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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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泸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试行)(征求意见稿)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组织指挥体系2. 1市级组织指挥体系2.1 市级层面单位职责2.2 县级组织指挥体系3监测预警3. 1监测预报3.2气象灾害预警级别3.3预警信息发布3.4预警行动4应急处置4.1信息报告4. 2响应触发4 .3分部门分灾种响应5 .4现场处置4. 5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4. 6信息公布4.7应急终止或解除5应急保障5. 1资金准备5.2物资储备5. 3应急队伍5.1 发布系统5.2 灾害普查5.3 预警知识宣传教育6恢复与重建7奖励与责任追究7. 1奖励7.2责任追究8预案管

2、理9附则(气象灾害预警标准)1.1 1暴雨1.2 干旱1.3 强降温1.4 大风1.5 高温1.6 低温1.7 冰冻1.8 暴雪1.9 气象灾害预警种类与分级统计表10附件1 .泸州市气象灾害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图2 .泸州市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流程图1总则1. 1编制目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我市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

3、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四川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试行)泸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我市行政区域内暴雨、干旱、强降温、大风、高温、低温、冰冻、暴雪等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因气象因素引发的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重污染天气、大面积停电、交通中断等其他灾害事故的处置,适用相关市级专项应急预案规定。1.4 工作原则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坚持党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

4、工作。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现从注重事后处置向注重事前预防转变,着力防范化解气象灾害风险,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生命至上、减少危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轻气象灾害损失。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信息沟通,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做到资源共享,使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高效运转。2组织指挥体系2. 1市级组织指挥体系可能或已经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域的大范围灾害性天气并可能或

5、已经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灾害时,市级层面按职责决定启动相应市级专项应急预案;未纳入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的,由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共同牵头报请市政府同意后,统一组织协调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竹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会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国资委、泸州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市消防救援支队、市通信发展办公室、中国电信泸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泸州分

6、公司、中国联通泸州分公司、国网泸州供电公司、川铁(泸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泸州(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市级部门和有关单位,与受气象灾害影响的有关县(市、区)共同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2.2 市级部门和有关单位各部门(单位)作为气象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参与单位,应根据任务分工,组织本部门(单位)并协调督促本行业其他部门(单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和协调新闻媒体做好灾害预报预警和防灾指引信息发布,统筹协调灾害防御和应急救援的宣传报道、新闻发布,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统筹指导做好网上舆情监测、应对

7、处置和舆论引导工作。市应急局:负责组织开展气象灾害和气象灾害引发次生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灾害和事故的应急救援。市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市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及时向市指挥部提供启动、终止应对气象灾害预案和组织抢险救灾的决策依据和建议;通过媒体通报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信息,开展气象灾害应急知识宣传。市发展改革委:组织调运应急成品粮油和生活类救灾物资;配合编制应急抢险项目建设规划,协助财政部门争取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成品油、电力供应部门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抢险过程中的成品油供应及电力保障。市教育体育局:负责指导、督促校园进行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排查

8、;根据避险需要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校人员安全。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治安、交通秩序;组织公安力量参加抢险救灾等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并指导区县开展因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指导慈善组织依法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市财政局:负责应急救灾资金的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协同有关部门向上级财政申请救灾补助资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督促指导灾害发生地的区县政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区县政府做好受灾村镇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力量对城镇受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安全评估。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环境污染的监测预警工作,减轻灾害对环境造

9、成的污染、破坏等影响;指导灾区消除环境污染带来的危害。市林业竹业局:负责及时了解和掌握林业受灾情况;组织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指导及督促检查。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市道路桥梁设施、中心城区路灯及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应急管理和维护;督促主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者对存在隐患的户外广告进行加固或拆除工作;处置城市管理相关应急突发事件;负责指导供水、供气单位做好应急供应保障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道路交通公路、水上交通领域应对气象灾害安全运营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市水务局:负责水情监测预警工作,及时提供水文监测信息;组织协调各有关单位做好水利防洪设施

10、的巡查和汛情预警;组织、指导开展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加强旱情监测分析,合理调度水源,组织实施抗旱减灾等工作,保证高温干旱期水利行业和乡镇居民用水。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及时了解和掌握农作物受灾情况,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对受灾农户给予技术指导和服务,指导农民开展生产自救。市商务会展局:负责组织并指导区县开展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处置。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抢险救灾重要物资和灾区生活必需品供销等环节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灾区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督促指导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播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气象灾害防灾减灾、自救互救相关知识的宣传;指导A

