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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媒体教室管理办法为加强多媒体教室的管理,提高多媒体教室的使用效率,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订本办法。第一条申请使用程序1、学校多媒体教室由教务处统一调度使用,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进行教学的课程,任课教师在接受教学任务时,须在教学任务书的备注中填写使用多媒体的要求,由教务处核准后统一安排。2、临时使用多媒体教室,应提前1天提交书面申请并送至教务处办公室,由教务处审核后调剂安排。第二条多媒体教室的电教设备维护和管理由实训中心承担,主要任务有1、负责处理多媒体教室的投影仪、电动屏幕、功放和计算机等的异常情况;2、负责多媒体教室计算机中常用软件的安装;3、上课前提前开门并做好相关准备,及时处理各种故障,
2、保证正常教学;4、下课后及时检查多媒体教室内相关设备的使用情况,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5、在寒、暑假期间负责做好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维护保养和防盗等相关工作,为开学做好准备。第三条教师应遵守以下规定1、首次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须在开课前与实训中心联系,约定时间到上课的多媒体教室熟悉操作方法;2、每次上课前,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和齐全,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实训中心;3、应严格按操作程序使用多媒体设备;4、严禁在电动屏幕上写画,保持屏幕整洁;5、下课时必须关闭投影仪、电动屏幕、功放和计算机,将设备放回原处,切断电源;6、使用多媒体教室过程中,如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实训中心联系;7、注意事项未经实训中心许可,教师不得在计算机上安装与课程无关的其他应用程序,避免系统出错;教师的研究成果或其他有用信息不得存留在计算机中,避免造成损失。第四条学生应遵守以下规定1、学生要爱护多媒体教室设施,不得在多媒体教室乱写乱画,不得随意揪按各种开关;2、课间或课后,不得在控制柜上试用各种设备或更改系统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