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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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是课堂外对学生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进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学生宿舍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宿舍管理要坚持“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宗旨,遵循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原则,努力营造一个具有良好秩序和安静、舒适、整洁、优美的育人环境,以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从而保证学生顺利地完成学习任务,促进其全面发展。第二条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是学生宿舍管理的主要机构,各构

2、成部门和人员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住宿学生和国际学院留学生。第二章住宿管理第四条学生寝室由后勤处统一安排调配和管理。各学院负责具体安排学生住宿。寝室一经确定,学生不得擅自调换。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经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查报后勤处审批。第五条学生在每学年开学时应按时足额缴纳住宿费。第六条假期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留校住宿,确因特殊情况需在假期留校住宿的,本人须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同意后统一安排住宿。第七条学生原则上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不得擅自在校外住宿。有特殊原因需在校外居住的学生,应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生家长(监护人)签字同意,经

3、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同意后方可实行。学生在外住宿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学生及家长(监护人)自行承担责任。校外住宿学生应按时参加学校的教学、教育等各项活动;校外住宿学生应定期向辅导员汇报沟通,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第八条作息规定:每天早上6:30供电、开楼门,7:00开始早餐,7:20早操,8:20上课;中午12:00午餐;下午2:00上课,晚餐时间17:30;晚自习时间19:00;学生宿舍晚上22:00关闭楼门,23:00熄灯。特殊时期作息时间另行通知。第九条学生晚上在关门时间之后归寝室视为晚归,晚归者须向管理人员说明原因并出示证件登记后方可进入宿舍。晚归未归者在外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学生自负。

4、第三章财物管理第十条学生要妥善保管好自身财物,发现失窃,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保卫处。第十一条要爱护寝室设施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如责任人不明确的由该寝室成员共同赔偿。第十二条学生放假离开宿舍时,应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对留存在宿舍的财物要进行封存,出现遗失责任自负。第十三条学生外出实习、毕业离开宿舍时,应将自身财物全部带走,并在宿舍管理员处登记,登记后视为个人财物清理完毕,学校不再承担任何义务。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学生要注意用电安全,离开寝室要断开电器的电源,将各种电器的电源插头从插座上拔掉,避免因短路等原因引发火灾。第十五条学生离开寝室要关好门窗,妥善保管寝室钥匙,不准私配钥匙或更换门锁

5、。第十六条学生私拉乱接造成线路、墙体破损,以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七条男女生不得互串寝室,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值班人员同意方可进入。学生会客或外来人员来访,应当出示证件并在门卫室履行登记手续。未经本寝室人员同意,其他学生不得任意进入其寝室。第十八条宿舍内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学校保卫部门及值班人员报告。第五章卫生管理第十九条学生应爱护宿舍公共区域及周边环境卫生,寝室内外不得堆放垃圾,不要随地吐痰、乱抛纸屑、果皮和其它杂物,禁止向走廊、窗外倒水、扔东西。第二十条各寝室要建立卫生值日制度,由寝室长督促落实,要坚持每日清扫整理,每周一大扫,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第二十一条学生必

6、须坚持每天做好宿舍内部和个人卫生,自觉叠好被褥,保持床铺、桌面及书架等的整齐洁净。做到室内无灰尘,地面整洁,无烟头等杂物。第二十二条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学生开展寝室卫生检查和文化建设活动,学生应按学校要求积极参加,共同创建清洁、舒适、优美、和谐的育人环境。第六章维修管理第二十三条宿舍内财产正常损坏的由后勤处安排更换和维修。第二十四条物管公司及宿管人员应经常深入宿舍,对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损坏应及时进行维护维修。第二十五条学生发现设备设施损坏,应及时报修,后勤处应及时安排人员进行维修,学生不得擅自修理和拆卸,维修结束后,学生应签字确认。第七章奖惩制

7、度第二十六条学生宿舍卫生安全检查结果将作为劳动教育课程考核的依据。劳动教育课程考核不合格的,将不能获得劳动教育学分,并影响正常毕业。第二十七条被评为“十佳寝室”或“文明寝室”的将给予一定金额的建设经费,用于优化美化寝室环境、增添必要生活用具。原则上,参评“校级先进班集体”、“校级先进团支部”应有“十佳寝室”或“文明寝室”获奖。第二十八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给予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有特别贡献者将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表彰、奖励。(一)积极帮助困难同学,见义勇为的;(一)预防和制止案(事)件或事故的发生成绩突出的;(二)检举、揭发违法犯罪人员,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有功的

8、;(三)疏导、调解同学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避免重大恶性事件发生的;(四)对学校宿舍管理、学生管理、校园文化建设工作提出建议,被采纳后效果显著的;(五)其他为学校管理做出突出贡献的。第二十九条被评为“十差寝室”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累计两次被评为月度“十差寝室”的,取消该寝室成员当年的评优评先(含三好学生、优秀学干、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资格;累计三次被评为月度“十差寝室”的,本学期劳动教育课程直接计为不合格,建议各学院给予该寝室成员纪律处分,并取消该班级(团支部)评优评先资格。第八章纪律管理第三十条学生要自觉遵守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管理人员履行工作时,可以

9、查看学生的有关证件,可以进入寝室进行检查,学生应当积极配合给予支持。对于不配合管理人员或者妨碍、阻挠管理人员工作的,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第三十一条禁止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及反动和淫秽书刊、音像制品等进入学生宿舍,违者将没收上述物品,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第三十二条宿舍内禁止赌博、酗酒,禁止饲养宠物,违者将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酗酒肇事者,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第三十三条学生宿舍不得留宿校外人员,不得留宿异性,不准在异性寝室留宿,违者将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第三十四条禁止翻越围墙、阳台、门窗进出宿舍,违者将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10、。第三十五条在宿舍内,不准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单个功率在120OW以上的大功率电器。宿舍内禁止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等,禁止在宿舍内生火、烹煮食物,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第三十六条未经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同意,学生不得在宿舍内从事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包含派发或粘贴传单、广告,违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警告以上纪律处分。学校也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推销活动,如发现上门推销者应立即报告宿舍管理员。第三十七条爱护宿舍公共设施、设备、家具及消防器材,禁止乱拆乱动,违者将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第三十八条严禁在校园任何区域焚烧杂物和燃放鞭炮,违者将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第三十九条未经本寝室成员同意,擅自进入他人寝室的,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警告以上纪律处分。造成伤害的,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第四十条无事生非、起哄闹事,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影响他人休息、破坏社会秩序,造成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第四十一条有其他违反校纪校规情形的,依照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处理,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九章附则第四十二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其他规章制度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第四十三条本规定由学工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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