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化工集团蒲县新良友煤业有限公司“8·3”一般运输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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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潞安化工集团蒲县新良友煤业有限公司“83”一般运输事故调查报告2022年8月3日7时49分许,山西潞安化工集团蒲县新良友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良友煤业)11106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84.3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牵头,组织蒲县人民政府以及蒲县应急管理局、蒲县公安局、蒲县总工会等部门,于2022年8月6日成立了山西潞安化工集团蒲县新良友煤业有限公司“83”一般运输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蒲县监察委员会参加,对该起事故展开调查。事故

2、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专家论证、技术认定及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以及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现报告如下:一、事故单位概况(一)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8月7日,由原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制而成,注册地位于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宝源路53号,注册资本200亿元,由山西省国资运营公司全资持股,法定代表人为王志清。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下设能源事业部和化工事业部,能源事业部内设安全管理部、生产部、机电

3、部、通风部、地测部、调度指挥部及党委办公室、纪委、工会等部室。现有潞安本部、武夏、忻州、临汾、晋中、阳泉六大矿区,拥有矿权总面积1008.8km2,地质储量102.54亿吨,开采煤种主要为瘦煤、贫瘦煤、贫煤三种。下辖35座矿井,其中:生产矿井28座、基建矿井3座、停缓建矿井4座,公告产能8860万吨/年。营业执照:证号为91140000MAOL7G6D21,2020年8月7日办理,无固定期限,工商注册号140000000054312。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晋)MK安许证字(2021)GQ107,有效期自2021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3日。2021年12月24日,潞安化工集团公司综合考虑各

4、矿的股权隶属关系、地理位置以及其上一级控股公司的安全管理能力等因素,决定将煤矿安全管理层次调整为三个层级,根据关于调整煤矿单位安全管理层级的通知(潞化安环发(2021)278号):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管理层级、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公司(以下简称潞临公司)为第二管理层级、新良友煤业为第三管理层级。(二)潞临公司潞临公司为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区域分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17日,位于临汾市蒲县黑龙关镇刘家庄村,负责蒲县境内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9座煤矿的安全监管。公司设有安监部、生产调度室、地测部、通风部、机电部、监控部等6个井下业务部室和综合办、党群办、企划部、财务部

5、、人力资源部、工会、煤质化验中心等7个地面管理部室。(三)新良友煤业1.矿井概况新良友煤业位于山西省临汾市蒲县乔家湾镇盘地村,隶属于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10月,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55号文件批复由原蒲县新良友煤矿、蒲县华泰鑫煤矿和蒲县盘鑫煤矿整合为山西潞安集团蒲县新良友煤业有限公司,其中:潞安环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占股80%,两个自然人股东霍银锁、曹俊才各占10%。新良友煤业井田面积5.3485kn,批准开采煤层,设计生产能力60万吨/年。矿井3#煤扩建工程于2012年12月投产、2019年10月闭坑。矿井11#煤层建设项目于2017年5月开

6、工建设,2021年12月通过竣工验收,2022年3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 .新良友煤业持证情况新良友煤业证照齐全有效,为正常生产矿井。营业执照:证号为911400005759739976,有效期自2011年5月26日至2061年5月25日;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140()()0200912122()052499,有效期自2020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1日;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晋)MK安许证字(2022)LPXJ036S,有效期自2022年3月7日至2022年11月11日;总经理(矿长)赵晓晨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号为14042919721225481X,有效期自2

7、020年7月31日至2023年7月30Ho3 .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新良友煤业配备有总经理(矿长)、生产副总经理、机电副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通风区长和采煤副总工程师、掘进副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地测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安全副总工程师、运输副总工程师。现有科级管理机构共17个,分别是安监部、生产部、调度室、监控部、通风部、机电部、地测部、培训部、班建部、人力资源部、后勤保卫部、综合部、党群部、环保技术部、企划部、财务部、供应部;各类队组共7个,分别是综采队、掘进一队、掘进二队、机运队、机电队、兼职救护队、探放水队。现有在册人员504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51人、特种

