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精选22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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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市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精选22篇)青岛市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篇1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采用。二、本合同所说的“居间”是指“媒介居间”,即居间人同时接受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委托,将有关订约事项据实报告给各方当事人,媒介居间人的报酬由交易双方当事人平均负担的行为。媒介居间人应该是具备经营房地产中介资格的、在我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本合同的委托人甲,是指具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出售人委托居间人向自己提供买受人情况的当事人;委托人已,是指欲购房屋的买受人委托居间人向自己提供房屋出卖人以及标的情况的当事人。三、本合同有关

2、房屋买卖的具体条款,应该由委托人甲乙双方协商后自主填写,居间人不得干预(可以提出合理化建议);居间人的报酬经与委托人双方协商确定后,由居间人在合同中填写。四、从事居间活动的人员,属第二条中所指具备房地产中介资格的企业法人的工作人员,是依法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五、委托人与居间人签订合同前,对居间人的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中介资质等情况有知情权;居间人对委托人或对委托人之代理人的主体资格、委托人提供房源的所有权情况等有充分了解的权利。六、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中选择内容

3、以划V方式选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七、本合同文本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八、本合同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共同制定,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该文本的发放由以上两个机关共同负责,工本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工商(1990)250号”通知执行。本合同文本未经制定单位同意,任何印刷企业不得擅自印刷或改变格式和内容进行印刷。九、本合同条款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解释。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XX年6月21日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合同双方

4、当事人:委托人甲(出卖人):地址:邮政编码:【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本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委托人乙(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身份证号】【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居间人: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青岛市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篇2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地址: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地址: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地址:资质证号:联系电话:甲、乙双方经丙方居间,

5、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共有房屋事宜,订立本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并在丙方见证下共同遵守。第一条房产基本状况:甲方自愿将其所有房产即坐落于路XX小区号楼单元XX室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售给乙方,建筑面积XX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共有权号:。该房屋权属性质为:(商品房、单位房改房,经济适用房或其它)乙方对该房屋情况已充分了解。第二条出售价格:甲、乙双方同意该房屋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XX元(大写:),此款为甲方净得价款。第三条共同约定甲、乙双方同意共同委托丙方作为交易居间人代为办理交易相关手续,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产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甲方拿到全部房

6、款之日止。第四条佣金及其他费用的约定:一、丙方提供的居间服务的佣金由方承担,甲方承担X元(大写:)乙方承担X元(大写:)总金额为人民币XX元(大写:XX元),上述佣金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丙方支付。二、甲乙双方约定在房屋买卖过户过程中,所有税费,手续费由方负担,丙方协助办理,以后由此发生的一切问题与丙方无关。第五条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XX元(大写:)做为定金,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据。剩余房款X元(大写:)于付清。第六条房屋交验:一、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必须于XX日内,在202XXX月XX日以前将该房屋钥匙交给乙方。二甲、乙双方协商该房屋交验前所发

7、生的水费、电费,暖气费,物业等相关费用有甲方承担,验后发生的各种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三,甲方在取得上述尾款时应向乙方出示户口迁出证明及该房屋水、电费用结清的单据,如甲方无法出示上述结清单据,则乙方有权在上述尾款中扣除人民币XX元(大写:XX元整)作为费用,由丙方保存,待甲方结清所有欠费后一次交付给甲方,甲方有义务按照相关单据结清各项费用,多退少补。第七条甲方责任:一、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为其所有且无任何权属争议,该房屋的权属证书应当齐全。甲方应在签订买卖合同当天将该房屋有关资料交给丙方作为办理交易过户手续之用。二、甲方保证乙方所购上述房屋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确保乙方所购上述房屋在交

8、易过程中该房屋共有权人或共同居住人同意出售该房屋并对本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予以认可,否则甲方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三、甲方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必须将租赁户腾退。四、甲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等其他权属瑕疵,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五、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及丙方办理全程过户手续,如因故不能前往需在两日内通知丙方,否则因甲方原因延误过户期限视甲方违约,并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范本3篇合同范本。第八条乙方责任:一、乙方保证在交易过程中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按以上规定期限支付,若到期未支付,视乙方违约,并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二、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及丙方办理全程过户手续,如因故不能前往需