11、级旅游景区编制气象灾害应对预案;协调有关部门对因灾害滞留A级旅游景区的游客实施救援。市国资委:负责联系所监管企业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泸州军分区战备建设处:负责组织协调驻泸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等参加气象灾害抢险行动,组织指导开展抢险救灾、营救群众、转移运送物资、稳定秩序等工作。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灾情和地方需要,负责组织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抢险救灾、营救群众、转运物资、稳定秩序及其他气象灾害应急工作任务。市通信发展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企业做好通信设施防御灾害的安全工作,保障救灾指挥系统和重要部门的通信畅通。中国电信泸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泸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泸州分公司:负责及时向公众传送

12、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对受损通信设施和线路进行抢修和恢复。国网泸州供电公司:负责泸州电网电力设施、设备的抢险抢修;保障抢险救灾工作的用电需求,及时恢复重要停电用户的供电。川铁(泸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铁路运输系统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恢复铁路运输,保障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送。泸州(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机场除雪、除冰及雷暴等天气的应对工作;保障救灾人员和救灾物资的运送;及时发布航班延误信息,做好滞留机场旅客的安置。其余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防范应对工作。市应急委根据需要组织其他有关单位参与应对处置工作。2.3 县级组织指挥体系各县(区)要建立应对气象灾害组织指挥机

13、构,针对当地的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情况,及时启动相应应急响应,组织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对县(区)气象灾害防御和应对处置相关工作进行指导。3监测预警3. I监测预报3.1.1 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快气象监测预报体系建设,优化加密观测站网,完善市、县两级监测网络,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建设应急移动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健全应急监测队伍,完善气象灾害监测体系。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分析会商,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3. 1.2信息共享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并

14、与应急、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务、住建、交通、农业农村、林竹、生态环境、教体、卫健、文广旅、公安、民政、城管、电力、通信等部门建立相应的气象及气象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3.2气象灾害预警级别气象部门根据各类气象灾害的发生情况及发展态势,确定气象灾害预警级别。预警级别分为红色预警(I级)、橙色预警(级)、黄色预警(11I级)、蓝色预警(W级)。红色预警(I级)为最高级别,具体分级标准(参照泸州市气象灾害预警发布办法制定)见附则。3.2.1气象灾害预警内容气象灾害预警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

15、机构等。3.3预警信息发布3.3.1发布制度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并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3.3.2发布方式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由市气象局授权市气象台根据灾害性天气过程发生发展情况,研判制作气象灾害预警或指导产品。及时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广播、电视、网络和门户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发布。3. 3.3发布途径各县(区)应当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并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在交通枢纽、公共活动场所等人口密集区域和气象灾害易发区域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

16、和播发设施,并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各镇(街道)、村(居)委会应确定人员,充分发挥综合信息服务站和信息员的作用,结合使用大数据、自媒体等新技术新手段和大喇叭、吹哨、敲锣等传统手段及时向当地群众传递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广播、电视、报纸、通信、网络等媒介应当及时传播当地气象台站提供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增播、插播或者刊登更新的信息。3.4预警行动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收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有关人员应立即上岗到位、加强值班值守。密切监视灾情对本地区、本部门和单位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有针对性地

17、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先期采取预警措施和行动,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确定紧急避难场所,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1.1.1 4.1暴雨市气象局:及时发布暴雨预警,加强与应急、水务、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的会商,适时加密监测预报。市应急局:组织做好暴雨引发次生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灾害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入相应应急响应状态,及时启动相应预案,提出避险转移建议和指导意见;及时组织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保障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做好建设工地、住宅小区的灾害应急及应急抢险工作。市水务局:进入

18、相应应急响应状态,及时启动相应预案,提出避险转移建议和指导意见;组织开展洪水调度、堤防水库工程巡护检查工作、应急抢险技术支撑。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并指导区县开展自然灾害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市教育体育局:根据预警信息,指导督促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做好避险、停课等应急准备。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对受灾地区和救援通道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竹业局:针对农林业生产制定应急措施,指导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市城管执法局:对城市道路桥梁设施、中心城区路灯及城市景观照明设施及时进行应急管理和维护,督促主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者对存在隐患的户外广告进行加固或拆除工作,负责指导供气

19、单位做好燃气供应应急保障工作。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1.1.2 干旱市气象局:及时发布干旱预警,适时加密监测预报;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的会商,评估干旱影响;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增雨作业。市应急局:做好干旱引发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竹业局:指导林业生产单位、农户等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减轻干旱影响;加强森林火险的监测监控以及森林病虫害预防和除治工作。市水务局: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协调抗旱水量计划调度工作,负责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及蓄水保水工作等。市卫生健康委:防范和应对旱灾导致的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所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市民政局:

