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通用1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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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通用13篇)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通用13篇)根据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xx4号)、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辽教发20xx159号)和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大委发(20xxJ21号)有关精神,为建立相对稳定、流动有序、公平合理、资源共享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区域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特制订本方案。一、交流轮岗工作目标以骨干校长、教师为交流重点,建立并完善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进一步扩大校长、教师交流覆盖面,科学有序推进

2、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促进区域内优秀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区域优质均衡发展。二、交流轮岗工作原则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指各区市县(含先导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为了推进义务教育区域优质均衡发展而统一组织的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校长、教师的异校流动。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科学合理。遵循义务教育规律以及校长、教师成长规律,创新管理模式,统筹规划,有序推进校长、教师合理流动。2 .公开规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程序和办法,严肃纪律,加强监督。3 .以人为本。尊重校长

3、、教师主体地位,引导其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交流,保障其合法权益。4 .促进发展。保持和发扬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发挥骨干校长、教师引领作用,促进学校内涵发展。三、交流轮岗范围和比例(一)交流轮岗范围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校长、副校长及其他校级干部和教师(以下简称校长、教师)。1 .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9年及以上的教师(男55周岁及以下,女50周岁及以下)必须交流轮岗(个别偏远农村地区、海岛学校无交流轮岗条件的除外)。处于孕期、哺乳期或患病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轮岗的教师并在校公示后,可暂不交流轮岗;学校传统项目、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经本人、学校申请,区

4、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暂不交流轮岗,但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对于任教满9年教师较多的学校,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有计划安排在35年内完成交流轮岗。2 .校长、副校长及其他校级干部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三届(每届三年)应交流轮岗,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一届的可不交流轮岗。3 .各区市县可以根据本地区师资队伍实际,通过放宽交流轮岗教师年龄等方式,扩大优质师资交流轮岗范围,加大对超编学校和超编学科教师的交流轮岗力度。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教师,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也可参加教师交流轮岗。4 .根据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75号)要求,公费

5、师范生服务期由10年改为6年,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公费师范生工作满两年后原则上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有计划地组织安排其赴农村学校支教交流轮岗。(二)交流轮岗的比例区市县每年交流轮岗校长、副校长及其他校级干部总量应不少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总量的15%o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每三年确定一次本地区义务教育优质学校、一般学校和薄弱学校,其中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数量原则上分别不超过本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总数的30%o城镇学校或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的15%,一般学校每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总数的l()%o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

6、总数的20%o四、交流轮岗期限和方式城区学校之间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要调转人事关系,形成真正意义的“人走关系动”;以城带乡交流到农村学校或农村学校之间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交流期间的人事关系可因地制宜,灵活管理,交流的时限原则上不少于2年(具体年限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坚持组织选派与个人志愿相结合,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1 .区域内校际交流。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将应交流教师指标落实到具体学校,根据学校层次、学科结构、教师队伍实际等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实施。2 .区域内划片交流。对部分地域较大的地区,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将地域内距离相对较近的学校划定为一个

7、“片区”。“片区”内未完成交流轮岗的,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调配其交流轮岗。3 .教育集团内交流。实施紧密型办学模式的教育集团,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可在集团内学校之间交流轮岗,主校区交流至分校区视为薄弱学校交流轮岗经历,分校区交流至主校区视为异校交流轮岗经历,交流轮岗期限不少于3年。五、交流轮岗实施步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原则上在每学年开学前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交流轮岗实施步骤统一组织完成。具体的交流轮岗实施步骤如下:1 .统筹规划。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全面梳理辖区内学校师资需求和学校用人情况,统筹规划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2 .制定方案。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

8、地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明确交流轮岗的基本原则、条件、形式、程序、要求及奖惩措施等。3 .宣传动员。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交流轮岗政策的宣传,进行广泛动员部署。通过宣传,让校长、教师充分了解交流轮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参与交流轮岗的自觉性。4 .个人申报。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交交流轮岗申请。5 .审批实施。各学校结合学校教师队伍实际确定交流轮岗教师名单,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六、保障措施1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方案,满足教师交流到农村和薄弱学校岗位聘用的需要。探索

