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揽加工合同汇总(精选27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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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承揽加工合同汇总(精选27篇)关于承揽加工合同汇总篇1定作方:(简称甲方)承揽方:(简称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共同信守。定做产品: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价款或酬金1 .产品的质量、包装、加工方法:2 .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规格、数量、质量:3 .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4 .验收标准和方法:5 .结算方式:6 .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都要承担违约责任。(1)承揽方的违约责任: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不成工作,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或酬金总额的违约金。(2)定作方的违约责任: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和设计等,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

2、损失,中途解除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的违约金。7 .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8 .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协议,作为附件。9 .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10 .本合同一式份,正本双方各执份。11 .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双方签署之日起到一年一月日止。12 .本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定作方:承揽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一年一月一日关于承揽加工合同汇总篇2定作方:地址:电话:承揽方:地址:电话:履约地:第一条

3、:定做合同概况1. 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第二条:加工范围2.1 本工程构件共计/件,含钢量约计吨,材质为;2.2 委托加工范围:承揽方包工包料,加工范围为签字图纸范围内O第三条: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3.1 合同单价:主桁架元/吨(包括材料、下料、切割、拼装、焊接、抛丸除锈、喷漆),约计吨;系杆、水平撑元/吨(包括材料、下料、切割、对接、抛丸除锈、喷漆),约计吨;3.2 合同总价:共约计元,大写人民币约计。3.3双方约定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日内定作方需一次性支付给承揽方定金元(合同总价的%),定金全部到达承揽方指定账户之日起,本合同生效;3.4若定作方一次性提货时,必须付清所有结算价款后方可

4、提货;若定作方分批提货时,必须在付清本批所提构件的货款后方可提货;当补充条款中有明确付款约定时,执行补充条款;3.5 合同签订后定作方向承揽方支付的定金,仅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不计入定作方分批提货时的提货款,仅在定作方最后一次提货时作为货款的一部分计入结算;3.6 货款需全部到达承揽方账户后方可提清货物。(货款一律以网银或电汇形式支付)第四条:质量要求4.1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签字认可的图纸进行加工制作;4.2承揽方根据钢结构施工质量规范(GB50205承Oxx)及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范(JGJ81x20xx)的要求进行加工生产,并保证所生产的构件质量符合上述规范的要求;4.3所加工的钢

5、构件底漆为,中间漆为,面漆为,漆膜总厚度m;4.4所用油漆全部由提供。第五条:验收、结算方式5.1 验收方式:钢构件出厂前3日,由承揽方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派质检人员到承揽方所在的加工车间对钢构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如定作方在此期间(钢构件出厂前3日至定作方要求发货之日)未派质检人员来厂对钢构件进行验收而要求发货,则承揽方视为此批发货构件已通过定作方验收,且验收合格,进行发货;5.2 结算方式:钢构件结算重量均以承揽方提供的加工详图标注的构件长度的理论重量据实结算,双方约定在发货完毕前5日内结算、审核完毕,并双方签章确认;双方审核结算时,结算资料由承揽方在构件加工地提供;5.3 结算期

6、限:双方合同约定的钢构件全部加工完毕后,由承揽方向定作方提供书面(或电子版)的结算书,定作方应在收到结算书(包括电子版结算书)后14日内(电子版结算书以电子邮件到达定作方邮箱之日起开始计算)审核完毕,并给出结算意见;如定作方在收到承揽方提交的结算文件(包括电子版文件)后,在14天期限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定作方完全认可承揽方提供的结算文件,双方按照此结算文件进行剩余款项的支付等工作。第六条:运输方式第七条:图纸要求7.1 定作方需在合同签订前向承揽方提供满足加工要求图纸一套,并将图纸签字认可;7.2 承揽方在对图纸进行审核后发现有异议时,必须经过定作方签字认可后方可修改,定作方对自己提供的图纸负责

