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车辆通用技术条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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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铁车辆通用技术条件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地铁车辆的使用条件、车辆类型、总体要求、车辆型式与列车编组、车体及其内装设备、转向架、制动系统、电气系统、空气调节及采暖装置、列车控制和管理系统、通讯与乘客信息系统、电磁兼容、安全设施、与各专业接口、试验与验收、标志、运输与质量保证期限。本文件适用于最高运行速度不大于120kmh的地铁车辆,其他制式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46.1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

2、限界GB/T1402轨道交通牵引供电系统电压GB/T2423.17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Ka:盐雾GB/T3449声学轨道车辆内部噪声测量GB/T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5068铁路机车、车辆车轴用钢GB/T5111声学轨道机车车辆发射噪声测量GB8702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T10411城市轨道交通直流牵引供电系统GB/T11944中空玻璃GB/T14894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组装后的检查与试验规则GB18045铁路车辆用安全玻璃GB/T21413(所有部分)轨道交通机车车辆电气设备注:GB/T 21413.1-2018GB/T 21413.2-2021GB/T

3、21413.3-2008GBZT 21413.4-2008GB/T 21413.5-2008轨道交通机车车辆电气设备第1部分:一般使用条件和通用规则轨道交通机车车辆电气设备第2部分:电工器件通用规则铁路应用机车车辆电气设备第3部分:电工器件直流断路器规则铁路应用机车车辆电气设备第4部分:电工器件交流断路器规则铁路应用机车车辆电气设备第5部分:电工器件高压熔断器规则GB/T21563轨道交通机车车辆设备冲击和振动试验GB/T24338.3轨道交通电磁兼容第37部分:机车车辆列车和整车GB/T24338.4轨道交通电磁兼容第3-2部分:机车车辆设备GB/T25119轨道交通机车车辆电子装置GB/T

4、25122.1轨道交通机车车辆用电力变流器第1部分:特性和试脸方法GB/T25122.5轨道交通机车车辆用电力变流器第5部分:城轨车辆牵引变流器GB/T25123.2电力牵引轨道机车车辆和公路车辆用旋转电机第2部分:电子变流器供电的交流电动机GB/T25123.4电力牵引轨道机车车辆和公路车辆用旋转电机第4部分:与电子变流器相连的永磁同步电机GB/T28807轨道交通机车车辆和列车检测系统的兼容性GB/T32577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GB/T34571轨道交通机车车辆布线规则GB/T37863.1轨道交通牵引电传动系统第1部分:城轨车辆GB50157地铁设计规范CJJ/T9

5、6地铁限界标准TB/T449机车车辆车轮轮缘踏面外形TB/T1451机车、动车前窗玻璃TB/T1484.1机车车辆电缆第1部分:动力和控制电缆TB/T1804铁道客车空调机组TB/T2708铁道快速客车辗钢整体车轮技术条件TB/T2879.3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第3部分金属和非金属材料表面处理技术条件TB/T2945铁道车辆用LZ50钢车轴及钢坯技术条件TB/T2977铁道车辆金属部件的接地保护TB/T3035列车通讯网络TB/T3139机车车辆内装材料及空气有害物质限量TB/T3549.1机车车辆强度设计及试验鉴定规范转向架第1部分:转向架构架IEC61375-1铁路电气设备列车总线第1部

6、分:列车通讯网络(EIeCtriCRailwayEquipment-TrainBus-Partl:TrainCommunicationNetwork)EN13261铁路应用轮对和转向架车轴产品标准(RaiIwayapplications-Wheelsetsandbogies-Ax1es-Productrequirements)EN13749铁路应用轮对和转向架转向架结构要求的规定方法(RaiIWayapplications-Wheelsetsandbogies-Methodofspecifyingthestructuralrequirementsofbogieframes)EN45545铁路应

7、用铁路车辆的防火保护(RailwayapplicalionS-Fireprotectionofrailwayvehicles)EN50264(所有部分)铁路应用具有特殊防火性能铁路机车车辆电缆标准外壁(Railwayapplications-RaiIwayrollingstockcableshavingspecialfireperformance-Standardwal1)UIC515-4客运车辆从轮转向架走行装置转向架构架的结构强度试验(PassengerrollingStock-Trailerbogies-runninggear-Bogieframestructurestrengthtes

