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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核磁共振诊断报告随访制度一、凡经MR诊断的住院、门诊病例,尤其经手术或组织学检查证实者,均为诊断随访对象。二、每月派专人随访一次,时间定为每月上旬。三、随访内容按病例随访登记簿逐项填写,特殊情况应在备注中说明,以备复核。四、目的:首要作为积累经验,提高诊断水平,其次作为质量考核依据,供上级检查参考。五、每季度末将病例集中,由诊断组共同分析,借以找出经验教训,提高诊断质量。六、年终将随访的病例汇总,由专人保管,作医学资料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