9、逐步提高农村学校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推动区(市、县)域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的总体平衡。2 .在职务(职称)评聘工作中,将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作为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备条件。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含城镇学校交流、支教)、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安排本辖区小学、初中在本校岗位结构比例内,预留部分中、高级岗位,专项用于聘任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轮岗的教师。优先任(聘)用具有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管理岗位任职经历的人员担任校级干部。3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参评特级教师、区市县及以上名师名校

10、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时,须有2所及以上学校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不得低于2年,或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有3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新任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应有在2所及以上学校工作经历,且在农村学校或相对薄弱学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4 .要加强对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针对性培训,培训工作纳入各级校长教师培训计划和项目,并予以优先安排。对积极参加交流轮岗工作并在新岗位做出突出贡献的校长教师,要在各级评优表彰工作中予以倾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七、工作要求1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确保校长、教师交流轮

11、岗工作顺利完成。市教育督导部门将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情况纳入市政府教育督导考核,并作为认定全国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市、区)的重要指标。2 .加强宣传,积极引导。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优化师资配置的政策,引导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理解并支持交流轮岗工作,为推进交流轮岗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3 .认真组织,稳步推进。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过程中,要妥善处理好校长、教师交流与学校办学特色传承的关系,优质学校交流轮岗到薄弱学校和一般学校的骨干教师数量必须

12、多于薄弱学校和一般学校骨干教师交流出的数量,防止骨干教师“逆交流”现象发生,保护和调动各层次学校校长、教师积极性,确保交流轮岗工作稳步推进。4 .建立机制,规范管理。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常态化机制。每学年实施一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各学校要强化人文关怀,认真开好教师欢送会和欢迎会。每年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在完成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后,要将本地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人员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本方案印发后,大连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大教20xx)29号)同时废止。为进一步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协调均衡可持续发

13、展,优化我学区学校教师合理配置,全面夯实教育内涵发展的基础,制定本实施方案。第一条、以实现我学区学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不断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为办好每一所学校提供有力保障。第二条、根据教育局要求,教师校长交流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促进均衡。均衡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缩小校际差距,缩小城乡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二)增进激励。通过交流,增加锻炼机会,消除教师职业倦怠,不断激发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提高教师适应不同学校、不同学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增强

14、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三)有序流动。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重点引导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教学点)和薄弱学校流动,引导超编学校教师向缺编学校流动。(四)统筹兼顾。统筹各类学校和教师的不同需求,统筹交流与培养、使用与结构优化,统筹学校需要和交流对象的实际情况,兼顾学校的办学特色与优势,兼顾交流对象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实际情况,保持教师队伍的动态平衡,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五)公开规范。公开教师校长交流办法、程序和结果,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切实防止不规范、不公平以致XX现象的发生。第三条、交流轮岗是指事业编制教师从一所

15、学校调到另一所学校工作,并随迁人事关系的流动过程。交流对象为在同一学校连续任职或任教达到一定年限的校长(包括其它他中层及以上干部,下同)和教师。第四条、以下人员可以不纳入交流范围:(一)男超过50周岁、女超过45周岁(具有高级职称且选择延迟退休的女教师为50周岁)的教师。(二)已有2所及以上其他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均超过3年及以上的教师。(三)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师,或患病并经教育局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教师。(四)现承担学校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承担学校重大教科研项目的教师,经区教育局同意,可暂不纳入交流。(五)下一学年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的”教师,学校确需留任可暂缓安排,但延长时间

16、一般不得超过一年。第五条、以下人员为符合年度交流条件的对象:(一)同一学校任职满九年的校长或书记;(二)同一学校同一岗位任职满6周年的副校级及中层干部;(三)同一学校任教满12周年的教师;(四)夫妻在同一学校的其中一方(符合第四条第一款的对象仍列入交流范围);(五)符合第四条第2、3、4款可不纳入交流条件,但在同一学校已连续任职满15周年的有关人员;(六)无3周年以上非城区学校或2所以上学校(幼儿园)工作经历的,获得区学科骨干及以上荣誉的城区教师;(七)其它因工作需要、结构优化,需调整交流的有关人员。第六条、对没有达到交流条件或可不纳入交流范围的教师校长,本人申请要求交流的,经所在学校(幼儿园

