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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100万条除尘滤袋技改扩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江苏三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3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40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9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93六、结论94附表95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周边50Om周边概况图附图3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4项目所在地水系图附图5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管控区图附图6盐城市主体功能区实施规划图附图7江苏省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分布图附图8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9项目现场照片附图10盐城市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11江
2、苏省环境管控单元图附件附件1环评委托书附件2建设单位承诺书附件3项目备案证附件4法人身份证附件5营业执照附件6土地证及房产证附件7环评合同附件8固废处理合同附件9阜宁县企业信用承诺附件10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说明附件IlPTFE分散乳液测试报告附件12胶水检测报告附件13项目规划情况证明附件14项目现场公示及网上公示照片附件15现有项目环评批复及验收附件16排污许可登记回执附件17环保滤料产业园审查意见附件18污水处理厂批复附件19噪声检测报告附件20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委托收集协议附件21大气监测报告附件22排水许可证附件23三审单附件24活性炭检测报告附件25天然气供应协议、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3、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00万条除尘滤袋技改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209-320923-89-02-597485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盐城市阜宁县阜城环保滤料产业园缪黄中心路I号地理坐标(经度:119度44分20.501秒,纬度:33度47分43.655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789其他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四、纺织业中第28“有喷墨印花或数码印花工艺的;后整理工序涉及有机溶剂的;有喷水织造工艺的;有水刺无纺布织造工艺的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O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
4、门(选填)阜宁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阜行审投资备(2022)373号总投资(万元)10200环保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占比()1.96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仅厂房建设,未生产)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0(在现有厂区内,不新增用地)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阜宁环保滤料产业园;审批机关:阜宁县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阜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阜宁环保滤料产业园的批复(阜政复(2015)54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阜宁环保滤料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环评审批机关:原阜宁县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文件名称:关于阜宁环保滤料产业园
5、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规划环评文号:阜环审201524号1、与阜宁环保滤料产业园规划相符性分析(1)规划范围及规划期限:阜宁环保滤料产业园总规划面积约&0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城西路,南至大沙河,西至万民堆路329省道,北至驿马河。规划期限为20162030年。建设项目位于阜宁县阜城环保滤料产业园缪黄中心路1号,属阜宁环保滤料产业园规划范围内且在园区规划期限内。(2)产业定位: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高端、绿色、生态”发展导向,集中有限资源,聚集有限领域,重点发展滤料产业、包装材料产业、机械制造产业(阀门和开关柜等)、环保装备产业、大型工业配套产业、食品加
6、工产业等。建设项目主要进行除尘布覆膜加工,属滤料配套产业,不属于园区禁止、淘汰、限制类等污染负荷大项目,不在阜宁环保滤料产业园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根据阜宁县人民政府阜城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入园说明,项目符合阜宁环保滤料产业园产业定位要求。(3)园区基础设施规划给水工程规划:园区供水由阜宁城东水厂提供,建设规模为10万立方米/天(现状已建5万Pd),水厂水源取自通榆河。污水工程规划: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区内生活污水和预处理后的工业废水由污水管网收集后经泵站提升至阜宁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阜宁县污水处理厂规划规模4万立方米/天,收水范围包括通榆河以西的阜宁经济开发区、阜宁县城(含本园区规划范围)
7、、澳洋工业园。供热工程规划:园区实施集中供热,现状由区外热源阜宁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供应,规划期2020年在泰山路北侧、通榆河东侧(位于本园区外的经济开发区)建设阜宁热电厂(暂命名)作为主要热源。中海油阜宁燃机热电联产项目以2台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供热,近期热负荷453th,建成后热效率达65%,比燃煤机组高20%左右,年可对外供汽54万吨,供汽能力116吨/小时。目前已经建设2x100兆瓦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及配套供热管网,其余工程正在建设中。燃气工程处置:园区气源由中压输气管线从区域燃气管网经香港路、329省道引入输送至园区。燃气管网在片区内形成环状网络,以保证供气安全
8、性,所有燃气管道均地埋铺设。固废处置规划:生活垃圾实施统一收集、运输、处理,加强环卫力量,及时清运垃圾;建设垃圾中转站,最终送生活垃圾生化处理中心分别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按资源化利用要求,通过回收、加工、循环、交换等方式,全面提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园区危险废物送江苏泛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有资质单位处置。环境功能区划:园区环境空气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类区标准。射阳河水功能区划为HI类水体,入海水道南泓、大沙河、驿马河为IV类水体。园区涉及的居住、商业混杂区为2类声环境区,工业区为3类声环境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为4类声环境区。建设项目用水
9、主要为生活用水和水喷淋补充水,由园区供水管网供给;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统一送至阜宁县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项目不涉及供热、燃气工程;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收运处置;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清运处理。另外,根据项目土地证及阜宁环保滤料产业园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11),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符合园区规划要求。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阜宁县阜城环保滤料产业园缪黄中心路1号,占地35322.12平方米,项目所在地位于规划中心的工业用地,选址符合用地规划要求。根据阜宁环
10、保滤料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原阜宁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阜环审201724号),阜宁环保滤料产业园总规划面积约&0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城西路,南至大沙河,西至万民堆路-329省道,北至驿马河。产业发展方向: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高端、绿色、生态”发展导向,集中有限资源,聚集有限领域,重点发展滤料产业、包装材料产业、机械制造产业(阀门和开关柜等)、环保装备产业、大型工业配套产业、食品加工产业等。本项目为年产100万条除尘滤袋技改扩建项目,属于滤料产业。因此本项目的定位与阜宁环保滤料产业园规划产业定位相符。本项目与阜宁环保滤料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1-1。表1
