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石乡2023至2024年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项目招标文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赤石乡2023至2024年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项目招标文件.docx(48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云和县赤石乡2023至2024年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项目目录目录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1第二章采购需求3第三章供应商须知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8总则9二 磋商文件12三 嵯商响应文件12四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3五 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14六 开标、资格审查、磋商和评审14七 响应无效的情形18八 成交和合同19九 其他事项20第四章合同格式21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8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28二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36三报价文件格式42第六章评审办法和细则44附件: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46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一、项目
2、基本情况项目编号:浙亿云采2024-007号项目名称:云和县赤石乡2023至2024年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需求:见采购文件第二章序号采购内容数量单位最高单价限价简要规格描述备注1云和县赤石乡2023至2024年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项目1批960元/吨(预算价约:60万元)见采购文件第-,章合同履行期限:见采购文件第二章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Sdf.Ikjcreditchina,)、中国政府采购网(Sdf.Ikj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3、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此项由代理机构现场查询);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1 .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14:30(北京时间)(注:该截止时间为电子交易平台及邮箱接收截止时间)2 .地点:(1)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供应商自行打印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在“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失
4、败后启用,否则不予以启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造成的响应无效或失败由供应商自行承当。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3月15.014: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一用户入驻/登录一用户登录一项目采购一开标评标一进入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
5、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 .其他事项:本项目全称电子招投标,相关的操作规程务必关注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网址: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云和县赤石乡人民政府的松材线虫疫木除治,疫木小班数量以县级秋季普查数据为准。采用择伐清理的方式,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按施工片区顺序施工,进而逐步对除治范围内所有病死松树进行伐除,并将除治下山的松木和枝梗运送至疫木定点企业或现场使用移动切片设备进行除害处
6、理。具体施工片区顺序由采购人确定。二、采购内容标项采购内容数量单位最高单价限价备注1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1批960元/吨预算价约:60万元三、除治作业要求1、采伐作业采购方按照相关的程序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通知成交供应商按照明确的作业范围、除治质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除治工作。2、除治对象疫情致死、濒死的和其他病虫致死的所有枯死松木全部清理。3、除治技术要求疫木按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等标准执行。山场除治质量做到“510”,即:疫木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清理山场要求松材和1厘米以上梢头枝梗全部清零,除治疫木全部运输到疫木定点加工厂进行安全处置,枝
7、梗下山重量占疫木总重量的15%-20%之间。4、疫木管理要求负责使用水印相机软件将现场除治、疫木装车等环节拍照上报,所有疫木必需全部搬运到定点加工厂进行处置,严禁采取就地销毁处置措施。砍伐下的疫木松材截断为长1米或2米的标准段,梢头及Iem以上枝梗进行打捆,树干枝梗同步下山,运送到定点加工企业称重过磅入库,不得流失,不得遗弃山场。树干、枝梗必须分车过磅,不得混装,若确需混装的,混装的以树干计重结算。5、疫木运输要求疫木由除治单位(成交供应商)登记备案的固定车辆运输,加工厂不得跨县、跨区域收购疫木;疫木过磅时,加工厂需打印过磅单,由监管员、运输司机、过磅人员签字确认,并对过磅车辆拍照留存,作为收
8、购疫木的凭证,当日过磅单上交给采购方登记留存。疫木过磅数据同步上传到数字森防系统。除治单位(成交供应商)开展除治前,需将运输车辆信息到采购方和县林发中心登记备案,明确运输车辆。运输车辆必须悬挂“云和县松材线虫病防治运输专用车辆”标识牌,防止疫木流失,未按要求备案登记的车辆不得运输疫木。6、其他要求6.1成交供应商要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施工片区顺序进行病死松树除治,并经采购人同意,才可进场除治。如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擅自除治的山场,采购人有权扣除成交供应商擅自除治山场的病死松树重量,并拒绝验收。6.2成交供应商在完成每一片区除治工作后应与采购单位核对已除治重量。6. 3成交供应商在进场前,要把
9、除治队伍人员和每一个小班或每一片山场计划安排情况及进入的山场等书面告知采购方,经采购方同意,才可进场除治。除治完工后,由成交供应商提出验收的申请,并经采购方确认后,采购方组织相关人员按验收标准及时进行验收。7. 4所有上山参加疫木清理的人员,必须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才可进场作业。8. 5无病害的松树或在砍伐松材线虫病疫木时受损的松树,一律不得砍伐。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以上规定方法除治的,应报告采购方,经同意后按其他方式进行处理。9. 6其他种类树木一律不得砍伐,如因特殊原因,必须砍伐时,应报告采购方,经同意后按其他方式进行处理。四、验收除治完工后,由成交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采购方组
10、织相关人员或第三方中介机构根据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云和县2023-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等有关规定除治质量要求及时进行验收。10. 量要求:除治验收区域内枯死松树全部清理,除治迹地清理干净,不残留松材和直径1厘米以上松树枝梗,伐桩高度不超过5厘米,有除治存档照片。对验收合格的开具验收合格单,不合格的责令返工。验收计分采用百分制,实行倒扣记分法,分小班进行验收,发现伐桩高度超过5cm、末剥皮的,每个扣除1分;发现直径ICm以上病死松树枝梗,每枝扣0.5分:漏伐有明显病兆的枯死松树,每株扣除1分。项目验收满分为100分,90分(含)以上工程合格,90分以
11、下工程不合格。第一次验收不合格,扣0.5万元,供应商可继续除治,完成后可再次申请验收,如再不合格,再扣5万元,并撤换施工人员,采购方另行安排人员进行除治,所需费用从成交供应商工程款中支付。如除治山场发现枯死松树整根伐倒或拦腰砍断不加清理现象,项目验收为不合格。.五、商务要求1、工期:2024年3月底前完成全部枯死木清理,4月底前进行终验。2、付款方式:2.1 签订合同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40%作为预付款;2.2 于2024年4月底前由采购方委托第三方验收单位或其他组织进行终验,并在终验合格后15日内,以终验通过后的砍伐病死松木实际数量,以中标单价按实结算并进行支付;注:最终
12、支付方式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3、安全:供应商须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保证项目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完成本项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负责。4、最终根据砍伐下山的病死松树总重量,凭过磅清单结算,采购单价以实际成交单价计算;枝械重量凭过磅清单,单价按1160元/吨计算。六、其他1、为确保清理病死松树清理进度和质量,在清理工程实施期间,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约定的施工片区顺序和范围等内容集中精力和人员清理病死松树。2、成交供应商应安排专人负责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对作业人员要经常进行质量和安全施工教育,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上山作业人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工伤保险。在采
13、伐作业山场严禁抽烟,防止引发山林火灾。3、成交供应商须指定专门的车辆运送病死松树,运输车辆必须有年检合格证和车辆保险,悬挂“云和县松材线虫病防治运输专用车辆”标识牌,严禁货、人混运。供应商要经常教育驾驶员,如发生安全事故,则后果由驾驶员和成交供应商承担。4、在作业过程中,如遇非供应商直接原因而引起的与当地群众的矛盾时,采购方有义务进行协调解决。采购方还应协助成交供应商解决政策处理以及落实病死松树堆放点除害处理场所等问题,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因成交供应商原因直接引起他人利益损害、山林火灾、工伤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5、采购方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验收申请后,无特殊原因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