8、ts)UlC615-4动力车转向架和走行装置转向架构架结构强度试验(MotiVepowerunits-Bogiesandrunninggear-Bogieframestructurestrengthtests)UIC651机车、有轨电车、多节编组列车和带司机室拖车的司机室布置(LayOUtofdriverscabsinlocomotives,rai!cars,multipleunittrainsanddrivingtrailers)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地铁车辆metrovehicle或metroCar或subwaycar在地铁线路上可编入列车中运行的单节车,包括有动力

9、的动车和无动力的拖车。3.2地铁列车metrotrain或train编组成列,可正常载客的若干地铁车辆的完整组合。3.3列车通信网络traincommunicationnetwork连接列车各车辆的车载可编程电子设备的数据通信网络。3.4受流器currentcollector列车从接触网或第三轨获取电能的受流装置,有受电弓和集电靴两种不同结构。3.5列车控制和管理系统traincontrolandmanagementsystem(TQfS)实现列车通信管理、逻辑控制、故障诊断、安全保护、数据处理、状态显示、数据记录等功能的核心控制系统。4使用条件4.1 环境条件4.1.1 正常工作海拔不应超过

10、UOOm04.1.2 环境温度应为-25C45C。可在不低于-40的环境下存放。4.1.3 最湿月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不应大于90%(该月月平均最低温度为25C)o4.1.4 车辆应能承受风、沙、雨、雪的侵袭及车辆清洗时清洗剂的作用。4.2 线路条件4.2.1线路轨距应为1435mm。4.2.2最小平面曲线半径应符合GB50157的规定。4.2.3最小竖曲线半径应为200OnU4.2.4正线的最大坡度不宜大于30%。,困难地段可采用35%。,联络线、出入线的最大坡度不宜大于404.3供电条件4.3.1受电方式可有受电弓受电和集电靴受电两种方式。4.3.2供电电压可有DC1500V和DC750V两

11、种。4.3.3供电系统中牵引变电所、接触网及供电保护装置应符合GB/T10411的规定;供电电压的主要特性参数应符合GB/T1402的规定。5车辆类型车辆采用A型车和B型车两种主要类型,其技术规格见表1。表1车辆主要技术规格序号名称A型车B型车Al型车(带集电靴的A型车)At型车(带受电弓的A型车)B:型车(带集电靴的B型车)型车(带受电弓的B型车)序号名称A型车B型车Al型车(带集电靴的A型车)A2型车(带受电弓的A型车)BI型车(带集电靴的B型车)Bi型车(带受电弓的B型车)1车辆轴数442车体基本长度mm无司机室车辆2188019000带司机室车辆21880+19000+s3车体地板面处

12、基本宽度mm300028004车钩连接面间距离mm无司机室车辆2280019520带司机室车辆24400206005车辆最大高度mm车辆高度(含空调机组)38503850落弓高度C3850无本项规定3850受电弓工作高度C39805800无本项规定398058006车内净高mm地板面到天花板中心得度21002100客室内乘客站立区最小高度(门区和侧顶板区域除外)190019007地板面高nun1130HOO8轴重t最高运行速度80km/h16.514.5最高运行速度100km/h1715最高运行速度120km/h17159车辆定距mm157001260010固定轴距nun2200-250019

13、00230011列车端部车钩中心线距轨面高度nun720660或72012每侧车门数对453413载员C座席无司机室车辆48d42序号A型车B型车名称Al型车(带集电靴的A型车)A2型车(带受电弓的A型车)BI型车(带集电靴的B型车)Bi型车(带受电弓的B型车)(人)带司机室车辆48d36定员无司机室车辆305246带司机室车辆290226超员无司机室车辆432348带司机室车辆41032014车辆最高运行速度km/h80km/h、100km/h.120km/h三种速度等级2取值宜1710三,可根据造型适当调整。取值宜990mm,可根据造型适当调整。无本项规定。“设轮椅区的车辆座席数量不少于4

14、2人。额定载客按6人/in,计算;超员载客按9人Ar计算。6总体要求6.1 车辆限界应符合CJJ/T96的规定,同时应符合GB146.1的规定。6.2 车辆的各种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6.3 车轮直径应为840+3OnIm。新造车同轴的两轮直径之差不应超过Imm;同一动车转向架各轮径差不应超过2mm6.4轮对内侧距应为1353mm2Inn1。6.5 整备状态下的车辆重量不应比设计文件规定值大3%。6.6 同一动车的每根动轴上所测得的轴重与该车各动轴实际平均轴重之差应为该车各动轴实际平均轴重的2%。6.7 每个车轮的实际轮重与该轴两轮平均轮重之差应为该轴两轮平均轮重的4%。6.8 车辆客室地板面距

