动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必须信守本协议,不损害甲方利益。(六)保密津贴1.甲方对乙方保守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津贴,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贴人民币元;4 .保密津贴每月日与工资同时发放;5 .乙方调任非涉密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贴。(七)违约责任1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给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麻烦的,甲方有权调离乙方涉密岗位,停发保密津贴,并予以行政处分;2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轻微经济损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劳动合

34、同;3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较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处置,并追索全部或部份乙方按月领取的保密津贴;4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处罚,追索全部保密津贴;并追加经济损失赔偿,构成犯罪的,上诉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5 .甲、方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和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八)其他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年一月日年月日保密和竞业限制

35、合同篇5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甲方(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乙方(员工):身份证号:就保密与竞业限制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第一部分保密第1条保密内容及范围1.1乙方同意对甲方或者虽属于甲方客户(含意向客户)等第三方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一切保密信息在保密期内予以严格保密。1.2本协议中的“保密信息”是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接触到的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的任何形式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所列:1.2.1任何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不欲公开的观点、发现、发明、公式、程序、计划、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商业秘密、专有技术以及任何知识产权等;1.1.

36、2 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制作或拥有的任何形式的报告、访谈记录、数据、信件、电子邮件、报表、模型以及其他文件的原件或副件;1.1.3 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的技术资料或秘密、经营情况、经营策略及经营信息、客户信息、客户经营状况等;1.1.4 甲方内外部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项目计划、报价、合同、项目研究方法和工具、培训资料和工具以及项目成果等;1.1.5 甲方内部不欲公开或未经公开的公司制度、文件、决议、消息和公司运营情况等;1.1.6 任何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不欲公开的关于财务、成本、利润、市场、销售、合同、采购等渠道.客户.经销商信息等。1.1.7 甲方的客户或潜在客户信息

37、,包括但不限于其身份及其他相关信息、客户联系方式和客户销售策略等;1.1.8 下列信息亦属于甲方的重要保密信息:。1.3 乙方承认,上述“保密信息”均为甲方的保密信息。本协议不仅适用于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后接触的保密信息,也适用于乙方在本协议生效日期前接触的所有保密信息。1.4 乙方确认,如果对是否属于保密信息存在争议或不太明确,则乙方应按保密信息进行处理,除非得到甲方或乙方上级的明确否认。第2条乙方的保密义务2.1 乙方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提供服务或双方合作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2.2 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或双方合作期

38、间,应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服务内容相应的保密职责;若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保密信息。2.3 甲方或乙方上级在职权范围内就保密事宜对乙方提出的要求与指示,乙方应予执行,并作为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一部分。2.4 乙方同意对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2.5 4.1乙方因某一项目而从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处获得的保密信息,乙方承诺只在进行该项目或与该项目紧密相关的项目研究时使用,绝不为与该项目无关的目的使用该保密信息;

39、2.6 .2乙方应对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交到自己手中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不得泄漏或遗失,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私自保留或复制、记录;2.7 .3非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或向任何第三方(任何第三方,包括除甲方该项目组人员以外的任何机构和人员)披露或透露保密信息;亦不得依据保密信息,就任何问题,向任何第三方做出任何建议;2.8 .4当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要求乙方交回保密信息时(无论出于何种理由),乙方应立即将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载体.复制品等)完整交回;2.4.5根据甲方的要求,如实向甲方提供保密信息的使用记录;2.4.6乙方在离职时或任何时

40、候甲方提出要求时,须将一切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载体、复制品等)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交还甲方;2.4.7乙方在离职后,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以上各项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传播、披露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不得利用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从事损害甲方利益或可能对甲方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活动,包括向乙方之后任职单位披露或使用保密信息,为乙方自营企业利益使用保密信息等。2.4.8无论在职期间或离职后,乙方均不得劝诱及参与招聘甲方其它员工到甲方的竞争单位工作。2.5在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与甲方客户有私下交易或金钱往来。2.6保密信息的保密期是指:乙方在职或离职后,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

41、关联客户对外公布保密信息,或者保密信息为公众所知之前的任何时间。2.7特别是,下列任何一行为均属于违反保密义务之列:。2.8离职后,乙方不得(包括不得自行及不得通过乙方所在单位)与原甲方客户进行与甲方存在竞争的业务或交易;如原甲方客户联系乙方,则乙方应将该信息告知甲方或要求原甲方客户与甲方联系。第二部分竞业限制第3条定义1.1 竞业限制或竞业禁止:指用人单位有条件的要求劳动者不能直接或间接从事竞业行为,具体以本合同约定为准。1.2 甲方公司:包括甲方及其所有分支机构、子公司、办事处和关联单位。1.3 任职期间:是指乙方与甲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之日开始到双方劳动关系结束(或消