11、1本项目与阜宁环保滤料产业园规划报告书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文件相关内容相符性分析是否相符园区产业定位为:园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高端、绿色、生态发展导向,集中有限资源,聚集有限领域,重点发展滤料产业、包装材料产业、机械制造产业(阀门和开关柜等)、环保装备产业、大型工业配套产业、食品加工产业等。本项目为除尘滤袋制造项目,属于滤料产业,与园区产业定位相符相符用地布局:阜宁环保滤料产业园规划总面积8.0平方公里(800公顷),己开发工业用地192.0公顷,占园区总面积的24.0%;居住面积为153.6公顷,占总面积的19.2%;总面积0.9%;绿地面积42.4公顷,占总面积的5.3%。园区南部地
12、区大部分为农林用地,尚未开发建设,其面积337.6公顷,占园区总面积体42.1%,另外还用道路用地和水域,面积分别为55.2和12.0公顷。商业用地7.2公顷,占总面积0.9%;绿地面积42.4公顷,占总面积的5.3%。园区南部地区大部分为农林用地,尚未开发建设,其面积337.6公顷,占园区总面积的42.1%,另外还用道路用地和水域,面积分别为55.2和12.0公顷。本项目位于盐城市阜宁县阜城环保滤料产业园缪黄中心路1号,位于阜城滤料产业园区规划范围内相符环保基础设施规划:产业园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园区由阜宁县城东水厂统一供水,企业废水经预处理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道,通过管网送至阜宁县污水
13、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尾水达标排入入海水道南.园区实施集中供热,现状由区外热源阜宁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供应,规划期2020年在泰山路北侧、通榆河东侧(位于本园区外的经济开发区)建设阜宁热电厂(暂命名)作为主要热源。园区气源由中压输气管线从区域燃气管网经香港路、329省道引入输送至园区。燃气管网在片区内形成环状网络,以保证供气安全性,所有燃气管道均地埋铺设。生活垃圾实施统一收集、运输、处理,加强环卫力量,及时清运垃圾;建设垃圾中转站,最终送生活垃圾生化处理中心分别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按资源化利用要求,通过回收、加工、循环、交换等方式,全面提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园区危险废物
14、统一送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本项目雨水和污水排放依托园区雨水管网和污水管网,危险废物统一送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在该地建设符合阜宁环保滤料产业园总体建设规划。同时根据阜宁县阜城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规划相符性说明,本项目符合阜宁环保滤料产业园总体建设规划。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对照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阜宁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本项目距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射阳河(阜宁县)清水通道维护区约3.4km0距最近的国家级生态红线保护区通榆河(阜宁县)饮用水水源
15、保护区约7.9km。项目周边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见表l-2o表12项目周边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线域称红区名导态能主生功范围面积(km2)与项目相对位置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总面积射阳河(阜宁县)清水通道维护区水源水质保护/除潮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射阳河全线划为清水通道维护区。具体范围为射阳河与通榆河交界处上溯5000米的射阳河水域及两岸纵深各IooO米的陆域范围,以及其余河段射阳河水域及两岸纵深各500米的陆域范围,其中原杨洼子取水口(119o45,47wE,33。4540N)上游3000米,下游IOoO米为两岸纵深2000米。/108.1510
16、8.15SE3.4km通揄河(阜宁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水质保护取水口位于经济开发区北陈居委公(119o52,42wE,33o38,42wN)。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为中心,上溯IoOO米,下延500米,上游至开发区路庄居委会五组,下游至开发区北陈村三组范围内的水域。与一级保护区水域/5.315.31E7.9km相对应的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范围内的陆域。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500米上游从开发区路庄居委会五组至开发区路庄居委会一组,下游从开发区北陈村三组至开发区北陈村四组,以及与其平交胜利河、串通河和马路坪河上溯2000米范围内的水域;与二级保护区水域相对应的两岸背水
17、坡堤脚外100米范围内的陆域(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阜宁县2021年阜宁县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21年阜宁县城环境空气中SO2、No2、CO、PMlo、PM25臭氧(。3)均达标,因此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判定为达标区。2021年境内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达到或优于In类水质断面比例80.0%,县级在用饮用水源水质稳定达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n类标准,通榆河北陈备用水源地和潮河水源地于汛期个别月份水质出现超标。2021年县城区声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较好,昼间区域噪声及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仍维持在上年水平,城区功能区噪声昼夜达标情况良好。该项目建设后会产生一定的
18、污染物,如浸渍废气、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等,但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一般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即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根据现状监测数据,特征因子非甲烷总燃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环境质量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运营过程主要能源消耗为电能和水,其中电能消耗约400万KWha,由当地供电部门提供,用水主要为水喷淋补充用水,用水量240m3a,项目用水来源为市政自来水管网,能够满足本项目用水需求。本项目选址于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阜城环保滤料产业园缪黄中心路1号,该地为工业用地,不新增用地面积。综上,本次项目建设不会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4)
19、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次环评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进行说明,具体见表-3o表13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相符性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项目产品、所用设备及工艺均不属于限制及淘汰类,为允许项目,符合该文件要求2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和禁止目录(2021年本)本项目不在国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和禁止目录(2021年本)中。3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用年本)本项目不在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4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经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中。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要求。综上,本项目总体上能够符合“三线一单”的管理要求。2、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内容,本项目位于阜城环保滤料产业园缪黄中心路1号,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属于淮河流域、沿海地区,本项目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详见表l-40
21、表14项目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控别管类重点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淮河流域空间布局约束(1)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盐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要求。(2)禁止引进列入盐城市化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5年本)(盐政办发(2015)7号)淘汰类的产业。(3)位于通榆河保护区的建设项目,符合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要求。1、本项目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土地规划要求等。2、本项目位于阜城街道,不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污染物排放管控(I)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2)进一步开展管网排查,提升污
