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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城管局党员示范岗争创目标和计划根据市级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级机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为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员示范岗窗口的带头作用,全力营造“一个党员一面旗帜、一个岗位一项责任”的良好工作氛围,特制定市城管局机关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实施方案如下:一、活动目标1、牢固树立党的宗冒意识。通过开展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进一步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机关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机关的全面建设。2、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通过开展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促进本支部、本处室全面落实服务承诺和年度工作目标。3、真正发
2、挥表率作用。通过开展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促进党风和廉政建设的切实转变,使党员在本职岗位上取得作风建设树旗帜,行为规范作典范,管理工作上水平的新成效。二、基本要求局机关各处室凡符合“党员示范岗”条件的,均可申报建立党员示范岗。其基本要求如下:1、思想素质好。注重理论学习,党性观念强,有较高的职业道德修养。2、业务能力强。熟悉政策,精通业务,有较强的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3、工作作风实。工作扎实,服务热情,有较高的工作效率。4、岗位业绩优。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5、群众评价高。团结同事,廉洁奉公,有良好的群众基础。三、实施步骤1、各党支部召开党政联席会议
3、,根据所处室职能配置、党员状况、岗位特点等因素提出“党员示范岗”的设置方案。2、各党小组会同处室提出“党员示范岗”推荐名单,经各党支部对推荐人选进行研究后,报送机关党委。3、机关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进行审核,在机关公示。4、党员示范岗命名挂牌。5、“党员示范岗”实行动态管理,各支部于年初提出“党员示范岗”设置的调整意见,每半年进行一次考评,并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对“党员示范岗实施表彰奖励。四、活动要求1、认识到位。各党支部务必高度重视此项活动,把这一活动作为树立机关形象和提升机关能力建设的有效载体,广泛宣传动员,组织支部党员结合自己的岗位工作踊跃开展创建活动。2、严格标准。党员示范岗必须突出先进性和示范性,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明确的5条标准,经民主推荐和组织研究,确定党员示范岗”的人选。3、动态管理。各支部要加强对“党员示范岗”党员的考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党员示范岗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立即撤销称号:一是该岗位党员出现了违法违纪问题;二是在工作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三是发生群众反映强烈,经查证情况属实的不良现象和事件:四是其他严重影响”党员示范岗”形象的情况。4、务求实效。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要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把这一活动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改变机关作风、促进机关工作上水平的举措加以落实,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