14、收。6、如成交供应商恶意采伐阔叶树、无明显病兆的活松树或擅自将枯死松树另作他用引起病松木流失扩散,采购方可立即终止合同,并赔偿采购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在每车运往指定加工厂称重,加工厂需打印过磅单,由监管员、运输司机、过磅人员签字确认,并将过磅单拍照发给采购方,同时对过磅车辆拍照留存,分别归档保存,作为收购疫木的凭证。8、成交供应商负责安排人员对每天已采伐松木枯死木做好登记工作,集中后报采购单位相关人员。9、成交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及云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云和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对除治工作的指导、监督、核查工作。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条款
15、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1采购人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1.2.2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1.4.1联合体不接受;1.7.1现场踏勘不组织。1.8.1答疑会不召开;1.9.1分包不允许;1.11.1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1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2 .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3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或小微企业,不再享受价格评审扣除优惠政策;1.13.6质疑联系人1 .采购需求及供应商资格条件质疑:单位:云和县赤石乡人民政府联系人:朱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2 .其他事项质疑:单位:浙
16、江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1.13.11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2.4澄清、修改发布网址1 .浙江政府采购网()2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df.lkjlssggzy.Ilsweb)3.4资格审查文件组成 1.有效的营业执照电子文档; 2.负责人身份证电子文档。 3.若有委托代理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电子文档; 4.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7.中小企业声明函;8 .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电子文档(若有)
17、;9 .其他。注:编制格式要求见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无格式的自行设计。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5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组成1 .磋商响应函;2 .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若有)3 .商务响应表;4 .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结合“第二章采购需求”和“第六章评审办法和细则”进行编制)5 .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证明。注:结合“第二章招标需求”和“第六章评标办法和细则”进行编制,编制格式要求见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无格式的自行设计。3.6报价文件组成1 .开标一览表;2 .磋商响应分项报价表;3 .联合体协议书(若有):注:编制格式要求见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无格式的自行设计。4.3.1磋商有效
18、期90天4.5.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1 .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上传一份;2 .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电子邮件提交一份,由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31典邈)o注:供应商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否则不启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6.1.1开启时间和地点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供应商可以远程在线参加,不需现场参加开标6.3.1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8.2.1成交公告发布网址1 .浙江政府采购网()2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df.lkjlssggzy.Ilsweb)8.3.1履约保证金不作要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采购活
19、动日程安排表序号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备注1发布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024年灸月殳日L浙江政府采购网(ZfC)2.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df.lkjlssggzy.Hshlsweb)2发放磋商文件2024年2月&日起获取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附件自行下载3现场踏勘和地点无4更正公告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间5日前,不足5日的,顺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澄清或修改内容获取方式:更正公告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6开启时间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7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8成交结果质疑期限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0、起7个工作日内9成交结果投诉期限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10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竺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磋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一总则1.1 适用范围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2 定义1.2.1 “采购人”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1.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1.2.3 “供应商”系指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参加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1.2.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1、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1. 2.5”供应商代表”系指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1.6.6 “合同”系指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签署的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附件、附录、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6.7 “服务”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应承担的服务内容,包括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助、维修、产品三包制度、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1.6.8 “产品”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1.6.9 “项
22、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产品;1.6.10 10标有符号均属于“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1.2.11 标有“”系指项目关键核心产品;1.2.12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1.2.13 “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系指与“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1. 2.14”磋商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1.3 供应商应具备资格条件1. 3.1符合本文件第一章“第二条”的规定。1.4 联合体1.4.1 联合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1. 4.2联合体各方均符合政府采
23、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1.4.3联合体中至少有一方符合本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但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4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5联合体参与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1.5 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5.1 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简体中文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1.5.2 磋商响应资料提供外文证书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