22、水收集效率。强化餐饮油烟治理,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3)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施加量,合理水产养殖布局,控制水产养殖污染,逐步削减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量。本项目浸渍-拉幅定型、覆膜废气与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分别经20m高DA002DA003DA004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经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分别经DAOOl排气筒处理;项目有组织废气污染物在阜宁县区域内平衡;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至阜宁县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固废排放量为零。环境风险防控(1)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应急体系建设,加强环境应急预案管理
23、,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持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应急监测能力,加强应急物资管理。(2)合理布局商业、居住、科教等功能区块,严格控制噪声、恶臭、油烟等污染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布局。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不涉及内河水运。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优化能源结构,加强能源清洁利用。(2)万元GDP能耗、万元GDP用水量等指标达到市定目标。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4)严格按照高污染燃料目录要求,落实相应的禁燃区管控要求。项目区不属于缺水地区。沿海地区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在沿海陆域内新建不具备有效治理措施的化学制浆造纸、化工、印染、制革、电镀、酿造、炼油、岸边冲滩拆船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海
24、洋环境的工业生产项目。2.沿海地区严格控制新建医药、农药、染料中间体项目。本项目属于C1789其他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不属于化学制浆造纸、化工、印染、制革、电镀、酿造、炼油、岸边冲滩拆船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工业生产项目。染排管污物放控按照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燃与颗粒物,项目有组织废气污染物在阜宁县区域内平衡;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至阜宁县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固废排放量为零。环境风险防控1.禁止向海洋倾倒汞及汞化合物、强放射性物质等国家规定的一类废弃物。2.加强对赤潮、浒苔绿潮、溢油、危险化学品泄漏及海洋核辐射等海
25、上突发海洋灾害事故的应急监视,防治突发性海洋环境灾害。3.沿海地区应加强危险货物运输风险、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至阜宁县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木项目不涉及海上运输。船舶污染事故风险应急管控。源用率求资利效要至2020年,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7%,全省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25%o本项目位于盐城市阜城街道,不涉及自然岸线。3、与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对照关于印发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盐环发2020200号)的内容,本项目所在的环境管控单元为环保滤料产业园,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26、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见表l-5,表15项目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名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环保滤料产业园空间布局约束(1)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2)严禁招引:1、不符合国家和各级政府产业政策导向的产业;2、不符合国家和各级政府环保和安全政策的产业;3、落后的工艺、技术、装备产业;4、各类型化工产业。本项目位于盐城市阜城街道,本项目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土地规划要求等;本项目为其他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发展政策。不位于通榆河保护区。污染物排放管控(1)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
27、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环评报告及批复的总量。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污染物在阜宁县区域内平衡;本项目不新增生活废水;固废排放量为零。环境风险防控(1)建立健全园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职能机构,加强园区环境风险事故预警中心建设,加强对进区企业的环境风险管理,完善园区风险监测与监控体系、应急救援系统、社会应急救援系统。强化水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射阳河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影响周边敏感水体。入区企业成立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指挥中心,强化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水系沿岸仓储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2)建议区内规划的居住用地与工业用地之间设置不少于50
28、企业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应急体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米的空间防护带,减缓工业废气、噪声对区内居民的影响。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2)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4)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HI类”(严格),具体包括:I、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肝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3、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4、国家规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
29、。本项目使用电能;满足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本项目以电为能源、天然气,不使用任何禁止销售的燃料。4、与长江经济带相关文件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表l-6o表16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相关文件相符性今版)、长江)相符性分析见淅表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或规划建设项目情况是否符合名称内容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1丁,2022年版)、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前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干线通道项目。不涉及是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
30、、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区域内是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是4、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
31、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不涉及是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期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挤出设施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不涉及是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不涉及是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不涉及是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
32、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不涉及是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不涉及是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不涉及是11、禁止在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不涉及是12、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是长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