7、,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定作方承担;7.3 若定作方委托承揽方设计出图时,设计费用单独结算;7.4 4定作方在深化图纸上签字确认后承揽方方可加工制作,若图纸与合同发生冲突,以合同为准;7.5 5因定作方图纸细节问题未能及时解决而耽误的时间,交货期按耽误的时间顺延。第八条:加工时间8.1 定金全部到达承揽方指定账户后,且深化图纸经定作方审核确认无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全部加工完毕;8.2 由于定作方责任以及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时,合同工期顺延。第九条:违约责任9.1 定作方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因此给承揽方造成的损失;9.2 定作方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

8、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20%60%的幅度)违约金;9.3 定作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9.4 定作方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定作方应按每超期一天,定作方按迟提货物总价金额的L5%。支付给承揽方作为违约金,另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

9、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9.5 定作方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9.6 6定作方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9.7 定作方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第十条:其他条件10.1 最后一批构件的发货必须在定作方和承揽方双方完成结算审核、确认、签字盖章及支付完毕剩余款项(结算金额X定作方已支

10、付金额)的基础上方可进行;10.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承揽方收到定作方全部定金及图纸到位之日起生效。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定作方:(盖章)承揽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关于承揽加工合同汇总篇3甲方:乙方:甲方因需求,租用乙方演出器材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承揽甲方活动的项目1、舞台搭建和舞美设计布置;2、灯光、音响、视频工程的安装和调试和现场操作;3、活动所需设备和物品的运输、装卸;4、活

11、动现场的录像。第二条租赁设备概况设备的名称:O租赁用途:O使用时间:年月日。安装时间:年一月一日一时。安装地点:O拆卸时间:年月日时。第三条租赁设备的运输与操作租赁设备的进退场调试安装、操作由乙方承担。第四条租赁设备的使用及规定1、合同期内,乙方设备由甲方统一管理使用,甲方下达合理、合法的演出设备使用任务,乙方应听从指挥调遣,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合同的标准保质保量完成。2、乙方应根据演出的作息时间,合理安排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用自负),确保演出正常使用。3、由甲方自身原因造成乙方演出终止或者是终断,损失由甲方自负。4、甲方应该积极配合乙方整理场地,提供电源,演出期间确保电路畅通,如发生事故,由

12、甲方负责。第五条安全与治安1、甲方必须确保演出场地周围的安全保卫工作、因打架、斗殴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甲方完全负责(由乙方造成的原因除外)。2、夜间值班,甲方须派数名保安人员协同乙方人员守好演出设备。第六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整)。2、合同签订当日,甲方支付乙方定金合同总额%,即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整)。余额演出个工作日结清。第七条双方责任1、乙方不能执行甲方规定的演出时间及乙方人为因素造成的停演等误工,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乙方并承担相应的费用。2、因甲方人员人为因素造成的停演误工设备损坏乙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甲方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费用。3、本着高度负责,长期

13、合作的精神,乙方保证按合同约定的器材明细表及节目单进行演出并保证舞台坚固安全、音响演出效果。4、乙方如有器材变动,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第八条其他1、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2、本合同履行中,双方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甲方:乙方:日期:日期:关于承揽加工合同汇总篇4甲方:(定作方)地址:工业城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证号:乙方:(承揽方)地

14、址: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证号:合同编号:合同签订地:工业城内乙方是为甲方加工所需零部件的生产厂家,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一、本合同所指加工行为是:甲方向乙方下达加工订单,由乙方按照甲方提供之加工图纸、技术指标、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及其它约定条件,加工产品并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加工费给乙方的行为。二、本合同所指加工之零部件见下表:甲方企业物料代码产品品名、规格单位单价备注1 .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增加上表以外的同类型零部件加工,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2 .本合同所指加工之零部件以下简称“加工零部件”三、加工零部件的技术标准(包括