15、轨面高度应与车站站台面相协调,车辆空重车高度调整装置应能保持车辆地板面高度不因载客量的变化而明显改变。地板面高度不应低于站台面。6.9 列车应能以规定的速度安全通过最小半径曲线区段,并能在规定的小半径曲线上进行列车正常摘挂作业。6.10 列车的牵引力一速度特性和制动力一速度特性应符合设计要求。6.11 车辆的最高试验速度应为车辆最高运行速度的1.1倍,车辆最高运行速度宜选取80km/h、100km/h、120km/h等速度级别。6.12 当在定员情况下、在平直干燥轨道上、车轮为半磨耗状态、额定供电电压时,地铁列车如无特殊要求,起动平均加速度应符合下列规定:a)当最高运行速度为80km/h时,列

16、车速度从0达到40km/h的平均加速度不应低于1.0ms2,当动拖比为1:1时,不应低于0.8ms2;列车速度从0达到80km/h的平均加速度不应低于0.6ms2,当动拖比为1:1时,不应低于0.48ms2ob)当最高运行速度为100km/h时,列车速度从0达到45km/h的平均加速度不应低于1.0ms2;列车速度从0达到100km/h的平均加速度不应低于0.6ms2oc)当最高运行速度为120km/h时,列车速度从0达到45km/h的平均加速度不应低于1.0ms2;列车速度从0达到120km/h的平均加速度不应低于0.45ms2o6.13 当在定员情况下、在平直干燥轨道上、车轮为半磨耗状态时

17、,列车从最高运行速度到停车制动平均减速度应符合下列规定:a)常用制动平均减速度应不低于1.0ms2;b)紧急制动平均减速度应不低于1.2ms206.14 除紧急制动情况除外,列车在牵引或制动过程中纵向冲击率应不大于0.75ms6.15 车辆各种设备的冲击振动试验应符合GB/T21563的规定。6.16 车辆运行于新建地铁线路上的平稳性指标不应大于2.5,车辆运行于既有地铁线路上的平稳性指标不应大于2.75;车辆运行于新建地铁线路上的脱轨系数不应大于0.8,车辆运行于既有地铁线路上的脱轨系数不应大于1.0。6.17 司机室、客室内噪声测试方法及轨道条件应按GB/T3449的规定执行,司机室、客室

18、内噪声容许限值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司机室、客室内噪声容许限值序号工况运行线路噪声限值dB(八)测点要求客室司机室1静止地上6967距地板高度1.2m和1.5m2加速、制动地上73733恒速地上7575注1:验证车辆启停时车辆噪声,加速指列车从静止开始,以最大牵引力加速至(305%)km/h,期间噪声最大值;制动指列车以(305%)km/h初始速度,以最大常用制动至停车,期间噪声最大值;注2:恒速指列车以线路设计速度的75%行驶,速度波动范围在5%内。6.18 列车对外辐射噪声测试方法及轨道条件应按GB/T5111的规定执行,列车对外辐射噪声限值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列车对外辐射噪声限值序号工

19、况运行线路噪声限值dB(八)测点要求1静止地上69车外距轨道中心线7.5m,距轨面面度1.2m2加速、制动地上803运行速度60km/h地上80注1:验证车辆启停时车辆噪声,加速指列车从静止开始,以最大牵引力加速至(305%)km/h,期间噪声最大值;制动指列车以(305%)km/h初始速度,以最大常用制动至停车,期间噪声最大值;注2:运行速度的波动范围在5%内。6.19 在粘着允许的范围内,列车故障运营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a)当动拖比为1:1时,应符合下列规定:D当缺失1/4动力时,超载列车应能在35%。的坡道上起动,并行驶至相邻车站清客后回库;2)当缺失1/2动力时,超载列车应能在30%。