33、试行)(2022版)1、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不涉及是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由省林业和草原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不在自然保护区,名胜区
34、等区域内是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投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应当消减排污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水利等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是4、严格执
35、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分别由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不涉及是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长江
36、干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不涉及是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不涉及是7、禁止长江干流、长江口、34个列入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省规定的其它禁渔水域开展生产性捕捞。不涉及是8、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一公里按照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一公里执行
37、。不涉及是9、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不涉及是10、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不涉及是11、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不涉及是12、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合规园区名录执行。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是13、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不涉及是14、禁止在化工
38、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不涉及是15、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尿素、磷镂、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不涉及是16、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不涉及是17、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不涉及是18、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不涉及是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
39、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19、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不涉及是20、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不涉及足5、阜宁县2021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阜大气办(2021)25号以及关于印发阜宁县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阜大气办(2021)11号相符性分析根据阜宁县2021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阜大气办(2021)25号,本项目根据核算,在企业落实集气罩集气+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的情况下,有机废气排放
40、速率小,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可以实现有机废气达标排放,符合阜宁县2021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相关要求。根据关于印发阜宁县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阜大气办(2021)11号,本项目本项目在落实集气罩集气+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的情况下,排放速率小,对环境影响不大,符合阜宁县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相关要求。6、项目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相符性分析项目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相符性分析内容见表l-7o表L7项目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相符性分析序号控制思路与要
41、求项目情况相符性1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本项目PTFE乳液、丙烯酸树脂、胶水均为低挥发性环保辅料符合2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艺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
42、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本项目浸渍-拉幅定型、烘干废气经负压收集,覆膜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符合3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2千克/小时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去除效率不低于80%。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收集效率可达90%,处理效率可达90%O3深入实施精细化管控。各地应围绕当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要求,根据03、PM25来源解析,结合行业污染排放特征和VOCs物质光化学反应活性等,确定本地区VOCs控制的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兼顾恶臭污染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等,提出有效管控方案,提高VOC
43、S治理的精准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企业运行管理,企业应系统梳理VoCS排放主要环节和工序,包括启停机、检维修作业等,制定具体操作规程,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健全内部考核制度。建立管理台账,记录企业生产和治污设施运行的关键参数,在线监控参数要确保能够实时调取,相关台账记录至少保存三年。企业实际生产过程中应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梳理非甲烷总煌排放环节和工序,制定具体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台账,管理台账记录至少保存5年。符合7、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符性分析表18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符性分析表内容要求相符性分析VOCs
44、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库、料仓中;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在非取用状态时加盖、封口,保持密闭;VoCS物料储库、料仓应满足密闭空间的要求。项目含VoCS物料储存于密闭的包装袋中,非取用时保持密闭,符合要求。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液态VOCS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运输。采用非管道运输方式转移液态VOCs物料时,应采用密闭容器、罐车;粉状、粒状VOCs物料应采用气力输送设备,管状袋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等密闭输送方式,或者采用密闭的包装袋、容器
45、或罐车进行物料转移。项目原料转移过程中均为密闭袋装,符合要求。工艺过程VOCs无组排放控制要求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含VOCS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取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本项目浸渍-拉幅定型、烘干废气经负压收集,覆膜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企业应建立台账,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和含VOCS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企业将按文件加强管理,设置危废管理台账及原料管理台账。工
46、艺过程产生的含VOCS废料(渣、液)应按照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的要求进行储存、转移和运送,盛装过VOCS物料的包项目含VoCS原料废物的转移和运输过程中使用密闭容器贮存,专用车辆运输,符合要求。装容器应加盖密闭。设备与管线组件VOCS泄漏控制要求企业中载有气态VOCs物料、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的密封点2000个,应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项目不涉及。敞开液面VOCs无组织控制要求对工艺过程排放的含VoCS废水,应采取密闭管道输送,接入口和排出口采取与环境空气隔离的措施。项目不涉及。废气收集系统设置应符合GB/T1675的规定,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