15、质量要求):甲方企业物料代码产品品名规格技术标准或要求备注四、加工零部件价格及加工费的确定:1 .乙方加工零部件的价格,由双方依据报价核算表确认,该价格自确认之日起生效。因市场价格的变动或其它原因,需要调整价格的,按该程序重新确认,之前仍按原价格执行。2 .为确保甲乙双方长期有效的合作关系,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加工零部件必须最具市场竞争力。如乙方销售与加工零部件类似的产品给其它客户,则乙方必须保证加工零部件与这些类似产品相比价格最低;在其它厂家能以比乙方更低的价格提供相同质量的加工零部件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将价格调整到与其它厂家相同或更低。乙方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日起15天内不予调

16、整价格也不能合理说明原因的,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的履行。3 .加工费计算方法:(1)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应在核定加工零部件价格基础上,扣除甲方提供之原材料、零部件价格,余额为乙方的加工费。(2)由甲方提供原材料、零部件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程序到甲方指定仓库办理领料手续,领取物料并按照甲方规定之原材料、零部件损耗标准进行加工,超过规定标准,造成甲方原材料、零部件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加工费中扣除。五、加工订货:1 .甲方向乙方下达订单,乙方接受:(1)甲方以传真或电脑下单(下同)的形式向乙方发出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订货,乙方确认订单的具体要求后回传,该订单作为甲方向乙方订货的依据。

17、(2)电话通知订货。但订购的货值或甲方提供给乙方加工的材料货值必须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同时,甲方必须填写电话通知订货记录,作为电话订货或更改订单的原始记录凭证。2 .因甲方的生产计划变动,要求更改订货时,乙方接受:(1)甲方向乙方发出加工订单更改通知单或取消原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从新发出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乙方确认后回传。(2)电话通知更改。但更改的货值必须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3 .如甲方通知取消订单:(1)订货当天通知取消的,订单取消。(2)在一个货期段内(非订货当天)通知取消的,乙方在接到通知时应立刻停止该订单的生产,并将己生产数量如实反映甲方,经核实是在乙方生产力范围内的数量,甲方

18、仅负责安排此数量已生产的加工零部件的使用,协助乙方消化为该订单生产的正常备料。4 .乙方需领用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于订单下达之日,凭甲方订单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办理领料手续。六、加工零部件的包装、运输与交货:1 .加工零部件的包装,按甲方企业技术规定执行:2 .包装物标识规定3 .如某加工零部件没有甲方的企业技术规定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或采用适宜运输与保证质量的包装。4 .乙方必须按合同及订货单的要求将加工零部件送至甲方指定仓库,运输、装卸费用自负。送货时应包装完整,标识明确,规格统一,并在送货单上注明甲方制订的物料码、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及生产厂的合格证。5 .甲方收到乙方的加工零部件时,经

19、检验合格开具合格检验报告后,开具收料单。6 .甲方负责乙方要求回收的加工零部件包装物的保护并统一地点存放。乙方应在七天内将加工零部件的包装物运走,否则,对包装物的任何问题甲方不负责。七、双方就合同产品所需模具,约定如下:1 .图纸的设计与提供:乙方进行图纸的设计开发,图纸及技术资料需经甲方确认,费用由乙方承担。2 .模具的制造及其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3 .模具的验收及其标准:由甲方或甲方确认的图纸及零件检验标准确定。4 .模具的使用、维修、保养及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5 .模具的知识产权:甲方所有;6 .模具的所有权:甲方所有。八、知识产权保护1.按照双方签订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规定执行,有商

20、标许可的,还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九、产品技术、质量标准与控制1.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图纸、检验标准及下列文件、资料:(1)(2)(3)2 .产品质量控制:(1)乙方须先按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首样等要求,制作样品,并经甲方检验合格后,进行小批量生产。小批量产品质量经甲方检测合格确认后,才能进入批量生产。(2)甲方有权向乙方派驻技术管理人员并对乙方的产品、材料、零部件及生产装配过程随时进行抽检;乙方应予配合,并安排住宿。甲方及时将每次抽检、验收结果通报乙方,以帮助乙方解决质量问题。(3)甲方原则上每年一次派具内审资格人员对乙方的质保体系进行检查评审,并出具由甲方管理者代表签发的