20、负责市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物资储备工作;指导区县开展因旱缺水缺粮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区县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管,依法要求企业达标排放,保障水环境特别是饮用水源的安全;协助相关职能部门督促企业压产、减产,减少污染物排放。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1.1.3 强降温市气象局:及时发布强降温预警,适时加密监测预报,及时对强降温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市应急局:做好强降温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市民政局:采取防寒救助措施,开放避寒场所,针对贫困户、流浪人员等紧急采取防寒防冻措施。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竹业局:指导菜农、果农、林农和水产养殖户等采取防寒和防冻措施。

21、市卫生健康委:加强强降温引发相关疾病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并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市交通运输局:督促、指导、监管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供电单位做好供应等应急工作。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指导供气单位做好应急供应保障工作。市通信发展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企业做好通信设施防御灾害安全工作,保障救灾指挥系统和重要部门的通信畅通。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1.1.4 大风市气象局:及时发布大风预警,适时加密监测预报。市应急局:做好大风灾害引发次生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灾害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组织力量巡查、加

22、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地等,指导督促高空、水上、户外等作业人员采取防护措施市生态环境局:做好环境监测,在污染事件发生时,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污染危害。市教育体育局:根据预警信息,指导督促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做好避险、停课等应急准备。市农业农村局:指导农业生产单位、农户、水产、畜牧养殖户采取防风措施。市城管执法局:对城市道路桥梁设施、中心城区路灯及城市景观照明设施及时进行防风维护,督促主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者对存在隐患的户外广告进行加固或拆除工作,负责指导供气单位做好燃气供应应急保障工作。各单位:加强本责任区内检查,尽量避免或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居民委员会、社区、小区、物业等部门及时通知

23、居民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1.1.5 高温市气象局:及时发布高温预警,适时加密监测预报,及时对高温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市应急局:做好高温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国网泸州供电公司:加强电力调配,保障居民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加强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故障。市水务局:合理调度水源,指导区县做好用水安排,指导农村供水工作,保障农村群众生活生产用水。市卫生健康委:采取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事件。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竹业局:指导果农、水产养殖户、林农和菜农采取高温预防措施。有关部门:指导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做好防暑工作,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

24、或采取停止作业措施。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1.1.6 低温、冰冻、暴雪市气象局:及时发布低温、冰冻、暴雪等预警,适时加密监测预报。市应急局:做好低温、冰冻、暴雪的应急处置工作。市公安局:加强交通秩序维护,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关闭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结冰路段。市交通运输局:及时发布路况信息,提醒营运车辆驾驶人员做好防冻和防滑措施;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保障道路通行安全;做好运行安全保障、运行计划调整,协助地方政府做好滞留旅客安置工作。市水务局:负责指导落实农村供水工程安全防范措施。市卫生健康委:采取措施保障医疗卫生服务正常开展,并组织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市

25、民政局: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为受灾群众和公路、铁路等滞留人员提供临时生活救助。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并指导实施农作物、畜牧业的防护措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供电单位做好电力供应等应急工作。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4应急处置4. 1信息报告气象灾害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相关要求上报灾情和应急处置情况,跟踪掌握灾情动态,续报受灾情况。4.2响应触发当达到发布气象灾害预警标准时,气象部门及时将预警信息发送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启动、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

26、最高级别气象灾害进行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没有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4. 3分部门分灾种响应气象灾害种类多,影响面广,往往伴随次生、衍生灾害,涉及多个部门和行业。灾害性天气来临或发生时,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发布各类气象灾害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南,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加强天气监测,组织专题会商,根据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情况随时更新预报预警信息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同时依据各地、各部门和单位需求提供气象应急保障服务。按气象灾害的发生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各县

27、(区),各职能部门和单位按职责组织做好灾害风险研判、防范准备和应对工作,适时启动相应专项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4.4现场处置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各部门和单位依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避险转移安置,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等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或规避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4. 5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气象灾害事发地的各级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可根据气象灾害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气象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

28、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灾区的全级人民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邻近的县(区)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纪委监委、审计部门对捐赠资金与物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4.6 信息公布气象灾害的信息公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灾情公布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

29、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4.7 应急终止或解除气象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气象部门发布降级或解除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时,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部门和单位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5应急保障5. 1资金准备各级人民政府应做好应对气象灾害的资金保障,一旦发生气象灾害,应及时安排和拨付应急救灾资金,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5.2物资储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根据职责做好气象灾害抢险应急物资的储备,完善调运机制。5. 3应急队伍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气象灾害抢险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确定人员,协助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应急

30、联络、信息传递、灾情调查和灾害报告等工作。5.4 发布途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并根据气象灾害应急的需要,在交通枢纽、公共活动场所等人口密集区域和气象灾害易发区域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和播发设施,并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网络等通信、媒体、企业应当及时传播当地气象部门提供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增播、插播或者刊登更新的信息。5.5 灾害普查市级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开展灾情普查;气象部门负责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5.6 预警知识宣传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应组织做好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减灾与