9、在两日内通知丙方,否则因乙方原因延误过户期限视乙方违约,并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第九条丙方责任:一、见证本合同并保管其中一份;二、代办相关过户及房屋交验手续等;三、对该房屋交易全过程有见证及协调的义务;四、在签订买卖合同前丙方有义务向甲乙双方告知国家相关部门所执行政策、制度及税费标准,如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以上标准有变化,合同各方均有义务按照最新标准来执行合同,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或延误执行买卖合同。第十条违约责任:一、自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之日起,甲方不得将上述房屋出售予第三方,否则甲方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三、如果由于所售房产的权属纠纷而导致该房屋交易无法进行,则甲方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10、四、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在甲方未发生违约的前提下,乙方因任何原因提出终止本合同,均视为乙方违约,则甲方收取的定金不予退还,丙方已收取的居间服务佣金不予退还。五、若因甲、乙任意一方违约而导致买卖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仍应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佣金及交易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同时,守约方应支付的各项费用也由违约方支付,上述费用违约方应在接到丙方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第十一条免责条件:因自然灾害、政府重大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三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及房款。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

11、均可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生效及其他:一、甲、乙双方就买卖合同条款的未尽事宜,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自行协商的条款,丙方仅负责见证(三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房地产交易部门、房地产开发部门、银行、政府相关部门对外承诺的工作日和丙方无关,丙方只是负责按照以上部门的有关规定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相关手续。三、本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一式三份,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三方各执一份为凭。第十四条补充协议: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年XX月XX日202Xxx月XX日青岛市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篇3合同编号:甲方(委

12、托人)(出卖人):地址:邮政编码:【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本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乙方(委托人)(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身份证号】【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丙方(居间人):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和乙方之间就房屋买卖、两委托人与居间人丙方之间就居间报酬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青岛市的房屋买

13、卖居间合同篇4甲方: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乙方:身份证号码:电话:鉴于:1 .甲方为完成景谷邦永生物资源开发项目缺乏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融资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融资,现委托乙方介绍出资方;而乙方亦获知了甲方的上述意愿。2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介绍出资方,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第一条委托事项1 .甲方委托乙方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全部或部分资金介绍出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三年内与乙方推荐的单位或个人达成出借、赞

14、助、投资等合法方式,均视为融资成功,甲方均要相应履行本合同。2 .乙方尽可能促成出资方以出借、赞助、投资等合法方式与甲方签订融资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协助融资的数额为人民币5亿元,大写(伍亿元)。第二条居间人的权利义务1.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时,甲方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3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工程项目的相关情况。4 .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5 .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

15、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6 .乙方对甲方所借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第三条居间报酬与费用1.若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融资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1%即500万(伍佰万元)元作为乙方酬金,此酬金的有关税款由甲方负担,居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酬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融资成功,收到第一笔融资款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酬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日5‰(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滞纳金。第四条合同的解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1.融资未能成功,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2.融资成功或者部分成功,甲方

16、应当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第五条违约责任乙方不承担甲方融资不成功损失的责任,不承担因融资谈判发生的费用。第六条声明及保证甲方:1 .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3 .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乙方:1 .乙方具有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 .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

17、效。3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4 .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七条保密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8、。保密期限为五年。第八条争议的处理1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地点:年月_0青岛市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篇5甲方(出卖方):乙方(买受方”丙方(居间方):房地产经

19、纪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信息描述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该房屋用途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该房屋已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产权证书,所有权证号为字第号,所有权人为O乙方对该房屋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第二条房屋交易价格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交易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元,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第三条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按国家和

20、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由甲、乙方承担,由丙方代收代缴。经甲、乙双方确认,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数额见附件一。若乙方需要向银行贷款,则乙方还应支付保险费、评估费和律师费,该费用在评估报告完成并确定后仍应由丙方代收代缴,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数额见附件二。第四条委托事项和服务费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为其提供促成房屋买卖、代办房屋产权过户等服务。甲、乙双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经甲、乙双方确认,具体支付的服务费用种类和数额见附件一。若需要从银行贷款,则乙方委托丙方为其提供代办银行贷款服务。乙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经乙方确认,具体支付的服务费用见附件二。第五条定金支付甲、乙双方已达成该房屋买卖意向,在

21、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需向丙方支付相当于房屋交易价格10%的购房定金,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该定金自支付于丙方时起视为定金已支付。在支付定金同时,甲方应将该房屋的产权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交付于丙方。第六条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商定以下列第种方式付款:(一)一次性付款1、在丙方通知乙方立契过户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该房屋交易所需款项(包括该房屋交易价格、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以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交付于丙方(此时已付定金自动转为房款);2、在办理完该房屋立契过户手续后七个工作日内,丙方将该房屋交易价格的70%交付于甲方,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3、在办理完该房屋交付