21、审厂报告,乙方有责任按照质保体系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工厂审查,并对甲方提出的不合格项目及时进行整改。甲方针对乙方质保体系中的不合格项进行二次评审,如仍未达到要求,则可中止或终止本合同。(4)乙方同意将加工零部件之主要原材料及关键零配件供应商名单及价格之详细书面资料送甲方备案,乙方更改零配件及其供应商前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并报甲方备案。乙方已通过认证的产品品种,零部件不得更改。(5) 一般情况下,乙方可在甲方推荐的供应商范围内选择,也可选择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的其它供应商,但应向甲方提供该供应商生产的关键零配件足够检验数量的样品,经甲方检测合格并书面确认、封样交甲方后,方可采购并投入生产。(6)虽然甲方根

22、据经验或样品检测结果向乙方推荐供应商,或者同意了乙方选定的供应商,或者借甲方名义采购原材料、零配件后向乙方提供,或对加工零部件进行了检验。但是甲方的认可或受托购买行为并不代表乙方进货质量控制责任的免除,由乙方对所采购零配部件的质量承担责任。虽然甲方进行了上述质量检验与控制活动,但甲方不对加工零部件的质量承担任何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的产品质量责任。3 .质量整改(1)同一型号的加工零部件,乙方若连续出现二次不合格,甲方可发出整改通知书,并可应乙方要求,派出技术检验人员予以帮助,但其费用由乙方支出,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之间的合同履行。4 .产品技术、质量与控制,不合格品与产品质量事

23、故的处理适用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书。十、加工费的结算1 .加工费的结算方式为:每月二十五(25)日前结清截止上月二十五(25)日检验合格的加工零部件之加工费,扣除加工费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根据余额开具发票,甲方以三个月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加工费(乙方如要求将承兑方式改为现汇支付,由乙方不低于月息0.28%贴息给甲方)。2 .质量保证金于双方终止业务来往的年内结清。第年结算%,第年结算%,第年结算%oH一、验收方法1 .甲方自合同物料入库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验收标准与手段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或行业通行标准或国家标准执行。双方如对质量问题产生争议的,按甲方所在地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检测结果为

24、准。十二、对加工零部件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2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加工零部件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符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不符合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的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和检验情况;提出不符合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的处理意见。在付款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3 .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4 .加工零部件在用于甲方生产的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甲方

25、负责协助。造成甲方无法正常使用的加工零部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此引起所涉及之加工费无法按时付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由此造成甲方不能生产或延误的,其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5 .加工零部件出现售后质量问题的,由甲方将存在问题的产品提交甲方所在地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检测,报告确认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十三、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货的,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1)因质量问题批次检验不合格退货的,扣罚当批货值的5%,但不低于500元,不高于5000元;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做出返工、挑选、重新生产或其它手段在原订单要求的交货期内重新提交合格之加工零部件;

26、不能在原订单要求的交货期内重新提交合格之加工零部件品的,应及时知会甲方,并按第条接受扣罚。(2)因质量问题批次检验不合格让步接收的,扣除当批货值的10%;(3)因批次或零星不合格(料废)造成停工、返工或全检的,按未能按期按量交货造成停工处理,按50元工时累计扣罚,物料损失由乙方负责;1 4)未能按期、按量交货或不合格造成计划调整的,扣罚违约金3000元次;2 5)未能按期、按量交货或不合格造成出货延误,批次或零星不合格(料废)造成出货延误的,扣罚违约金5000元次,损失另计;3 6)故意将不合格的加工零部件混放在合格品中,或明知是不合格品却冒充合格品的,扣罚0元以上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除罚款外