20、的坡道上起动,并行驶至相邻车站清客后回库。b)当动拖比为2:1时,应符合下列规定:D当缺失1/4动力时,超载列车应能在35%o的坡道上起动,并维持运行到终点;2)当缺失1/2动力时,超载列车应能在35%。的坡道上起动,并行驶至相邻车站清客后回库。c)当动拖比为3:1时,应符合下列规定:D当缺失1/6动力时,超载列车应能在35%。的坡道上起动,并能完成当天运营;2)当缺失1/3动力时,超载列车应能在35%。的坡道上起动,并能完成一个单程运行;3)当缺失1/2动力时,超载列车应能在35%。的坡道上起动,并行驶至相邻车站清客后回库。6.20在同一条线路上、在粘着允许的范围内,相同编组列车应具备相互救

21、援能力,且应符合下列规定具体要求如下:a)动拖比2:1以上的列车在35%o的坡道上,一列无故障空载列车应能将另一列故障超载列车牵引至相邻车站;b)动拖比1:1的列车在30%。坡道上,一列无故障空载列车应能将另一列故障超载列车牵引至相邻车站。6.21车辆的各种设备及附属设施应布置合理,安装牢固可靠,便于检查、维修,同时应兼顾车辆意外情况对其影响.6.22同一型号的零部件应具有良好的互换性。6.23车辆的结构材料、零部件应采用高阻燃性或难燃材料制造。材料的阻燃性、材料燃烧和热分解时挥发的有害气体及烟密度指标应符合EN45545的规定,否则应进行阻燃处理或用阻燃、非燃材料加以封罩。车辆上使用的电缆应

22、符合EN50264(所有部分)的规定。6.24车辆涂装前表面处理要求应符合TB/T2879.3的规定,防护涂装要求应符合设计要求。6.25所选用材料的环保性能应符合TB/T3139的规定。6.26当车辆需经铁路运送时,应能满足无动力回送的要求,6. 27车辆设计寿命不应低于30年,车体结构及转向架构架设计寿命不应低于30年。7. 28车辆设计应能满足乘客迅速疏散的要求。8. 29设备箱的金属外壳应通过车体或转向架良好接地。9. 30车辆密封性能应符合GB/T14894的规定。封闭式的箱、柜应做到密闭良好,在自动清洗时不应渗水、漏水。7车辆型式与列车编组9.1 车辆型式地铁车辆型式可分为下列三种

23、:a)动车包括带司机室动车(Me)和无司机室动车(M);b)半动车包括带司机室半动车(TMC);c)拖车包括带司机室拖车(TC)和无司机室拖车(T)。9.2 列车编组列车编组可有多种形式,动车、半动车、拖车可按一定比例进行配置,动拖比配置应根据列车加速性能、故障运营能力以及救援能力等确定。9.3 联结装置7. 3.1联结装置应包括车钩、贯通道、联接风管和各类电缆。7. 3.2列车中固定编组的各车辆间可设半永久性牵引杆或密接式半自动车钩,司机室前端宜设密接式自动车钩或密接式半自动车钩。7. 3.3联结装置中应有缓冲装置,其特性应能吸收撞击能量、缓和冲击。该装置能完全复原的最大冲击速度应为5km/

24、hO7. 3.4车钩水平中心线距轨面高可采用720mm或660mmo同一城市地铁车辆宜采取统一尺寸。10. 3.5在使用自动车钩时,应能够识别车钩的联结和锁紧状态。8车体及其内装设备8.1车体10.1.1 型号车辆应具有统一的基本结构型式。10.1.2 体宜采用整体承载结构,在其使用期限内应能承受正常载荷的作用而不产生永久变形和疲劳损伤,并有足够的刚度,应能满足修理和纠正脱轨的要求。在最大垂直载荷作用下车体静挠度不应超过两转向架支承点之间距离的1%。10.1.3 在平直道上并将制动缓解的整备状态车辆,其车体底架和转向架构架以轨面为基准的高度值应符合车辆设计总体技术条件要求。10.1.4 设计车

25、辆的车体不产生永久变形和断裂的能力应通过计算和试验证明。在车体底架上承受相当于车辆整备状态时的垂直载荷时,沿车钩中心水平位置施加规定的纵向载荷,其试验合成应力不应超过许用应力。10.1.5 体的试验用纵向静载荷宜符合下列规定:a) A型车不宜低于120OkN静压力、96OkN静拉力;b) B型车不宜低于80OkN静压力、64OkN静拉力。10.1.6 体的试验用垂直载荷宜按式(1)计算:(1)EZ=I.3X(QbCLGZdZk)(Gtjg-Gyqc)式中:心Z一车体的试验用垂直载荷,单位为千牛(kN);GbCt一运转整备状态时的车体重量,单位为千牛(kN);G由一一最大载客重量,含乘务员、坐席

