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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关于规范设备、资产申购工作的规定为加强医院对设备、资产申购工作的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物资的及时供应,对申购工作做以下要求:一、科室拟申购的设备、资产必须领取设备、资产申购表(一式两份),按照申购表内容逐项填写,万元以上设备要同时填报万元以上医疗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书,由科主任、主管部门、分管院长签字后报送物流中心。二、物流中心接到购物申请后,根据科室的实际需求,按照整体物供计划提出具体意见后转招标管理办公室。三、招标管理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汇总购物申请和计划,组织人员进行考察论证后,按照医院招投标管理办法进行招标和签订合同。四、物流中心严格执行招标结果进行采购,并负责物资的验收、保管与配送。五、科室要加强对常用和必备小型设备、常规器械申购的计划性,提前办理申购手续,避免把正常设备、器械采购变为急办事项。六、不按以上规定申报,医院一律不予办理,影响医院工作责任自负。七、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