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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多功能会议厅、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理办法1、学校多功能会议厅、室,简称会议厅、室。指食堂三楼多功能会议厅、圆形会议室(多媒体视频控制中心)和演播室。主要用于学校举行重大会议、重要学术活动、影视拍摄及有特殊需求的教学活动。一般不用于其他活动。2、会议厅、室由教辅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并由教辅中心负责准备经学校同意和布置的活动。3、在一般多媒体教室条件不能满足的情况下,学校各部门、年级、班级举办的重大活动,可申请使用会议厅、室。其中200人以上的活动可申请多功能会议厅,50至200人的活动可申请圆形会议室,20至50人的活动可申请演播室。4、使用会议厅、室的单位应在会前3天向教辅中心提出申请,并办理
2、使用手续。使用单位的申请需得到使用部门责任人同意,指明本次使用的责任人。使用单位如有特殊需要,以及会议厅、室基本配置设备以外其它设施的,例如装饰、座位标签、会标等应在申请时一并提出。5、(食堂三楼)多功能厅的日常管理和安全责任人是叶建方,(三楼)园厅和(五楼)演播室的日常管理和安全责任人是黄伟恒。6、管理员负责对会议厅、室的灯光、音响、视频设备、空调设备的操作、维护和故障维修申报。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自行操作设备。7、会议厅、室的管理人员在使用前要及时搞好卫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消防安全,保证所有设备正常使用。在使用中要坚守岗位,参与管理学生,指导正确使用。使用后要对会议厅、室内设备设施及时进行检查和验收,以便追究相关责任,关闭电源和门窗,保证消防安全。8、使用者应爱护会议厅、室公用设施,讲究文明,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擅自将室内物品移作它用。不得穿尖硬底鞋入场,以免扎破地面。凡学生使用,必须有相关教师在场。违规者将被上报学校处理。9、会议厅、室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借用,应提前3天申请,经校长办公室同意,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