26、定员及最大立席乘员的重量,额定立席人数按6人/命计,最大立席(超员)人数按9人/n/计,站立面积为除去座椅及前缘100mm-25Omnl外的客室面积,人均体重按60kg计算,单位为千牛(kN);Gtjg车体结构重量,单位为千牛(kN);&晔一一试验器材重量,单位为千牛(kN)o10.1.7 体结构的内外墙板之间及底架与地板之间应敷设吸湿性小、膨胀率低、性能稳定的隔热、隔音材料。10.1.8 辆应设有架车支座、车体吊装座,并应标注允许架车、起吊的位置,以便于拆装起吊和救援。8.1.9列车两端的车辆可设置防意外冲撞的撞击能量吸收区保护司机与乘客的安全。列车两端应装设防爬装置。8.2司机室8. 2.

27、1司机室应视野宽广、能清楚方便地瞭望到前方信号、线路、接触网或接触轨、隧道和站台。8. 2.2司机室的前窗玻璃应采用当在任何部位受到击穿或敲击时不会崩散的安全玻璃,前窗应设刮雨器与遮阳装置,寒冷地区应采用符合TB/T1451规定的电加热玻璃。前窗玻璃的抗穿透性和抗冲击性应符合TB/T1451的规定。8. 2.3司机室侧面可设司机室侧门;在未设疏散平台的线路上运行的列车两端应设紧急疏散门,设置疏散平台的线路列车两端可不设置应急疏散门;司机室与客室之间可设连通门,其净开宽度不应小于600mm,高度不应低于1800mmo8. 2.4司机室布置和视野应满足UIC651的规定,司机操纵台的外型、结构、各

28、种操纵装置及信息反映方式与司机座位的布置应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司机在有限的活动范围内应能驾驶舒适,同时应能观察到信息设备和前方线路。8. 2.5司机座椅宜为固定软座,应有足够的稳定性,能进行上下、前后及转动的调节,转动时不应接触其他设备。司机座椅的设计应便于司机站立操纵,并便于司机快速撤离司机室。8. 2.6司机室照明系统的光照度,在地板面中央不应低于301x,在司机操纵台面上不应低于601x;指示灯、机车信号灯和人工照明均不应引起司机瞭望行车信号时产生错觉。11. 2.7司机台的仪表和指示灯在日光下、隧道内或晚上关闭照明时,应能在50Onlnl处清楚看见显示,读出指示值;对于在某些特殊情况或

29、在危险场合下需迅速操作的操纵设备,即使在黑暗中也不应产生误操作。8.3客室8.3.1客室两侧应布置车门,每个门的净开宽度不应小于1300mm,高度不应低于1800mmo8.3.2客室侧门的开闭宜采用电气控制方式,并宜采用以电力或压缩空气为动力,其传动和控制应安全可靠。侧门的开闭可由司机统一控制,也可由ATC控制;客室侧门应具有非零速自动关门的电气联锁及车门闭锁装置,行驶中车门的锁闭应无误。单个侧门应具有系统隔离功能,在发生故隙时应能与门控系统切除,还应有在客室内手动操作解锁开闭车门的功能;车辆每一侧至少应有一个车门可以从外侧使用钥匙进行开启、关闭操作。侧门关闭时应具有缓冲动作,并应具备保护措施

30、(如护指胶条)和单门再开闭装置以避免夹伤乘客。8.3.3客室两侧宜设置车窗,车窗宜为固定式,在部分车窗上部可设置可开闭式眉窗。车门、车窗玻璃应采用安全玻璃,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能用猛力或尖锐物将其击碎,其性能应符合GB18045的规定。当车窗采用中空玻璃时,应符合GB/T11944的规定。8.3.4客室内应布置客室座椅,座椅形状应满足人体工程学要求。8.3.5内墙板应采用易清洗、装饰性好的阻燃材料制造。地板应具有耐磨、防滑、防水、防静电和阻燃性能。客室的座椅、装饰及广告等的制作均应使用难燃或高阻燃材料。8.3.6客室内应设置牢固美观的立柱、扶手杆,并可加装吊环。8.3.7客室应有灯光照明,在距地

