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儿童座椅15万台、塑料制品100万只、改性材料1000吨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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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8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8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5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6附表79附件附件I建设项目投资备案证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企业法人身份证附件4土地证附件5项目土地租赁协议附件6环评委托书附件7危废处置承诺函附件8污水处理厂环评批复附件9污水接管协议附件10环保技术服务合同附件11大气现状监测报告附件12阜宁县企业环保信用承诺表附件13入园证明附件14建设单位承诺书附件15阜宁高技术制造产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及阜宁县人民政府关于阜宁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的批匆附件16工程师现场照片附件17现场

2、公示图附件18工程师证书及近三个月社保附件19内部三级审核单附件20排污总量表附件21技术评估意见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图附图3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4建设项目周边水系图附图5现场及周边现状照片附图6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7建设项目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相对位置图附图8阜宁县生态管控区域调整示意图(调整后)附件9盐城市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10江苏省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H阜宁县三区三线图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儿童座椅15万台、塑料制品100万只、改性材料1000吨项目项目代码2302-320957-04-01-15872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

3、苏省阜宁县阜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孙西路路东3号地理坐标112度41分54.104秒,坦度4S分27.487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7制造日用塑料制品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O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阜宁高新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阜高投备(2023)4号总投资(万元)I(MMM)环保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

4、设已建设用地(用海)面积(n?)11500专项评价设置无规划情况江苏阜宁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阜宁高技术制造产业园总体规划,阜政复(2017)1号。环响情划影价况规境评2016年底,江苏阜宁高技术产业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阜宁高技术制造产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7年11月23日取得批复,阜环审(2017)38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园区规划相符性分析(I)园区规划范围与规划期限阜宁高技术制造产业园规划面积6.6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新城大道南延、西至郭陈路,南至大沙河、北至329省道。规划期限为201

5、72030年,基准年为2016年。项目位于阜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孙西路路东3号,属于园区规划范围内。(2)产业定位重点发展智能制造、五金工具、电子电器、机械加工(不含电镀)、新型建材、家纺服饰、铜冶炼及其制品和物流(不涉及危险化学品且不新建码头)等产业。空间布局:规划园区形成四大产业组团-机械装备组团、纺织制品组团、高端建材组团以及物流服务组团。机械装备组团布局在除纺织制品组团、高端建材组团以及物流服务组团的其他地块,重点发展智能制造、五金工具、电子电器、机械加工、铜冶炼及其制品等相关产业;纺织制品组团布局在双昌大道以北,经六路以西,重点发展家纺服饰产业;高端建材组团布局在双昌大道以南,经七路

6、和孙西公路之间,重点发展新型建材产业;物流服务组团布局在双昌大道以南,希望南路和孙西公路之间,重点发展仓储物流产业。本项目所在范围属于机械装备组团中的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区,该组团不引进印染、电镀、危险化学品仓储和运输相关的项目。项目行业类别为C2927制造日用塑料制品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属于塑料制品行业,不在园区禁止建设项目的名单中,符合园区产业定位。(3)用地规划根据园区用地规划,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规划要求。2、项目与园区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项目与园区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具体见表I-I0表1-1项目与园区环评审批意见的相符性表序号规划环

7、评结论及审杳意见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根据阜宁县发展战略,从保护区域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的角度,树立错位发展、集约发展、绿色发展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合确定园区和重点产业的定位、规模、空间布局等,分期、稳妥、有序推进规划实施和园区开发,降低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质量的负面影响。本项目在运营期加强废气方面的环保要求,l严格执行环保规范,对:其污染物进行有效的收集及处理,达标排放,减少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相符2建议园区规划在空间布局方面提出在特定的工业组团周边加宽加密绿化隔离带和防护林带,在园区南侧大沙河岸设置防护林带,在北侧邻近郭墅镇建成区区域设置空间防护距离,防护林绿带建设实行乔、灌、草