8、作业人员141人、井下作业人员246人、其它辅助人员66人。矿井按“三八”制组织生产作业,零点班O时至8时(生产班),八点班8时至16时(检修班),四点班16时至24时(生产班),逢10天倒班一次。4 .矿井开拓方式及采掘布置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方式,布置有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斜井三个井筒,其中主斜井担负煤炭提升和人员运输任务,兼作进风井筒和安全出口;副斜井担负矿井设备材料运输任务,为主要进风井筒兼作安全出口;回风斜井担负矿井回风任务兼作安全出口。矿井分一个水平(+1254m水平),开采11#煤层,划分为两个采区,目前在一采区进行采掘活动,一采区有11102综采工作面(综采队)、IllOl综采工作

9、面(停采)、IlIO6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掘进二队)、11106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掘进一队)。5 .矿井运输系统(1)主运输系统矿井主斜井安装一部DTLloO402xl32S型胶带输送机(长度420m、输送量400th),北运输大巷安装一部DSJloO402x75型胶带输送机(长度约420m、输送量400th)。生产原煤经采掘工作面胶带输送机、北运输大巷胶带输送机、主斜井胶带输送机至地面原煤筒仓。(2)辅助运输系统矿井在副斜井、北轨道大巷安装一部KSP-130/315P型(运输距离135Om)钢丝绳牵引卡轨车,采掘工作面安装JD-I型、JD-L6型调度绞车,担负物料运输任务。矿井在主斜井安装

10、一部RJKY37-25/1000型(运输距离403m)架空乘人装置,担负人员运输任务。二、事故地点相关情况事故发生地点位于11106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505m水仓处。(一)11106回风顺槽掘进施工情况Ill06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位于井田的西北部,设计长度1540m,矩形断面(宽420OmmX高280OnIn1),采用锚网索支护。2020年11月9日,掘进二队编制完成11106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经矿方相关业务部室会审通过。同年11月16日掘进二队开始施工,2021年8月掘进至260m后停掘,2021年9月进行密闭。2022年3月25日,掘进一队编制11106回风顺槽刀把巷掘进安全技术

11、措施,经矿方相关业务部室会审通过,3月28日,11106回风顺槽启封;3月29日,掘进一队开始施工。2022年7月25日,工作面掘进至1090m处遇地质构造(陷落柱),掘进一队编制11106回风顺槽穿越陷落柱安全技术措施,陷落柱段改为锚网索支护变为U29型钢+锚网支护。至事故发生前,11106回风顺槽已掘进1120m,轨道铺设至92Om处。(二)11106回风顺槽运输概况11106回风顺槽采用机轨合一布置,沿掘进方向右侧布置胶带输送机、左侧布置轨道。11106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安装两部DSJ-800型胶带输送机和三部SGB620/40T型刮板输送机(安装于陷落柱绕巷内)担负工作面运煤任务。一、

12、二部胶带输送机运输距离分别为250m、800mo11106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安装三部JD-I型和一部JD1.6型调度绞车,铺设24kgm道轨,担负工作面材料设备运输任务。(三)辅助运输安全设施情况11106回风顺槽启封后,掘进一队于4月1日编制了11106回风顺槽辅助运输安全技术措施,对轨道铺设、两部JD-I型绞车安装、双轨卡轨器和挡车栏设置提出了要求。7月15日,掘进一队编制了11106回风顺槽辅助运输安全技术补充措施,对在90Om处安装一部JD1.6型绞车进行了补充,并强调在75Om处距变坡点大于一列车长度处安设挡车栏,505m至870m运输区段安装两组双轨卡轨器,车场前后必须常设一道阻车

13、器,临时停车点、摘挂钩地点均要打设双轨卡轨器。1、11106回风顺槽轨道铺设情况掘进一队4月17日至6月17日完成11106回风顺槽巷口至450m轨道铺设,机运队7月15日至8月1日完成45()m至920m轨道铺设。2、11106回风顺槽绞车安装情况2021年6月18日、2022年5月17日、6月17日掘进一队分别在60m处(回风通道口)、在28Om处(刀把巷15m处)和30Om处(部皮带机头)安装三部JD-I型绞车,7月20日在89Om处安装第四部绞车(JD-L6型)。四部绞车中前三部绞车已验收,第四部绞车未进行验收己投入使用。3、11106回风顺槽运输安全设施情况2022年4月23日、5月

