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应用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应用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docx(5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XX应用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教技厅(2018)5号)、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豫科(2022)119号)、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教科技(2019)234号)以及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教社语(2020)373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科研项目管理,提高科研项目实施质量,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校承担的科研项目实行校、二级学院两级管理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科研处代表学校实施归口管理,负责与国家机关、企事业
2、单位协调和项目综合管理工作。各部门配合学校负责本部门科研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项目组具体负责科研项目申报,组织实施、结题鉴定及后续的申报科研奖励、科研成果转化等工作。第三条科研项目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各级各类项目申请、论证、立项、组织落实、检查评估、结项验收、成果鉴定、科技推广、统计上报、资料存档的全程管理。第二章科研项目的范围第四条纳入本办法管理范围的科研项目包括我校在职人员承担的各级各类计划内项目和有关企事业单位委托的科研项目,分为纵向项目、横向项目和校级项目。(一)纵向项目是指国家和有关部委、省级政府部门、市级政府部门(含厅局)下达的各类科研项目。(二)横向项目是指企事业单位、行政单位和社会
3、团体(含协会、学会)委托我校科研人员完成的有经费资助的研究项目。(三)校级项目是指列入学校科研发展计划,由学校自筹科研经费设立的科研项目。第三章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立项第五条科研项目的选题要具有科学性、创造性、学术性和实用性;要有重点、有计划地选择具有较高科学研究、学术研究价值,又有较好应用前景,能够促进我校学科建设发展和科研水平提高的课题,形成稳定的研究方向和鲜明的学科特色;充分发挥学校多学科综合优势,优先选择学科交叉和新兴边缘学科类的研究课题。第六条申请的课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研究方向明确,论据充分,研究方法可行;有一定的资料积累和研究基础,研究计划详细明确;经费预算合理;课题承担者具有按要
4、求完成课题的政治素质和科研能力等条件。第七条申请人只能主持一项(同一时间、同一来源)在研的科研项目(至多再参与1项,根据项目管理部门的要求而定)。对于未结项或未鉴定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请新的同类别项目。第八条申报厅局级及以上各级科研计划项目者,应根据计划任务来源部门的具体要求进行申报。申报校级科研项目,根据当年下发的校级科研项目申报计划,结合本专业和自身实际,组成项目组,项目申报材料经所在部门审核后报科研处,科研处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分类和预审,经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正式立项,由学校下文确认。第九条各级各类纵向计划项目的立项,以计划管理(项目来源)部门下达的正式文件或立项通知为
5、准;校级课题的立项以学校下达的年度科研计划为准;横向课题的立项经科研处审核备案,以学校同意并盖章的正式合同书或协议书为准。第十条对于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在各类纵向科研计划中重复申请和立项。对于限项申请的项目,学校依据分配的指标,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第十一条对项目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时,除项目主管部门的资格要求外,有下列情形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一)近三年内有学术不端问题被查处的;(二)近三年内所承担的项目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三)近三年内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上级有关部门或学校科研项目审查、审计的。第四章科研项目的进度管理第十二条科研项目管理实行课题负
6、责人负责制。在项目最终成果完成之前,项目主持人一般不允许更换。如遇特殊情况,课题组成员需进行变更时:(一)课题组成员发生变更,需要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在项目管理单位备案并通过后,方可变更调整。(二)项目负责人在书面申请中签字,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部门)同意,交科研处留存。(三)原则上校级课题不得变更课题组成员。第十三条在项目研究阶段,主持人要定期向科研处报送“XX应用技术学院科研项目进度表”,如实反映科研项目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加以比较,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措施。跨年度项目,务必于每年年底报送年度研究工作总结和进度表等资料;年度项目需要在年中报送资料。第十四条因客观条件限制,科
7、研项目需要延长时间、撤消或更改研究计划等,应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研究批准并在相关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延长研究时间、撤消和更改研究计划。第五章科研项目的鉴定、验收与结题第十五条各级各类项目结题时需提交结题报告的,纵向项目需同时提交查重报告,重复率要求以项目管理单位要求为准。校级项目结题,重复率不高于30%O校级科研项目及其它由科研处组织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填写科研项目验收文件一式三份(所在单位、科研处、项目组各一份),经审查、签章后存档。第十六条对于临近结题日期但无法按期结题的科研项目,依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可以向项目管理单位提出延期申请,获准后方可延期。延期结束后仍未达到结题标准的项目
8、,项目管理单位可依照项目批准单位相关管理办法进行撤项或处理。(一)对于厅级及以下逾期未结题的纵向科研项目,累计研究时间超过原申报结题约定研究时间(或项目主管单位限定的研究时间)二年的项目负责人,取消其三年内所有纵向科研项目申报资格。(二)对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存在撤项或清理处理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同类项目。第十七条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后,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项目承担单位要将结余资金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优先考虑原项目团队科研需求,并加强结余资金管理,健全结余资金盘活机制,加快资金使用进度。第十八条科研经费的管理按照XX应用技术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科研处。第二十条本办法自从发布之日起实施,学校此前颁布的XX应用技术学院科研管理办法(XX院(2018)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