27、取消供应商资格;4 7)未经确认,私自更换、更改原材料、零部件规格型号或供应厂家,扣罚0元以上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除罚款外取消供应商资格;(8)送货实物数量或重量不足,扣除欠货价值10100倍的违约金;5 .乙方所交的加工零部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除按以上进行扣罚,乙方还必须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6 .乙方因加工零部件的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除按以上进行扣罚,乙方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

28、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加工零部件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7 .乙方提前交货的、多交的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8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的,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并自动解除乙方未按时完成部份的订购计划。9 .加工零部件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负责应

29、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十四、甲方的违约责任1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利息。2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当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十五、合同的变更、解除:1 .合同期内,甲乙任何一方经协商一致均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有民法典第94条规定的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出现,均可解除合同。2 .乙方连续或累计二个月未能按时交货的,或生产的合同产品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

30、造成的损失。3 .合同因任何原因而解除,乙方应在30天内将甲方所有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乙方使用的物品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模具、商标标识、技术资料、供应商名单等,归还甲方。十六、不可抗力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七、其他1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加工零部件或其他货物来充抵。2 .本合

31、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或终止于合同完全履行或其他解除事由出现时。3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4 .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业务交往若干问题备忘录、商标使用管理合同、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十八、其他需约定事项:1.2.3.4.5.甲方:乙方:授权代表:授权代表:日期:年月日关于承揽加工合同汇总篇5甲方:乙方: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加工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产品)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交付乙方。第二条

32、交货乙方在合同期间,每个月向甲方提供原材料,并负责运至车站(经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个月内将加工后的成品套负责运至港口交付乙方。第三条来料数量与质量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须含%的备损率;多供部分不计加工数量。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材料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和规格标准。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给甲方应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对无法履行本合同不负责外,还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损失;乙方特此同意确认。第四条加工数量与质量甲方如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加工产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应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第五条加工费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的加工费,在本合同订立时的年为每套币元;合同订立第年起的加工费双方

33、另议,但不得低于每套币元;该加工费是依据合同订立时中国国内和国外劳务费用而确定的,故在中国国内劳务费用水平有变化时,双方将另行议定。第六条付款方式乙方将不作价的原材料运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产品前1个月,由乙方向甲方开立即期信用证,支付加工费。第七条运输与保险乙方将原材料运交甲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本合同产品送交乙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甲方负责。第八条不可抗力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时,该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对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第九条仲裁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

34、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提请中国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的国际公约、条约;2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3 .在中国法律无明文规定时,适用国际通行的惯例。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第十条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规定的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并收到乙方含加工费在内的全部应付费用时终止。第十一条合同的续订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一月,如一方需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请协商。第十二条合同文本与文字本合同正本一式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以中、两国文字书就,两国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三条其他1 .甲方为交付乙方产

35、品而耗用的包装、辅料、运输及保险等项开支,在加工费以外收取,但这些费用不超过每套合同产品的%.2.甲方收到原材料后,应按乙方提供的技术标准,对其规格、品质进行验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标准,或数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检验报告后,乙方负责退换或补足。第十四条合同条款的变更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乙方:日期:日期:关于承揽加工合同汇总篇6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协议,就有关承揽加工事宜,拟结本合同,以兹双方信守。一、产品名称及加工数量。名称:不锈钢水泥焊接轨道板。数量:附加工图纸36份,按图纸数量要求加工。以上产品由甲方委托乙方才承揽加工。二

36、、相关事宜:1、由甲方提供相应产品的原材料至乙方指定加工场所。乙方按产品图纸规定要求进行加工,其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技术文件规定要求。2、甲方委派质检代表跟踪乙方加工过程及时解决质疑问题。乙方加工过程的切削余料由甲方回收。产品出厂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适当的运输车辆及司机,乙方承担油料耗费及搬运事宜)3、产品出厂前由甲方委派代表按图纸规定要求全面验收,其不合格损失由乙方承担。4、加工后的变形度由乙方按图纸要求校正。三、时间要求:自甲方提供原材料之后起,乙方在30天内全部按数完成该批产品加工合同,如甲已双方各自遇到不可抗拒的事件而影响到材料提供及加工阻力时,必须提前通知对方,协商解决。四、