14、17日、6月15日掘进一队分别在85m处、27Om处(刀把巷拐弯5米处)和32Om处安装3道挡车栏。经查,三处挡车栏起不到空平板车阻车作用,75()m处未安设挡车栏,505m至87Om运输区段未安设双轨卡轨器,未配备双轨卡轨器;未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在第四部调度绞车下部车场(505m附近)设置躲避胴。(四)事故前一班辅助运输作业情况2022年8月2日四点班综掘机截割头轴承破裂,掘进一队队长何海洲22时40分入井,组织零点班(户志东班组)6名作业人员更换轴承至8月3日4时50分左右。期间何海洲安排张永红等人使用平板车从回风顺槽300m处运送油桶,平板车在870m处驻车,前方(“前”指工作面巷口方向

15、、“后”指工作面迎头方向,下同)使用移动式三角阻车器阻车,平板车后方使用两根道木十字交叉阻车,随后卸车。当班掘进0.9m(出渣、架一架棚),何海洲未出井。三、事故经过、应急处置及报告情况(一)事故经过2022年8月3日6时10分,掘进一队副队长杨智乾主持召开八点班班前会,当班出勤15人,杨智乾安排作业人员到IIl06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前半个班掘进两排,后半个班检修,强调了安全注意事项。6时50分左右作业人员入井,7时10分左右到达工作面二部溜子巷处开始搬运锚杆、金属网等支护材料,班长乔润平等人7时25分进入工作面迎头与夜班人员交接班,随后开始割煤作业,队长何海洲也在工作面迎头。跟班副队长张长春

16、和杂工周玉和二人一同入井,7时30分左右到达505m水仓处,周玉和开始清理水仓处浮煤,张长春继续向里走,7时46分左右见陈亮亮、张蒲刚二人在870m材料堆放处准备搬运U型钢棚。陈亮亮和张蒲刚二人见材料堆放处存放着一辆空的平板车,抬运物料需上、下平板车,很是不便。张蒲刚提议将平板车移开,陈亮亮随即移开平板车前方的三角阻车器,用一根木背板撬动平板车后部,平板车向前移动后,陈亮亮手抓平板车随车前行,平板车越来越快脱手后快速向下滑行,时间大约是7时48分。一分钟后,平板车下滑至505m水仓处,将正在作业的周玉和撞伤。陈亮亮和张蒲刚赶紧追车,7时50分跑到730m变坡点时不见平板车踪迹。跑到505m水仓

17、处发现了平板车,见平板车后方皮带侧有一个安全帽和一只工靴,但未发现有人。随后二人跑到二部皮带机头处询问乔红锁,得知无人出来后,两人返回工作面迎头向何海洲报告。8时20分左右何海洲、张长春到达水仓处,发现周玉和在平板车下面。(二)应急救援情况何海洲和张长春发现周玉和被压在平板车下面,两人尝试推动平板车却无法移动。随即分头去叫人,8时40分何海洲在二部皮带机头处向矿调度室报告事故,同时安排廖平等人去水仓处救人。张长春返回工作面迎头,安排乔润平等人携带手拉葫芦等工具救人。乔润平等人利用手拉葫芦将平板车后部吊起后,把周玉和救出,众人用简易担架将周玉和抬运至材料车上,推车至北轨道大巷,随后利用卡轨车牵引

18、将伤者运送出井,9时32分到达副井口。12时30分左右将周玉和送至临汾市第二人民医院救治,13时35分,经抢救无效死亡。(三)事故报告情况8月3日8时40分,调度员杜开泰和调度室主任李艳伟接到井下掘进一队事故报告,8时45分李艳伟向总经理(矿长)赵晓晨等人报告。18时10分,新良友煤业向蒲县应急管理局报告。新良友煤业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矿山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事故,属迟报。四、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新良友煤业1、主要安全管理活动按照新良友煤业下发的新良友煤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要求,每月由总经理(矿长)组织开展一次月度隐患排查,每半月由分管业务副总经理组织

