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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总则为进一步发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表率作用,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坚持全心全意为员工群众服务的原则。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级党组织。第二条组织与职责综合工作部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所属各级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统一的管理、监督。第三条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作为党委中心组和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和述学、评学的重要内容
2、,提高各级党员干部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第四条各级党组织中心组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群众工作观念、能力培养等内容的学习;公司和各单位举办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都要把“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办企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做好群众工作”作为必修课程,每期不少于1课时。第五条落实员工群众对干部选用和评价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健全领导干部监督信任机制。第六条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任前公示等环节广泛听取员工群众意见,实施组织配置和公开竞聘、选拔相结合的多种选人用人方式,增强干部工作的公开、透明、民主,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第七条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领导班子成员要廉洁自律、求真务实,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八项规定和党
3、政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用过硬的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思想素质赢得员工群众的信任。第八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深入群众,通过一对一联系帮扶、家访、谈心、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每季度不少于1次。第九条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重点生产单位和重点部门联系点制度和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每季度至少1次到联系点了解员工群众工作和生活状况。第十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和为员工群众办实事的情况要作为年度工作述职和民主生活会的讲评内容,列入干部考核。第十一条党委成员要建立12个基层工作联系点,每季至少深入联系点1次,掌握思想动态,了解群众需求,反馈舆情信息。第
4、十二条发挥工会、共青团的桥梁纽带作用。要落实领导接访日制度,建立快速协调处置机制,妥善协调处置各类问题。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在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示范引导方面的优势和作用。第十三条各单位要建立基层员工代表联系制度和民主沟通机制。员工代表要经常与员工群众沟通,主动深入调查研究,至少每季度集中汇总上报1次基本情况,各级工会组织要抓好意见征集、整理。分类协调公司有关部门加以解决并做好反馈或解释工作,对有代表性、影响面大的问题的处理答复情况,及时公开反馈。各单位都要建立“员工代表活动日”,每半年开展1次活动。第十四条加强帮扶救助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落实困难员工联系、帮扶制度,做好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管理
5、人员等与困难员工的结对活动,明确职责,工作到位,困难人员档案做到及时调整,做到建档100%、联系100%,实现“真困难、真帮助”,及时帮扶。第十五条坚持座谈会制度。公司领导每年要在年中时段,安排专门时间召开不同层面的员工座谈会,与基层员工进行直接沟通和交流。第十六条各单位要建立定期调研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要定期深入区队、车间和班组,与一线员工直接沟通交流,倾听心声,了解需求,对工作范围内的问题要尽力解决。第十七条各单位原则上每半年要组织由党政主要领导参加的员工座谈会。要抓好员工座谈会意见和建议的反馈与落实。第十八条公司机关各部门要实行员工意见和建议回复问责制。对在沟通交流中收集到的员工群众比较集
6、中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研讨,对合情合理并在职责范围内能解决的要即行解决,对于不符合上级政策或限于条件无法解决的要及时宣传政策,做好解释说明,不得推诿、拖延,实现业务范围内员工群众沟通交流的封闭管理。第十九条搭建思想交流平台,建立思想助援机制。充分利用宣传栏、网络、员工大会、班前会等形式加强正面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做到公司的重要决定、重大事项、阶段性工作,必须让员工了解;员工遇到重大困难和问题,必须主动过问帮助;员工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必须认真听取,及时反馈,主动解决。第二十条进一步拓展沟通渠道。对上级重要精神、公司重大决策以及关键敏感问题处理等涉及公司全局工作的问题,由指定部门或通过公司新闻发言人定期集中发布。第二十一条机关各部门要强化协作意识,积极主动地利用办公网络、新闻媒体和其他形式做好解惑释疑工作。第二十二条在制定涉及员工群众切身利益的措施时,主管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调查研究,结合政治本安的运行管理,进行稳定风险评估,并负责对相关政策措施的解释说明工作。第二十三条监督与处罚综合工作部负责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工作的监督。对于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及个人,给予通报批评。第二十四条附则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工作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