37、加工费用:该项目合同总体加工费用20万元,由甲方承担增值税务,甲乙双方不得中途变更。五、付款方式:乙方交付产品后,甲方一次性付款,剩余作为质量保证金至业主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全部付清余额,如甲方违约,则按日向乙方支付2%的违约金。六、其他事宜: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甲方协商解决,如双方达不成协议,可提交仲裁机构解决。在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补充。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日期:日期:关于承揽加工合同汇总篇7建设单位(甲方):福建明鑫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编号:GL-I40619-MX-036加工单位(乙方):漳州市国立金属

38、制品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漳州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贝L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Q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机器人构件序号机台名称部件名称单位数量重量价格1翻转机通用件机器人底座个3报价预估重量为3010kg,最终重量以过磅为准。含17%增值税,装车费;总价以过磅重量计算。2机器人垫座个33夹具框架个64机座个65从动箱箱体个66箱体垫座过渡板个47机箱垫座个48气动翻转变位机主动箱箱体个29伺服翻转变位机伺服减速器箱体个2备注:已方代早方叫车,运费甲方负责。2、加工地点:漳州市北斗工

39、业园3、工程量:每批约5吨4、合同内容:钢结构件制作。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6、产品标准:合格第二条合同价款1、型钢及次构件加工费3310元/吨(不含检测费用)。第三条双方职责1、甲方应提供确认的设计图给乙方;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设计图纸设计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加工制作工作;3、乙方在制作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的质量安全监督。4、甲方中途变更设计,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已加工的钢构件及现场损失由甲方负责。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价款。6、甲方应在结算前审核结算清单,如有争议,应及时提出校对。第四条加工材料提供乙方包工包料,经双方确认材料结算单价如下序号材料名称材质单价数量结算

40、金额1钢板过磅价Q2353670根据下单时间钢材价格为准。备注:以上构件材料厚度控制范围在:6mm为5.75mm左右,8mm为7.5mm左右,IOmm为9.7mm左右,12mm为11.7mm左右第五条验收与结算1、本工程材料及加工费的核算方法:按材料过磅重量计重;2、甲方到乙方厂内提货,乙方负责装车,甲方负责卸车运费甲方负责;3、甲方在乙方制作过程中需要到乙方工厂监督或验收加工件时,乙方必须提供方便并协助相关工作。在甲方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按图纸及作相应更改。第六条付款方式:1、本月送货单送出的,货,月底开票及对送货单送达后次月10号前结清全款。2、若因其他原因甲方无法提取材料

41、,则甲方必须在乙方通知提取材料时间后15天内结清所有款项;甲方逾期付款乙方有权拥有该批材料并向甲方收取违约金(按合同总价的日1收取)。第七条违约责任:现场安装时出现制作问题(安装尺寸等问题)由乙方负责返工、无法返工部分由乙方负责解决。第八条其它1、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2、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可提请合同履行地所在人民法院解决。3、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第二天收到预付款后生效,现场验收完成无出现加工质量问题后自动失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代表人:关于承揽加工合同汇总篇8

42、订立合同双方:承揽方:以下简称甲方定作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加工成品品名I规格(长,宽,高cm)I单位I数量I备注I玻璃柜台I1304090I件I120II塑料台面柜台I18010095I件I10I其中不IIlll带抽屉II玻璃台面柜台I18010095I件I20I|I棉布货架I18040200I件IlOIlI大百货电器货架I18080200I件I5III小百货货架I18050200I件I80II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梯缝、肩角结构

43、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桦;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第三条原材料由甲方提供、第四条图纸由乙方于年一月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第五条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元、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

44、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年_月日至月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一元计算,共计一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元计算,共计一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

45、失,由甲方负责、第十条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元(一万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

46、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的违约金、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第十三条乙方的违约责任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的违约金、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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