19、开展一次月度隐患排查。经查,自2022年4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总经理(矿长)组织月度隐患排查4次,共计查出安全隐患302条,涉及11106回风顺槽安全隐患108条,其中与11106回风顺槽辅助运输相关的隐患8条;分管业务副总经理组织隐患排查16次,共计查出安全隐患291条,涉及11106回风顺槽安全隐患67条,其中与11106回风顺槽辅助运输相关的安全隐患12条,所查隐患与505m至870m运输区段无关联。2、存在的主要问题(1)未严格落实11106回风顺槽辅助运输安全技术补充措施规定,未在11106回风顺槽变坡点下方略大于1列车长度的地点(750m处)安设挡车栏,未在505m至870m运

20、输区段安装双轨卡轨器(两组)。(2)未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八十八条第(四)项之规定在第四部绞车下部车场(505m附近)设置躲避砸I。(3)第四部绞车、45Om至92Om轨道及运输安全设施没有按煤矿规定进行验收便投入使用。(4)作业人员多次在坡道上(870m附近)停放车辆,但现场未配备临时驻车双轨卡轨器,而是使用道木和移动式三角阻车器代替双轨卡轨器驻车。(5)11106回风顺槽口至505m区段已安设的三处挡车栏无法起到拦停空平板车的作用。(6)支护工将平板车前方移动式三角阻车器移开,违章在坡道上人力推车。(7)带班矿领导、安全员对11106回风顺槽辅助运输隐患视而不见,业务部门组织安全检查对辅

21、助运输安全设施缺失问题失察。(8)事故发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事故。(二)潞临公司1、主要安全管理活动潞临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规定,每月至少对新良友煤业检查一次。2022年4月2日起至7月28日止,潞临公司对新良友煤业检查28次,发现隐患230条,其中专项检查5次,发现隐患105条;各业务部室对新良友煤业检查13次,发现隐患120条,其中11106回风顺槽安全隐患53条,涉及辅助运输类隐患23条。7月28日发现隐患30条,涉及11106回风顺槽辅助运输隐患1条,当日已整改。2、存在的主要问题(1)潞临公司业务部门对运输安全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对新良友煤业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2)潞临公司对新良

22、友煤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反“三违”工作监督指导不力。五、蒲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工作职责蒲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蒲县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和参加基建矿井竣工验收,依法组织全县煤矿安全监督检查,组织煤矿重特大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对煤矿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现场处理、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措施。(二)履职情况1、根据蒲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煤矿安全监管包保二组每周对新良友煤业检查1次。经查,自4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共计对新良友煤业安全检查18次,发现安全隐患221

23、条,其中涉及11106回风顺槽65条,辅助运输3条,未发现505m至87Om运输区段与本次事故相关隐患。2、根据蒲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新良友煤业挂牌股室(机电管理股)每月对新良友煤业执法检查1次。经查,自4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开展安全监管检查4次,发现安全隐患Ill条,其中涉及11106回风顺槽31条,辅助运输7条,未发现505m至87Om运输区段与本次事故相关隐患。(三)存在的主要问题1、煤矿安全监管包保二组对新良友煤业辅助运输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不到位。2、挂牌股室对新良友煤业安全监管不力。六、事故类别、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类别:经调查认定、该起

24、事故属运输事故。人员伤亡情况:经调查,本起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等有关规定统计,本起事故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84.3万元。七、事故原因和性质(一)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作业人员擅自移除平板车前方的三角阻车器,违章推动临时停放在坡道上平板车,造成车辆跑车,将坡道下方作业人员撞伤致死,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2、间接原因(1) 11106回风顺槽辅助运输安全设施不健全未严格落实11106回风顺槽辅助运输安全技术补充措施规定,未在11106回风顺槽变坡点下方略大于1列车长度的地点(75Om处)安设挡车栏,未在505m至87Om运输