17、)同意并报区教育局批准也可纳入交流对象范围。根据关于东丽区中小学教师校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津丽教20xx17号)和市教委关于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改革的通知(津教教师函20xx14号)文件精神,结合推进落实“区管校聘工作要求,制定教育系统20xx-20xx学年度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服务和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创新教师队伍管理的体制、机制,通过科学有序流动,调整、优化师资资源配置,缩小骨干教师在中心与薄弱(偏远)校际之间分布上的差距,促进各学科师资配备基本满足学校教育教学的需要,增强教师队伍活力,形成一支素质优良、结构

18、合理、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教师队伍,为办好东丽区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支撑。二、工作原则开展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要坚持合理流动、师资均衡、资源共享、立足长远、统筹兼顾的原则,促进教师由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由优质学校向薄弱(偏远)学校流动,达到一名优秀骨干教师带动一批青年教师的效果。三、实施办法(一)交流范围所有教学单位,包括中小学(含育才中学)、幼儿园、少年宫、教师发展中心、职教中心。(二)交流形式1 .调动交流(人事、工资关系随人到受援学校)。调动原则:申请调动人员所在学校原则上是超编单位或是学科结构性富余的单位,且工作满五年以上,有合理的调动理由;调入单位须是缺编单位、急缺学科教师或专业人

19、员;工作不满5年的教师、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教师,学校和教育局不受理调动申请。2 .优秀骨干教师的交流。3 .超职数聘任人员的交流。4 .中心地区的学校根据教师职称晋升条件,有计划的选派符合条件的教师到相对薄弱(偏远)学校顶岗任教交流。5 .集团化办学学校之间的交流。6 .学校之间的学科对等交流。(三)交流期限教师交流轮岗(调动交流除外)工作一般为两学年,交流期满后回原学校工作。20xx-2OXX学年度交流的教师本学年度延续交流任教。(四)交流程序1 .交流教师条件以20xx年8月底为时间节点,凡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6年及以上的教师。2 .交流比例要求本校应

20、交流教师人数为符合交流条件人数的20%(见点就入),应交流教师中的骨干教师人数为应交流教师人数的50%(见点就入)。3 .测算交流人数各校统计本校骨干教师情况,骨干教师称号的范围是20xx至20xx年经过认定的骨干教师称号;按照交流比例要求,将测算人数及推荐人选填入20xx-2OXX学年度教师交流轮岗推荐表;严格按照满教学工作量测算,上报学校的需求学科和富余学科情况。4 .教育局人事科汇总后,按照交流轮岗比例要求,结合各校学科需求情况,作出交流轮岗安排。(五)交流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教师交流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接收学校发放,工资关系仍在派出学校,仍享受派出学校的其他福利待遇。(六)交流期间的考

21、核工作交流期间交流教师由接收校负责日常考勤和考核,如实上报东丽区教育系统交流教师工作月报表和年度综合考评资料。派出学校要严格按照接收学校提供的考勤、工作考核情况,落实相关待遇。交流教师在交流期间每月病、事假累计达到10天及以上,接收学校要将情况上报人事科,人事科将视情节决定该教师是否继续交流。派出学校和接收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如实上报交流教师的工作情况,不准瞒报漏报,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双方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交流教师在交流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学校的各项纪律要求,服从所在学校的工作安排。对不服从接收学校考核管理的交流教师,教育局责成派出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作出相应的处分。接收

22、学校要做好交流教师所有材料整理存档工作,以备上级部门的检查。(七)建立激励机制将教师交流经历和业绩作为教师评优、评先、晋升职称等优先考虑的重要依据。四、工作要求(一)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测算与推荐工作各学校要对学校教师队伍进行分析梳理,召开行政会研究决定推荐人选,填写20xx2OXX学年度教育系统教师交流轮岗推荐表,上报人事科(本校教师的交流意向只作为参考,不作为最后交流的去向)。(二)严格落实交流比例要求按照测算出来的应交流人数和应交流人数中的骨干教师人数上报推荐名单。推荐的骨干教师必须是在人事科备案注册的教师(附件1的名单)。上一学年度的交流轮岗教师继续交流,计入本学年度学校推荐名单,按今年新