42、灭)为止的期间。如乙方到达退休年龄之后继续为甲方所聘用,则任职期间包括聘用期间,至聘用关系终止之日截止。1.4 个人或组织:包括任何个人、公司、企业、合伙、协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组织,即各类形式的个人或组织。1.5 竞争性单位:指与甲方公司生产、经营、从事类似产品或提供类似服务的或对甲方公司业务构成现实或潜在竞争的个人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1)从事下列业务的个人或组织:。(2)下列公司或与下列公司经营范围存在重合的组织或个人:O(3)为上述竞争性单位提供支持,例如提供专业咨询或顾问服务的个人或组织;(4)上述个人或组织的关联企业及机构。3. 6竞争性业务:竞争性单位所经营的业务。4. 7

43、竞业行为:自己或与其它个人或组织合作,直接或间接的从事竞争性业务;或为竞争性单位提供服务或劳务,包括但不限于担任竞争性单位的合伙人、董事、监事、股东、管理人员或一般职员、代理人、顾问等。上述行为之一即为竞业行为;此外本协议可另外对竞业行为作出补充。第4条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4.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从事竞业行为。4.2 除本协议中约定的竞业行为以外,在职期间的下列行为将视为乙方从事竞业行为:从竞争性单位处直接或间接获得好处,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性利益、旅游、消费、宴请、报销。4.3 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义务的履行,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额外补偿。第5条离职后的竞业限制5.1 离

44、职后的竞业限制期间内,乙方不得从事竞业行为。5.2 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自乙方离职之日起两年。但是,甲方仍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缩短竞业限制期间:(1)离职之日前(含当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缩短竞业限制期间,或者取消竞业限制义务;(2)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内,甲方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终止竞业限制义务。如有多次通知,则以最近的一次通知为准。竞业限制义务到期或终止后甲方无需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双方同意:甲方无需支付提前终止竞业限制义务的额外补偿。5.3竞业限制补偿:每月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为乙方离职前12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的30%o5.3.1计算月平均工资时,以乙方工资卡或乙方实际收到的货币性质的工资收

45、入为准。与股权激励相关的分红、期权、股权等不计算在内;5.3.2发放时间:按月发放,下月底之前发放上月补偿金,如为非整月,则可以与下个月的补偿金一并发放;非整月的补偿金按天折算。例如乙方于2月15日离职,则甲方可以4月底前支付2、3月的补偿金;5.3.3如发放时间有逾期,但逾期不超过3个月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发放,但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解除本协议或拒绝履行竞业限制义务;5.3.4发放方式:甲方向乙方领取工资的银行卡(或双方书面确认的其它帐户)内支付。如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储蓄卡被注销、银行系统故障等原因)未支付成功,不视为逾期未支付,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不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此时乙方可以到

46、甲方处现金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或书面确认乙方名下的其它收款帐户之后甲方再行发放。5.4在竞业限制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视为乙方从事竞业行为及违反竞业限制义务:5.4.1从竞争性单位处领取任何报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报酬、劳务费用、分红等任何名义),或获得旅游、实物、购物卡、消费卡、报销等好处;5.4.2在竞争性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5.4.3乙方近亲属从竞争性单位处领取任何报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报酬、劳务费用、分红、报销等任何名义)或获得旅游、实物、购物卡、消费卡、报销等好处,而乙方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5.4.4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说明当下工作情况或所说

47、明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的。5.4.5其它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形的。5.5 特别要求:如甲方提出要求,则乙方应在一周内通过电子邮件或其它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当下的工作单位与工作情况。5.6 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均不影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的履行。5.7 7特别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通知乙方暂停支付竞业限制补偿:(1)乙方从事竞业行为时;(2)乙方未按本协议要求说明当下工作情况时;(3)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有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形时;此种情形下,乙方仍应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在上述情形消失或乙方证明并未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后,甲方应在一个月内补发竞业限制补偿。5.8 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如未指定,则以乙方原领取工资的银行卡为准):指定收款账号:p开户行:。户名:。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它第6条违约责任6.1 乙方在职期间,如有竞业行为或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甲方有权同时要求乙方承担下列责任:(1)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补偿;(2)乙方从事竞业行为或违反保密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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