25、区段安装双轨卡轨器(两组);未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在第四部绞车下部车场(505m附近)设置躲避砸I。(2)运输安全管理存在漏洞11106回风顺槽部分运输安全设施没有按规定进行验收便投入使用;未配备临时驻车双轨卡轨器,而是使用道木和移动式三角阻车器代替双轨卡轨器驻车;11106回风顺槽口至505m运输区段已安设的三处挡车栏无法起到拦停空平板车的作用。(3)安全检查流于形式煤矿对运输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带班矿领导、安全员巡回检查流于形式,对辅助运输隐患视而不见,业务部门安全检查对辅助运输安全设施缺失问题失察。(4)潞临公司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潞临公司对新良友煤业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对该矿辅助运

26、输安全设施监督检查不到位,对该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反“三违”工作监督指导不力。(5)蒲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不到位煤矿安全监管包保二组和挂牌股室对新良友煤业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二)事故性质经调查认定,本次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八、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一)建议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人员(1人)1、陈亮亮,男,1992年10月出生,群众,新良友煤业掘进一队支护工,负责11106回风顺槽的支护材料搬运和顶板支护工作。擅自移除平板车前方的三角阻车器,违章推动临时停放在坡道上的平板车,造成车辆跑车,将坡道下方作业人员撞伤致死,对事故发生负直接责任。建议: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二)建议给予党纪政

27、务处分、行政处罚或其他处理人员(19人)新良友煤业(12人)2、张蒲刚,男,1984年1月出生,群众,新良友煤业掘进一队支护工,负责IlI06回风顺槽的支护材料搬运和顶板支护工作。互保联保意识不强,发现陈亮亮移开平板车前方的三角阻车器,违章在坡道上人力推车后未及时制止,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建议: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由新良友煤业解除与其劳动合同。3、乔润平,男,1974年12月出生,群众,新良友煤业掘进一队班组长,负责生产组织和安全管理工作,是现场施工的第一责任人。未认真履行职责,对当班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

28、任。建议: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由新良友煤业解除与其劳动合同。4、张长春,男,1970年2月出生,群众,新良友煤业掘进一队副队长、事故当班的跟班队长,负责“三违”人员及安全隐患登记和教育,是跟班期间现场安全第一责任人。未认真履行职责,对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建议: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由新良友煤业解除与其劳动合同。5、何海洲,男,1983年5月出生,群众,新良友煤业掘进一队队长,负责掘进一队全面工作,是掘进一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未认真履

29、行职责,重生产轻安全,没有及时完善505m至870m运输区段辅助运输安全设施,第四部绞车、450m至920m轨道及运输安全设施没有按煤矿规定进行验收便投入使用,运输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建议: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由新良友煤业解除与其劳动合同。6、双瑞林,男,1973年7月出生,群众,新良友煤业安全员,负责事故当班作业现场安全监管。未认真履行职责,反“三违”工作不力,安全检查工作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建议: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撤销其安全检查工特种作业操作证(证号:Tl4

30、1033197307180052)。调离安全检查工岗位。7、乔红辉,男,1990年11月出生,群众,新良友煤业生产部运输负责人,负责矿井辅助运输管理。未认真履行职责,未督促掘进一队及时完善505m至87()m运输区段辅助运输安全设施,运输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建议: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8、王运生,男,1968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新良友煤业安监部部长,负责矿井安全监管工作。未认真履行职责,对辅助运输设施安全检查不到位,反“三违”工作不力,对事故发生负重要责任。建议: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

31、定第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给予政务记过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党内警告处分。9、崔银虎,男,196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新良友煤业运输副总工程师,负责矿井辅助运输管理。作为当班带班矿领导,未认真履行职责,未督促掘进一队及时完善505m至87()m运输区段辅助运输安全设施,运输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建议: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0、梁建明,男,197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新良友煤业生产副总

32、经理,负责矿井采煤、掘进及采掘辅助运输业务管理和安全管理。重生产轻安全,未督促掘进一队及时完善505m至87Om运输区段辅助运输安全设施,运输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建议: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1、杨肖岩,男,1969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新良友煤业安全副总经理,负责全矿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监督工作。未认真履行职责,对辅助运输设施监督检查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重要责任。建议: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

33、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给予政务记过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2、马永军,男,196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新良友煤业党支部书记,负责支部党建工作。督促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重要责任。建议: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3、赵晓晨,男,197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新良友煤业总经理(矿长),负责矿井全面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认真履行职责,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向地方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对事故