23、的测算比例要求,人数不足的学校再补充新的推荐人选。严格按照市教委对义务教育学校的要求,凡义务教育学校,无论超编校还是缺编校,必须严格按照“两个比例”要求完成推荐交流轮岗推荐工作。(三)推荐的交流轮岗教师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当放宽条件。(四)上报的数据要实事求是,不准弄虚作假,一旦查出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五)为保证交流轮岗分配工作顺利进行,新学期开学前交流轮岗教师能够按时到岗,各单位要按规定时间将需要上交的材料上报人事科(交流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必须上报)。1 .上报形式:电子版通过QQ传给人事科,文件名格式为单位编号+单位名称+附件名;纸质版盖学校公章,主要领导签字,标注学校编号。2 .需要

24、上交的材料:东丽区骨干教师情况统计表(附件1)、20xx-20xx学年度教师交流轮岗推荐表(附件2)、20xx-20xx学年度学科需求与富余情况统计表(附件3)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均衡配置学校教师资源,促进我市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农村学校和边远地区薄弱学校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人2号)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支教长效机制,有效开发和利用我市优质教育资源,合理调配师资,逐步缩小各学校之间师资力量、教育教学质量的差

25、距,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二、基本原则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相对均衡、资源共享、统筹兼顾的原则。三、支教方式全职到受援学校任职,派出学校不再安排任何工作。支教时间为1学年,期满回原学校工作。四、支教对象从教职工超编的学校中,选派一名素质优良的教师安排到缺编学校支教。五、组织机构组长:副组长: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各中学、中心学校校长。六、有关要求(一)对派出学校的要求1、派出学校要根据教育局的安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落实支教人员,将名单报送局人事股。2、派出学校必须按规定时间派员到教育局领取支教报到书,保证支教教师按时到位工作。3、派出学校要关心支教教师,为支教教师排忧解难,每

26、学期中和学期末,派出学校的领导要深入支教教师任教学校了解支教教师的工作、纪律及生活情况。4、派出学校对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支教人员要及时派员替换。5。派出学校对支教教师给予适当的,交通、生活等补贴(二)对受援学校的要求1、受援学校要根据学校实际,安排好支教教师的各项工作,为支教教师解决实际困难。2、受援学校要将支教教师纳入本学校教师管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每月将出勤情况一式二份分别送原单位和教育局人事股,每学期末对支教人员的思想表现、工作态度、出勤情况、教学效果等实事求是地做出鉴定,并填写XX市轮岗支教教师鉴定表,一式二份分别送原单位和教育局人事股存档。3、受援学校对支教教师不按时到位,不完

27、成工作任务,不遵守纪律等情况,要及时上报市教育局人事股。4、受援学校领导隐瞒包庇支教教师以钱代教,一经发现核实,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三)对支教教师的要求1、要以大局为重,克服困难,按时到受援学校报到。2、要遵纪守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团结同事,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3、支教教师必须吃住在学校,有事因病须办理请假手续。4、要积极参加受援学校的政治业务学习、教学教研等集体活动,承担不低于受援学校教师的平均教学工作量,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严谨治学,热爱学生,尊重家长,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5、支教教师支教期间每学期末都要写出支教工作总结材料,分别报送

28、派出学校和受援学校。七、支教管理1、支教教师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不变,支教期间享受派出学校同级同类教师的福利待遇。支教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受援学校考核认定,并在受援学校领取。2、支教教师在支教期间接受受援学校的管理。3、支教期满,市教育局将派员配合受援学校对支教教师进行全面考核,并填写XX市轮岗支教教师考核登记表一式三份,派出学校、受援学校、市教育局各一份。4、支教经历等同交流经历,对支教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全省全面开展教师交流时,市教育局承认其交流经历和年限,不再安排相当年限的交流。5、凡核实有以下行为者,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1)支教教师擅自缺勤超过10天或一年累计超过15天以上的。(2