24、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1.5.3 磋商响应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当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6 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1.7 现场踏勘1.7.1 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踏勘;1. 7.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3.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3.4 采购人在现场踏勘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
25、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 7.5供应商自身原因不参与答疑会的,不得就此提出质疑。1.8答疑会1.8.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1. 8.2答疑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2.2款规定对供应商所提问题进行澄清答复;1.8.3供应商自身原因不参与答疑会的,不得就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提出质疑。1.9 分包1.9.1 分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1.9.2 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10
26、 保密参与磋商响应活动的各方当事人应当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的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11 政府采购政策1.11.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价格扣除: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
27、业。价格扣除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供应商类型声明函及相应的小微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及制造企业声明函。1.11.2 供应商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要求,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第LlLl条的扶持政策;1.11.3 供应商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第
28、1.11.1条的扶持政策。1.11.4 采购进口产品:采购需求中未注明进口产品或允许进口产品,不得提供进口产品。1.12 信用信息记录查询1 .12.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sdf.I)%中国政府采购网(sdf.I);2 .12.2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截止时间:同资格审查结束时间,网站显示的信用信息记录将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依据;1.12.3查询内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12.4信用信息留存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页面打印(或截图)等方式进行留存;1. 12.5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9、1.13质疑和投诉1 .13.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 .13.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1.13.3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否则不予以答复;1.13.4 质疑主要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等相关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人应提供有
30、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1.13.5 质疑人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函(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邮寄方式送达质疑函的,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传真方式送达质疑函的,质疑人应当取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函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函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1. 13.6质疑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1.1. .7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证书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
31、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1.13. 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人;1.14. 9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由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1.13.10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1.13.11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1. 13.12质疑函、投诉书范本在浙江
32、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中下载。1.14特别声明1. 1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以及属于同一母公司或集团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4.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14.3本项目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未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将会影响该项目合同备案及付款,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二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2.1.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1.2第二章采购需求;2.1.3第三章供应商须知;2.1.4第四章政府
33、采购合同格式;2.1.5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1.6第六章评审办法及标准;2.1.7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2.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应当在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修改;2.2.2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将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各潜在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顺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2.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
34、修改,澄清或修改后的补充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起同等约束作用;2.2.4澄清、修改等更正内容发布网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2 .2.5当磋商文件与澄清或修改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文件为准。三磋商响应文件2.1 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2.1.1 磋商响应文件形式: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和“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和“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2.1.2 磋商响应文件的效力:”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和“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数据电文内容应完全一致。2.1.3 电
35、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按时解密成功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且有效的,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又未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视同放弃投标。2.2 在线磋商响应(电子投标)说明2.2.1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电子磋商,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o3 .2.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
