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参加专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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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学生参加专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推进学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育教学创新,充分发挥技能竞赛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提升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我院学生参加专业技能竞赛,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构建具有我院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正确引导学生参加专业技能竞赛活动,激励学生创新的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建设良好教风学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的创造思维、实践能力和团队精神的培育。二、竞赛类别与范围专业技能竞赛是指由政府部门、学校或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

2、与教学关系紧密的大学生课外竞赛活动。本办法所指专业技能竞赛包括:由国家、省有关主管部门及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学院等组织的在校学生参加的常设性竞赛。竞赛分A类、B类、C类赛事。1.A类赛事:参照*省教育厅发布的“*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B类项目列表A类赛事列表”中明确列出项目名称的赛事(以最新版为准);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两个及以上中央级政府部门联合举办的全国性专业技能竞赛。2.B类赛事:参照*省教育厅发布的“*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B类项目列表B类赛事列表”中明确列出项目名称的赛事(以最新版为准);*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等举办的全国

3、性竞赛。3 .其他B类赛事:由国家行指委、教指委、*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交通厅、*省委教育工委等单位主办或协办的,赛项未被列入*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类、B类的竞赛。4 .C类赛事:主办单位由地市、各类学会、协会等单位或组织举办的,赛项未被列入*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类、B类的竞赛;学校主办的校级教师竞赛和学生竞赛。如对赛项类别有争议的,根据实际情况由学校组织相关部门认定竞赛类别。三、竞赛团队组建、集训与指导1.除竞赛规程有明确要求外,通过选拔学生参加各类专业技能竞赛,现场竞技类每个赛项一般不超过2队;寄交作品每个项目一般不超过2件。参赛团队组成应考虑梯队结构,充分发挥“传

4、、帮、带”作用。5 .集训工作应由系部负责制定可行性方案,方案中明确集训时间、地点、步骤、内容以及指导教师和分工安排。以此前开展的第二课堂、课外小组、专业实践课训练为基础,停课集训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需要到竞赛现场进行适应性集训的,应提前联系赛项承办单位。6 .除竞赛规程有明确要求外,每个队(作品)设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每名指导教师指导队伍不超过3队。指导教师在组建学生团队、训练指导、赛事联络等方面应有具体分工。7 .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原则上应为我院在职教师和全日制在读学生,如有代表我院参赛的校校、校企联合指导等特殊组队情况,需在竞赛前提交申请报告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四、激励措施学校给予在竞赛

5、中获奖的指导教师团队和学生相应奖励。指导教师名单以参赛审批单为依据,实际指导教师有变动的,院系应及时调整,并办理调整手续。院系对指导过程进行考核,并作为分配指导教师指导费与奖金的重要依据。获奖级别的认定,以参赛文件、获奖证书或正式文件为依据。学科与技能竞赛中获得金牌(第一名)、银牌(第二名)、铜牌(第三名)分别视同相应级别的一、二、三等奖。特等奖视为一等奖奖励。学生个人或团体在一次赛事中参加多个赛项,指导教师和学生奖励按照最高奖项进行一次全额认定,其余不予认定。学生个人或团体在同一赛项的多个子项目获奖,按最高奖项计算只奖励一次,不重复奖励。奖励在获奖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中平均分配。(一)指导教师

6、团队激励措施8 1指导教师奖励标准(单位:元)赛项类别获奖等级奖励费用(单位:元/团队)说明A类赛事一等奖50000仅限于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高校“创意创新创业”电子商务挑战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25000其他A类赛事二等奖18000三等奖12000B类赛事一等奖10000仅限于*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且进入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6000B类赛事列表中明确列出项目名称的赛事;*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等举办的全国性竞赛;4000其他B类赛事二等3000%三等奖IOOOC类赛事、bMs一、二等奖600注:指导学生参加

7、需缴纳参赛费或会务费的赛事项目获奖,须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方可据此奖励;表列奖励金额包含竞赛组织方及省人社厅等其他可能的奖励在内,且均为团队总体奖金额,下同。(二)对参赛学生的激励措施表2参赛学生奖励标准(单位:元)赛项类别获奖等级奖励费用(单位:元/团队)说明A类赛事一等奖10000仅限于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高校“创意创新创业”电子商务挑战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8000其他A类赛事二等6000%三等奖4000B类赛事一等奖4000仅限于*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且进入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3000B类赛事列表中明确列出项目名称的赛事;*省职业院