29、)支教教师以钱代教或请外人替教的。6、对做出显著成绩的支教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并在评先评优、提拔任用与职称评聘时优先考虑。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中高级职称评审并继续支教。7、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为进一步建立干部教师的合理流动机制,不断均衡协调我乡学校发展,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人民满意教育,现拟定南寨乡教师轮岗交流制度。一、轮岗交流原则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要遵循“科学合理,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均衡发展”的原则。将调整充实与素质提升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个人意愿与教育需求相结合,促进教师队伍合理流动,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二、轮岗交流方式因工作需要或个人申

30、请,经中心校同意在全乡中小学范围内轮岗交流。三、轮岗范围及对象1、我乡在职在编学校任教教师,包括各村校负责人。2、专任教师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的。3、在轮岗期间,女教师法定产假可视作轮岗年限。4、暂缓轮岗交流的对象身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疗的教师;身患重病不能正常工作的教师;配偶残疾或重病需要照顾的教师;子女未满三周岁的女教师;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的教师;夫妻双方若均属轮岗交流对象,一方可暂缓。5、不作为轮岗对象中学、各小学(指学区中心校)校级领导(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的(以当年8月31日为准)英语、音体美等术科专任教师。四、轮岗交流措施1、自愿轮岗交流。(1)鼓励优秀初

31、中教师申请到小学任教,学区中心校的优秀教师申请到各村小、教学点任教,服务期为2年。(2)从20xx年起,凡评审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在任职期内,必须要有2年及以上在村小学任教的经历;拟提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候选人原则上在本级教师职务任职期内要有村小任教的经历。对认真完成交流任务,成效显著的人员,在职务提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的年度考核中,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不受此项限制)(3)中级教师岗位十级晋升九级,九级晋升悲哀啊级;初级教师岗位十二级晋十一级,必须在有村小任教2年的经历。(男年满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不受此项限制)。(4)自愿交流的教师,由本

32、人提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乡教育督导管理办公室根据学校编制和学科结构情况统一组织安排。(5)服务期满后,原则上安排回原学校任教,“自愿轮岗的可在任职期内同行条件评优晋级。2、需要磨练的交流。(1)同级班次在5个以上的教师(包括初中,和片区比较)在倒数二名的。虽然名次滞后,但学生成绩有所上升的不属交流之列。(成绩上升的评价:按本班学生在全县同级同类学校的排名)(2)班次少于三个的,对同级同科平均低于10分以上的。(3)名次靠前,但是和上年(期)相比,倒退三名以上者(按县同级同类学校排)。3、属于佼佼者交流。在村小工作,连续三年教育教学评比在我乡同级同科第一者,直接到中心校主要教学岗位。4、实行初

33、中与小学、学区完小与村校教师轮岗交流。由乡教师学区完小根据各校实际编制和学科结构配置情况进行统筹安排。5、小学教师轮岗交流,原则上在学区内流动。6、交流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流入单位考核确定,其它待遇不变。五、轮岗交流要求:1、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教师交流工作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事关教师的切身利益,学校领导要加强宣传和组织力度,顾全大局,统筹安排。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乡小学的均衡发展作出贡献。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轮岗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等情况,督促接受安排好交流教师的工作与生活,努力帮助他们解决

34、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使他们能及早适应新单位的工作环境,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4、轮岗交流教师的”工资关系不变。5、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临时人员顶岗。凡无特殊情况一周内不到工作岗位的或到岗不正常开展工作的,将按学校考勤制度相关条款处理,并报请教育局,比TjTQ6、轮岗交流的教师由流出学校、流入学校及相关村委对交流人员在交流期间的工作进行共同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交流期满可申请回原学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由组织作出相应处理,原则上在次年教师轮岗中继续轮岗;考核结果“合格”后方

35、可申请回原学校。学年度病假累计达到3个月或事假累计达20天以上者将延长轮岗时间一年。7、在绩效考核中,对认真履行交流职责,教育教学效果好的交流人员,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对拒不执行学校交流安排或虽参加交流,但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当年年度考核只能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三年内不得推荐评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五年内不能提拔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其中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应予以缓聘,并扣发部分或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六、轮岗交流程序1、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南寨乡学校轮岗交流方案,让教师明白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2、初定人选。根据本方案规定和中心学校核定的人数,各校教师自主报名确定初步交