22、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丙方在扣除甲方应付税费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于甲方,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二)银行贷款1、在该房屋评估报告作出后第三个工作日,乙方应将该房屋的首付款(该房屋交易价格减去银行实际贷款额)以及与该房屋交易相关费用和服务费交于丙方(此时已付定金自动转为房款);2、在银行放贷手续完成后,由丙方配合甲方持相关证件、材料办理70%的房款;3、在办理完该房屋交付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丙方在扣除甲方应付税费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甲方,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第七条房屋交付(一)甲方应在办理完立契过户手续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二

23、)该房屋交付当日,甲、乙双方均需到场。待该房屋交付完毕后,甲、乙双方应签订物业交割单。(三)如该房屋原产权单位要求立契过户前签订物业、供暖协议并提前预付物业、供暖费用的,乙方应按照原产权单位要求办理。(四)甲方交付该房屋的装修、设备状况应符合国家标准。第八条甲、乙、丙三方义务(一)甲方义务1甲方应保证该房屋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承诺对该房屋权属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责。2甲方应保证该房屋交付时符合国家规定。3甲方应及时提供该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

24、场。(二)乙方义务1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交付定金。2提供该房屋过户交易和银行贷款时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3若乙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三)丙方义务1见证并监督本合同的执行。2代办该房屋过户、贷款的相关手续。3代收甲、乙方支付的定金、房款,并按本合同第六条中约定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房款。4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执等情形时,应出面予以协商;协商无效时,应采取中立态度,并证明事实。第九条违约责任(二)若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均应按该房屋价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交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乙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将乙方

25、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甲方悔约条款处理。(三)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按逾期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甲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乙方悔约条款处理。(四)在办理立契过户和银行按揭贷款过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单方延误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则视为延误方违约,按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处理。第十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虽能履行已无实际意义时,本协议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丙方则应将甲、乙双方提交的所有证

26、件及相关资料退还。第十一条解决争议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对于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可签订补充协议。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甲方:乙方:丙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身份证号: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字日期:签字日期:签字日期:青岛市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

27、篇6卖方(以下称甲方)买方(以下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并委托就房屋买卖事宜提供居间服务.房屋以实际看房为准.一、转让的房屋及附赠设备1、哈尔滨市区街号一栋单元层号.房产证号:O/ft2、甲方应保证室内装修、固定设施完好无损,并保持与乙方看房时一致,房屋交接时如有损毁,由甲方修复或从房款中扣除维修费。3、甲方愿意附赠以下设备二、成交价格乙方购买甲方房屋的成交价为人民币元整.另产权过户所需的各项费(交给房产交易所、公证费、税费)全部由方承担.并且乙方已经对所购买的房屋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三、甲方义务及权利1、甲方保证房屋产权真实合法,无产权、债权纠纷,并保证现不在拆迁范

28、围内。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情况不真实,即视为违约。、保证其配偶及共居人同意出售该房产。2、房屋交接前,此房的水、电、煤气、物业、供暖、有线电视、电话费均由甲方结清。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若甲乙双方发生任何纠纷,居间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甲方应按照居间方通知的时间及时到房产交易所办理有关手续。4、甲方有权随时查询、督促居间方履行本协议。四、乙方义务及权利1、乙方需依照合同的约定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付全部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五天,按乙方自动放弃处理,定金及中介服务费不予返还。2、乙方有权随时查询、督促居间方履行本协议。五、居间方义务1、协助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29、。2、在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提供居间服务。居间服务合同签订后交易成功。3、甲乙双方手续在年一月一日准备齐全后(每逾期一日违约方赔偿另一方房屋成交价的万分之三违约金),居间方带领买卖双方到房产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将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因甲方或乙方不配合而导致手续延迟与居间方无关。六、付款方式1、协议签定当日,乙方将购房定金人民币元整,其中包括居间服务费元整,代办费元整。交居间方。2、此合同日内,乙方将购房全款交居间方.按手印当日甲方领取房款的60%元整,乙方领取产权证当日,甲方可得房屋全款的40%元整.七、违约责任1、甲方中途反悔,提出不卖或提高价格及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属违