31、自救互救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6恢复与重建根据救灾响应启动级别,按照相关规定分类启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科学有序推进综合评估灾害损失等灾后恢复重建相关工作。灾区县(区)人民政府承担灾后恢复重建的主体责任,市直有关部门落实灾后恢复重建相关保障措施,充分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引导社会资源有序参与,共同努力重建美好家园。7奖励与责任追究7. 1奖励各级人民政府对有效监测预警、短时临近预报、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表扬)和奖励。7.2责任追究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32、,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8预案管理8.1 本预案是市人民政府指导应对气象灾害的专项预案。实施后,由市气象局、市应急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本预案实施情况开展跟踪分析、督促检查,并根据实际需要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修订建议。8.2 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应对气象灾害的专项预案,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镇(街道)、村(社区)应当制定应对气象灾害工作方案。8.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泸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泸市府办发(2021)29号)同步废止。本预案由市气象局、市应急局负责解释。9附则(气象灾害预警标准)9. 1暴

33、雨红色预警(I级):过去48小时我市4个及以上区县大部地区连续出现日雨量100毫米以上降雨,1个及以上区县有日降雨超过250毫米的降雨,影响特别严重,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橙色预警(II级):过去48小时我市3个及以上区县大部地区连续出现日雨量100毫米以上降雨,影响严重,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有3个及以上区县大部地区将出现150毫米以上降雨,局部有超过250毫米的降雨。黄色预警(11I级):过去24小时我市2个及以上区、县大部地区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预计

34、未来24小时有2个及以上区、县大部地区将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蓝色预警(IV级):预计未来24小时我市2个及以上区、县大部地区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9.2干旱橙色预警(I级):我市3个及以上区、县大部地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且至少2个区、县部分地区出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影响特别严重,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黄色预警(11级):我市2个区、县大部地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且至少1个区、县部分地区出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影响严重,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蓝色预警(11I级):我市1个区、县大部地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9.3 强降温橙色预警

35、(II级):预计未来72小时我市3个及以上区、县冬季(122月)日平均气温连续下降10。C以上;或预计未来72小时我市3个及以上区、县春季(34月)和秋季(1011月)日平均气温连续下降12。C以上。黄色预警(III级):预计未来72小时我市3个及以上区、县冬季(12-2月)日平均气温连续下降8。C以上;或预计未来72小时我市3个及以上区、县春季(3-4月)和秋季(1011月)日平均气温连续下降I(TC以上。蓝色预警(IV级):预计未来72小时我市3个及以上区、县冬季(122月)日平均气温连续下降6。C以上;或预计未来72小时我市3个及以上区、县春季(34月)和秋季(1011月)日平均气温连续

36、下降8。C以上。9.4 大风橙色预警(II级):预计未来24小时我市3个及以上区县将出现平均风力达8级及以上大风天气。黄色预警(In级):预计未来24小时我市2个及以上区县将出现平均风力达6-7级大风天气。9.5 高温橙色预警(11级):过去24小时我市4个及以上区、县大部地区持续出现最高气温达38。C及以上,其中有2个及以上区、县成片达40。C及以上高温天气,且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地区高温天气仍将持续出现。黄色预警(11I级):过去24小时我市3个及以上区、县大部地区持续出现最高气温达38。C及以上高温天气,且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地区高温天气仍将持续出现。9.6 低温黄色预警(11I级):我

37、市3个及以上区、县已持续3天出现日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5。C以上的低温天气,预计未来2天日平均气温仍持续偏低5。C以上(11月至翌年3月)。9.7 冰冻红色预警(I级):我市3个区、县大部地区日平均气温已持续7天以上在-1。C或以下并伴有雨雪天气,未来3-5天低温雨雪天气仍将继续维持,并可能造成特别严重影响橙色预警(11级):我市3个区、县大部地区日平均气温已持续5天在0。C或以下并伴有雨雪天气,未来35天低温雨雪天气仍将继续维持,并可能造成特别严重影响。黄色预警(11I级):我市2个区、县大部地区日平均气温持续3天在1。C或以下并伴有雨雪天气,未来35天低温雨雪天气仍将继续维持,并可能造成

38、严重影响。9.8 暴雪黄色预警(III级):过去24小时2个及以上区县大部地区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区县大部地区将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9.9气象灾害预警种类与分级统计表分於、暴雨干旱强降温大风高温低温冰冻暴雪红色预警(I级)橙色预警(II级)黄色预警(In级)蓝色预警(IV级)泸州市气象灾害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图泸州市气象灾害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泸州(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川铁(泸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国网泸州供电公司中国联通泸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泸州分公司中国电信泸州分公司市市场监管局市通信发展办公室市消防救援支队泸州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会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林业竹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泸州市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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