8、相结合的立体绿化,以减轻区内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对郭里镇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工业企业噪声产生的噪声扰民现象。临近大气环境敏感区的工业用地应严格控制废气污染企业入区,同时入区项目应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大气环境影响论证。项目加强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注塑、滚塑、吹塑工序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嫌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相符3建议园区将“铜冶炼及其制品”产业定位调整为“有色金属制品”。园区北边界外侧有郭壁镇镇区(居民区)分布,园区在发展过程中将考虑噪声、废气等污染可能对其居民区的影响,在园区范围内北侧优先发展一类工业、二类工业。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

9、最新环保准入条件及报告书提出的入区项目类型清单等相关要求,引进符合产业政策、生产工艺和设备先进、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清洁生产水平高、污染易于治理的项目。不得引进含有电镀工序的项目,物流业不得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运输且不新建码头,现有不符合与园区规划产业定位不相符的企业应实施限期整改。项目为塑料制品制造,属于一类工业,不在园区禁止建设项目名单内,项目北侧的孙郑社区居委会距厂界约为210米,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相符4鉴于园区规划在土地利用方面与城市总体规划不相符,不相符面积为6.62平方公里,建议园区与阜宁县规划部门协调该区域用地规划情况,在下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中把阜宁高技术制造产业园总体

10、规划考虑在内,并对园区的用地规划进行调整,使园区土地利用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符。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园区及城市总体规划相符5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建设完善园区现有污水管网,全面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园区禁止建设燃煤锅炉或燃煤工业炉窑;加强园区固体废物的集中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不使用锅炉,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相符6根据关于江苏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苏水农(2014)48号),园区所在区域(阜宁县郭堂镇)为江苏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另根据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编制产业园区建设规划

11、,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应提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建议园区本次规划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项目的建设不涉及水土流失。相符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新建项目为江苏坦斯福莫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年产儿童座椅15万台、塑料制品100万只、改性材料IO(X)吨,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条款中淘汰和限制类项目,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苏政发(2018)32号)条目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因此视为符合国家与地方产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原国土资源

12、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以及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本项目已由阜宁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备案,同意据此开展相关工作。2、用地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于江苏省阜宁县阜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孙西路路东3号,为工其他符合性分析业用地。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敏感点,本项目选址符合阜宁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当地用地规划。3、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根据阜宁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苏自然资函(2021)1686号),阜宁县调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4028.1公顷,补

13、划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4036.32公顷,其中射阳河(阜宁县)清水通道维护区调出2155.11公顷,补划2124.58公顷。项目不属于射阳河(阜宁县)清水通道维护区范围,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盐城市阜宁县包括通榆河(阜宁县)清水通道维护区、马河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通榆河(阜宁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射阳河(阜宁县)清水通道维护区、淮河入海水道(阜宁县)洪水调蓄区、阜宁县马家荡重要湿地、潮河太平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废黄河(阜宁县)洪水调蓄区、金沙湖黄藏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共9个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根

14、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盐城市阜宁县包括5个国家级生态红线保护区:阜宁金沙湖省级湿地公园;马河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潮河太平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通榆河(阜宁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金沙湖黄颠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项目周边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见表1-2,项目与盐城市阜宁县生态红线位置关系详见附图8o表12项目周边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线域称红区名导态能主生功范围面积(平方公里)与项目地位置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总面积淮河入海水道(阜宁县)洪水调蓄区洪水调蓄区/除阜宁县马河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阜宁县境内淮河入海

15、水道北至淮河入海水道北堤脚外50米,南至苏北灌溉总渠南堤外50米,其中马河洞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外两岸纵深为2000米/53.8753.87E,5.59km射阳河(阜宁县)清水通道维护区水源水质保护/除潮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射阳河全线划为清水通道维护区。具体范围为射阳河与通榆河交界处上溯5000米的射阳河水域及两岸纵深各100o米的陆域范围,以及其余河段射阳河水域及两岸纵深各500米的陆域范围,其中原杨洼子取水口(119o45,47wE,334540N)上游3000米,下游IoOo米为两岸纵深2000米/77.4277.42SE,6.12km注:“范围”和“面积”仍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