8、校技能大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等举办的全国性竞赛2000其他B类赛事二等奖1500三等奖1000C类赛事一等奖500二等奖400三等奖300()参加国家级、省级赛事学生考试与成绩管理补充规定(1)与其参赛项目对应或最为接近的一门课程结业考试可申请免考,若未获奖,直接按70分认定本门课程综合成绩。(2)参加国家级赛事获一、二、三等奖的,与其参赛项目对应或最为接近课程的综合评定成绩可分别按100、95、85分计入成绩档案;参加省级赛事获一、二、三等奖的,与其参赛项目对应或最为接近课程的综合评定成绩可分别按95、85、80分计入成绩档案。(3)因参加国家级、省级赛事集训停课时间较长,经

9、教务处审核,确认学生无法参加期末结业考试的其它课程成绩可按缓考加分的方式计算。凡获国家级赛事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其它课程成绩可按缓考成绩加40分计入档案;未获奖同学的其它课程成绩可按缓考成绩加30分计入档案(加分后最高得分上限为满分);凡获省级赛事一、二、三等奖的同学,其它课程成绩可按缓考成绩加30分计入档案;未获奖同学的其它课程成绩可按缓考成绩加20分计入档案(加分后最高得分上限为满分)。最后成绩视为结业成绩,不影响学生参加正常的评优评先活动。(4)参赛学生课程成绩认定和折算须按规定的流程办理相应手续,即由学生本人于学期结束前提出申请、经系部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登记。(四)竞赛指

10、导、生活补助及裁判费用1 .学生参加B类赛事及以上的技能竞赛,集训期间校内每天给予15元伙食补助,校外每天给予50元伙食补助。比赛期间每天给予50元伙食补助,住宿按实际费用报销。集训时间不超过一个月,比赛时间按参赛文件中比赛日程计算。2 .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B类赛事及以上技能竞赛的,每次竞赛给予每名指导老师800元指导补助;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其他B类技能竞赛的,每次竞赛给予每名指导老师600元指导补助;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C类技能竞赛的,每次竞赛给予每名指导老师400元指导补助。指导教师人数按参赛文件及参赛报名表确认,没有明确规定的不得超过2人,不重复计算。3 .学生参加A类赛事技能竞赛的

11、,每次竞赛可以配备1名辅助指导教师,给予每名辅助指导老师800元指导补助。4 .指导学生参加*市内举办的其他B类赛事及以上技能竞赛的,比赛期间,指导老师每天给予50(周末IOO)元伙食补助,比赛时间按参赛文件中比赛日程计算。5 .比赛文件中明确需要统一服装的,按每名参赛选手20。元予以补助,或按不高于每人20。元标准实报实销。6 .比赛文件中明确需要购买保险的,按实际购买的保险票据用实报实销。7 .由我院承办的技能竞赛项目,确需聘请校内外裁判的,按校外裁判800(元/天)、校内裁判400(元/天)标准发放补助。五、参赛申报、赛事组织和获奖登记1.除学院收文并经院领导签批要求参赛外,其余参赛申报

12、、赛事组织按以下流程进行:系部指定赛项负责人填报*学院学生参加专业技能竞赛申报表,填报人在表中载明项目名称、主办和承办单位、竞赛方式、竞赛时间、缴纳参赛费或会务费情况、指导教师等信息后,经系部负责人初审签字和部门盖章。附竞赛通知或规程,于竞赛报名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将申报表报教务处审核、备案。系部组织对参赛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备赛相关要求讲解等,并从指导教师中指定一名领队带队参赛。竞赛结束将学生安全带回校园后,由领队将参赛大致情况告知教务处。2 .参加各类赛事获一、二、三等奖的,应于领取获奖证书及颁奖文件或网站公示后一个月内凭获奖证书、颁奖文件原件或网站公示截屏到教务处登记,将扫描件发给教务处竞赛管

13、理员存档,经核对后作为兑现奖励的依据。3 .竞赛奖励费用由教务处负责审核从大赛专项经费支出,差旅费和补助费、竞赛耗材费等由所在系部审核从系部经费支出。六、其他1 .竞赛训练和赴赛期间,厉行节约,严格按财务规定支出。2 .凡赛前未按流程进行参赛申报和赛后未按规定时间在教务处进行获奖登记的,逾期不再受理。3 .学院按照日常登记的获奖结果兑现奖励,奖励经费列学院技能竞赛专项经费支出。竞赛奖励每季度进行一次,特殊情况即时兑现。4 .竞赛获奖奖励对象原则上为我院全日制在读学生和正式聘用的在职教师,如有特殊情况需在竞赛前提交申请报告报分管院领导审批。5 .自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6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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