36、流人选。并于8月25日前将情况报乡教育督导力、。3、确定名单。中心校在秋季开学前确定正式交流人员,并通知相关学校、村委。4、正式到位。交流人员应在流入学校开展工作前报到,并由注入学校安排相应岗位,按要求时间到流入学校工作。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均衡配置学校教师资源,促进我市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农村学校和边远地区薄弱学校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人2号)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贯彻科学发展观,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支教长效机制,有效开发和利用我市优质教育资源

37、,合理调配师资,逐步缩小各学校之间师资力量、教育教学质量的差距,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二、基本原则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相对均衡、资源共享、统筹兼顾的原则。三、支教方式全职到受援学校任职,派出学校不再安排任何工作。支教时间为1学年,期满回原学校工作。四、支教对象从教职工超编的学校中,选派一名素质优良的教师安排到缺编学校支教。五、组织机构组长:副组长: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各中学、中心学校校长。六、有关要求(一)对派出学校的要求1、派出学校要根据教育局的安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落实支教人员,将名单报送局人事股。2、派出学校必须按规定时间派员到教育局领取支教报到书,保证支教教师按时

38、到位工作。3、派出学校要关心支教教师,为支教教师排忧解难,每学期中和学期末,派出学校的领导要深入支教教师任教学校了解支教教师的工作、纪律及生活情况。4、派出学校对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支教人员要及时派员替换。5、派出学校对支教教师给予适当的、交通、生活等补贴(二)对受援学校的要求1、受援学校要根据学校实际,安排好支教教师的各项工作,为支教教师解决实际困难。2、受援学校要将支教教师纳入本学校教师管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每月将出勤情况一式二份分别送原单位和教育局人事股,每学期末对支教人员的思想表现、工作态度、出勤情况、教学效果等实事求是地做出鉴定,并填写XX市轮岗支教教师鉴定表,一式二份分别送原单

39、位和教育局人事股存档。3、受援学校对支教教师不按时到位,不完成工作任务,不遵守纪律等情况,要及时上报市教育局人事股。4、受援学校领导隐瞒包庇支教教师以钱代教,一经发现核实,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三)对支教教师的要求1、要以大局为重,克服困难,按时到受援学校报到。2、要遵纪守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团结同事,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3、支教教师必须吃住在学校,有事因病须办理请假手续。4、要积极参加受援学校的政治业务学习、教学教研等集体活动,承担不低于受援学校教师的平均教学工作量,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严谨治学,热爱学生,尊重家长,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5

40、、支教教师支教期间每学期末都要写出支教工作总结材料,分别报送派出学校和受援学校。七、支教管理1、支教教师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不变,支教期间享受派出学校同级同类教师的福利待遇。支教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受援学校考核认定,并在受援学校领取。2、支教教师在支教期间接受受援学校的管理。3、支教期满,市教育局将派员配合受援学校对支教教师进行全面考核,并填写XX市轮岗支教教师考核登记表一式三份,派出学校、受援学校、市教育局各一份。4、支教经历等同交流经历,对支教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全省全面开展教师交流时,市教育局承认其交流经历和年限,不再安排相当年限的交流。5、凡核实有以下行为者,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1

41、)支教教师擅自缺勤超过10天或一年累计超过15天以上的。(2)支教教师以钱代教或请外人替教的。6、对做出显著成绩的支教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并在评先评优、提拔任用与职称评聘时优先考虑。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中高级职称评审并继续支教。7、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实现教师均衡合理配置,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提升XX学区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XX实际,特制定教师交流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以办好辖区内每一所小学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全面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为核心,建立科学、灵活、人