16、政发(2020)1号)进行说明;建设项目到生态空间管控区中态空间管控区域图确定。对照可知,距离项目最近的江苏省生态空间管中洪水调蓄区,项目位于淮河入海水道(阜宁县)洪淮河入海水道(阜宁县)洪水调蓄区内。因此,项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江苏省【政发(2018)74号)与阜宁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1686号)对于盐城市阜宁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戈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间管控区期丈的距离根支区为港水调蓄IX目建设不国家级生?整方案IJ的相关3环境分区2规划的通知(苏据调整后盐城市阜宁县生可入海水道(阜宁县):东侧5.59km,不属于子合江苏省生态空间位保护红线规划(苏(苏自

17、然资函(2021)臣求。:管控方案的通知(为政发(2020)49号)相符性分析。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本项目位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划定的“淮河流域、沿海地区”,环境管控要求及相符性分析见表l-3o表13本项目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坚

18、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省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全省陆域生态空间总面积23216.24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22.49%。其中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陆域面积为8474.27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8.21%;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为14741.97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14.28%。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19、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内,本项目选址符合生态红线管控区域保护规划要求。2.牢牢把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对省域范围内需要重点保护的岸线、河段和区域实行严格管控,管住控好排放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的产业,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项目为C2927制造日用塑料制品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排放量大、耗能高、声能过期的产业,符合文件要求3.大幅压减沿长江干支流两侧1公里范围内、环境敏感区域、城镇人口密集区、化工园区外和规模以下化工生产企业,着力破解“重化围江”突出问题,高起点同步推进沿江地区战略性转型和沿海地区战略性布局。项目不属

20、于化工生产企业,符合文件要求4.全省钢铁行业坚持布局调整和产能整合相结合,坚持企业搬迁与转型升级相结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沿海精品钢基地,做精做优沿江特钢产业基地,加快推动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项目不属于钢铁行业,符合文件要求5.对列入国家和省规划,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等),应优化空间布局(选线)、主动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应采取无害化方式(如无害化穿、跨越方式等),依法依规履行行政审批手续,强化减缓生态环境影响和生态补偿措施。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符合文

21、件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1 .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2.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总量分别为66.8万吨、85.4万吨、149.6万吨、91.2万吨、11.9万吨、29.2万吨、2.7万吨。本项目注塑工序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阜宁县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符合文件要求。环境风险防控L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应

22、急水源地双源供水。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内,符合文件要求;本项目不属于化工行业;厂区内需配备相应应急物资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2.强化化工行业环境风险管控。重点加强化学工业园区、涉及大宗危化品使用企业、贮存和运输危化品的港口码头、尾矿库、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危废处理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行为;加强关闭搬迁化工企业及遗留地块的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3.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深化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分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级工业园区(集聚区)和企业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应纳入储备体系。4.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按照统一信息

23、平台、统一监管力度、统一应急等级、协同应急救援的思路,在沿江发展带、沿海发展带、环太湖等地区构建区域性环境风险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实施区域突发环境风险预警联防联控。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水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不得超过524.15亿立方米。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要求。到2020年,全省矿井水、洗煤废水70%以上综合利用,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工业水循环利用率达到90%。本项目用水量450ta,用水量较小,符合文件要求2.土地资源总量要求: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56.87万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24、不低于390.67万公顷。根据企业提供的土地证明,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涉及耕地和基本农田3.禁燃区要求: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本项目不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的原料。主要采用电能,电耗每年不超过100万kwha淮河流域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2)落实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制浆、造纸、化工、制革、酿

25、造、染料、印染、电镀、炼油、铅酸蓄电池和排放水污染物的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金属制品项目等污染环境的项目。(3)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或者场所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本项目为C2927制造日用塑料制品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化学制浆造纸、化工、印染、制革、电镀、酿造、炼油、岸边冲滩拆船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工业生产项目。2.本项目不属于医药、农药和染料中间体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按照淮河流域水污染物防治暂行条例实施排污