30、约行为。应赔偿乙方支付的购房定金等额的赔偿金,并支付居间方服务费。2、乙方中途反悔,居间方不返回乙方购房定金及居间服务费,乙方按所交定金等额赔偿给甲方。3、房屋因不可抗力等自然灾害导致损毁及政策性原因不能办理,本合同自然终止,已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八、房屋交接时间约定:甲方需在乙方将购房全款交付完毕后(a、当天b、_年月日)将房屋交付乙方,每逾期一日违约方赔偿另一方房屋成交价的万分之三违约金.九、补充条款十、如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可在房地产仲裁部门提出仲裁,或到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解决,或由甲、乙、居间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一、本协议一式

31、叁份,三方签字起生效。房屋交接结束后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乙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电话:电话:居间方:年月日青岛市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篇7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合同双方当事人:委托人甲(出卖人):地址:邮政编码:【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本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委托人乙(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身份证号】【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居间人: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

3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委托人甲和委托人乙之间就房屋买卖、两委托人与居间人之间就居间报酬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标的委托人甲的房屋坐落于市区路号栋单元室,共套,其设计结构为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权属为,房产证号,房屋落成时间为年月,其他情况O委托人乙对上述房屋情况已充分了解,并作了实她勘察。第二条委托人甲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与委托书内容相同见附件1)1、委托人甲欲卖出的上述房屋寻找买受人,并将该房屋详细情况以及委托人甲的要求等报告给买受人。同时,将买受人的情况报告给委托人甲。居间人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

33、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2、 3、 第三条委托人乙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同委托书内容,见附件2)1、委托人乙欲在市区地段购买房屋套,面积为平方米。委托居间人搜寻信息,并及时报告委托人乙,以便促成委托人乙购买房屋的目的。居间人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2、 3、 第四条居间人完成委托任务的报酬居间人业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委托人双方委托之事项,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报酬:1、按合同标的%的比例支付(具体数额为小写、大写),其中委托人甲%(具体数额为小写,大写),委托人乙%,(具体数额为小写、大写)2、委托人双方一次性支

34、付居间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O其中,委托人甲元,大写o委托人乙元,大写O交付佣金的具体时间:O交付方式:O第五条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任务的费用收取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人指示的委托任务的,不得收取报酬,但可以按实际支出收取一定的费用,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费用。1、一次性向居间人支付人民币元,由委托人双方各自分别承担50%。2、根据居间人的实际发生费用(以发票、车票等为证据),由委托人双方各自承担50%。第六条违约责任1、居间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2)与他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双方的利益的;(3)干预委托人买卖房屋的自主意愿,代替委托人其中的一方

35、与另一方谈判、签约等,损害了另一方的权益的。(4)o居间人违约的,应当承担本合同居间人预期获得佣金总价款的%。居间人因违约行为,给委托人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居间人应当就损失的差额部分向受害人予以赔偿。2、委托人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约:(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2)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居间人利益的;(3)未能按照委托书或本合同的委托事项向居间人提供相关房产证件、文件、合同、身份证件等,致使居间人无法完成居间任务,且给居间人造成实际损失的;(4)o第七条委托人违约的,在以下款项中选择:1、已经向居间人交付定金的,不得索回定金;2、按照居间人在本合同中应当获得

36、的佣金予以赔偿;3、按照本合同标的物总价款的外赔偿于居间人;4、o第八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的;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个工作日内仍未履行的;5、当事人一方因其他原因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为()天。本合同一式份,当事人各一份,备案一份。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三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

37、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二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有困难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委托人甲(签章):委托人乙(签章):年月日年月日居间人(签章):经办人(签章):年月一日附件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采用。二、本合同所说的“居间”是指“媒介居间”,即居间人同时接受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委托,将有关订约事项据实报告给各方当事人,媒介居间人的报酬由交易双方当事人平均负担的行为。媒介居间人应该是具备经营房地产中介资格的、在我国依法登记注册的

38、企业法人。本合同的委托人甲,是指具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出售人委托居间人向自己提供买受人情况的当事人;委托人已,是指欲购房屋的买受人委托居间人向自己提供房屋出卖人以及标的情况的当事人。三、本合同有关房屋买卖的具体条款,应该由委托人甲乙双方协商后自主填写,居间人不得干预(可以提出合理化建议);居间人的报酬经与委托人双方协商确定后,由居间人在合同中填写。四、从事居间活动的人员,属第二条中所指具备房地产中介资格的企业法人的工作人员,是依法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五、委托人与居间人签订合同前,对居间人的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中介资质等情况有知情权;居间人对委托人或对委托人之代理人的主体资格、委托