42、文的用人机制,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湛、师德高尚、能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达到取长补短、资源共享、共同进步、均衡发展的目的”,使辖区内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得到较大提高。二、基本原则遵循”政策引导、制度保障、稳妥推进、合理流动”的原则,教师个人申请与组织安排相结合,促进教师由师资富余学校向师资不足学校、由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合理流动。交流与晋职、评优、评模相挂钩。三、交流时间自每年8月31日起,交流时间不少于1年。四、交流对象1 .本校45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工作满6年的专任教师。2 .区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等教学业务骨干到薄弱学校交流优先安排。3 学校根据专任教师和班级

43、数确定交流教师数,对申请交流教师进行统一安排。4 .考虑到教师个人家庭实际情况,有下列情况的暂不安排交流:(1)重病,不能满负荷工作的;(2)妊娠、产假或哺乳期的;(3)依靠本人照顾的直系亲属重病的。5 .音体美和英语学科的优秀教师可以申请走教兼课,五、交流条件要求及待遇(1)条件:优秀的在职在岗的任课教师。具备下列条件的教师可优先考虑:主动要求晋升中、高级职称的教师;确定为学校后备干部的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2)人数和年限:按教育局目标分配数落实交流教师数,交流时间为1年及以上。(3)产生办法:由教师本人申请,学校推荐,统一安排交流学校。(4)优惠待

44、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时加分。具体办法由职称评聘方案规定。在评先评优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六、工作流程6 、.每年8月下旬,交流教师提交申请,学校审核后报总支。2、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交流人数和学校。审查交流教师材料,择优确定人选。3、将交流情况报告教育局备案。4、学校将交流情况通知到交流教师本人。5、8月底教师到交流学校报到。6、交流正式开始。七、其他以上方案,若出现遗漏或与上级文件精神相冲突的事项,以上级文件为准。为了实现教师资源的科学均衡配置配置,提高本学区各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市教育局市编办市人社局关于推进大学区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教发20xx30号)及xx市XX区

45、教育局推进大学区教师交流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浦教发20xx91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们大学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提高教育满意度为宗旨,以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通过推进大学区教师交流,不断均衡教师资源配置,逐步实现“学校人”向“学区人的转变。二、基本原则坚持“区域统筹,合理流动,优化结构,共同发展的原则。三、交流对象和条件交流对象为实施大学区管理学校的所有教师(含副校长及中层管理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作为交流对象:(一)妊娠期、哺乳期的;(二)受行政处分期间的;(三)因患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不宜交流的

46、。四、交流范围和形式(一)教师交流1、大学区各学校中,男5()周岁,女45周岁以下,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的教师,都要分批进行人事关系不动的交流。2、教师交流的具体形式有:帮扶支援、协作共享、跨校兼课、影子培训、团队教研、名师引领、网络共通。3、从20xx年起,评选特级教师、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时,必须有累计一学期以上教师交流工作经历。4、今后,各校教师岗位聘任时,除国家规定外,聘任专业技术五、六级和八、九级岗位时,前一聘期内(一般为三年)必须要有一定时期交流工作经历,具体依据区教育局的规定。5、交流期间,对未履行岗位职责,未完成交流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者,

47、需按一定比例扣减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其下年度基础性绩效工资按不超过50%发放。(二)干部及教辅人员交流1、各校的副校长、中层管理干部按照教育局安排,进行任职交流或挂职锻炼。2、各校教辅人员也可结合实际有计划地进行交流。五、交流的时限和人数(人事关系不动的交流)(一)交流时限:帮扶支援、协作共享、跨校兼课和影子培训等交流原则上为一学年,其他形式的.交流由学区长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交流时限。(二)交流人数:各校交流的教师年度内参与交流人数要达到大学区专任教师人数的60%以上,其中一次性交流时限在一学年以上的人数不少于专任教师人数的6%o六、交流教师的管理(一)管理职责:交流教师实行人事关系所在学校与交流学校双重管理,以教师人事关系所在学校管理为主。交流学校负责交流教师的日常管理和考核。(二)交流任务:交流教师必须自觉遵守交流学校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学校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高水平、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业绩建档:交流学校负责记载教师交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初步确定考核等次,学区长签署考核结果意见,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存入个人业务档案,并将其作为评审职称、评优表彰的依据。(四)强化措施:凡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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