26、总量制度。本项目为C2927制造日用塑料制品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生产过程中产生非甲烷总燃废气,需要进行申请总量,其总量已在阜宁县内进行总量平衡。环境风险防控禁止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船舶进入通榆河及主要供水河道。本项目不涉及通过内河运输的危险化学品资源利用效率要求限制缺水地区发展耗水型产业,调整缺水地区的产业结构,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为C2927制造日用塑料制品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用水量450ta,用水量较小,不属于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沿海地区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省政

27、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相关要求。与关于印发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盐环发(2020)200号)相符性分析对照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盐环发(2020)200号),本项目位于江苏省阜宁县阜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孙西路路东3号,为重点管控单元,与其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3本项目与盐城市“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相符性预判情况管控类别重点管控单元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I)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本项目位于江苏省阜宁县阜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相符空间布局约束1 .禁止在沿海陆域内新建不具

28、备有效治理措施的化学制浆造纸、化工、印染、制革、电镀、酉谴、炼油、岸边冲滩拆船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工业生产项目。2 .沿海地区严格控制新建医药、农药和染料中间体项目。1.本项目为C2927制造日用塑料制品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化学制浆造纸、化工、印染、制革、电镀、酿造、炼油、岸边冲滩拆船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工业生产项目。2.本项目不属于医药、农药和染料中间体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按照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项目不涉及海域。环境风险防控1 .禁止向海洋倾倒汞及汞化合物、强放射性物质等国家规定的一类废弃物。2 .加强对赤潮、浒苔绿潮、

29、溢油、危险化学品泄漏及海洋核辐射等海上突发性海洋灾害事故应急监视,防治突发性海洋环境灾害。3 .沿海地区应加强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船舶污染事故风险应急管控。本项目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阜宁县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项目不涉及海上运输资源利用效率要求至2020年,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7%,全省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25%o本项目为C2927制造日用塑料制品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涉及大陆自然岸线及海岛自然岸线。(2)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实施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要求。(3)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园区,在居住区和园区、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

30、地等隔离带。孙西路路东3号,项目北侧的孙郑社区居委会距厂界约为210米,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1.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环评报告及批复的总量。本项目注塑工序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阜宁县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废气排放总量已在阜宁县区域内进行平衡。相符环境风险防控化工区及周边500米隔离带和企业防护范围内不得建设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园区周边500m范围内现有的

31、部分环境敏感点未搬迁完毕(拆迁工作由江苏阜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负责),未拆迁敏感点不在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相符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2)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不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的原料,主要采用电能,电耗每年不超过100万kwha,符合文件要求相符本项目符合关于印发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盐环发(2020)200号)的要求。阜宁县国土空间规划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江苏省阜宁县阜宁高新技术产

32、业开发区孙西路路东3号,项目为塑料制品制造,用地属于工业用地,根据阜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本项目不位于其统筹划定落实“三区三线”中的农业空间、生态空间类型的国土空间内,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其规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不属于文件中划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控制线,不在其洪涝风险控制线范围内。故本项目所选建设区域符合且满足阜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的各项要求。与阜宁高新技术制造产业园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表14本项目与阜宁高新技术制造产业园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情况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1不得引进采用落后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高水耗、高物耗、高

33、能耗,以及清洁生产达不到国内先进水平的项目,引进国外工艺设备必须达到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的要求;本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清洁生产水平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2不得引进与园区规划产业类别不相符的产业,机械加工产业不得引进含有电镀工序的项目,物流业不得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运输且不新建码头。项目为塑料制品制造,属于一类工业,不在园区禁止建设项目名单内。3引入工业项目单位产品能耗、设备能效不得高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利能耗限额(2015年本)中相应的产品单耗准入标准、设备能效水平;本项目不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的原料,主要采用电能,电耗每年不超过100万kwha,符合文件要求。4新增主要

34、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需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其中,新、改、扩建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排放指标,实行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其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与可用于建设项目指标总量实行等量削减替代。I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嫌,注塑工序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阜宁县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挥发性有机物等排放指标,实行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符合文件要求,5建设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须达到国家清洁生产标准的国内先进水平或满足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清洁生产企业要求;无国家清洁生产标准和清洁生产评价