39、人提供房源的所有权情况等有充分了解的权利。六、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中选择内容以划V方式选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七、本合同文本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八、本合同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共同制定,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该文本的发放由以上两个机关共同负责,工本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工商(1990)250号”通知执行。本合同文本未经制定单位同意,任何印刷企业不得擅自印刷或

40、改变格式和内容进行印刷。九、本合同条款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解释。青岛市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篇8甲方(卖方):身份证号:乙方(买方):身份证号:居间人:方出卖给乙方的房屋状况:1、出卖房屋位置:位于住房一套,建筑面积平方米,合同备案号。2、出卖房屋总价款:(大写:)鉴于乙方已经向甲方支付了该买该套房屋的定金且甲、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定金合同。现甲乙双方及居间服务方就买卖双方、居间服务等条款,经过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一、居间服务费支付时间及标准:1、居间服务费用总额是:(大写:);其中甲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

41、2、甲乙双方支付上述居间服务费的时间为:本协议签订的当日且必须是一次性支付。3、乙方若需居间人协助办理贷款的相关手续,还需向居间人支付贷款咨询服务费人民币:(大写:)。二、乙方支付给甲方房款的流程:1、乙方须将房款存入居间人指定开设的银行专户内(不计息)银行专户的账户名称及账号:2、本合同签定后,乙方支付该笔购房款时间和金额分别为:第一笔:年月日前将人民币存入上述指定账户;第二笔:年月日前将人民币存入上述指定账户;第三笔:年月日前将人民币存入上述指定账三、甲方有义务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将该套出售房屋的原始材料全部交存居间人处保管。四、甲方有义务在知晓可以办理或者已经取得产权证的当日,向乙方

42、及居间人告知自己已经取得或者可以办理产权证的事宜。居间人在知晓上述事宜时,应合理安排甲乙双方去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五、居间人协助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时,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并备妥有关房屋交易过户所需的全部手续Q经居间人电话或者书面告知后,甲乙双方或者一方仍拒绝配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由此导致诉讼等不利后果均由不配合方全部承担(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承担相应的律师代理费等合理费用)。办理该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所需时间以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规定时间为准。(房屋产权正常过户时间为5个工作日,甲方领取房款时间为银行放贷后,且甲、乙双方物业房屋交接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六、待乙方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后,甲方

43、和乙方物业交割、房屋交接完毕后,居间人于日内将全部房款转交甲方。七、办理产权过户的相关费用由承担;办理贷款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未能办妥银行按揭的,居间人收取的咨询服务费将不予退还。八、违约责任:1、本合同签定后,若乙方有下列任何一种行为,视乙方违约,并应承担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及主权回转手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实际损失,居间人的全部中介费用以及相关的各种行政规费等):在该房屋产权办理过程中,乙方提出不购买此房;不按合同规定日期及金额存入房款;本协议项下的其他违约行为;其他:2、自本合同签定后,若甲方有下列任何一种行为,视为甲方违约,并应承担办理产权交易

44、过户手续及产权回转手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实际损失,居间人的全部中介费用以及相关的各种行政规费等):在该房屋产权办理过程中,甲方提出不出售此房;甲方拒绝提供办理过户手续相关资料、证明或者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实;本协议项下的其他违约行为;其他:(1)(2)3、违约金的赔付数额和赔付方式,甲乙双方一致认可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九、本合同项下的甲方房屋共有人对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不持异议,并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十/其它约定事宜:1、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并且保证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此房产,该房产相关资料文件真实准确有效。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

45、,概由甲方负责,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2、居间人作为中介,其收取居间费是为甲乙双方提供完成上述交易的信息(具体信息真实与否,由提供虚假信息乙方承担)并签定相关协议。房屋买卖的具体权利和义务由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自行约定解决。3、上述房屋以乙方实地勘察为准,一经交割,甲方不再承担房屋维修责任。房屋的交割时间为年月日。房屋交割时,甲方须结清全部水、电、气、光-纤、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屋内结构设施需按合同约定保持完整。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交割时间以后,甲方房屋内下列物品属合同成交价格一并出让: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执行,甲方、乙方、居间人均不承担责任。5、甲方及共有人(若有)接受房屋出卖款的账户及账号如下: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居间人签章以资见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居间人留一份存档。十二、未尽事宜,三方协商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其它合同与该合同相抵触以此合同为准。十三、如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三方均同意提交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管辖。补充协议:甲方及房屋共有人:乙方:居间人:签章:签章:签章:电话:电话:电话:签约日期:年月日青岛市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篇9委托人:住址: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电话居间人:法定代表人:住所:.甲方欲出售其名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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