36、理(办理流程详见电子投标工具链接:sdf.lkj4 .2.3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sdf.lkj5 .2.4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开标、资格审查、评审、询标,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务必不要离开电脑太久,并留意手机短信,建议供应商提前做好检查“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关于“项目采购”的岗位权限是否勾选。如有问题,请致电400-881-7190)o3.3 磋商响应文件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报
37、价文件中如有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容,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容在评审时将作为无效内容。3.4 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3.5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组成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3.6 报价文件的组成报价文件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四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4.1 磋商响应文件编制4.1.1 本磋商文件中若有多标项的,若参与多标项磋商的,则按每个标项分别独立编制磋商响应文件;4.1.2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请按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Sdllkjservice.ZC4.1.3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
38、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磋商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明确响应,须保证磋商响应文件的准确、真实、明确。磋商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对磋商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磋商小组有权视作磋商响应文件不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4.1.4 磋商响应文件编制时应有正确的索引目录及连续页码标注;4.1.5 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晰可辨,因模糊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4.2磋商报价要求4.2.1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4.2.2每轮磋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3 磋商有效期4. 3.1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磋商响应有效期
39、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5. 3.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4.4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磋商响应文件应当按照磋商文件已提供的格式填写,无格式的可自行设计。4.5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及签署4.5.1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4. 5.2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五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4.1 磋商响应文件导入和加密5.1.1供应商应当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
40、件三部分分别导入相应位置,各文件之间不得导错位置混装;5. 1.2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好后应当生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生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详见(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sdf.ikj#/know1edges/CW1EtGwBFdiHx1Nd613m61MVAGOBFdiHxlNdQSNa)。4.2 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5.2.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5. 2.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5. 2.3不予接收的磋商响应文件情形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磋商响应文件;未生成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5. 2.4供应商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
41、退还。5.3磋商响应文件修改和撤回5.3.1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对已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生成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并重新上传提交:5.3.2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加密、导入和提交;5.3.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已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5.4备选磋商方案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磋商方案。与“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不是磋商备选(替代)磋商方案。5.5磋商诚实信用5.5.1供应商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5.5.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
42、会报告财政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销磋商响应文件的;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有串通磋商行为的;严重扰乱政府采购程序的;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5. 5.3因供应商有第5.6.2条情形之一造成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损失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追究供应商赔偿责任。六开标、资格审查、磋商和评审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开标、资格审查、评审、询标,供应商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务必不要离开电脑太久,并留意手机短信,建议供应商提前做好检查“政府采购云平台
43、”内,关于“项目采购”的岗位权限是否勾选。如有问题,请致电400-881-7190)。5.1 开标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5.1.2 供应商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线参加,否则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质疑;5.1.3 开标程序主持人宣布项目开标会开始,介绍参加本次开标会的相关人员;介绍采购项目采购情况,包括采购方式,发布媒体,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家数、供应商名称;宣布开标纪律;供应商进行在线解密(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解密未成功的,启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未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供应商填写并
44、通过邮件发送方式递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见磋商文件附件),递交时间为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内;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供应商在解密完成后点击【查看开标记录】查看开标记录,并在线确认开标结果;5.1.4 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应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5.1.5 开标会议结束。5.2 资格审查6. 2.1资格审查内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内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本章第3.4条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内容进行审查;6.2.2 资格审查:全部满足下表要求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否则资格审查不予以通过;序号资格审查内容审查因素1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在有效期内;负责人身份1 .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文档;2 .和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一致;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1 .是否按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填写且签字盖章;2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文档;2财务、税收和社会保障承诺函具有良好的财务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