31、板面高80Omln处的照度平均值不应低于2001x,在车外无任何光照时,最低值不应低于1501X。应备有紧急照明,其照度应不低于601x0宜配置自动调光功能。8.3.8两节车辆之间应设置贯通道,贯通道应密封、防火、防水、隔热、隔音。贯通道渡板应耐磨、平顺、防滑、防夹,贯通道用密封材料的抗拉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安全可靠、不易老化。8. 3.9每列车中至少应设置一处轮椅专用位置,并应有乘轮椅者适用的抓握或固定装置。9转向架8.1 转向架及其零部件的性能、主要尺寸应与车体、轨道相互协调,且其相关部件在允许磨损限度内,列车应能以最高允许速度安全平稳运行。即使在悬挂或减振系统损坏时,也应使车辆安全地

32、运行到终点。8.2 转向架构架强度应符合TB/T3549.1、UIC515-4、UIC615-4或EN13749的要求。9. 3转向架构架组焊后应采取去除焊接内应力和防腐的措施。9.1 悬挂系统应包括一系悬挂装置和二系悬挂装置,并宜符合下列规定:a)一系悬挂装置宜采用金属橡胶弹簧或金属圆弹簧,可配置垂向减振器;b)二系悬挂装置宜采用空气弹簧,并宜设置高度自动调整装置。C)转向架构架和车体之间宜安装横向减振器及横向止挡。9.2 动车转向架牵引电机的安装应采用架悬式。构架电机吊座与齿轮箱吊座在使用期限内不应出现疲劳裂纹。9.3 采用的整体碾钢轮应符合TB/T2708的规定,其踏面形状应符合TB/T

33、449的要求。车轴应符合GB5068、TB/T2945或EN13261的规定。轴箱应密封良好,轴箱温升不应超过30。9.4 在列车转向架上可设置适当数量的轮缘润滑装置。10制动系统9.5 1列车应采用微机控制的制动控制系统,应具备电制动和空气制动两种制动方式。空气制动应具有相对独立的制动能力,即使在牵引供电中断或电制动出现故隙的意外情况下,也应能发挥作用使列车安全停车。9.6 2制动系统应具有常用制动、紧急制动功能,应能根据载重变化自动调整制动力大小。当列车在平直干燥轨道上实施紧急制动时,应能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9.7 电制动与空气制动应能协调配合,常用制动宜优先利用电制动并具有冲动限制。电制

34、动时宜优先采用再生制动,电制动与空气制动应能实现平滑转换,在电制动力不足时,空气制动应能按总制动力的要求补充不足的制动力。9.8 基础制动可采用踏面制动或盘形制动装置。9.9 制动系统应具有防滑功能。9.10 列车应设有停放制动装置,在线路最大坡度、最大载荷的情况下施加停放制动的列车不应出现溜逸,其制动力应仅通过机械方式产生并传递。9.11 列车应有两台或两台以上独立的电动空气压缩机组,当一台机组失效时,其余压缩机组的性能、排风量、供风质量和储风缸容积均应能满足整列车的供风要求;压缩机组应设有干燥器和自动排水装置;压力调节器和安全阀动作值应准确、可靠。储风缸的容积还应满足压缩机停止运转后列车三

35、次紧急制动的用风量。9.12 压缩空气管路应采用不锈钢或铜材料,管路和储风缸安装前应做防锈、防腐和清洁处理。9.13 空气系统的气密性应符合GB/T14894的要求,压力值在关闭气路后5min后下降不应超过20kPa;制动缸及辅助风缸压力经3min后,降低值不应超过IOkPa。9.14 0车辆基础制动装置的制动缸压力实际值应为设计值的20kPa。9.15 1在列车意外分离时,应立刻自动实施紧急制动使分离的列车自动制动,并应使司机便于识别。9.16 2空气制动控制系统应采用车控或架控方式,电子控制单元应具备详细的故障记录功能。9.17 3制动系统应有轮径校正、负载检测和故障诊断功能。9.18 4