34、迟报负直接责任。建议: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给予政务记过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两项合并共处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罚款,共计人民币贰拾壹万零捌佰肆拾捌元整(210,848.00)o依据山西省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晋政办发(2019)47号)第十一条第(七)项之规定,记6分。潞临公司(4人)14、张辉,男,1986年

35、7月出生,群众,潞临公司机电部副部长,主持机电部工作。未认真履行职责,对新良友煤业机电运输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对辅助运输安全设施缺失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重要责任。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政务警告处分。15、王伟,男,1989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潞临公司安监部部长,负责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未认真履行职责,对新良友煤业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和反“三违”工作监督指导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重要责任。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政务警告处分。16、张洋,男,1979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潞临公司机电副总经理,分管

36、机电运输监督管理工作。对新良友煤业机电运输工作监管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诫勉谈话。17、张华民,男,196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潞临公司安全副总经理,分管安全管理工作。对新良友煤业安全监管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建议: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诫勉谈话。蒲县应急管理局(3人)18、李聪聪,男,1991年6月出生,群众,蒲县应急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中心包保二组组员,负责机电专业监管。未认真履行职责,对新良友煤业辅助运输安全设施监督检查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

37、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政务警告处分。19、闫克明,男,1986年6月出生,群众,蒲县应急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中心包保二组组长,负责包保小组辖区煤矿安全监管的全面工作。未认真履行职责,对新良友煤业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给予诫勉谈话。20、李翔,男,1990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蒲县应急管理局机电管理股副股长,负责包保新良友煤业机电运输专业。未认真履行职责,对新良友煤业运输安全工作检查指导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给予诫勉谈话。(

38、三)对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1.新良友煤业井下发生一起一般责任事故,造成1人死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对新良友煤业处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的罚款。2.新良友煤业发生事故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依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对新良友煤业处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的罚款。九、防范措施与整改建议(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新良友煤业要深刻反思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切实统筹好安全和发展的关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安全生产岗位职责,不断强化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狠抓责任落实。要深入开展反“三违”专项整

39、治活动,加强对容易出现“三违”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盯守,对发现的“三违”予以公示和重处,真正做到杜绝“三违”。(二)强化辅助运输管理和设备升级改造新良友煤业要严格执行倾斜井巷内使用串车提升的有关规定,安装并完善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做到安全设施不验收不使用、不完善不开工,严防类似事故发生。要切实优化辅助运输系统,淘汰小绞车、无极绳运输,推进单轨吊、无轨胶轮车等运输设备使用,加快井下辅助运输高效化、智能化建设,提升安全保障水平。(三)增设视频监控系统新良友煤业要切实加强现场管理,在井下采掘工作面、巷道维修作业点、钻孔施工作业点、重要机电设备检修作业点、大型设备安装、回撤作业点等重要

40、作业场所安设视频监控,用“无监控不作业”推动“上标准岗、干标准活”,有效遏制事故发生。(四)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新良友煤业要强化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持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加强职工安全风险防范和自主保安意识教育,切实增强职工自保互保联保能力和遵章作业意识。要加强对职工安全能力考核,不定期开展职工安全能力考试和比武,用考核推动职工安全能力提升。(五)强化事故报告工作新良友煤业要增强依法办矿、依法管矿意识,提高对事故信息报告工作的认识,加强对事故报告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学习,一旦发生事故,要按规定及时准确如实上报事故情况,严禁瞒报、谎报、漏报和迟报。(六)切实加强安全监督管理潞临公司要加强对所属煤矿的

41、安全监督管理,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对所属煤矿开展辅助运输安全设施专项检查,督促辅助运输安全设施不全、不完善的煤矿立即停产整改,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要督促所属煤矿加快井下辅助运输设备的升级改造、视频监控的安设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应用,不断提升安全保障水平。(七)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蒲县应急管理局要督促辖区煤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重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辖区煤矿在重要作业场所安设视频监控,对辅助运输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全面提升矿井安全保障水平。要强化“逢查必考”,倒逼煤矿企业人员素质提升。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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