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1_T1137—2024易腐垃圾肥料化产品施用技术规范.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1213589 上传时间:2024-04-01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25.6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DB3301_T1137—2024易腐垃圾肥料化产品施用技术规范.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DB3301_T1137—2024易腐垃圾肥料化产品施用技术规范.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DB3301_T1137—2024易腐垃圾肥料化产品施用技术规范.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DB3301_T1137—2024易腐垃圾肥料化产品施用技术规范.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DB3301_T1137—2024易腐垃圾肥料化产品施用技术规范.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DB3301_T1137—2024易腐垃圾肥料化产品施用技术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3301_T1137—2024易腐垃圾肥料化产品施用技术规范.docx(6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ICS 65.080CCS B 10DB3301浙江省杭州市地方标准DB3301/T11372024易腐垃圾肥料化产品施用技术规范2024-02-29发布2024-03-29实施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杭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杭州市植保植检中心)、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商小兰、尉吉乾、姚燕来、王京文、李丹、洪春来、张琴、黄越、陈翔、袁杭杰、楼玲、杨文叶

2、、姜铭北、徐君、徐著、张海娟。易腐垃圾肥料化产品施用技术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易腐垃圾肥料化产品的施用原则、施用技术要求和施用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易腐垃圾肥料化产品应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8400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易腐垃圾perishablewaste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居民日

3、常生活产生的厨余垃圾、餐饮场所产生的餐厨垃圾和农贸市场产生的生鲜垃圾。来源:DB33/T11662019,2.0.63.2易腐垃圾肥料化产品fertilizertransformfromperishablewaste易腐垃圾经脱油降盐-好氧发酵,或经昆虫转化,或经太阳能辅助发酵,或经厌氧发酵等工艺技术形成的具有肥料特性的产品,包括有机肥料、土壤调理剂等。4施用原则4.1 安全性易腐垃圾肥料化产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应符合GB38400的要求,产品施用应不对环境和作物产生不良影响。4.2 适宜性适合在耕地(水田、早地)、园地、林草地等土壤上施用。以餐厨垃圾为原料的肥料化产品不宜用于盐碱地区域。4.3

4、 合理性易腐垃圾肥料化产品应根据作物类型、栽培模式、土壤地力、作物对营养元素的需求,单施或与其他肥料合理配施。5施用技术要求5.1 施用方式5.1.1 易腐垃圾肥料化产品宜作基肥施用,可采用撒施、条施和环施方式,易腐垃圾肥料化产品施用方式参照表1表1易腐垃圾肥料化产品施用方式施用方式适用作物土地类型操作方法撒施大田种植作物如粮油、蔬菜等耕地翻耕前将肥料均匀撒干地表,结合翻耕将肥料翻入土中。条施茶叶、花卉、果树、经济林木等园地、林地结合犁地开沟,将肥料按条状集中施于作物播种行内或已种植物行间,并覆土。环施多年生机物,如果树、经济林木等园地、林地以植物主茎为圆心,沿树冠垂直投影边缘外侧开沟,将肥料

5、施入沟中,并覆土。5.1.2 露地施用时应避开雨天,施入后应尽快翻耕或覆土。5.2 施用和施用时间5.2.1 耕地施用5.2.1.1 水田年施用量0.51.5t667m2(亩),应在播种或移栽7d前施用,施用后旋耕混匀。5.2.1.2 旱地5.2.1.2.1 旱地施用应根据不同土壤类型情况,合理施用,具体施用量及操作方式参照表2。*2易腐垃圾肥料化产品旱地不同土填类型施用及操作方式土壤类型年施用量(t667112)施用时间、操作方法露地设施粘土21易腐垃圾肥料化产品应在作物播种或移栽前10d以上作为基肥施入,施用后适量浇水,并旋耕混匀或者覆土。砂土1.50.75壤土10.855.2.1.2.2 新垦耕地用量可在同等情况下增加一倍。5.2.2 园地施用年均用量35Okg700kg667n)2(亩)为宜。5.2.3 林草地施用年均用量根据植物长势确定,不宜超过2t667m2(亩)。6施用管理因易腐垃圾肥料化施用,导致以下情形发生时,应立即停止施用,并向当地农业主管部门报告。a)作物产量下降;b)土壤可溶性总盐含量达到3.0g/kg以上;C)农产品中的重金属元素等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达到食品卫生标准所允许的最大限量值,或农田土壤筛选值中土壤重金属含量超过GB15618限量值。叁考文献1DB33/T1166-2019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