36、在所有电制动停止工作的情况下,空气制动系统及所有空气驱动部件的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a)在超员工况下,列车应能以基础制动热容量允许的速度(根据线路情况确定限速值)运行一个往返;b)制动系统应能保持所设计的常用制动减速度及紧急制动减速度。9.19 5制动系统应配备总风管截断塞门切断车辆之间的气路连接。每节车应设截断塞门切断转向架制动缸压缩空气通路,截断塞门状态应在司机室显示器上显示,截断塞门的设置位置应方便操作。9.20 6供风系统应具有安全保护功能,总风缸应设置过压安全阀。当制动系统总风管(缸)空气压力降到低于某一压力值时,列车应自动采取导向安全的措施保隙列车运行安全。9.21 7制动系统应满足

37、不少于6年或车辆运行不少于75万km时进行拆解检修的使用要求;制动系统所采用的橡胶密封件应满足不少于6年或车辆运行不少于75万km的使用要求。11电气系统11.1 电力牵引应采用变频调压的交流电传动系统,并应符合GB/T37863.1的规定。11.2 牵引电机应符合GB/T25123.2或68/125123.4的规定,牵引电器应符合GB/T21413(所有部分)的规定,电子设备应符合GB/T25119的规定;电力变流器应符合GB/T25122.1和GB/T25122.5的规定。11.3 电气系统应有良好的绝缘保护。各电路应能经受耐受电压试验,试验电压值应为受试电路中试验电压最低的电气设备耐压值

38、的85%。试验时应将电子器件和电气仪表加以防护或隔离使其不承受电路耐受电压。11.4 主电路、辅助电路、控制电路应有可靠的保护。各种保护的整定值、作用时间、动作程序应正确无误。主电路的过电流保护还应与牵引变电站的过电流保护相协调,在各种短路状态下应能可靠地分断,并应有故障显示和故障切除装置。11.5 各电气设备保护性接地应可靠,接地保护要求和接地线截面积应符合TB/T2977的规定。11.6 各电路电流回线应独立连接到回流排上,回流排应与车体任何裸露导电部件绝缘。电流回线不应危及过电流保护装置和接地装置的动作。11.7 牵引系统应能充分利用轮轨粘着条件,应能按车辆载重量自动调整牵引力或电制动力

39、的大小,并应具有反应及时的防空转、防滑行控制和防冲动控制。11.8 当多台电动机由一个变流器并联供电时,其定额功率应计及轮径差与电动机特性差异引起的负荷分配不均以及列车运行时轴重转移的影响。11.9 受流器(集电靴或受电弓)应受流状态良好,受流时受流器或供电设施均不应有损伤或异常磨耗。受电弓的静态接触压力应为IooN140乂集电靴的静态接触压力应为120Y180N。受电弓宜具有在故隙时脱离接触网的功能,集电靴宜具有在故隙时脱离第三轨的功能。11.10 列车应设避雷装置,避雷器的保护值应与相关参数相匹配。接触网受电列车的避雷装置宜安装在车顶受电弓附近。11.11 辅助电源系统应由辅助变流器、充电

40、机和蓄电池等组成。辅助变流器、充电机应符合GB/T25122.1的规定,其容量应能满足车辆各种工况下的使用需求。11.12 蓄电池的浮充电性能应良好,其容量应能满足车辆在故障情况下的应急照明、外部照明、车载安全设备、左右开关门至少各一次、广播、通讯、应急通风等系统工作不低于45min.车辆宜设置蓄电池在线管理系统。11.13 车体外安装的需要防尘和防水的电气设备箱应具有不低于GB/T4208中规定的IP54等级的防护性能。11.14 各电路的电气设备联结导线应采用多股铜芯电缆,电气耐压等级、导电性能、阻燃性能均应符合TB/T1484.1的要求,电缆所用材料在燃烧和热分解时不应产生有害和危险的烟

41、气。使用光缆和通信电缆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要求。11.15 电线电缆的敷设应合理排列汇集,主、辅、控电路的电线电缆应分开走线,应满足电磁兼容性的要求,应纳入专用电线管槽内,并用线卡、扎带等捆扎卡牢。不得已交叉时,高压线缆的接触部分应有附加绝缘加强。穿越电器箱壳的线缆应采用线夹卡牢,与箱壳临靠部位应加装护套。电线管槽应安装稳固、防止车辆运行引起损伤;线管、线槽应防止油、水及其它污染物侵入。车辆布线规则可按GB/T34571的规定执行。11.16 电线电缆端头与接头压接应牢固、导电良好;两接线端子间的电线不应有接头。每根电线电缆的两端应有清晰耐久的线号标记。11.17 车上各种测量指示仪表的准确度不