35、指标体系的建设项目,其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废物回收利用指标、环境管理要求方面的各项指标等水平须达到国内同行业现有企业先进水平。本项目拟上的设备对照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使用的生产设备未涉及国家规定的淘汰限制类。本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清洁生产水平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5、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根据阜宁县2022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中内容,2022年阜宁县环境空气中So2、No2、CO、PMoPM25臭氧(。3)均达标,因此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判定为达标区;2022年县级在用饮用水源水质稳定达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36、准(GB38382002)HI类标准,通榆河北陈备用水源地于汛期个别月份水质出现超标。境内地表水水质总体良好,水质总体达到或优于IlI类断面比例达100%O2022年县城区声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较好,昼间区域噪声及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仍维持在上年水平,城区功能区噪声昼夜达标情况良好。本项目建设后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如注塑、挤出废气、生活污水以及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等,但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一般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即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综上,本项目建成后,区域环境质量可以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6、资源利用上

37、线相符性项目运营过程主要资源消耗为电能、水资源,其中,电能由市政电网提供;水源来自当地自来水厂管网;项目资源消耗量较小,不会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利用现有已建厂房进行生产,根据项目厂区不动产权证及阜宁高新技术制造产业园土地利用规划图,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阜宁高新技术制造产业园土地利用规划要求。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7、负面清单相符性本次环评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进行说明,具体见表l-4o表14本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1阜宁高新技术制造产业园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对照阜宁高新技术制造产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禁止引进印染、电镀、危险化学

38、品仓储和运输相关的项目,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建设项目的范围内。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该文件要求。3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爆I阴地贿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在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符合该文件的要求。4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本项目不在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符合该文件的要求。5高

39、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本项目拟上的设备对照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使用的生产设备未涉及国家规定的淘汰限制类。6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经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中,符合该文件的要求。7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管控条款(试行)符合要求8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符合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当地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要求,不降低项目周边环境质量底线,不超出当

40、地资源利用上线,不在阜宁县及当地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9、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号)的相符性分析详见表l-6o表16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亦发(2022)55号)相符性分析表文件相关内容相符性分析一是否相符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祖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知划(2017-2035年

41、)以及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干线通道项目本项目属于C2927制造日用塑料制品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相关的码头和长江通道项目,故符合相关要求相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位于江苏省阜宁县阜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孙西路路东3号,不属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故符合相关要

42、求相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江苏省阜宁县阜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孙西路路东3号,不属于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故符合相关要求相符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以及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

43、项目。严格执行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本项目位于江苏省阜宁县阜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孙西路路东3号,不属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相符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和河段范围内;本项目符合盐城市主体功能区实施规划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已建重要枢纽工程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岸线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航道稳定以及保护生态环境以外的项目。长L干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为划和生态

44、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定开展项目前K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R戈1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和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故符合相关要求相符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及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本项目位于江苏省阜宁县阜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孙西路路东3号,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故

45、符合相关要求相符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流和京杭大运河(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新沟河、新孟河、走马塘、望虞河、秦淮新河、城南河、德胜河、三茅大港、夹江(扬州)、润扬河、潘家河、螃蛾港、泰州引江河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1公里按照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1公里执行。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水源地保护、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沿江重化产能转型升级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对长江干支流两岸排污行为实行严格监管,对违法违规工业园区和企业依法淘汰取缔本项目不属于长江干支流1公里范围内,不属于高污染项目,故符合相关要求。相符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流岸线3公里范围内新建、改

46、建、扩建尾矿库本项目属于C2927制造日用塑料制品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相关尾矿库项目,故符合相关要求相符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本项目属于C2927制造日用塑料制品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相关燃煤发电项目,故符合相关要求相符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江苏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合规园区名录执行。高污染项目应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等有关要求执行本项目位于江苏省阜宁县阜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孙西路路东3号,属于C2927制造日用塑料制品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项目,故符合相关要求相符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本项目位于江苏省阜宁县阜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孙西路路东3号,属于C2927制造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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