42、应低于2.5级。11.18 列车上应设手动隔离开关切断牵引主电路及设备与供电系统的连接,并应可靠接地。12空气调节及采暖装置12.1 车辆的空调制冷能力应能满足在车辆运用地区的气候条件和车辆额定载客量下,车内温度不高于28相对湿度不超过65机12.2 空调装置应采用集中控制方式,同步指令控制,分时顺序起动。12. 3空调机组中制冷系统的密封性能应符合TB/T1804的要求。12.4 空调机组应有可靠的排水结构,在运用中凝结水及雨水不应渗漏或吹入到客室内。12.5 当客室内采用空调系统时,其新风口和风道设置应满足制冷效果及乘客舒适性要求,按额定载客人数计的人均新风量不应少于8m7h,12.6 当

43、司机室采用空调时,人均新风量不宜少于30溢/h。12.7 应根据气候条件选用取暖设备,运行时应维持司机室温度不低于14、客室温度不低于10。12.8 采暖装置应能根据需要按不同工作挡位调节温度。12.9 对安装采暖设备部位的侧墙、地板及座椅等应进行安全隔热处理。车用电加热器罩板表面温度不应大于65O12.10 空调和采暖设备应具有电气保护功能。12.11 司机室应设置客室温度集中控制器统一设定客室温度;每个车厢还应设有客室温度选择开关来选择本车厢温度的控制模式。12.12 制冷剂应是环保型。12.13 应设有应急通风系统。在辅助变流器故障情况下,应急通风系统应立即自动投入工作。当辅助变流器供电

44、正常时,空调系统应自动转入正常工作状态。紧急通风应为全新风,紧急通风量应不低于超员载客量情况下的人均8mVh.13列车控制和管理系统12.14 车宜通过列车控制和管理系统(TCMS)进行控制。与运行及安全有关的控制除由TCMS进行外,还宜有其他形式的冗余措施。12.15 据通信应具有下列基本功能:a)TCMS与列车子系统应能通过列车通信网络和智能终端进行通信;b)通过列车通信网络上的标准服务接口,应能下载联网子系统的故障信息;c)主要微机控制子系统应能通过列车通信网络上的标准服务接口进行在线测试及软件更新。12.16 TCMS应能接收列车子系统的状态信息、故障信息,并应能进行监视、诊断、储存等

45、,且应能在司机室的显示屏上进行显示。12.17 车主要子系统应具有自诊断及监控功能。12.18 TCMS应具有行车事件记录功能。13. 6TCMS中关键部件的功能应有冗余。14通信与乘客信息系统13.4 列车应具有司机与行车控制调度中心进行双向通信、首尾司机室之间的通信等功能。13.5 列车应具备由ATO信号控制的自动报站功能、由车辆本身控制的半自动报站功能、通过车载无线设备完成运营控制中心对列车的广播功能和司机对列车的广播功能。客室内应设有扬声器用于预告前方停站,并应设有线路、车站向导标志等乘客信息设施。14. 3列车应设置报警装置,客室内应设置乘客紧急报警装置,乘客紧急报警装置应具有双向通

46、信功能,在乘客报警时应能立即识别报警车辆。14.4 列车两端的司机室前部可设置运行区段显示装置。14.5 应具备车厢视频监视功能。14.6 列车宜设置用于显示站点等信息的车内显示装置。15电磁兼容14.7 所有车辆设备的电磁骚扰发射和抗扰度应符合下列规定:a)所有车辆设备的电磁干扰不应影响其它车载设备或其它轨道设备的正常运行;b)车载设备应具有使其能正常运行的电磁抗干扰能力。15. 2车辆上相关电气电子设备电磁兼容试验及性能判据应符合GB/T24338.4的规定。15.4 整车电磁干扰试验应按GB/T14894的规定进行,其中整车对外辐射发射应符合GB/T24338.3的规定,与信号系统兼容性应符合GB/T28807的规定。15.5 车辆产生的低频交变磁场以及静态磁场的测量方法应按GB/T32577的规定执行。15.6 在符合GB/T32577规定的区域,车辆产生的磁场强度或磁通密度应满足下列要求:a)客室内静磁场(d.c.)限值不应大于1mT1b)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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